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管的使用
试管的使用
1、普通试管可以直接加热。
装溶液时不超过试管容量的1/2,加热时不超过试管的1/3。加热时必须用试管夹,夹在接近试管口部位。加热时先使试管均匀受热,然后在试管底部加热,并不断移动试管。这时应将试管倾斜约45°,管口不要 对着有人的方向
2、主要用途:
(1)盛取液体或固体试剂; (2)加热少量固体或液体; (3)制取少量气体反应器;
(4)收集少量气体用; (5)溶解少量气体、液体或固体的溶质。
3、使用注意事项:
(1)盛取液体时容积不超过其容积的1/3;(2)加热使用试管夹、试管口不能对着人。加热盛有固体的试管时,管口稍向下倾斜约45°;(3)受热要均匀,以免暴沸或试管炸裂;
(4)加热后不能骤冷,防止破裂。(5)加热时要预热,防止试管骤热而爆裂。
(6)加热时要保持试管外壁没有水珠,防止受热不均匀而爆裂。(7)加热后不能在试管未冷却至室温时就洗涤试管。
液体的倾倒
液体药品通常盛放在细口瓶里。取用液体药品时应注意:
1.细口瓶的塞子要倒放在桌子上; 2.倾倒液体时,瓶口要紧挨着试管口,应该缓慢地倒;
3.拿细口瓶倒液时,贴标签的一面要朝向手心处; 4.倒完液体后,要立即盖紧瓶塞,并把瓶子放回原处。
使用酒精灯的注意事项
新灯或旧灯壶内酒精少于其容积1/2的都应添加酒精。酒精不能装得太满,以不超过灯壶容积的2/3为宜。(酒精量太少则灯壶中酒精蒸气过多,易引起爆燃;酒精量太多则受热膨胀,易使酒精溢出,发生事故。)添加酒精时一定要借助个小漏斗,以免将酒精洒出。燃着的酒精灯,若需添加酒精,必须熄灭火焰。决不允许燃着时加酒精,否则,很易着火,造成事故。
1.酒精灯的使用方法:使用酒精灯时,先要检查灯芯,如果灯芯顶端不平或已烧焦,需要剪去少使其平整,然后检查灯里有无酒精,灯里酒精的体积应大于酒精灯容积的1/4,少于2/3。在使用酒精灯时,应注意,绝对禁止用酒精灯引烧另一盏酒精灯,而应用燃着的火柴或木条来引燃;用完酒精灯,必须用灯帽盖灭,不可用嘴去吹灭,否则可能将火焰沿灯颈压入灯内,引起着火或爆炸。不要碰倒酒精灯,万一洒出的酒精在桌上燃烧起来,不要惊慌,应立即用湿抹布扑盖。
2.给物质加热 :酒精灯灯焰分外焰、内焰、焰心三部分,在给物质加热时,应用外焰加热,因为外焰温度最高。 注意:
1).在用酒精灯加热可以用试管、烧瓶、烧杯、蒸发皿来给液体加热,在加热固体时可用干燥的试管、蒸发皿等,有些仪器如集气瓶、量筒、漏斗等不允许用酒精灯加热。(烧杯不可直接放在火焰上加热)
2).如果被加热的玻璃容器外壁有水,应在加热前擦拭干净,然后加热,以免容器炸裂。
3).加热的时候,不要使玻璃容器的底部跟灯芯接触,也不要离得很远,距离过近或过远都会影响加热效果,烧得很热的玻璃容器,不要立即用冷水冲洗,否则可能破裂,也不要立即放在实验台上,以免烫坏实验台。
4).给试管里的固体加热,应行进行预热,预热的方法是:在火焰上来回移动试管,对已固定的试管,可移动酒精灯,待试管均匀受热后,再把灯焰固定在放固体的部位加热。
5).给试管里的液体加热,也要进行预热。同时注意液体体积最好不要超过试管体积1/3,加热时,使试管斜一定角度(45°左右),在加热时要不时地移动试管,为避免试管里的液体沸腾喷出伤人,加热时切不可将试管口朝着自己和有人的方向,试管夹应夹在试管的中上部,手应该持试管夹的长柄部分,以免大拇指将短柄按下,造成试管脱落。
6) 特别注意在夹持时应该从试管底部往上套,撤除时也应该由试管底部撤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