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夜间行政值班工作的通知
09-15
关于进一步加强夜间行政值班工作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自公司下发《关于重申夜间值班制度的通知》以来,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通知要求,使夜间行政值班得到了较好的落实。近期,公司综合部对夜间行政值班进行了抽查,在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仍存在个别薄弱环节急需改进:
一是存在脱岗、睡岗、酒后上岗现象,外出办事不向总值班室报告;
二是用值班电话聊天或将值班电话呼叫转移;
三是个别值班人员责任意识松懈,不及时领取值班记录,同时存在随意换班或替班现象。
眼下已进入汛期,夜间行政值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其到位与否直接影响到防汛工作的部署与汛时的有效调度。有鉴于此,公司再次对夜间值班工作强调如下: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夜间行政值班的领导。要对值班人员进行广泛的安全教育,增强其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保证不出现安全管理真空。
2、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值班期间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做好值班期间的查班与安全巡视;值班人员不得睡岗、脱岗、酒后上岗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特殊情况急需办理,要向总值班室报告,经批准后方可
离开,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回岗。如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公司将根据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严肃处理。
3、严禁用值班电话进行聊天,或未经请示将值班电话呼叫转移,以上情况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绩效工资20元;值班人员要提前领取值班记录,未经请示许可不得随意换班或替班。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