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网上资料
3.15,我们在行动
——福州大学法学院消费者权利保护日活动
3月15日消费者权利保护日,由福州大学法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办,福州大学学生法律援中心协办的“消费者权利系列”活动正式展开。据悉,该活动由校内和校外两部分组成。校内在第五餐厅前的广场展开以“拒绝黑车,从我做起”为主题的活动,开展了现场的法律咨询活动和签名活动。校外的活动在五一广场举行,该活动是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合力营造海峡西岸‘消费和谐’环境”的主题下开展的,我院也参与了现场由多部门联合举行的法律咨询活动,现场气氛热烈。这一系列的活动引起了多家媒体的关注,福建教育电视台,新闻频道等对本次活动进行了报道。
齐心协力,办好活动
据悉,校内的活动是法学院团委学生会近期来举行活动的一个重点,该活动经由策划到实施已经经历过了将近半个月的时间。
负责本次活动的法学院学生会主席叶帆介绍:这个活动是我们法学院活动的一个重点,对于活动的主题和形式都经过了认真的思考,同时我们联合福州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开展这次活动希望他们的参与能给活动提供更多内涵。叶帆还介绍说: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2004年12月4日,是福州大学法学院,学生工作处直接领导的为在校大学生及社会上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的直接组织机构。他说作为法学院的学生,我们有义务为大家提供法律常识:购买黑车,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而原车主可以要求明知是脏车而购买者无偿返还。所以他倡导全体同学能够团结一致,拒买黑车,杜绝黑车交易。
落实政策,共创和谐
活动后,记者采访了法学院团委书记叶志清老师。叶老师表示:这次宣传3.15活动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大学生的消费维权意识,提高大学生保护自己的权益的能力,同时这次活动我们联合了法律援中心为大家提供的法律方面的咨询这也有益于大家法律意识方面的提高。在问及这次活动有何 “亮点”时,叶老师说:2月 28日公安部等六部委联合开展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这项行动将加强源头管理,要逐步建立自行车购销实名制,即在自行车销售环节实行实名制,明确自行车购车人的“所有权”, 同时建立自行车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包括自行车生产企业信息、所有人信息、旧自行车交易信息、丢失被盗信息等。 在国家颁布这样的政策时,我们学校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之际开展以“拒绝黑车,从我做起”为主题宣传活动是十分有意义的。这样的活动不仅宣传了国家新的政策,而且利于同学们 从思想上提高这方面的认识。同学们在宣传横幅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也是做出了一份承诺,承诺自己不再去购买“黑车”。这对于我们创造和谐校园是十分有效的。
(林美霞、王琳然)
阳光载法进社区
——金洲社区普法与法律咨询活动
今天(2007年3月25 日)上午九时,福州大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的普法列车再一次驶进了福州市金山金洲社区,并开展了法律宣传与咨询活动。
这是福州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第二次来到金洲社区。去年4月9日,中心已经在金洲社区开展过以“福州大学践行荣辱观,农民工智力扶贫快车”为主题的普法活动。这次中心成员再度跨入该社区,希望能让法律意识,特别是维权意识更深入社区居民心中,并且希望此次活动,能使中心与金洲社区形成更密切的共建关系。
这次活动也是中心3.15维权普法系列活动之一,活动的主轴便是——维权。在活动过程中,参院的人员的活动范围更宽,不仅在社区的活动中心前设立了法律咨询台,更是深入居民聚集的休闲中心,菜市场等,争取将法律这个有效的维权武器送到更多社区居民手中。此外,参与人员在活动过程中还向居民分发了有关劳动者权利维护与房地产
买卖权利维护的法律宣传单,让居民更多地了解相关知识,以更好维护自身权利。
此次活动持续了3哥小时后结束,全体参与的人员进行了集体留影,记录下这个难忘的经验。
合力打造海峡西岸“消费和谐”环境
-------记法律援助中心五一广场普法活动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上午8:00福大法律援助中心走进“合力打造海峡西岸‘消费和谐’环境,省市隆重纪念3.15国际”的活动现场。
此次活动由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联合主办,在五一广场隆重举行。省市各领导、各企、事业单位均出席参加,法律援助中心也参与了此次活动。法律援助中心在活动现场设咨询点为大众提供现场咨询,并且邀请了研究生参与。活动期间,咨询者络绎不绝,咨询的问题包括:借款纠纷,房产纠纷,医疗纠纷等。法律院长中心工作人员尽力给予咨询者满意的答复,对于复杂的案件,我们予以记录,带回学校讨论,再给于答复。同时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还在五一广场附近分发自制传单,宣传的内容主要包括:消费者常识篇和“三包”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旨在增强市民的维权意识,让消费者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能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此次活动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
