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法制报告会讲座发言稿
法制报告会
各位老师、同学:
下午好!
这次应校领导的安排,由我来给大家讲法制报告会,我非常荣幸地来为大家讲解一些法律知识,解决一些大家在成长中所遇到的困惑与不解。再次感谢校领导、各位老师和同学们的时间!今天,我主要讲四个问题:第一、心理健康问题;第二、网络问题;第三、青少年日常行为习惯,第四、毒品问题。
首先,我从一些社会现象开始谈谈我们的社会定位及我们的将来。
作为未来推动社会进步的主力军之一的我们,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扮演着相当重要的角色,因此具备良好的法律修养,较强的法制观念,能够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无论是对于自我保护,还是维护自身形象,乃至促进社会文明与进步都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然而,我国现实中青少年的知法、懂法、守法现状却是不容乐观的。据有关资料统计,目前,25岁以下青少年犯罪人数已占我国所有犯罪人数的70%左右,青少年犯罪比例之大、增长速度之快可谓触目惊心。
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两方面:
一是来自于社会的。我国社会正处在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的多岔路口,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的利益多元化、人的社会角色多样化等问题,使人们深刻感觉到:社会不稳定了、社会规则和人的行为规范不断地受到挑战和冲击;因此也导致了人们行为的“失范”,即违规、越轨。
二是来自于自身的。一些青少年朋友法制观念淡薄,不少人甚至还是法盲,更有甚者,认为法律是多余的,无用的,甚至是敌对的。在不知法不懂法的情况下,当然守法就无从做到。
一个社会、一个国家,无论其政治或经济制度如何,都有一个共同的发展方向:法治化。通俗的形容“法治化”,就是在表象上社会是规则有序的,在大众内心深处法律是普遍得到信仰的。法治文明是人类共同的文明,法治文明的程度甚至标志着这个社会的文明程度。
因此,我们作为现代文明社会的一个成员,未来法治国家的建设者,从自身做起,知法、懂法、守法就显得十分必要,同时也是必须的,否则,将与社会脱节,甚至格格不入,最后被社会淘汰。
今天,针对这些正处于青少年时期的你们,我谈谈围绕学习、生活、做人与守法 ,远离毒品有关的四个话题。
第一个话题:注重心理健康,学会自我调节与控制,杜绝违法犯罪。
震惊全国的马加爵杀人案,是我国校园暴力犯罪的一个令人发指的惨剧。2004年2月23日,云南大学2000级学生马加爵打牌时被怀疑作弊,与同学发生争执。马加爵竟将四名同学残忍杀害,而后逃至海南三亚;3月15日,公安部A级通缉犯马加爵在三亚市经群众举报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6月17日,马加爵被执行死刑。
本月4号上午9点50分左右,无锡校园又发生一起学生持刀刺死同学的惨案。因体育课上发生争执,无锡电子信息技工学校的安徽籍学生19岁的甲某,持刀刺死同班17岁的徐州籍学生乙某。2个多小时后,逃窜至该校东亭分校区的犯罪嫌疑人甲某被警方抓获。事情的简单经过是这样:学生甲某与乙某在玩篮球的时候发生了口角,下课后同班同学还把这个情况向班主任老师汇报过,班主任也找了甲某与乙某谈话,想劝解他们之间的矛盾,而乙某也当场表示不会再与甲某争执。但没想,班主任老师离开后,
乙某就找来了4个老乡同学将甲某打了一顿,后来甲某又不知从哪儿找来一把刀在教室外将乙某捅倒。
本该是花季的年龄,他们对生命为何如此冷漠,而选择一条不归路?实在是让人痛心!通过这一些案件,我们可以一起探讨以下几点内容:
第一点,人都是善恶并存的,我们要懂得警觉自己人性中的恶。
人们要想实现利益最大化,需要作出一定的自我约束,因此,日常生活中,人人都做了大量的扬善抑恶的努力,所以,我们轻易不会看到人性中恶的一面。但是,正因为一直处于被压抑的状态,如果一旦爆发,其能量就非常巨大。马加爵在打牌受到指责时,他的心理现实是:“当时我真的迷失方向了,觉得不知道该怎么生活下去了……,于是,就有点想不开,自己不想活了。又想我之所以会这样,是他们三个人造成的,就恨他们。”
