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 洁 自 律 协 议
工程
廉 洁 自 律 协 议
监理部(以下简称甲方)
项目部(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廉洁自律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甲乙双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洁自律制度,开展教育廉洁自律,设立廉洁自律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按照“诚信、守法、公正、科学”的执业准则在监理过程中坚持公正的立
场,公平地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兼职、额外津贴、礼金、有价证券和
贵重物品等,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其工作人员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旅游等提供方便。
(五)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等亲属不得从事与乙方工程有关的材料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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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
品等;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或其工作人员支付的任何费用。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为甲方
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合同,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
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对方单位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甲方工作人员如违反本合同第二条,按等价金额双倍罚款,并按公
司廉洁自律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三)甲乙双方如发现对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通报业主,给予行政或
经济处罚。
第五条 双方约定
双方单位及业主负责本合同的履行、监督,并提出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
意见。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日起至该工程项目责任期结束日止。本合同一
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双方监督单位各一份,报业主一份。
甲方 乙方 见证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经理: 业主:
或总监代表: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监督单位(盖章) 乙方监督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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