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物资部管理制度目录
设备物资部管理制度目录
岗位职责
设备物资部部长岗位职责„„„„„„„„„„1
设备物资部专管员岗位职责„„„„„„„„„3
设备物资部保管员岗位职责„„„„„„„„„.3
设备物资部统计员岗位职责„„„„„„„„„4
五、 维修车间主任岗位职责„„„„„„„„„„„4
六、 安防设施加工厂厂长岗位职责„„„„„„„..5
七、 机械维修人员岗位职责„„„„„„„„„„„5
第二章、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一、塔吊租赁管理制度„„„„„„„„„„„„„5
二、施工升降机租赁管理制度
七、物料提升机租赁管理制度
第三章、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一、机具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一)、塔吊使用管理制度
二)、施工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三)、物料提升机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三)、物料提升机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二、安全操作规程
一)、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二)、施工升降机安全操作规程
物料提升机安全操作规程
三)、吊篮安全操作规程
四)、电刨安全操作规程
五)、水泵安全操作规程
六)、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七)、钢筋对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八)、 钢筋调直机安全操作规程
九)、 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
十)、 钢筋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
十一)、混凝土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十二)、 砂浆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章、、钢架管出租管理制度
第五章、钢架管、扣件出库、入库管理制度
第六章、机具设备租赁合同管理制度
十五、机具设备停用管理制度
第三章、机具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第四章、施工现场机具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第五章、设备安装、拆卸运输管理制度
第六章、公司机具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七章、机械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第八章、特种设备准入管理制度
一、塔吊准入管理制度
二、、施工升降机准入管理制度
三、物料提升机准入管理制度
四、电动吊篮准入管理制度
第九章、机具设备处罚管理制度
第十章、机械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第十一章、机具设备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第十二章、直属项目部材料、机具设备管理制度
第十三章、安防设施加工厂管理制度
第十四章、安防设施加工厂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五章、安拆资质管理制度
第二章、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一、塔吊租赁管理制度
1、租赁方法
项目部承接新项目时,需提前15天向公司设备物资部部长提出申请,以便设备物资部部长能够根据项目规模调派其相应规格、能够满足使用要求的塔吊。
2、项目部承接项目后,公司只要有未出租的塔吊,项目部不准外租。
3、租赁时间的计算
自项目开工、塔吊安装试运行内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时间,截止时间以项目部提交报停申请经设备物资部部长核实后签字之日止。
4、租赁费用的计算
租赁台班费用的计算租赁台班费用以公司规定的价格以日计算。对外租赁执行市场价。
5、租赁所包括的费用
a)、塔吊使用期间的租赁费。
b)、塔吊接转发生的拆卸费、运往新栋号的运输费。
c)、新栋号塔吊的安装费。
d)、没有接转栋号拆除后运往公司的运费。或新栋号使用塔吊自公司运往新栋号的运费。
6、维修配件及费用的承担
a)、塔吊公司每年应对其进行正常的维修和保养,项目部在新项目使用前需对其运转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转入正常使用,租赁费用开始计算。
b)、租用公司的大型机具设备的检测费用由山东弘大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C)、公司内、外部租用机具设备的进、出场费用及大型机具设备安拆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d)、塔吊进入施工现场,公司配备两根(基本高度)钢丝绳(ф12.5mm=150米、ф8mm=160米各一根)费用均由公司承担。
e)、设备报停标准:春节报停15天(15天不再收取租赁费),工程完工后办理报停手续,办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之内及时拆除,特殊情况经分管经理批准报停外;如不拆除继续收取租金直至拆除之日止停收租金。
f)、塔吊在开始使用后,如发生故障,大型机件的更换和维修费用钢丝绳及小型配件的更换由项目部自行更换,公司不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7、项目部使租用塔吊所发生的费用(指租赁费,不包括安拆费、运费,安拆费和运费由项目部用现金自行支付)由转入公司项目工程款中扣回。外部租赁采取交押金和预付费的办法,租用期满后一次结清租赁费送交公司财务部。
四、施工升降机租赁管理制度
1、租赁方法
项目部承接新项目时,需提前15天向公司设备物资部部长提出申请,以便设备物资部部长能够根据项目规模调派其相应规格、能够满足使用要求的塔吊。
2、项目部承接项目后,公司只要有未出租的塔吊,项目部不准外租。
3、租赁时间的计算
自项目开工、施工升降机安装试运行内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时间,截止时间以项目部提交报停申请经设备物资部部长核实后签字之日止。
4、租赁费用的计算
租赁台班费用的计算租赁台班费用以公司规定的价格以日计算。对外租赁执行市场价。
5、租赁所包括的费用
a)、施工升降机使用期间的租赁费。
b)、施工升降机接转发生的拆卸费、运往新栋号的运输费。
c)、新栋号施工升降机的安装费。
d)、没有接转栋号拆除后运往公司的运费。或新栋号使用施工升降机自公司运往新栋号的运费。
6、维修配件及费用的承担