当这种恨被付诸行动后,当恶被释放时,很快,它以几何级数增长,以至于完全处于了自动生成状态,使当事人被操控、被驱使,欲罢不能,从而导致了违法犯罪的发生。 避免这种恶的方式很多,最简单的就是立刻脱离刺激环境,绝不在情绪冲动时做出决定。平时,在学习生活中,难免会遇到火冒三丈或者心里极不平衡的时候,我们要调整心态,求助于学校、老师,使自己得到及时地疏导,凡事三思而后行,不要因为一时冲动造成终生遗憾。同学们,“冲动是魔鬼呀”,有时候,你的一拳头,就要用你的青春、乃至你的一生去承担。
第二点,避免过度的“去圣化”的倾向。
“去圣化”是一个心理学上的一个术语,某种意义上,这是现代人存在的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指的是人们尤其是青少年由于在生活中见到太多欺骗行为,或者由于在生活中受挫,因而怀疑价值观和美德的存在。他们不愿听从任何人的劝告,不相信生活中还存在值得珍视的、神圣的、具有永恒意义的事物。
尽管所有的青春期都会有“去圣化”倾向,这是青春期反叛的结果,也是青春期的表现形式之一。但现在的问题是,青年人的“去圣化”倾向有些过度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他们的生活质量,削弱了他们的幸福感,这从他们中流行的口头语,如:“没意思”、“还行”、“郁闷”以及“无所谓”、“随便”等中就能看出。
当前,青少年中“去圣化”倾向所导致的最严重的问题就是缺乏珍惜生命、敬畏生命的感情;在涉及有可能伤害生命的重大问题上缺乏应有的恐惧感。不仅是对别人,也包括对自己。
常见的表现有:一些学生会毫无感觉地、无端地随口说出一些极端伤人或侮辱人的话;或因一点不顺心就轻生,等等。
记者曾经问马加爵:“4个年轻同窗的生命在你的铁锤下消失了,你对生命有过敬畏感吗?”,他回答地非常明确:“没有。没有特别感受。我对自己都不重视,所以对他人的生命也不重视。”
可见马加爵的“去圣化”倾向是多么严重,以至于丧失了人所拥有的一种最基本和最健康的本能:悲悯之心。他因为不懂得珍重自己的生命,而轻视别人的生命,并最终毁掉自己。
2004年4月6日,马加爵在看守所内写的忏悔书这样写到:“当你想犯罪的时候你要明白——最大的受害者其实是你最亲最爱的人!”马加爵还忘了一个很重要的受害者:就是他自己!
第三点,我们要学会用建设性方式帮助自己,并逐步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 人要确立建设性帮助自己的理念,使自己进入解决问题的良性循环。
马加爵显然缺乏这种理念和相应能力。平时,他缺乏与别人交流和沟通;事发时,他不知道该怎样处理人际冲突,以及怎样寻求帮助。在他周围有那么多可以利用的社会资源:老师、同学,心理咨询电话等等;他以为只有杀人才是解决问题的惟一方法。
而事实是,一个问题可以有无穷多样的、有效的解决方法,而决不应采用暴力、采用犯罪手段。
有人曾总结,马加爵的问题也是因为贫困使他受到歧视。贫困和社会不公正的确给很多人造成了不幸,但是,个人的报复行为和国际恐怖组织的报复行为性质是一样,都是非建设性的解决方法,是必然会走入死胡同的方法。
因此,假如一个人以贫困为由而采取反社会的行为,实际就是自己去选择被贫困和社会不公正第二次伤害。
其实,摆脱贫困和社会不公正的方法同样很多,除了宏观上政府应做的努力之外,个人的自强不息以及不断奋进是最有效的方法。
第四点,我们要保持一些基本的有助于人健康发展的人格特点。
有关这一点,马加爵在与记者的谈话中有很好的总结,如:他意识到自己缺乏信念、责任、理想、宽容,缺乏社会责任感和追求。最让人动容的话是:他发现“有信念的人活着才会快乐”。
从心理健康的角度看,马加爵所罗列的这些人格特点都具有重要的心理保健功能。不仅有助于保持自身的好心情,而且有助于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此外,在现实生活中还有一个重要的人格特点是:共情能力,也就是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的能力。这种能力同样有效地预防人对他人伤害的行为。例如:在马加爵与同学为打牌而产生不和时,如果他能设身处地为总失败的同学们着想,对同学说自己作弊一笑了之,那么就不会有后来的口角——即便有了后来的口角,有了他自己所说的“绝望感”,如果他平时具有共情能力,那也决不会选择以杀人的方式解决问题。 第二个话题:健康上网,增强自控能力,无损于他人,也避免自己成为受害者。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这一新兴媒体的飞速发展,青少年的生活、生长环境,学习娱乐方式,甚至包括思维方式、情感理念、价值取向、道德标准、行为习惯等等,都在发