接近正午时分,活动还在继续 ,咨询者依然如旧。法援中心本者 “以我所学,服务社会”的精神,再一次以实际行动履行了一个法律人所应尽的义务,为“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的主题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法援之连心小学普法
3月29日下午2:30,福州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又一次来到了上街联心小学,凭借中小学安全教育日之契机,给联心小学的同学们上了一堂安全教育课。
此次活动是由福州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学院红十字协会合办。对象是联心小学三年级到六年级的学生。同时该活动还得到福建教育频道的支持,该电视台派出了“第E时间”栏目的记者进行采访。此行的目的是宣传法律常识、交通安全知识以及关于文明礼仪方面的知识,以提高同学们的法律意识,从而更好地保护自身安全。
活动在福州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联心小学校领导的联合支持下有条不紊的进行,法律援助中心的成员首先向同乡们宣传关于饮食安全及交通安全的问题,接着又与同学们进行问题讨论,例如,如何应对紧急境况等,小学生踊跃发言。而其中开展的有关礼仪方面的有奖问答更是引起同学们极大兴趣,现场气氛十分热烈。
活动在法律援助中心向联心小学赠送篮球、文具等物品中落下了帷幕,该校领导做了总结。校方满意地表示希望可以多举办类似的活动。 最后双方合影留念…
网上搜寻资料
2010年质检服务“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主题为“消费与服务”,。为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的通知要求,省质监局决定从3月6日起,**省质监局将用十五天的时间,在全省统一组织开展一场有力度、有规模、有声势的“3.15”宣传活动。
一、活动主题
消费与服务
二、活动目的
通过宣传活动,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质监系统为提高市民质量意识、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宣传活动力求深入基层,贴近生活,方便百姓,扩大质监系统的社会影响,树立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三、活动内容
(一)举办全省性“金质亮剑——质监维权服务进社区”活动
3月8日,组织全省性“金质亮剑——质监维权服务进社区”活动启动仪式,全省九个设区市在同一时间开展现场活动。活动包括几项内容:一是免费向市民发放100克标准砝码。二是免费发放宣传材料,介绍质监法律法规、投诉举报方法、真伪鉴别等知识。三是设立小家电、玩具、建材装饰装修材料、纺织服装等多个咨询台,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三是开展眼镜检测、血压计校准、人体秤校准、珠宝玉石检测等。
(二)策划大型电视直播节目
与**省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配合,组织一场“3.15”大型电视直播活动,在**三地设直播点,采用“演播室+专题片+smg卫星连线直播点”的形式,通过案例短片、嘉宾访谈、现场连线、观众互动等手段,完成大型直播节目。
(三)策划开展“质监消费课堂”活动
省局、省中检所与《东南快报》联合,开展“质监消费课堂”活动。从3月5日开始,连续开展“好看的不一定好吃”、“你的家环保吗?”等6个课题,将分别在东南快报社和**省中心检验本文来源:公务员在线 http://www.gwy101.com所内进行,专家在开展讲座的同时,还就读者提供的日常消费品进行现场检测和鉴别,解答读者提出的问题。东南快报社将在《东南快报》上每次以一个版面连续登载消费课堂的内容及相关情况。
(四)开展“金质亮剑—农资打假惠农”行动专题宣传
采取系列宣传、跟踪报道等形式,展示亮点,大造声势,全方位宣传“金质亮剑—农资打假惠农”专项行动,重点宣传农资打假下乡工作情况,执法检查情况和开展农资打假工作新举措和取得的工作成果。将在电视台举办主题为:科学安全用药用肥、农资打假的电视访谈;举办以农资打假为主题的网络在线访谈。
(五)公布一批产品质量和计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
省、市、县三级质监部门集中统一行动,对与民生密切联系的产品进行质量和计量专项监督抽查,并向媒体发布专项监督抽查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抽查结果。监督抽查的对象是
衣(服装)、食(食品)、住(家装材料)、行(汽油、柴油)产品和妇女儿童用品等与百姓生活紧密相关的产品。
(六)曝光一批假冒伪劣产品及无证企业
加大执法力度,各级质监部门组织开展对生产、流通企业进行执法检查,集中力量端掉一批制假售假“黑窝点”,查处假冒伪劣产品和无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同时组织媒体跟踪采访,并公开曝光一批无证企业名单。
一、活动的主题、目的和意义
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宣传2010年全国消协组织“诚公务员无忧,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信•维权”年主题,促进市场经济良性发展,保护知名企业健康成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开展本次活动。