a)、施工升降机公司每年应对其进行正常的维修和保养,项目部在新项目使用前需对其运转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转入正常使用,租赁费用开始计算。 b)、租用公司的大型机具设备的检测费用由山东弘大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
担。
C)、公司内、外部租用机具设备的进、出场费用及大型机具设备安拆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d)、安全防坠器检测费用均由公司承担。
e)、设备报停标准:春节报停15天(15天不再收取租赁费),工程完工后办理报停手续,办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之内及时拆除,特殊情况经分管经理批准报停外;如不拆除继续收取租金直至拆除之日止停收租金。
f)、施工升降机在开始使用后,如发生故障,大型机件的更换和维修费用及小型配件的更换由项目部自行更换,公司不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七 、物料提升机租赁管理规定
1、租赁方法
项目部承接新项目时,需提前15天向公司设备物资部部长提出申请,以便设备物资部部长能够根据项目规模调派其相应规格、能够满足使用要求的物料提升机。
2、项目部承接项目后,公司只要有未出租的物料提升机,项目部不准外租。
3、租赁时间的计算
自项目开工、物料提升机安装试运行内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时间,截止时间以项目部提交报停申请经设备物资部部长核实后签字之日止。
4、租赁费用的计算
租赁台班费用的计算租赁台班费用以公司规定的价格以日计算。对外租赁执行市场价。
5、租赁所包括的费用
a)、物料提升机使用期间的租赁费。
b)、物料提升机接转发生的拆卸费、运往新栋号的运输费。
c)、新栋号物料提升机的安装费。
d)、没有接转栋号拆除后运往公司的运费。或新栋号使用物料提升机自公司运往新栋号的运费。
6、维修配件及费用的承担
a)、物料提升机公司每年应对其进行正常的维修和保养,项目部在新项目使用前需对其运转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转入正常使用,租赁费用开始计算。 b)、租用公司的大型机具设备的检测费用由山东弘大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C)、公司内、外部租用机具设备的进、出场费用及大型机具设备安拆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d)、物料提升机检测费用均由公司承担。
e)、设备报停标准:春节报停15天(15天不再收取租赁费),工程完工后办理报停手续,办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之内及时拆除,特殊情况经分管经理批准报停外;如不拆除继续收取租金直至拆除之日止停收租金。
f)、物料提升机在开始使用后,如发生故障,大型机件的更换和维修费用及小型配件的更换由项目部自行更换,公司不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第三章、机具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一、机具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一)、塔吊使用管理制度
为正确合理使用机具设备,防止事故的发生,更好的完成施工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1、必须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和操作规程使用机具设备。
2、机具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后,技术人员应向机具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
3、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必须做到“四懂三会”(懂性能、懂结构、懂原理、懂用途、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进行专门培训,经相关部门考试取得《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进行操作。
4、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司机、信号司索工、施工电梯司机)等,必须按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5、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机具设备。
6、施工现场的所有机具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要求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具设备严禁使用。
7、严禁拆除机具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表、警报器、信号装置等。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由专业人员进行检修。
8、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员、机修员和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具设备的保养规程,按机具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9、机具设备运转过程中,一定要进行维修、保养,更换已损坏的部件,当发现有漏保、失灵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相关负责人必须停止其使用。
10、在操作过程中,如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经济责任,情节严重追究民
事和刑事责任。
11、当机具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相关负责人及有关部门处理。
12、大型机具设备的安装、拆卸,必须先编制施工方案,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设备的安装、拆卸和顶升作业必须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完成。大型机具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必须组织各相关部门按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检测,30日之内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未取得相关部门使用登记的机具设备,禁止使用。
13、施工现场使用的机具设备,必须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且有安全性能检测报告及机具设备的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机具制造监督检验证明,防坠安全器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14、机具设备应自检验收合格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在该机具设备的显著位置。