生着巨大而深刻的变化。可以说,互联网的发展,正如一股浩浩荡荡、汹涌澎湃、扑面而来的洪流,既显示了当今科技进步的强大动力,同时也夹带着污泥、浊水和沉渣。 与此同时,从青少年的犯罪诱因上看,不良文化影响巨大,特别是互联网在诱发未成年人犯罪诸要素中所占比例也急剧上升。渲染暴力的网络游戏、色情淫秽等不良信息、低级庸俗的网上聊天等,都是诱使青少年越出雷池的重要原因。
据一些统计资料表明,90%的青少年上网是玩网络游戏,其余是网上聊天和浏览不健康的网站,这其中未成年人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成为网络游戏的主体;80%的青少年犯罪案件与网络游戏存在关联,网络游戏成为他们违法犯罪的直接或间接的诱因。 听上去网络好像是洪水猛兽,其实,并非如此,就我个人而言,并不否定网络或反对上网,平时,在办公室或在家,经常是在线的。网络是用现代最强大的科技手段将各种五花八门的资讯汇聚起来的一个载体;网络是现实世界的一个虚拟的幻象,真与假、美与丑、善与恶都能在这里得到淋漓的体现;网络只是一个工具,而不是一个玩具,如果到了痴迷的地步,肯定会引发一系列的问题。我们并不一味地反对青少年上网,并不反对他们用电脑和网络作为工具来获取知识,但我们反对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痴迷网络,痴迷游戏和聊天,久而久之上网成瘾。
精神卫生专家研究分析接触到的病例后说,青少年一旦沉迷于网络即会产生愈来愈强烈的心理依赖和反复操作的渴望,不能操作时便出现情绪烦躁、抑郁等症状。这种成瘾症状的特征,与毒品海洛因的成瘾行为特征极其相似,故被称为“电子海洛因”。一旦成瘾,就会带来吸毒一样的后果,难以戒除。由于青少年生理和心理发育不成熟,上网成瘾还会使青少年的人格发生明显改变,从而诱发违法犯罪。
我们律师所曾经代理的一宗刑事案件中,未成年犯某甲某乙二人持械抢劫。其二人酷爱上网,暑假期间几乎成天泡在网吧,因受网上暴力倾向的影响,由某甲提议抢劫,某乙积极参与,最终某甲和某乙被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此外,一些学生为支付上网费用,偷拿或骗取父母的钱财,变卖自己的或盗窃同学的自行车;有的因上网欠下了上千元的债务;有的在网吧结识社会上的不良青少年,并相互勾结,共同“敲诈”在校学生的钱财;等等。以上是由于上网而引发的违法犯罪,还有一些利用网络进行的犯罪。2003年10月,我市两名17岁少年利用网络“黑客”手段,非法获取一位失主信用卡资料,后通过网汇、网上购物等方式盗窃网上虚拟财物1.6万余元,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
类似以上的违法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我们说网络犯罪或者因网络引发的犯罪,其实,罪不在网络,而在于我们对于网络的痴迷心态。
当代青少年处于传媒文化的重重包围之中,以往那种“成人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口传身教式的犯罪,逐步被现代媒体的“教化”作用所替代。一些影视、录像、游戏、网络上频繁出现的凶杀、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东西,严重影响、腐蚀和危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诱发青少年的犯罪欲望。传媒中的一些消极不良因素的乘机而入,对涉世不深的青少年会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因此我们广大学生朋友们要有足够的认识,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保证自己不受不良传媒文化的影响。
我们这个世界,从来就充满了各种各样的诱惑。面对网络的诱惑和其它随时可能发生的诱惑,我们青少年如何把握自己,如何选择正确的道路,这是一个考验意志的过程,是一个磨炼性格的过程,是一个认识自我的过程,也是一个塑造人生的过程。人生重要的不是所站的位置,而是所朝的方向!
