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引入贷款拨备率等指标明年起执行严格程度远超国际标准
新引入贷款拨备率等指标明年起执行严格程度远超国际标准
史上最严格的中国银行业新监管标准昨日正式发布,并将于明年初起正式实施。
根据银监会昨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的《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今后正常条件下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被要求分别不低于11.5%和10.5%。
与此同时,业内人士颇为惧怕的贷款拨备率指标也最终被确定纳入新监管标准,达标红线为2.5%。这意味着银行每多放一分贷款,就必须为此计提2.5%的拨备,拨备数额将直接与贷款总额挂钩。
此外,银监会还新引入了杠杆率监管要求等多项新指标。
针对上述所有要求,最晚2016年所有银行均须达标。
银行杠杆率不得低于4%
根据银监会的解释,由于美国次贷危机暴露了全球金融体系及金融监管制度的缺陷,2010年12月16日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巴塞尔协议III最终文本,要求各成员经济体以此作为最低金融监管要求,此番中国银行业新监管标准的出台背景其实就是推出中国版“巴塞尔协议III”。
而值得关注的是,对比来看,中国版“巴塞尔协议III”要求全面高于国际标准。
最明显的是执行时间,根据指导意见,第三版巴塞尔协议要求2013年初开始执行新的资本监管标准,2018年底达标;而国内新监管标准自2012年初开始实施,2016年底达标,实施时间提前1年,最后达标时间提前2年。
具体要求上,中国版“巴塞尔协议III”要求亦全面高于国际标准。
根据指导意见,商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的最低要求分别为5%、6%和8%;新标准实施后,正常条件下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不得低于11.5%和10.5%,若出现系统性信贷过快增长,需计提逆周期超额资本。
这其中,国内核心一级(普通股)资本充足率最低标准为5%,比第三版巴塞尔协议的规定高0.5个百分点;此外,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暂定为1%,而巴塞尔委员会和金融稳定理事会尚未就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达成最终共识。
不过银监会尚未明确哪几家银行归为系统重要性银行。根据昨日发布的指导意见,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评估将主要考虑规模、关联性、复杂性和可替代性等四个方面因素。 此前有传言称,中农工建交五大国有银行以及招商银行或许是系统重要性银行。但据财经网援引银监会相关人士的话说,上述6家银行目前是第一批完成新监管工具测试的银行,不表示就是系统重要性银行。
指导意见还引入杠杆率监管要求,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杠杆率不得低于4%,这比巴塞尔协议Ⅲ的杠杆率监控标准3%也要高出一个百分点。
对此,银监会昨日表示,“若将杠杆率监管标准定得过低,对银行高速扩张的行为不能形成有效约束”。
新引入多指标遏放贷冲动
值得关注的是,银监会要遏制银行高速扩张行为的决心似乎非常明显。
显见的是,指导意见在现行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的基础上,新引入了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融资比例,分别要求不低于100%。此前银监会监管二部主任肖远企曾表示,新引入的流动性指标对城商行影响很大。
除此以外,指导意见还明确贷款拨备率不低于2.5%,拨备覆盖率不低于150%;并根据经济周期、贷款质量和盈利状况,对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进行动态化和差异化调整,进一步缓解银行体系的亲周期性。
这一要求明显是按照最严格的标准设计的,且也正是银行业内人士最担心的。因为相对于目前拨备覆盖率【拨备计提与贷款五级分类中后三类(次级、可疑和损失)的比例,中国银监会的要求为150%】这一考察银行贷款风险的静态指标而言,引入贷款拨备新指标能直接约束银行放贷冲动。
按银监会昨日在答记者问中提供的数据,拨备覆盖率已经达标的商业银行占全部银行的比例超过85%,而贷款拨备率已经达标的商业银行占全部银行的比例仅刚刚超过50%。 另据早报记者了解,农行、建行的贷款拨备率已经达标,工行接近2.5%,对国有大行而言,2013年底前可以轻松达标,但部分中小银行及城商行的达标压力相对较大,如兴业银行、中信银行2010年底的拨贷比在1.4%附近。
银监会称,“鉴于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短期内同时达到两个监管标准有一定的困难,为避免造成由此导致的负面效应,指导意见给予了较长的过渡期,允许这类金融机构最迟在2018年底前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