15、机具设备的基础要求、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原厂设计使用要求,并办理验收手续,经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6、卷扬机必须搭设防砸、防雨的专用操作棚。固定机身必须设牢固地锚。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17、搅拌机应搭设防砸、防雨操作棚,使用前应固定牢固,不得用轮胎代替支撑。
18、操作人员离开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时,应切断电源,锁好门锁,将吊笼降至地面。
19、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机具设备出厂说明书的要求和规定进行操作,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和超负荷作业。
20、机具设备应保持良好的技术性能,运转正常,按规定配备安全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失修或“带病”的机械禁止使用。
21、施工期间遇大风或雨天后,操作人员应检查机具设备的电源,线路正常后方可使用。
22、机具设备操作人员应配合项目部搞好现场管理工作,经常对所操作的机具设备按要求进行自检,在各项检查中如因设备不符合要求,立即向项目部或设备物资部提出申请、报停、检修,如因瞒报、漏报、检修不及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相关责任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严重者直接追究民事和刑事责任。
23、机具设备严格执行“三定”制度:定人、定机、定岗位责任。
二)、施工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施工电梯是建筑行业高危机械,为保障全体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司机一定要严格执行电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持有效证件开机并正确操作。严禁非司机人员开机操作。
2、 操作人员在工作中必须精力集中,认真负责,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
纪律,与施工班组同步上下班,一切服从施工的需要,服务态度要优良。
3、司机在工作中不准看书看报,用手机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电梯司机对本机必须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维修、严禁带病运转,有故障及时排除或汇报。每天做好交接班和工作记录,每少一次罚款50元/次。
5、 电梯司机负责各楼层安全防护门的开启、关闭,必须随时处于全关状态,
每发现一个门不关罚款100元/次。
6、 电梯司机一定要服从施工员的管理和工作安排,每次离开梯笼都必须做到
断电上锁,每发现一次违规罚款100元/次。
7、 梯笼内随时都要保持卫生干净,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做到礼貌待人,
严禁超长、超重物体进梯笼。
8、 六级以上大风必须停止作业
三)、物料提升机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物料提升机使用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1、物料提升机操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非操作人员严禁操作。
2、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对提升机进行细致、全面的检查。
3、物料提升机严禁载人,上料不得超过规定载重量。
4、物料提升机进料口安全门必须随时关闭,若安全门未关闭,操作人员不得开启机械。
5、物料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机械,工作完毕,吊盘降至地面。
6、楼层防护门必须随时关闭,在吊盘未安全停靠前,作业人员不得开启防护门,卸料后,随即关闭防护门,若防护门未关闭,操作人员不得开启机械。
7、如若在使用过程中检查发现未按规定要求操作者,项目部将视情节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二、安全操作规程
一)、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塔式起重机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才能进行塔式起重机操作。
2、驾驶员作业前必须检查:各主要螺栓应联接紧固,主要焊缝不应有裂纹和开焊;按规定检查电气部分;机械传动减速机的润滑油质和油量;各制动器应动作灵活,制动可靠;吊钩、滑轮应转动灵活;各部钢丝绳应完好,固定端牢固可
靠;力矩限制器,高度、变幅限位器完好。
3、机具设备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
a)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b)、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
c)、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时不吊;
d)、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
e)、吊物边缘无防护措施及散装物过满、绑扎物不牢时不吊;
f)、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
g)、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不明时不吊; h)、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绳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i)、歪拉斜吊重物及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时不吊;
L)、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4、作业中,临时停歇或停电时,必须将重物卸下,升起吊钩。将各手柄置于“零位”。
5、作业时,严禁对传动部份、运动部份以及运动件作维修、保养、调整等工作。
6、作业中遇有下列情况应停止作业:大雪、大雨、大雾,超过允许工作风力;起重出现漏电现象;钢丝绳磨损严重、扭曲、打结、断股或出槽;安全装置失效;各传动机构有异常现象;金属结构部分发生变形等。
7、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