第三个话题:消除不良行为习惯,远离违法犯罪。
我们都有这样的生活常识,那就是:一打开窗户,进来的不只是阳光和空气,还有灰尘。改革开放的文明成果大家都在尽情享受,但一些腐朽落后的思想垃圾却经常渗入到我们的脑子里,不知不觉影响着某些同学的行为。我们青少年正处于心理、生理发育期,辨别是非能力较弱,易受影响,从而极易形成不健康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导致其行为发生偏差;大众传媒对社会丑恶现象的无节制披露,对暴力行为的过分
渲染,对黄色东西的广泛传播,造成青少年迷失在是非观念,道德标准上。一些青少年染上不良习气,痞气十足,轻者口出污言秽语,重者打架斗殴、敲诈勒索、抢夺他人的钱物。
我们办理一些青少年案件中,有些青少年本来是品学兼优的,只是由于没有管束好自己,放纵自己的不良行为,看到社会上一些闲事,放任自己去参与,抱着一种侥幸心理,从而走上犯罪道路。有这样一个案例,两个学生,他们是同班同学,因为之间曾经发生过矛盾,一天,其中一位同学杨某对与他发生过矛盾的王某说:等一下,我们一起回去,王某就以为杨某要打他,于是他就去叫几位所谓讲义气的同学石某、李某等6人,一起商议如何对付杨某,然后尾随杨某,其中一人向对方挑衅,而杨某当时可能因为人少对其未加理睬,但后来却纠集了其余10多个人,又拦在路上向王某这方挑衅,双方互相殴打,最后王某这方的一位同学头部受到严重打击,被打成重伤,造成了不可收拾的后果。这是一起聚众斗殴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即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这起案件中有三人因在聚众斗殴中故意伤害了他人的身体致人重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造成重伤的要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案件中因为讲所谓的江湖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刑事处罚。这起案件的起因只是同学之间的一点小矛盾,双方如果能退一步,就不致发生这样的结局。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同学们,人生活在社会中,难免相互之间有磕磕碰碰,但
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导致这一后果的另一原因就是这些同学养成了一些不良习气:凡是碰到矛盾、纠纷都采用暴力手段;朋友只要提出要求,不分是非而盲目地发挥所谓江湖义气。
生活中还有一些常见的不良行为,我们可能都还没有意识到它的严重性。如: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多次偷窃;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等等。这些不良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都可以对号入座。轻者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承担罚款或拘留等行政责任,重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则构成了犯罪,从而要承担刑事责任。
另外,我们要学会保护自己,在我们周围,有一些不三不四、游手好闲的社会不良分子,他们总是以我们身上的某种东西为目标,或猎取钱财、或打架取乐,希望同学们有一双“火眼金睛”,分清香花毒草,明辨是非黑白,自觉抵制不良行为,对社会上的闲人避而远之,防止它们毒害你的心灵,使你误入歧途,终生遗憾。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辨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很多时候,一个人做错事,往往都只是一念之差,而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旦触犯法律,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我们做人,要遵守最基本的道德和法律底线,从道德层面上说,就是“不以任何理由去伤害他人,不以正确的理由做错事”;而从法律层面上讲,则是不以任何理由去做违法的事。这样,在关键时刻,我们就能够及时约束自己,使自己能够有效抵制恶念的诱惑,从而避免做出“一失足成千古恨”的事情。
