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党组成员)
09-18
Xx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作为法院党组成员,本人将在院党组领导下,按照上级法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倡廉工作,确保公正廉洁司法,结合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切实履行如下职责: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两级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干警思想纯洁、作风纯洁、队伍廉洁”的 工作目标,明确执法为民要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抓好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2、党组成员为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责任人,协助院长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领导、督促和检查。
3、本人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及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干警廉洁自律的表率。
4、认真贯彻执行本院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和工作部署。
5、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做到分管部门干警廉政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6、教育、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防
止和避免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7、对党风廉政建设思想重视、措施到位、制度落实、成绩显著的,给予通报表扬。
8、年内分管部门发生严重违纪或干警因职务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向党组作出书面检查并按照规定扣发文明奖。
发签人:
承签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