8、作业完后应将吊钩起至靠近起重臂下方并将变幅小车收至根部,将操作手柄回归零位,切断总电源。
9、按规定填好设备运转记录表和各种记录。
二)、施工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1、电梯驾驶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电梯操作证。
2、驾驶员应做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会排除故障和“十字”作业法: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
3、驾驶员作业前应检查:各限位器动作灵敏可靠;开关门灵活;操作手柄正常;电气元件动作正常,仪表读数正确;标准节螺栓紧固牢靠;钢丝绳固定端紧固可靠;梯笼托轮转动灵活;对重滑道无障碍。
4、作业前,应空载运行,确定电机减速器工作正常后才能正常投入运行。
5、严禁超载运行,运行人数必须在五人以上才启动。
6、启动前,应鸣号示警,确定单、双开门关好后才可运行。
7、禁止以限位开关作停车装置。
8、每停靠一个层站前,须鸣音示警,停稳后才能开启单双开门,禁止运行中开、关门。
9、电梯梯笼运行至底部前,须鸣号示警。
10、每班工作完毕,应将梯笼驶回基站,并切断总电源,关闭笼厢门。
11、驾驶员不得无故脱岗、离岗,不得找他人代为操作。
12、当班驾驶员应填好运转记录和各种原始记录。
三)、物料提升机安全操作规程
1、物料提升机应有专职机构和专职人员管理;组装后应进行验收,并进行空载、动载和超载试验。
2、空载试验:即不加荷载,只将吊篮按施工中各种动作反复进行,并试验限位灵敏程度。
3、动载试验:即按说明书中规定的最大载荷进行动作运行。
4、超载试验:一般只在第一次使用前,或经大修后按额定载荷的125%逐渐加荷进行。
5、由专职司机操作:物料提升机司机应经专门培训,人员要相对稳定,每班开机前,应对卷扬机、钢丝绳、地锚、缆风绳进行检验,并进行空车运行、合格后方准使用。
6、物料提升:严禁各类人员乘吊篮升降;禁止攀登架体和从架体下面穿越。
7、要设置灵敏可靠的联系信号装置,做到各操作层均可同司机联系,并且信号准确。
8、保养设备必须在停机后进行;禁止在设备运行中进行擦洗、注油等工作;需重新在卷筒上缠绳时,必须两人操作,一人开机一人扶绳,相互配合。
9、司机在操作中要经常注意传动机构的磨损,发现磨绳、滑轮磨偏等问题,要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立即解决。
10、架体及轨道发生变形必须及时纠正;严禁超载运行;司机离开时,应降下吊篮并切断电源。
四)、吊篮安全操作规程
吊篮时高处载人作业设备,要特别重视其安全操作和使用。使用时,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颁布的高处作业、劳动安全、安全施工、安全用电及其它有关的法规、标准。
1、电动吊篮在使用过程中,严禁空中上下人员及物料,以防坠
人、坠物,上下人员及物料必须在电缆降至地面后进行。
2、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3、严禁酒后、过度疲劳、情绪异常者操作吊篮。
4、严禁在吊篮内打闹和向下抛洒杂物。
5、不准将吊篮作为载物和乘人的垂直运输工具,不允许在吊篮上另设吊具。
6、操作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帽,系牢安全带。安全带要通过安全钩固定在从屋面上垂下的安全绳上的不锈钢自锁器上。
7、吊篮不宜在粉尘、腐蚀性物质或雷雨、五级(含五级)以上大风等环境中使用。
8、平台内施工人员最少两个,最多三个,严禁单人及三人以上操作。
9、在正常工作中,严禁触动滑降装置或用安全锁刹车。
10、吊篮未着地不允许进行位置移动 。
11、吊篮的安装、升降、拆除、维修必须由持证操作人员进行。
12、安全带不得挂在吊篮升降用的钢丝绳上。
五)、电刨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按要求点检工具,工具部件位置是否正常牢固,刀具是否夹紧,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可靠,检查有无漏电情况。
2、工具运转时,不得放手不管,或随意放置。
3、操作时应握住手柄,均匀施压,不得用身体直接施压。
4、工具的机体无裂纹破损、螺丝、螺帽等齐全牢固。
5、空载运转,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
6、工具按钮必须灵敏可靠。
7、操作中发现异常声音,应立即停止使用。
六)、水泵安全操作规程
1、水泵的安装应牢固、平衡、有防雨、防冻措施。
2、多台水泵并列安装时,间距不小于80cm。
3、管径较大的进出水管,须用支架支撑,转动部分要有防护装置。
4、电动机轴应与水泵轴同心,螺栓要坚固,管路密封、接口严密、吸水管阀无堵塞,无漏水。
5、起动时,应将出水阀关闭,起动后逐渐打开。
6、运行中,若出现漏水、漏气、填料部位发热、机温升高、电流突然增大等不正常现象,要停机检修。
7、水泵运行中,不得从机上跨越。
8、升降吸水管时,要站到有防护栏的平台上操作。
9、作业后,应先关闭出水阀,后停机。
七)、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1、为了保证安全,必须采用安全保护措施,加装漏电保护器、安全隔离变
压器;条件未具备时,应有牢固可靠的保护接地装置,同时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站在绝缘垫上。
2、使用前先检查电源电压是否和电动工具铭牌上所规定的额定电压相符。
3、长期搁置未用的电动工具,使用前还必须用500V兆欧表测定绕组与机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值,应不得小于7MΩ,否则必须进行干燥处理。
4、操作人员应了解所有电动工具的性能和主要结构,操作时要思想集中、站稳,使身体保持平衡,并不得穿宽大的衣服,不戴纱手套,以免卷入工具的旋转部分。
5、使用电动工具时,操作者所使用的压力不能超过电动工具所允许的限度,切忌单纯求快而用力过大,致使电机因超负荷运转而损坏。
6、电动工具连续使用的时间不宜过长,否则微型电机容易过热损坏,甚至烧毁;一般电动工具在使用2h左右即需停止操作,待其自然冷却后再行使用。
7、电动工具在使用中不得任意调换插头,更不能不用插头,而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8、当电动工具不用或需换工作头时,应及时拔下插头,但不能拉着电源线拨下插头;插插头时,开关应在断开位置,以防突然起动。
9、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发现绝缘损坏、电源线或电缆护套破裂、接地线脱落、插头插座开裂接触不良以及断续运转等故障时,应及时修理,否则不得使用。
10、移动电动工具时,必须握持工具的手柄,不能用拖拉橡皮软线来搬动工
具,并随时注意防止橡皮软线擦破、割断和轧坏现象,以免造成人身事故。
11、电动工具不适宜在含有易燃、易爆或腐蚀性气体及潮湿等特殊环境中使用,并应存放于干燥、清洁和没有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
12、对于非金属壳体的电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应避免与汽油等溶剂接触。
八)、钢筋对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1.焊机应设在干燥的地方、平稳牢固,要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导线绝缘良好。