最后,我用古人的一句话送给在座的学生朋友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希望大家做一个有文化、懂技术、遵纪守法的文明现代人。
第四个话题:远离毒品,健康快乐的生活。
(一)毒品的概念。什么是毒品?可能很多青少年朋友还不够了解。关于毒品的概念,我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这些东西原本是药物,医生、化学家研究开发它的本意是为人类治病,解除病人的痛苦。然而,它一旦超越医疗目的之外被滥用,就成了给人类带来沉重灾难的毒品。因此,国际禁毒公约将其列入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二)毒品的种类。毒品“家族”很大,卫生部于1996年1月颁布的《麻醉药品品种目录》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分别有118种和119种。我国常见的毒品有:(1)鸦片类。包括鸦片、吗啡、海洛因。鸦片的原植物叫罂粟,株一般高约1.5米,四五月开花,花色艳丽。果实成熟后,其白色浆汁是加工鸦片的原料,割过浆的罂粟壳也是麻醉药品。国家法律严禁私自种植罂粟。海洛因,俗称白粉、白面、四号等。是由美国化学家首次合成的麻醉性镇痛药品。是鸦片类毒品中危害最大的品种,被世界各国列入头号毒品予以禁止。吗啡,首先由德国化学家从鸦片中提取而成。(2)大麻类。大麻亦称印度大麻。是一年生植物,经加工提取制得的毒品有大麻烟、大麻脂、大麻油。(3)可卡因类。是从生长在美洲的一种常绿灌木古柯树的叶子中提取的。(4)苯内胺类。为化学合成,包括冰毒(形似冰块)、摇头丸(又称狂欢丸、狂喜丸等)。摇头丸是近年来在世界范围内流行的新型毒品之一,有丸剂、片剂,形状多样,五颜六色。
(三)毒品的特征
毒品有四个基本特征。
1、依赖性。能使吸食毒品者在心理和生理两方面产生对毒品的依赖性。据研究发现,鸦片类毒品所产生的生理依赖性最为强烈。甚至从第一次吸食后就会出现。心理依赖虽然表面上不如生理依赖那么明显和强烈,但一旦形成后就非常顽固,它是吸毒者在
生理脱瘾后复吸率居高不下的最主要的原因。
2、耐受性。吸毒者不断使用一种或同类毒品,其效果会逐渐退化。所以,多数吸毒者都会经历逐步增大吸毒量、缩短吸毒间隔时间以及改吸食为静脉注射等来解毒瘾,形成毒害越来越严重的恶性循环。
3、非法性。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吸食贩卖毒品等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处罚。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非法持有毒品,强迫他人吸毒等行为,是作为犯罪行为而予以严惩的。
4、危害性。科学研究表明,无论吸食哪种毒品,都会对人的身心造成严重摧残,对家庭、社会产生许多可怕的恶果。
毒品来源:主要来自“金三角”(缅甸、泰国、老挝三国交界三角地带)、“金新月”(阿富汗、巴基斯坦、和伊郎三国交界形似新月地带)和“银三角”(南美的哥伦比亚、玻利维亚、秘鲁和墨西哥等国交界地区)。
吸毒不仅对吸毒者身体和精神有双重摧残,而且是引发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吸毒耗资巨大,绝大多数人在经济上是无法承受的,何况在经济上不独立的未成年人。而吸毒者一旦毒瘾上来,就完全丧失理智,变得六亲不认,毫无廉耻。为了满足一时无法抑制的毒瘾,筹集毒资,可以用尽人间一切最卑鄙、最凶残的手段,欺骗、偷窃、抢劫、谋杀、卖淫、无所不为,甚至直接参与毒品的生产、运输、制造、贩卖。近几年来,吸、贩毒现象已经开始侵入中学,在校中学生吸毒成瘾者数量呈明显上升趋势。这些因吸毒成瘾的中学生,人格、心灵严重扭曲,多数已经放弃了学业,成群结伙地流散在社会上。为了筹集毒资,男生有偷、骗等违法行为,女生则有“坐台”、卖淫等违法行为,未成年人吸毒已日益成为其他越轨行为的直接动因。长期吸食毒品不仅严重损害了青少年的身体发育,更使得他们产生变态扭曲的价值观、社会态度以及混乱的行为模式。
