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河比赛裁判
第六条 比赛
6 : 1 比赛方法
(一)比赛方法采用一局或三局比赛胜负。
(二)第一局必须事先抽签来决定场地,第二局场地交换。场地交换时,全体队员列队于绳子左侧,等待主裁判手势交换场地。没有特别必要时,马上开始比赛。
(三)必须第三局比赛时,按照抽签决定场地。
6 : 2 握绳法以及姿势
(一)第一位得尽量握住靠近蓝色记号区外侧的绳子。
(二)选手空手,双手掌向上紧握绳子。
(三)绳子必须由躯干与上臂之间通过。
(四)不能使用防止绳子动摇的支撑法,以及其它方法。
(五)比赛申,必须两脚在膝前伸直,且必须握住绳子。力后位握绳法,
绳子必须通过腋下,由背斜上,从对侧肩部前面垂下,多余绳子置于后外侧,两手臂向前直握住绳子。
6:3 比赛开始
()绳子放置法
选手进场比安前,必须先将绳子确实伸直,并把绳子和拔河道一样对照。
中心线至两端白色记号区内侧各设定为2m。
(二)集合
主裁判做「集合」的手势 (两手从水平上举做打招呼动作) ,站于绳子左侧的选手,由领队、选手、管理之顺序相从整队进场。r敬礼」之后,未出场队员退到所定之位置,后位将绳子向肩回绕,按规定的握绳法准备。
(三)准备的确认
依主裁判指示,由双方领队互相确认准备状况,双方领队必须明确回答,否则主裁判不能确认准备完毕。
(四)主裁判手势
*以下( ) 内是主裁判的手势。
(l) 「举绳」 (双手向前做水平伸展动作) 口令时,选手双手握住绳子。此时第一位尽量握住靠近蓝色记号区外侧的绳子,后位必须在端线之前。
(2) 「拉紧」 (双手掌心向内侧,前上举至头部两侧 )口令时,绳子充份伸展或绷紧状态。主裁判指示下一手势之前,选手腿和身体不能乱动,须用力拉着绳子,保持开始准备姿势。
(3) 「调整中心线」 ( 向拉着绳子的队伍,用手做请靠近的动作) 。
此时领队得随着主裁判的动作指示,将自己队伍快速移动,使中心线记号能相符台。
(4) 「预备」 口令时 (将保持上举于头上的双手掌心向外) 此时选手静止不动,保持拉着绳索状态。
(5) 「开始」 (举在头上的两手很快的放下来) 。
6 : 4 比赛结束
(一)每一局胜负判定 :
本队绳子的白色记号区,被拉到最远方的2m线,则绳子移动4m为胜负之判定。不限制时间,一直到能判断胜负为止。
(二)主裁判判为违反规则,并被宣告失格。退场的比安队伍,算此局比赛失败 (一局比赛时,这场比赛失败) 。
(三)主裁判可视危险程度,宣判在进行中的比赛中断,并以绳子中心记号区的位置判定胜负。尤其是小学生及高龄者的比赛,如时间太长,运动太激烈产生过度疲劳时,主裁判可视当时情况,以中心记号区位置为判定胜负之根据。
(四)每一局比赛结束的手势 :
主裁判吹哨子 (两手在头上做几次大交叉的动作) ,表示此局比赛结束。比赛中,主裁判作出比赛结束手势前,如两队同时倒下或自己认为获胜而站起来等,比赛必须继续进行。 重赛
(一)主裁判手势,
主裁判吹口哨 (双手向下在体前交叉之后,双手食指指向申心线) ,宣判「重安」 。
(二)重赛判断:
(1)两队同时犯规,经主裁判利斯为无法继续比赛时。
(2)判断胜负之前,两队队员双手离开绳子,经主裁判判断为不适合继绩比赛时。
(3)观众及其它外在因素,比赛受妨碍,主裁判判断为无法继续比赛时。
(三)重赛的比赛开始
(1)重赛的重新开赛时,与原比赛开始时同样位置。
(2)如6 : 5(二)(1)(2)犯规时,不得有休息时间,马上重新比赛。
(3)重新比赛时,不得替补以及变更选手职位。
(4)如6 : 5(三)(3),因外在因素影响时,得有适当休息时间 (例如选手饮水、擦汗等) 。 适当时间休息之后,依主裁判的手势,重回拔河道,如6 : 3(三)「准备确认」后再比赛。 比赛中犯规。
(一)「坐着犯规」 (只手掌心向上,水平左右几次动作) 故意坐着不动或滑倒之后,没有立刻归正。所谓「立刻归正」是拔河选手在地上滑倒后,为回复正规拔河位置,表现得很努力。
(二)「贴身犯规」 (双手掌心向地面,做几次上下动作) 。
比赛进行中,脚以外身体任何部分触及地面、后面选手的脚坐着不动或故意与其它选手身体紧贴等。
(三)「锁绳犯规」 (提膝、肘触及腿)
(1)绳子不能自由动的握绳法。
(2)利用膝、腿压住绳子不动,且绳子将腿当做顶点,看起来有如山形状就是锁绳。如握绳子的手碰到腿,绳子不形成山形状,形成笔直的话,就不形成锁绳。
(3)绳子固定在某队员的身体。
(4)绳子上有轮或结节时。