2.焊接前应根据钢筋截面调整电压,发现焊头漏电,应即更换,禁止使用。
3.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和手套,并站在橡胶板或木板上,工作棚要用放火材料搭设,棚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备有灭火器材。
4.对焊机断路器的接触点电极(铜头),要定期检查修理,冷却水管保持畅通,不得漏水和超过规定温度。焊接较长钢筋时,应设置支架、配合搬运钢筋的操作人员,在焊接时要注意防止火花烫伤。闪光区应设挡板,焊接时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5.冬季施工时,作业完毕应放掉机内冷却水,防止损坏机械。
九)、 钢筋调直机安全操作规程
1.料架、料槽应安装平直,对准导向筒、调直筒和下切刀孔的中心线。
2.用手转动飞轮、检查传动机构和工作装置,高速间隙,紧固螺栓,确认正常后,起动空运转,检查轴承应无异响,齿轮啮合良好,待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3.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适当的调直块及传动速度。经调试合格,方可送料。
4.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送料。作业严禁打开各部防护罩调整间隙。
5.当钢筋送入后,手与电轮必须保持一定距离,不得接近。
6.送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导向筒前应装一根一米长的钢管,钢筋必须先穿过钢管再送入调直前端的导孔内。
7.进行调直工作时,不允许无关人员站在机构附近,特别是当时料盘上钢筋快完时,要严防钢筋端头打入。
十)、 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前必须检查刀片无裂纹,刀架螺栓须紧固,防护罩须固。
2.启动后先空载运转,检查各传动部分及轴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3.切料时必须使用刀刃的中下部位,握(卡)紧钢筋匀速送入。
4.不得剪切直径及强度超过铭牌规定的钢筋,断料时,手和刀片应距15厘米以上。切短钢筋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5.钢筋摆动周围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6.运转不正常应立即停机断电检修,作业后断电锁箱,并及时清除杂物,擦试保养。
十一)、 钢筋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台和弯曲机台面应保持好水平,准备好各种芯轴及工具。
2.芯轴直径的2.5倍,作业中严禁更换芯轴、销子和变换角度以及调速。
3.弯曲钢筋时,严禁超过本机对钢筋直径、根数及转速的规定。
4.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站人。
5.弯好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6.转盘换向时,必须在停机后进行。
7.设备外壳应作保护接地,电源不得直接接在机身启闭开关上,应另设开关控制箱。
8.操作人员不准戴手套,女工发辫要盘在工作帽内。
十二)、混凝土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1.搅拌机必须安置在坚实的地方用支架或支脚架稳固,不准以轮胎代替支撑。
2.开机前应检查离合器械、制动器、钢丝绳等是否完好,滚筒内不得有异物。
3.进料斗升起时,严禁在料斗下停留,工作完毕将料斗固定好。
4.严禁无证操作,严禁操作时离岗,运转时严禁将工具、杂物伸进滚筒内。
5.检查或维修时,应固定好料斗,切断电源;进入滚筒内维修时,必须设专人监护。
6.工作完毕后应清洗机身内外,做好润滑保养,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十三)、 砂浆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检查传动部位、工作装置、防护装置是否牢固可靠。
2.启动后,先空载运行,检查叶片旋转方向是否正确,然后方可进行加水搅拌业。
3.机械运转中不得用手或木棒等伸进搅拌筒内或在筒内清理灰浆。
4.作业中如发生故障不能运转时,应切断电源,将筒内灰浆清出,然后再进行
检查排队故障。
5.砂浆机的传动带必须有防护罩,电动机接线盒不得残缺。操作人员不得站立在卧式砂浆机搅拌筒防护罩上倒料。
6.作业后应及时清洗机身内外,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十、钢架管、扣件出租管理规定
1、租赁方法
项目部承接新项目时,需提前15天向公司设备物资部部长提出申请,以便设备物资部部长能够根据项目规模调派其相应规格、能够满足使用要求的钢架管。
2、项目部承接项目后,公司只要有未出租的钢架管,项目部不准外租。
3、租赁结算
(1)租赁时间的结算
机具设备安装试运转正常,经设备物资部及项目部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租赁费用,截止时间以项目部提交报停申请,经设备物资部负责人、生产经理核实后签字之日止。
(2)租赁费用的计算
租赁费用以市场价钢架管每日每米、扣件每日每个计算,均按合同签订价格
计算,不满一天按一天进行收费。
(3)租赁费用结算
设备租赁应严格按租赁合同中双方协商一致的租赁价格、结算方式、租赁费收取时间以每月25日结算本月租赁费,租赁物资退齐后一次性结清剩余租金。
4、承租方无故延迟支付设备租赁费用,依据租赁合同拖欠金额缴纳滞纳金,超过三个月不缴纳租赁费的,由设备物资部提出书面申请,报分管经理核实后,交财务部强制执行。
5、、定尺6m钢架管不存在正负差,其它定尺钢架管提、退标准为±10cm(例:
3.90m-4.10m为4m )。
6、扣件:裂纹、缺盖按损坏处理,以2套折成1套记数;变形、大架损坏按报废处理,不记数;掉螺栓按市场价格赔偿。
7、设备报停标准:春节报停15天(15天不再收取租赁费),工程完工后办理报停手续,办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之内及时拆除,特殊情况经分管经理批准报停外;如不拆除继续收取租金直至拆除之日止停收租金。
十一、钢架管、扣件出入库管理制度
十四、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政府部门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租赁物名称、数量及相关配套设施、质量技术及当前的技术状况。
2、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可根据施工项目需要协商确定时间。超过部分无效)
3、租赁物的用途或性质
4、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5、租赁物交付期限、时间、地点及方式
6、租赁物的维修
7、租赁物损坏后赔偿方式
8、违约责任
9、出租公司的机械设备,必须事先向设备物资部申报,经分管经理审核,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租 赁 合 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