吸毒的危害性可以概括为四个字:害已、毁家。
(1)害已。
一是严重摧残人的身体。滥用鸦片类毒品,会对人的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和免疫系统等产生危害,造成中枢神经麻痹,使脑、心脏、肝脏、肾脏发生病变,身体抵抗力下降,易感染多种疾病,甚至导致死亡。二是扭曲人格,自毁前程。吸毒者毒瘾发作时,大多不顾廉耻,丧失自尊,无法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即使是很有才华的人,一旦吸上毒,就等于掉进了死神和魔鬼的陷阱,不可避免地走向堕落的深渊。这方面的例子简直举不胜举。某省艺术学校一名16岁的女生,曾以孔雀舞跳得好而被誉为“美丽的小孔雀”。她因胃疼,听人说吸毒就不疼了,她就试吸了。之后她还想找感觉,又吸了第二次、第三次,上瘾了,她什么都不顾了,甚至觉得吃饭、穿衣都成了额外负担。早晨不练功,晚上不演出。有一天在排练场上毒瘾大发,不可收拾。是毒品海洛因断送了这只“小孔雀”,埋葬了她的艺术青春,使她遗恨终生。三是引发自伤、自残和自杀等严重后果。吸毒导致人体生理功能发生紊乱,心理、生理对毒品产生强烈的依赖性。毒瘾发作时,会出现一系列非常痛苦的反应,失去理智和自控能力,用自伤、自残、自杀来解决痛苦。年轻女子韩某,因受不了毒瘾的折磨,在一个初夏的深夜,站在马路中央,用金属片猛割头部,倾刻鲜血直流,并把金属片吞咽下肚。她痛苦地叫道:“死掉算了!”赶到现场的民警打120急救电话。在等救护车的过程中,韩某先是捂着肚子呼疼,要去医院;继而倒在路边吐血。当救护车到后,她又不肯去医院了,躺在地上打滚叫骂;最后被两民警强制送往医院,才保住了一条性命。四是吸毒容易感染艾滋病等传染病。如前所述,吸毒会导致人体免疫力下降,易患肝炎、皮肤病等多种传染病。特别是共同使用注射器静脉注射毒品,极易导致艾滋病的交叉感染。据统计,截止2002年底,我国累计报告的4万余例艾滋病毒感染者中,静脉注射毒品者高达63.7%。
(2)毁家。
吸毒不仅消耗大量的资财,还是毁灭家庭的祸首。谁家只要有一个人吸毒,这个家庭
就会失去往日的宁静、和谐、幸福和快乐。吸毒者假如每天吸食0.5克海洛因,每克按500元黑市中等价计算,一年就耗资9.1万元人民币。一方面,昂贵的毒资是填不满的无底洞。另一方面,吸毒者本人身体虚弱,丧失劳动能力,不能为家庭创造财富。大家想一想,如此坐吃山空,再富有的家庭也会败光。 丈夫吸毒则导致夫妻不和、矛盾激化;妻子吸毒则加速婚姻破裂;父母吸毒,则子女遭殃;子女吸毒父母则担惊受怕。为了筹集毒资,先是偷家里的钱,把家里值钱的东西折腾光了,就到社会上进行盗窃、抢劫等侵财犯罪甚至卖淫活动。
刘某,是个15岁的女学生,因吸毒被迫陷进了卖淫的泥坑。父母发现后将她关在家里。但中毒很深的她已经无法静呆家中。她被毒瘾搅得心烦意乱,为了逃出去找毒品解瘾,竟操起菜刀将劝阻她外出的父母砍死!毒品使变得毫无人性的她,犯下了惨绝人寰的滔天大罪。
24岁的黎某,是某事业单位的干部,家庭条件优越,有贤妻爱子。但他染上毒瘾后,灾难就降临到这个幸福的家庭。为了吸毒,他不仅把家里的全部积蓄化在了一口口烟雾之中,而且欠了一身外债。把家里值钱的东西都卖光了,还填不满这无底洞。最后,只有一张破草席当床,睡在地上,等待生命一天天耗尽。
吸毒不仅会造成家破人亡,还会贻害后代。一方面,父母吸毒对胎儿发育和儿童成长会造成严重损害。许多先天性呆傻、残疾等就是由父母吸毒造成的;另一方面,父或母吸毒,不仅使孩子得不到家庭的温暖和教育,而且还会受到虐待、遗弃,给孩子造成深重的灾难。如有个名叫丢丢的三岁男孩,被吸毒并卖淫的母亲当作毒品款抵押给三个吸毒者,可怜的孩子被折磨的遍体鳞伤,人不像人,鬼不象鬼。有一幅对联形象地刻画了吸毒者对家庭造成的危害:
烟枪一支,未闻炮声震响打得妻离子散
锡纸半张,不见烟火冲天烧尽田地房屋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如果任毒品滥泛,毒害我们的下一代,将会是什么样的后果呢?值得我们每个人深思!
