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宿舍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09-12
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员工宿舍, 加强治安, 保障员工有一个清洁、舒适、安静、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 特规定如下
1、凡来工地参加施工作业的职工、临时工、在现场住宿的必须由项目部统一安排,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
2、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被盗,严谨把钥匙转借他人,进出房门时要随手关好门,严禁将易燃易爆、据放射物品、枪支弹药、特种刀具等危险物品存放入房间。
3、不准在宿舍内寻衅闹事,严禁斗殴、赌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动以及传播放映反动、淫秽书画。坚决禁止非法同居,男女混住。杜绝色情活动及吸毒品的违法行为, 违者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4、各员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 自觉维护宿舍安全, 搞好室内外卫生, 按值日表轮流打扫卫生, 以保持宿舍卫生。 严禁将垃圾等杂物抛出窗外.
5、职工物品摆放整齐, 不乱摆乱放。自觉爱护宿舍的一切设施及房屋结构布局, 不准擅自改动或拆卸, 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并追究责任.
6、保持高度防火意识不准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高功率
电器, 宿舍内禁止煮饭, 不准用电炉、电热器, 并做到人走灯灭、风扇停, 注意节约用水, 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7、员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户; 在未受邀请或得到室员允许的情况下,不得私自进入他人宿舍或动用他人物品; 违者一经发现以盗窃嫌疑论处,视情节轻重处理或交公安机关。
8、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和事,项目部有权处理并视其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取消住宿资格,严重者提交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