一、甲方出租物资的品种及价格:(不含税价)
二、合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租赁物资全部退还及租赁费用全部结清之日止。
三、押金方式:交押金 元,押金不计利息。乙方退还租赁物时,甲方检查验收合格,乙方付清甲方所有费用后,甲方退还乙方押金。
四、租金计算时间:自承租方提货之日起,至所租物资全部送回之日止。
五、租赁费结算方式:租赁物资租期不足30天的按30天计费,超过30天的按实际天数计费,租赁费计算至自租赁物资送齐之日止。
六、租金费每 日结算一次,若逾期 日未交纳租金,甲方加收租赁费的
30%。逾期 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撤回租赁物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大型机具设备检测合格后,由承租方按国家安全操作标准要求进行使用,出现一切安全事故及机具设备损坏等,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费用及责任。
八、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提供租赁物资,乙方有权对所租物资挑选检验。乙方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使用不当,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九、乙方对所租物资要妥善保管,归还时如有损坏乙方按市场价格赔偿。
十、租赁机具设备物资的进出场、安拆、运输、预埋件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租赁物资使用完毕后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归还。归还的租赁机具设备物资必须是甲方所提供的,不得用其他单位的物资顶替,否则甲方拒收。
十一、担保人责任:本合同担保人的保证责任为连带担保,担保人对甲方负连带赔偿责任。
十二、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按合同规定执行,违约方承担违约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十三、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若甲、乙双方发
生争议,协商不妥应按《合同法》有关条款规定在出租方所在地依法裁决。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 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财务部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 租 方 承 租 方 担 保 方
第三章、机具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一、日常保养
经常保持各机构的清洁,及时清扫灰尘;以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为主要内容。
二、检查各减速器的油量,如低于规定油面高度应及时加油;
三、检查各减速器的透气塞是否能自由排气,若阻塞,应及时疏通;
四、检查各制动器的效能,如不灵敏可靠应及时调整;
五、检查各连接处的螺栓,如有松动和脱落应及时紧固和增补;
六、检查各种安全装置,如发现失灵情况应及时调整;
七、检查各部位钢丝绳和滑轮,钢丝绳断丝超过5%、磨损超过直径的5%或断股时必须立即更换,滑轮磨损超过1/3时立即更换。
八、检查各润滑部位的润滑情况,及时添加润滑油脂。
九、小修:是维护性修理,主要是解决机具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和 局部损伤,保障机具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1、进行日常保养的各项工作;
2、拆检清洗减速机、齿轮,调整齿侧间隙;
3、清洗开式传动的齿轮,调整后涂抹润滑脂;
4、检查和调整回转支承装置;
5、检查和调整制动器和安全装置;
6、检查吊钩,滑轮和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必要时进行调整、修复和更换;
十、中修:大型机具设备在每次进场前必须进行检查与维修,更换已磨损的零部件,对有问题的组成件进行解体检查,整理电气控制部分,更换已损的线路。
1、进行小修的各项工作;
2、修复或更改各联轴器的损坏件;
3、修复或更改制动装置;
4、更换钢丝绳,滑轮等;
5、检查回转支承部分各连接螺栓,必要时更换,注意必须更换高强螺栓;
6、除锈、复漆。
十一、大修:大多数的组成部分即将到达极限磨损的程度,必须送生产厂家修理或委托有资格修理的单位进行修理。
1、进行小修和中修的各项工作。
2、修复或更换制动轮、制动器等。
3、修复或更换减速机轴承。
4、修复或更换回转支撑轴承。
5、通过定期保养,减少施工机具在施工过程中的噪音、振动、强光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在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废弃物,作业人员应及时清理回收,确保其对环境达标。
四、施工现场机具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为监督机具管理制度和各项技术规定的贯彻执行,确保机具设备在施工中正常运转,搞好机具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合理使用,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具设备检查内容
1、塔吊有无备案登记证、合格证、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报告。
2、塔吊安(拆)单位是否有起重机械安(拆)资质,安装人员有无起重机械安(拆)操作上岗证。
3、塔吊所有滑轮部位有无钢丝绳脱槽装置,滑轮轴有无磨损,滑轮座是否固定牢靠,钢丝绳、吊索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幅度、力矩、超重、回转、吊钩高度限位器和电铃等安全装置齐全,并保证灵敏可靠。
5、检查吊钩保险、大钢丝绳卷筒保险、小钢丝绳断绳装置等保险装置是否完好。
6、塔吊结构有无变形、开焊、疲劳裂纹。
7、检查施工升降机上下限位开关和三相极限开关的功能。分别断开上、下限位和三相极限开关,断开上限位开关时,梯笼不能向下起动;断开三项极限开关时,梯笼不能起动。
8、在确认地面围栏内、导架、附墙架及吊笼顶部等禁区无人作业时,才能开动梯笼运行,检查导架上下限位挡板和挡块的位置是否正确,吊笼升至挡板时其工作性能是否正常。
9、检查导架通道内应无任何障碍物,并时刻要进行监视。
10、检查配重的绳索连接、紧固情况,钢丝绳的磨损情况。
11、检查导轨畅通情况,天轮、滚轮的滚动情况,运行良好。
12、检查附墙架(特别是最上一道附着架)的附着点的螺栓紧固情况。导架的端部自由悬出高度不能超6米。
13、检查电缆导向架安装位置是否正确,间距是否符合要求,或电缆滑车导轨的安装运行是否符合运行。
14、人货电梯限速器、附墙装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施工电梯限乘8人。