为了让大家远离毒品,拒绝毒品,我根据禁毒斗争的实践,在这里将青少年吸毒的原因,概括地讲一下,以引起同学们的警惕。
青少年吸毒的原因,有客观方面的,更有主观方面的。这里着重讲一下主观方面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受好奇心驱使。好奇心是青少年的特点之一。在许多情况下,好奇心能激励同学们发现和思考问题。但如果不能正确地把握好奇心,一旦与罪恶的事物结缘,以好奇心去尝试毒品,结果不仅是误入歧途,甚至要付出生命的代价。少年张某是个独生子,聪明好学,成绩在班上一直名列前茅。在一天放学回家的路上,他发现两个高年级同学躲在一间破房子抽烟,令他对其神秘兮兮的样子产生了好奇,便前去观看。其中一个对他说:“我们吸的这种烟很好玩,你要不要试试?”他经不起诱惑,就吸了一支掺有海洛因的烟。结果一发而不可收,很快上了瘾。开始旷课,成绩一落千丈。为了购买海洛因,他向父母要钱,向同学借钱,后发展到偷同学的钱。他每天买海洛因要花掉100多元,父母每月的工资,仅够他吸几天,后到社会上行窃。最终被送进了强制戒毒所。多可惜又多可悲啊!二是受人诱惑。青少年重感情,讲义气,有时易产生盲目的“从众心理”,受人诱惑而被毒品击中。小雅是一名15岁的初中生,但她厌学。羡慕那些辍学而游荡在社会上的“混混”,经常旷课,学校和父母没少批评教育。但她由无动于衷到干脆自动退学到歌舞厅做伴舞小姐。在“舞友”的诱惑下,她开始服用摇头丸,还做向舞客推销摇头丸的生意。小雅的行为已构成了贩卖毒品犯罪,被送进少年犯管教所。三是对毒品无知。青少年社会经验少,辨别是非和自控能力差。一旦遇到变故或挫折时,往往不能正确对待,情绪低落,精神恍惚,意志消沉。为了摆脱心理压力,有的竟相信“毒品可以消愁、解闷和减轻压力”等害人的鬼话,成为吸毒者。林某在初一二年级时,学习成绩为全班之冠,一直是父母眼中的好孩子,老师眼中的好学生。可是,在一次考试中,有一位同学成绩超过了他,他就感觉十分不自在。
为了夺回第一名的位子,考试作弊,受到老师严厉批评后,开始消极。一天在街上闲逛时,他的同学蒋某发现他愁眉苦脸,便把他带到自己家中,拿出一支烟说:“抽了这支烟,所有的忧愁都会忘掉”。林某不知烟里掺有海洛因,抽后上了毒瘾。有一次毒瘾发作时,林某为摆脱痛苦,吞服安眠药自杀,幸好被父母及时发现,经医生抢救,保住了性命。四是寻求不正当的刺激。有的青少年喜欢冒险,寻求刺激,为了满足一时的心理需要,往往不计后果。但以尝试吸毒作为一种刺激的方式,就会付出惨重的代价。何某上初中时,觉得每天上学、回家很平淡,为了寻求刺激,就结交了几个“舞迷”朋友光顾舞厅。
初到舞厅,“舞迷”朋友就给他半粒红色小丸药,并对他说:“吃了这个,保你跳个不停,够刺激”。何某吞服后,果然摇头不止,无法控制。从此,他每次去舞厅就吃摇头丸。不久,他记忆力下降、失眠,体质越来越差,上课注意力无法集中,成绩直线下降,最后不得不住进医院治疗。五是被人蒙骗。有些毒贩利用青少年思想单纯、心地善良、容易轻信他人的特点,或将毒品掺入饮料、糖果等食物中,或制成各种卡通形象,或用毒品冒充药品,骗你服用,让你上瘾。16岁的花季少女叶某是初三学生,在学校住宿。中考前一天,她突然腹疼难忍,一位同学就拿了一支烟对她说:“这个能止疼,你吸了马上就好了。”小叶没有多想,就吸了那支烟,感觉腹疼缓解。在随后的两天中,她又连续吸了二支,三天过后,肚子不疼了。当她知道那种烟里掺了海洛因时,毒瘾使她再也离不开那种烟了。为了买毒品,她竟从事卖淫活动。好端端的一个中学生,就这样惰落了,最后她被劳动教养。