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社会保障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长江论坛》2004.6期 总第69期 域外瞭望
美国社会保障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 缪莉玲
摘 要:美国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于1929-1933年全球经济危机之后,发展至今已较为完备。
根据功能一致和操作相近的原则可分为三大类型:1、养老及残障保险;2、失业保险;3、医疗保险。美国社会保障制度在许多方面值得我们借鉴,如立法先行、循序渐进、主体多元等等。
关键词:美国;社会保障;启示
中图分类号:F8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980(2004)06-0053-02
美国社会保险的项目种类有一些差异,但在功能
一、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1929-1933年的全球经济危机导致美国产生严重的社会动荡,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成为一个非常现实而又紧迫的问题。罗斯福总统的联邦政府全面干预经济的新政,其主要内容之一就是通过立法的方式,建立“安全网”式的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体系。
1935年1月17日罗斯福总统在参众两院联席会议上提出报告,8月14日即签署成为美国联邦社会福利法律。该法规定:政府将对65岁的退休工人支付退休金。此后历届政府都有所增益,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与变迁,美国的社会保险法及执行体系已经发展、扩大到了今天这样的模式。
社会保险现在已经成为当今美国人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每六个美国人中就有一个人在享受社会保险金,98%的人群被社会保险体系覆盖。每年社会保险支付的金额为全美经济总值的5%。1940年仅有22万多人领取社会保险金,而今天这个数字已经接近4500万人,其中近三分之一的受益者不是退休人员。
二、美国社会保险的类型与基本运作方式
上具有很大的一致性。一是强制参与;二是利益的获取部分取决于参保者购买的保险金额;三是保险受益者必须处于一种已清楚界定的状况;四是不考虑收入因素,参保者并非由于生活窘迫而得益。正是基于这种功能的一致性, 并根据操作上相近的原则,美国的社会保险主要被划分为三大类,即养老及残障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
(一)养老及残障保险。美国官方界定的养老及残障保险以覆盖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年人为主,也包括灾害幸存者和残障人员。美国现行的养老及残障保险体制的运作比较复杂,其核心部分主要可归结为筹资、分配和基金管理三个方面。
1、筹资。用于养老及残障保险的开支主要来源于社会劳动者(通常指雇员)的工资代扣税。该税种要求雇员和雇主按雇员工资收入比例等额缴税。尽管雇主有可能将自身承担的部分由降低税前工资的方式转移到雇工身上,但立法的旨意是50%平摊。
2、分配问题。社会保险与一般的保险之差异主要在于其对社会财富再分配的原则。具体到养老及残障保险,美国在收入分类的基础上根据对两大指标的测算,确立了相对公平的原则。
3、基金管理。美国的养老及残障保险是于1983年决定设立的,其目的是为未来支付7400万1946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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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年生育高峰阶段出生的退休人口作准备。
(二)失业保险。由美国国会通过的关于失业保险的联邦立法也是1935年开始实施的。其目的是要补偿职工因失业造成的收入损失。目前这项保险覆盖了大约97%的工薪职工。
失业保险税的税率依雇主的情况而变动是这种保险制度一个主要的特征。这种税率采取实情评估法而得出,即是依据一个机构以往解聘雇员的情况而定。一个解聘雇员较多的企业或机构往往对失业保险的需求较大,自然作为雇主也就得接受较高的税率。然而, 当一个员工被解聘后,高税率使雇主付出的代价相对该员工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而言,政府依然得不偿失。因此,实情评估定税的体系一直被认为是“不完善的” 。
(三)医疗保险。美国的医疗保险体系非常复杂,也极具美国特色。其运作方式不仅在国内经常引起巨大的争议,在国际上也备受关注。一般认为,这种保险制度的核心是保险市场的多元化,焦点则是私营保险公司的介入。
实际上,美国的医疗保险并非完全仰仗私营保险业。以1993年为例,占美国国内生产总值14%(1万亿美元)的医疗费用,只有32%是通过“第三者”,即私营保险公司支付,相对而言,由政府支付部分为43%,患者自身支付22%,其余的费用则出自慈善机构等资源。由于消费者(患者)并不直接与医疗保险所发生的费用产生关系,因而了解这个体系中私营保险、政府参与及两者互动的关系特别重要。
1、私营医疗保险。 美国的私营医疗保险大约有90%是由雇主替雇员购买的。作为对雇员的一种福利,原本是二战期间政府进行工资和物价控制时不经意产生的一种替代方式,因为非工资型福利不受控制,雇主便用其吸引和稳定雇员。
2.、政府的角色。美国政府在医疗事业的总体发展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政府审发医务执照、监测环境对健康的影响、经营一批医院、资助疾病防治研究并管理儿童疫苗接种等,另一方面联邦政府在提供医疗保险中承担重要角色。
3、基本医疗与费用膨胀的矛盾。与许多国家医疗保险所处困境相仿,美国的医疗保险也一直陷于保障基本医疗和控制费用膨胀这一对基本矛盾之中。大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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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的美国人享受不同形式或不同机构的医疗保险。早在1992年,私营医疗保险业便覆盖了1780万人,另有6300万人从免费医疗和高龄人群医疗保险中得到医疗保障。政府最大的费用负担主要还是由于高龄人群医疗保险费用暴涨。专家预测, 政府虽不担心破产,也势必难堪重负。
三、对我国的几点启示
1、重视和充分发挥社会保障的功能。社会保障是一个国家社会经济制度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社会再生产过程和社会经济体系运行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是社会的稳定器, 经济发展的激励器,收入分配的调节器,具有保障公民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公平和增进国民福利等功能。
2、坚持社会保障立法先行。从美国及其他工业化国家的社会保障立法与制度建设轨迹中,不难看出西方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发展所表现出来的一般规律,即先有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之后才会有社会保障项目的具体实践。建设健全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工业化国家建立并实施其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经验。
3、坚持循序渐进。社会保障制度是逐步建立起来的,不是一蹴而就的,而且制度的改革和完善要循序渐进。西方国家一百多年的发展史其实也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与完善的历史,尤其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几乎所有国家都在为建立能够适应其社会经济发展的社会保障新体制进行积极的探索。
4、坚持从实际出发。社会保障的发展,要与经济发展的速度相适应, 要随着经济的增长而有计划地发展。一般地说, 社会保障的增长必须慢于经济发展的速度,慢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不能超越经济发展的实际能力。
5、坚持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责任。我国原有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单一的保障,只有政府主办的法定的一个层次的社会保险。根据国外的经验和改革的趋势,不少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实行多层次的保障结构。实行多重保障应该成为我国改革和发展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重要原则。
[责任编辑 陈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