15、井架、人货电梯进出口处、防护棚、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16、机具设备重要部位螺栓是否紧固,各类减速箱和滑轮等需要润滑部位的润滑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二、塔式起重机拆装前的技术检查
1、检查混凝土固定基础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2、对所拆装塔式起重机的各机构、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肖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电气设备、路线等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3、对自升塔式起重机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对旋转塔身拆装的主副地锚架、起落塔机卷扬钢丝绳,以及起升机构制动系统等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5、对拆装人员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等进行全面检查,不合格者立即更换。
6、检查拆装作业中的辅助机械,如汽车吊、运输汽车等必须性能良好,技术要求能保证拆装作业需要。
7、检查拆装现场有关情况,如电源、运输道路、作业场地等是否已具备拆装作业的条件。
8、安全监督岗的设置及安全措施的贯彻落实必须符合要求。
六、公司机具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具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增强广大员工爱护公司财产的责任心和自觉性,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妥善处理资产损坏、丢失赔偿事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产损坏、丢失后,由使用或保管部门据实写出书面报告,设备物资部主管领导分析情况,弄清事故性质,分清相关责任,提出处理意见,经分管经理审核后,报公司相关部门审批执行。对贵重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等重大事故,应先保护现场,立即通知设备物资部主管领导及分管经理协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填写《机具设备固定资产处置报告单》,必须报公司总经理处理。
二、由于下列客观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损失,经过技术鉴定或有关负责人证实,按市场价格赔偿。
1、虽采取预防措施,但由于资产本身的特殊性,而难以避免造成损坏的。
2、因资产本身的缺陷或使用年限长久,接近报废程度,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坏和合理的自然损耗。
3、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仍未避免失盗,经公安部门鉴定属于外盗的,由使
用部门按市场价格赔偿。
三、设备报废、处置管理办法
1、机具设备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应当报废:
①磨损严重,基础件已损坏,再进行大修已不能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的。 ②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无改造价值的。
③修理费用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④属于淘汰机型,又无配件来源的。
2、机具设备报废时,应事先组织技术鉴定,并按规定上报办理报废手续。设备报废时未提足折旧的,应予补提。
3、已达到报废条件的机具设备,应及时报废。
4、淘汰的机具设备不得向外租赁或转让。
5、报废处理程序
①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根据资产使用情况定期向设备物资部提交待报废资产使用情况说明,设备物资部审批固定资产报废申请,组织技术小组进行技术鉴定并请上级主管部门参与,及时出具鉴定报告。
②对需要报废的,由设备物资部将资产移交保管部门,同时使用部门更新自己的固定资产台账。设备物资部将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和资产报废清单送交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据此办理会计核算。
附件3: 山东弘大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编号:sdhd-sbwzbgl-03 机械设备固定资产处置报告单
年 月 日
七、机械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生产设备的采购管理工作,确保采购的生产设备达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满足过程能力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机械设备的采购必须满足生产能力的要求,做到先进、高效、安全、耐用、可靠。综合考虑“质量、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四个因素,货比三家,择优采购。
2.机械设备的采购必须根据公司制定的发展规划和技术发展趋势,结合公司的生产状况、生产能力平衡实际,有计划地进行。
3、机械设备新购,根据本公司生产和发展的需要,提出设备更新改造计划,报分管经理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批,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设备物资部负责购置。
4、选择设备应遵循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生产上实用的原则,综合考虑下列六项因素:设备型号、规格;设备效率;能源消耗情况;设备安全性能;设备环保性能;设备维修状况。
5、 生产设备采购,选择设备时,要做好设备的技术经济评价,通过对比确定最佳方案。
6、 设备采购价格的确定。由设备物资部根据设备选型批准的方案,进行经济性比较、价格谈判及付款方式的确定工作。
7、设备档案接收。
(1)新设备到货后,设备物资部做好开箱检查工作。
(2)设备的原始技术资料由档案室负责保管,使用单位、安装施工单位需要的设备技术资料,档案室负责提供。
8、开箱检查的步骤及内容。
(1)检查外观及包装情况。
(2)按照装箱单清点零件、部件、工具、附件、备品、说明书和其他技术资料是否齐全,有无缺损。
(3)检查设备有无锈蚀。
(4)核对实物是否符合图纸要求。
(5)开箱检查过程中做好检查记录。
9、 设备入库:开箱检查合格后,采购部及时办理验收手续入库、保管。
十、机械设备的报废管理制度 1.机械设备凡是属下列情况之一,应予报废:
