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对公司资本制度改革及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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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新《公司法》对公司资本制度的改革及不足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识:a 文章编
号:1009-4202(2010)06-146-01
摘 要 公司资本制度决定着公司的成立及其营业的开展,是公司制度的基石,贯穿于公司设立运营和终止的全过程。完善的公司资本制度的设计可以对债权人有效保护,促进市场经济有效、安全的运行。我国为适应国际上对资本渐趋缓和化的趋势,新修订的《公司法》对公司资本制度进行了巨大的变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社会闲置资本的积累,保护公司、债权人、股东的利益。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新《公司法》还存在一些不足,本文就是对新《公司法》中的部分不妥之处进行探讨,以期促进该问题的解决。 关键词 公司 新《公司法》 资本制度 不足
一、前言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国家的竞争主要通过一些大型的公司表现出来。公司法作为规范经济运转、促进商业发展、提供创造财富与就业机会的工具,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平程度,接影响着一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完善的公司资本制度的设计可以对债权人有效保护,促进市场经快速健康的发展。公司资本制度是现代公司法的核心制度之一,影响广泛,甚至可以说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支撑。一个国家对公司资本制度的安排,直接决定了一国法制现代化程度,同时也决定着一国经济国际竞争力的强弱。
二、对我国新《公司法》对公司资本制度的改革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