二、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承办单位:四川质量报社生活周刊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活动时间:3月15日(全天)。
活动地点:市体育中心北半场。
四、活动的策划、步骤及方法
(一)活动的策划:
1.由主办单位确定本次活动方案;
2.活动前期拟于3月12—14日,在媒体上(华西都市报、天府早报等)发布为期三天的公益广告,突出今年年主题“诚信•维权”,为3公务员无忧,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15现场活动造势;
3.在活动前期,组织有关媒体对省消委会主要领导进行专访,突出宣传年主题、今年的消费维权重点和今年省消委会的主要工作;
4.协助省工商局消保处在3月13日召开315纪念活动新闻通报会。在会上通报省消委会的“2009年消费投诉十大热点”和315纪念活动情况。
(二)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1.主办单位向相关企业发出组织活动的通知;
2.由主办单位负责审查参加活动企业的产品广告,宣传资料内容,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场;
3.由承办单位负责活动的组织和筹备工作;
4.活动开幕仪式拟邀请省人民政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消委等有关领导参加并讲话;
5.现场设消费者咨询、消费者投诉、房产家装、IT、食品、家电建材、日用百货、汽车等专区,散发相关宣传资料和进行商品销售;
在现场开展消费知识宣传,并设置消费警示、消费小知识、消费指导等宣传牌;
6.由省消费向参加活动的企业颁发“二0一 0年消费维权定点联系企业”证书、铜牌;
7.在现场散发刊有参展企业的特刊及年主题宣传资料;
8.为活跃现场气氛,将在开幕式后进行文艺表演(节目内容待定);
9.在现场设立医疗救护(防疫)站、消费咨询台等;
10.组织治安、消防、防疫、医疗等部门入场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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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宣传活动(方案)策划书
2010年3.15主题:消费与服务
12月26日下午,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2010年年主题:消费与服务,并将围绕这一年主题开展消费教育、消费咨询及宣传等系列活动。中国消费者协会会长王众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共同为2010年年主题揭幕。 中消协表示,确定“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就是强调消费维权工作要紧密围绕拉动消费、扩大内需,做好服务工作。其中的“服务”主要包含三方面内容:一是服务广大消费者;二是服务经济发展;三是服务社会和谐。中消协称,确定“消费与服务”为年主题的主要依据有,一是关注民生,服务广大消费者的需要;二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经济发展的需要;三是强化消费维权理念,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明年,中消协将围绕这一年主题,开展包括消费教育、消费者评议、比较试验、消费者满意度测评等在内的一系列活动。
进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专题
二.2010年学生团体将要开展的活动
(一)、活动名称
2010年“3·15消费与服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活动
(二)、活动主题 消费与服务
(三)、活动内容
1.**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会议
时间:2010年3月9日下午12点
地点:**市工商局第5楼中心会议室
内容: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工作安排
参与人员:市内各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学院营销服务社和大学生法律协会
2.前期准备
时间:2010年3月9日到14日
需准备的东西:展板制作,横幅制作,宣传气球派发,人员分配等。
3.消费者权益保护纪念活动宣传自愿者推选活动
形式:学生团体市场营销服务社、大学生法律协会推举,市消协审查通过
时间:3月13日
负责:游莉,王兴建
4.**市2010年“消费与服务”消费者权益保护大型宣传活动
地点:**市中央路
方式:设点宣传
参加人员:各经营者、市内各职能部门、学生团体营销服务社、大学生法律协会 时间:2010年3月15日上午8:00—11:00
负责人:
5.学生自愿者进社区活动
时间:3月14日
地点:**市市中区范围内(具体地点由市工商局安排)
参与人员:学生团体自愿者及工商局工作人员
方式:深入社区,动员宣传
负责人:
6.学院宣传活动
时间:3月14日和15日
地点:学院四食堂和五食堂
活动形式:挂条幅宣传和分发单页
负责人:进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专题
三、活动注意事项
1.突出主题。突出“消费与服务”主题,依法维权。
2.后勤工作人员应按时到为,准备好活动所需水,桌椅等
3.秘书处新闻稿件必须尽快
4.认真做好活动总结。填好活动情况统计表,于3月20日前报送市消协
5.工作人员须发扬谦虚、谨慎、友好、和善的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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