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
08-13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
轻型车公司各部门、车间:
为提升员工整体素质,严肃厂风厂纪,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管理通知如下: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全面劳动纪律的监督及检查,对一切违纪行为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经相关领导批示后下发正式通报。
二、各部门、车间应高度重视劳动纪律管理工作,认真及时查处本部门员工中违犯劳动纪律的现象。因失查、拖延、推诿致使本部门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和处理,将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违反劳动纪律应该进行查处的员工予以包庇、纵容的,公司将给予严肃的处理。
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作息时间,严禁迟到、早退、中午提前吃饭、擅自离岗等违纪行为,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员工日常行为奖惩规定》。
四、员工因私外出均需履行请假手续,持有请假审批单方可外出,外出时未持有请假审批单按照早退或旷工处理,外单位售后服务人员凭“常住代表证”出入。对私自通过施工场地出厂行为予以严惩。
五、员工乘坐通勤车,要做到文明乘车,严禁拥挤、占座、车内吸烟、乱扔杂物等违纪行为。公司将根据《金泉基地通勤车的管理规定》对违纪者进行处罚。
从即日起,综合办及企管小组将加大公司劳动纪律检查及考核力度,依据《员工日常行为奖惩规定》对各种违反厂规厂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并向全公司通报。
附:《员工日常行为奖惩规定》
轻型车综合办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