(1)主要机构部件已严重损坏,即使修理,其工作能力仍然达不到技术要求和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
(2)修理费用过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因意外灾害或事故,机械设备受到严重损坏,已无法修复的;
(4)技术性能落、能耗高、没有改造价值的;
(5)国家规定淘汰机型或超过使用年限,且无配件来源的。
2.应予报废的机械设备,项目经理部应填写《机械设备报废申请表》,送机务安全科审查、备案。大、中机械设备要送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审批。
3.报废的机械设备不得再投入使用。
十一、机具设备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为建立健全公司机具设备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完整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机具设备技术档案,充分发挥技术资料在机具设备安拆、检测、使用登记、维修保养及使用过程中的作用,更好的为公司安全生产部门服务,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机具设备安全技术资料包括
1、机具设备出厂技术资料、产品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易损零件图、电气原理、电器元件布置图、必要的安全附件型式试验报告、监督检验证明、产权备案证书等有关资料。
2、安装过程中需要的技术资料,安装位置,启用时间。
3、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出具的机具设备检测报告。
4、日常保养、维护、大修、改造、变更、检查和试验记录。
5、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维修保养及检测记录。
二、设备档案借阅
1、本公司人员借阅设备档案资料,只限于借阅本部门职能范围内与工作有关的档案资料,本人需填写《借阅档案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分管经理审批后,设备物资部方可办理相关借阅手续。(附件1)
2、设备查阅人提供身份证,经职能部门负责人、分管经理、总经理审阅批准后,档案专管部门接待查阅,并详细登记审阅人的工作单位、日期、查阅内容及用途。 3、设备档案资料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带出室外复印或借出本公司的设备档案资料,必须严格办理借出手续,完善签字手续,在档案借阅登记簿上进行登记,注明借阅用途及归还时间。
4、借阅人与专管人员必须严格保密公司档案资料,严禁泄露档案资料内容,如有失职,需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行政、民事责任)。
5、严禁私自拆卷、更换卷内资料或涂改内容;严禁转借档案资料,必须做到专人专用。对于擅自向外转借、提供图纸和技术文件、合同等档案资料者,必须追查责任,对于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者,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借阅档案要及时归还并保证借阅档案的完整性,确需延长的,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十二、直属项目部材料、机具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项目部材料、机具设备管理,保证材料的供需平衡,控制材料在现场的合理调配,避免材料浪费,充分发挥机具设备效能,保证现场机具设备的合理调配和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1、直属项目部应优先选用公司的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
2、直属项目部所需设备、材料计划应先报设备物资部,在公司内部调剂租赁,仍不能满足需求时,项目部可直接面向社会市场租赁。(注:考虑外租时租期较长,租赁费用接近或超过购买价值的机具设备,原则上由公司进行购置后租赁。)
3、外租设备必须坚持比质量、比性能、比价格、比服务,公开招标,择优选租,由设备物资部监督项目部签订租赁合同,报财务部、设备物资部备案。
4、项目部进场的设备(包括分包单位自带的)投入使用前,必须通过项目部和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需报监理签认的,要及时办理签认手续。
5、设备维修由各项目部、设备物资部组织实施,维修费用由项目部承担。项目部定期检查设备维修保养情况,并将设备维修保养实施情况报设备物资部。
6、进入施工现场的周转材料及机具设备由项目部材料员及保管员共同签收。
7、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如有增加或减少机具设备时,应优先使用本公司的周转材料及机具设备,及时送回外租的周转材料及机具设备。
8、进出项目部的所有机具设备、周转材料(含外租)要建立台帐,规范管理,灵活调度。每月25日前对施工现场的机具设备、周转材料清产核资,报设备物资部。(附件2:直属项目部机具设备、周转材料清产核资一览表)
9、直属项目部所使用的周转材料及机具设备如有损坏或丢失,均由项目部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员共同承担一切经济损失,数额巨大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10、直属项目部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员如发生变动时,办理交接手续,做到帐物相符,责任明确。
11、直属项目部将公司周转材料及机具设备送还时,严禁以次充好。如有发现,由项目部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十三、安防设施加工厂管理制度
1、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制作应符合国家标准及山东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集要求。
2、编制采购计划,填写:材料采购(进料)计划表。
3、购置原材料时应货比三家择优选择供应方。
4、购买原材料、机械设备时应与供应方签订购货合同。
5、对已签订合同的项目应做到保质、保量、按期供货。
6、购置的安防设施零部件必须保质、保量并符合国家标准。
7、安防设施加工厂负责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全面管理,并建立完整的资料和档案,对有特殊要求的防护设施,需求方必须提供满足使用要求相关设计资料,并签订加工生产合同。
8、加工厂安全用电必须一机一闸,使用电气焊时,要有特殊防护。
9、严禁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和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如需存放或使用上述危险物品,需指定专人管理,并指定存放区域。
10、所有员工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