(四)「违反握绳法」 (双手作握绳状向前出,以表示正规的握法) 规定以外的握缉法。但打着双手,掌心相对,或单手脱离绳子,此手不支撑着地面,对比赛而言是不利的,不造成犯
规。
(五)「夹持犯规」 (握绳的双手,向身体变曲,在腋下作上下动作
(六)「滞留蹲姿犯规」(边举膝伸直,边作踢地面的动作) 。蹲着不动或脚没有出于膝前。
(七)「爬绳犯规」 (双手做攀登绳子的动作) 。像登山一样,用手拉绳交替前进。
(八)滑绳犯规」 (两手与上半身做划船的动作) 。像划船一样,反复坐在地面上,脚向后边动边拉。
(九)「后位违反握绳法犯规」 (用手扣打对侧肩部) 。
后位违反握绳法,比赛中绳子从肩部落下,没有由腋下通过时。
(十)「越线犯规」 (用脚反复做侧滑步) 。
比赛中,故意由边线踏出。双脚完全踏出边线,没有立刻回拔河道,仍旧继续拉时。
注 : 「脚架犯规」 (用鞋跟踢地面) 。主裁判在下「拉紧」囗令之前,比赛选手在地面做脚架时。
6 : 7 罚则
(一)「注意」
比安中选手犯规时,依犯规情形提醒选手「注意」。裁判必须将选手犯规情形,用语言及手势,由主或副裁判传达,让选手明白。
(二)「警告」
(1)重复犯规,已经被「注意」二次,再有犯规行为时,不再提醒「注意」马上宣告「警告」。
(2)警告有两次机会,第一次警告及第二次警告,第三次警告时立刻失去比赛资格。
1.犯规是以全体队员犯规处理,即使只有一A犯规也视同全体犯规论。
2.一人或一人以上同时犯规时,宣判一次警告
(3)第一次警告时,主裁判报告犯规者的位置。继续警告时,用口头告知犯规者位置以及用手势表示犯规动作,同时用手指表示「警告」的次数。
(4)拔河比赛招致有损名誉,非正当言词及态度时,判定为失格论。
(三)警告的宣判、与副裁判的手势无关,主裁判依全体比赛流程演变判断。
6 : 9 违反本规则
有违反上述规则任何一条、应判退场
6 : 10 其它的比赛干部
除比赛大会运作的裁判员 (主、副) 之外选手管理员、记录员等以运作干部任命。
拔河的技巧
一、拔河基本姿势的运用:
1.基本姿势:不要弯蹲而应全身伸展
2.身体方向:绝对不要身体侧向压绳
3.预备站姿:膝盖外侧弯重心在后跟
4.肌肉力量:手臂靠着身体双腿伸直
5.维持体轴:保持全身最佳伸展状态
6.利用体重:保持适当姿势不可太低
7.小腿角度:用骨骼而非肌肉来支持
8.拔河开始:使大腿保持在水平之上
二、绳索握法:
绳索从右肘内侧通过,而右手腕向内绞,使手掌向上,左手放在右手前,手腕握法同右手,双掌都要朝上,左右手握绳处要靠拢不要分开。
握绳的力量只要手不会滑动即可,用力过大容易疲劳,因此不必一开始就太过用力,做好姿势手自然就能握紧。
※ 要领
1. 手掌需保持朝上 2. 左、右手不要分开
3. 不必过分用力 4. 向身旁拉的感觉
拉绳的力量几乎都经过手传达到绳索(小部份为腋下夹力);手的握力(持久力)不大或不正 确,就无从发挥应有的力量。
三、双脚的宽度
双脚宽约同肩宽或比肩稍宽的自然姿势,脚站得太宽对大腿肌肉负担大而易疲劳,容易使体位变的过高;因此重心容易失去稳定而使绳索向旁移,以致踩出边线外。
四、姿势
拔河比赛从外表看来似乎力量大的一队一定会赢,其实采用正确的拔河姿势才可充分发挥力量。
1.高姿势:
以直立的状状态,尽量不要弯腰,不弯膝关节而以身体重心向后倾倒并能维持脚底部滑动的姿势。
优点:体重可依赖骨骼支撑,则肌肉负担较轻;不易锁绳犯规,对地板而言脚底压力增大。
缺点:难以腋下夹紧绳索,对握力的依赖度大增,增加手掌负担;重心位置高,一但失去平衡时容易为对方趁隙攻击。
2. 中姿势:
身体与对方正面相对,腰与膝适当弯曲的姿势,大腿的位置保持水平或稍高,随时准备能伸直脚状态的姿势。
优点:身体重心比高姿势后倾,因此受到对方教大拉力时不容易失去平衡;膝与腰有适当弯曲因而加力伸直时,可得到很大力量(拉力);可增加脚对地面的摩擦压力。
缺点:由于要维持膝与腰的弯曲状态,自己的体重以及对抗对方的拉力都靠肌肉力量支撑,增加肌肉负担,容易疲劳;难以长时间维持中姿势而容易产生动作变形。
3.低姿势:
腿的位置比中姿势更低的姿势。
优点:从高姿势或中姿势刻意该为低姿势可以瞬间加大对绳索的拉力,采用低姿势需要浪费很大的力量,但同时可施加给对方很大的拉力负担。
缺点:容易锁绳犯规及坐地犯规,为了维持低姿势,需要消耗很大的体力;脚底与地面摩擦力较弱,不能充分利用鞋底与地面的摩擦力。
五、锚人:
锚人是全队的主角。锚人与其他队员不同,可把绳索从腋下绕过背部到另外一边肩上,再绕过腋下后夹紧。把绳索夹在右腋下,挂在左肩又夹入左腋,这是最能发挥力量与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