级别认定意见书
福建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级别认定
意 见 书
企业名称: 申请行业: 申请专业: 主体责任等级:
A级 B级
申请等级: 二级 三级
审核单位:
认定等级:
二级 三级
认定日期: 年 月 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制
填 写 说 明
1.本意见书仅适用于冶金等工贸企业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级别评定中被确认为A级或B级;级别确认后没有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初次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级别评定的单位填写。
2.“企业名称”填写申请的企业全称并加盖公章。 3.“申请行业”按企业所属行业分类填写。“申请专业”按企业所属专业填写。如冶金炼钢企业,行业填冶金,专业填炼钢。
4.“主体责任等级”由申请企业在里打“√”。 5.“申请认定等级”由申请企业在里打“√”。 6.“审核单位”填写负责审核的行业安全主管部门全称并加盖公章。 7.“认定等级”由负责审核的行业安全主管部门在里打“√”。 8.“认定日期”按负责审核的行业安全主管部门的盖章日期填写。 9.“企业性质”按营业执照的内容填写。 10.“企业安全生产简况”主要指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和标准化创建工作情况、主要危害因素和企业近3年来发生的重伤、死亡或其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的情况。
11.“企业申请意见”应按“本企业同意申报××行业××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级企业级别认定,并承诺做好持续改进、创建升级工作,并在2013年底前实现升级达标”的格式填写,并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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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由县(市、区)行业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确认的,免填“设区市级、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核意见栏”;由设区市行业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确认的,县(市、区)行业安全主管部门意见栏应按“同意该企业申报××行业××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级企业级别认定”的格式填写,免填“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核意见栏”;由省安监局负责审核确认的,县(市、区)、设区市级行业安全主管部门意见栏应按“同意该企业申报××行业××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级企业级别认定”的格式填写。
13.审核部门的意见栏应按“同意认定该企业为××行业××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级企业”的格式填写。
14.向县(市、区)行业安全主管部门申请的本意见书一式报送2份(审核确认等级后由县级行业安全主管部门和申请企业各留存一份);向设区市行业安全主管部门申请的本意见书一式报送3份(审核确认等级后由设区市、县级行业安全主管部门和申请企业各留存一份);向福建省安监局申请的本意见书一式报送4份(审核确认等级后由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或省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设区市、县级行业安全主管部门和申请企业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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