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治理保障体系创新农村社会管理
如何保障村级事务健康运行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稳定,一直是重要课题。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费县坚持民生导向、问题导向,把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作为立查立改的重要环节,扎实开展了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到行政村居(社区)“全覆盖”调研活动。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费县着眼解决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完善“3+4”农村治理保障体系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意见》,全面优化农村社会管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农村社会管理新格局。 一是健全完善“三项社会治理机制”,不断提升农村社会管理水平。建立了农村基层班子建设长效机制。实行分类施治,围绕一类班子“常青创业”,全县遴选30名左右优秀农村党支部书记作为示范群体进行重点培养,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围绕二类班子“达标升级”,乡镇(街道)为每个二类村安排一名班子成员联系帮扶,帮助查找薄弱环节,理清工作思路,制定发展规划,解决制约难题;围绕三类班子“动态整顿”,对后进班子动态排查、建档立卡,实行入销号管理制度。优化调整,推进规模调整合并村深度融合,对党员人数达到50人以上或党员不足50人但村属企业及产业化组织较多的合并村,调整设置党总支,合理设置下属职能党支部。建章立制,通过严格实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完善村干部报酬正常增长和村党建经费保障机制等制度,着力加强基层班子规范化建设。 二是建立了农村财务有效监管机制。实施“123固基工程”,即完善“费县农廉网”一个网络平台,推行会计电算化,打造阳光村务公开体系;健全会计、经管两支队伍,对村会计推行县考乡聘村用制度,探索建立经管负责人跨乡镇(街道)定期交流任职机制;实行理顺管理体制、落实管理制度、加强明责问效三项措施,乡镇(街道)经管工作由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县农业局双重管理,建立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在乡镇(街道)审计“全覆盖”的基础上,县里成立“再审计”人才库,每年抽查再审计不少于1/3的村居(社区),提升了农村财务监督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建立了农村基层社会矛盾有效调处化解机制。坚持重心下移,建立基层社会矛盾有效调处化解机制,健全乡镇(街道)、工作片区、行政村居(社区)、自然村或村民小组四级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网络,搭建“群众诉求接待服务中心”、“民调工作站”和“民调工作室”三大服务平台,组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2+3”模式五支调解队伍,健全完善定期排查、处理报告、会商研判、多调对接、评查听证五项机制,提升排查化解水平,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四是筑牢四条民生保障线,夯实农村社会管理基础。农村基层班子运转保障线方面,县财政每年拿出当年公共财政预算的2%作为基层组织建设专项资金,乡镇(街道)按照不低于上年地方财政收入5%的标准设立村级组织建设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年集体收入5万元以下的经济薄弱村班子正常运转;农村特困群众救助保障线方面,成立了县慈善总会,通过县财政(每年300―500万元)列支、到上级争取、慈善总会募集、公益机构赞助等多渠道筹集临时救助资金,对因发生意外事件或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导致出现严重困难的群众给予托底式救助;农村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保障线方面,自2014年开始,县财政每年列支不少于30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扶持人畜饮水、公共农田水利、农村道路、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争取5年内实现项目全覆盖,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村级群众事务代办保障线方面,以县政务服务中心为龙头,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为依托,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设立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通过公开组织考选,去年上半年配备了220名便民服务专职代办员,每名代办员同时兼顾1―2个村,主要代群众办理涉及低保申请、新农合、农村各项补贴等各类便民服务事项和涉及民政、残联、计生等有关部门的其他便民服务事项,切实解决了“门难找、路难跑、事难办”的突出问题。 通过构建“3+4”农村治理保障体系,有力地增强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工作在农村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方面的全覆盖,农村经济社会有了新发展、新变化。 一是形成了互动多元化农村治理体系。费县把建立“3+4”农村治理保障体系作为探索构建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新型村级治理机制的一项重要措施,村村成立了专门力量(配备便民服务专职代办员、“法制指导员”队伍),促进政府行政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每村选聘“五老成员”组建“调解志愿者”队伍,扩大了群众参与村(居)治理的广度和深度,改变了以村两委为主体的村民自治格局,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比如,费县太白庄村近年来因土地、农村财务公开、计划生育等工作导致各类矛盾频发,群众上访不断。今年初,该村按照构建“3+4”农村治理保障体系的要求,充分发挥了调解志愿者、便民服务专职代办员、法制指导员的作用,把矛盾纠纷调处和便民服务纳入其职责范围,形成了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村级治理服务体系,保证了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到目前共化解矛盾纠纷17余起,解决历史遗留矛盾3件。 二是激活了农村发展内生动力。费县设立3000万元的农村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效应,搅动了“一池春水”,激活了农村生产要素,吸引、带动了民间投资,形成了农民群众参与投资兴建农村公益基础设施的合力,为农村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费县武家汇村是一个典型的农业村,但水利设施建设滞后,严重制约了现代高效农业的发展。为破解用水难题,今年县里拨付86万元用于拦河坝建设,不仅带动村民捐资36万元,新增灌溉面积2000亩,又引导村民自筹资金15万元,投料垫工新建1处大口井,扩大灌溉面积300亩。大口井建成后,该村采取“股份制”合作的方式,把村民投入的工、料、现金按统一标准折算成股份,年终根据收益情况,按投资多少分红,有效解决了农村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有资金建设、无资金管护”的问题。据统计,去年以来,县财政投入已带动各类农村公益设施建设投资1.1亿余元,新修建乡村道路83.5公里,新建村内垃圾收集点1039个,新建提升农家书屋、文化大院133个,新建村级文化健身广场167处。 三是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通过推行村级便民服务专职代办制度,将县乡两级代办制度延伸为县乡村三级代办体系,把便民服务窗口真正下移到村(社区),延伸到群众家门口,由代办员专门办理便民服务事项,为老百姓提供“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打通了便民服务的“神经末梢”,有效实现了从“群众来回跑、事情办不了”到“群众动动嘴、办事不出村”的转变。胡阳镇幸福屯村邵士民在找本村“代办员”办理了粮种直补存折更名和儿子的准生证后,高兴地说:“过去到镇上办事,总得几个来回,耽搁好几天。现在是‘群众动嘴、干部跑腿’,代办员真管事、能办事,俺们方便多了。”如今,在费县农村,最流行的语言就是“群众办事有困难,就找专职代办员”。据了解,全县220名便民专职服务代办员共帮助群众办理各类便民服务事项6500余项,办结率达98%,办结答复群众满意率达100%。 四是夯实了农村稳定根基。“3+4”农村治理保障体系通过保障和改善民生,夯实了社会和谐的基础;通过长效解决村级班子运转经费和有效规范村级财务审计监管,保障了村级班子有钱办事,规范了村干部行为;通过建立农村基层社会矛盾有效调处化解机制,及时了解群众利益诉求,及早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拧紧了基层“安全阀”,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居(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费城街道根据西马兴庄村村民霍建芳上访反映的情况,及时对该村财务进行了审计,发现了村干部套取群众占地补偿款的问题,收回了2007年至2011年上半年由原费城镇政府拨付该村的常年补偿款83.44万元,责令村委收回村干部亲属套取的占地补偿款,并对该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和村会计进行了严肃处理,实现了霍建芳上访案件息诉罢访,确保了该村社会稳定。据悉,全县已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154起,化解1146起,化解率达到99.3%,办结重点信访案件28起,信访总量同比下降41%。 关键词:农村社会管理 治理 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