青少年朋友们,请记住古训:“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不可随便接受他人食物,不要相信“毒品能解除痛苦”之类的说法,以免上当受骗,走入歧途。六是缺乏对国家禁毒的法律法规与政策的认识。国家高度重视禁毒工作。1990年底成立了国家禁毒委员会,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国禁毒工作,制定了禁吸、禁贩、禁种、禁制“四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并治”的方针,把对青少年的防毒教育作为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1992年《未成年
人保护法》规定,引诱、教唆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卖淫的,依法从重处罚。2002年,国家禁毒委、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团中央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据此下发了《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同时,我国禁毒立法也逐步完善。对此,除各级禁毒机构、教育部门和有关组织采取各种方式加强对青少年宣传教育外,广大青少年要自觉地学习有关禁毒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制意识。以法律为武器,抵制毒品的诱惑或欺骗,做一名拒绝毒品的勇士。
(四)、青少年如何抵制和远离毒品
可能有的同学会问:为什么毒贩会盯住青少年?这是因为,贩毒离不开吸毒,没有人吸,毒贩就不可能冒杀头风险通过贩毒获取巨额利润。他们把目光投向青少年,就是利用青少年思想单纯,好奇心强、好寻求刺激等特点,使其上当受骗,一旦上瘾,就不怕你不买毒品,我们的青少年就成了他们摄猎的目标。当前,这方面的斗争是非常激烈的。我们在此向大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牢固构筑拒毒心理防线
青少年朋友抵制毒品,首先要牢固构筑拒毒的心理防线,做到“四个知道”:一要知道什么是毒品;二要知道吸毒极易成瘾,戒断很难;三要知道毒品的危害;四要知道毒品违法犯罪受惩罚的后果。
(2)正确把握好奇心,抵制不良诱惑
前边已讲到青少年的好奇心,对于没有体验过的东西,总有一种跃跃欲试的冒险心理。但是,面对诱惑,头脑一定要冷静,多问几个为什么,千万不能盲从。面对毒品,一定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加以拒绝,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千万不能在好奇心驱使人去尝试第一口。
(3)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
人生的道路不是一帆风顺的。青少年朋友在学习、生活、家庭和社会交往中,遇到
一些困难和挫折是正常的。在困难和挫折面前,要冷静,多和家长、老师和朋友谈心沟通,多找主观原因,排除烦恼。绝对不能借毒品来解脱苦闷,千万要警惕别人利用毒品来对你安慰和引诱。要相信,困难和挫折是暂时的,以坚定的意志去战胜它,你就获得了人生宝贵财富。
(4)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有关调查表明,有不良行为习惯的人更容易沾染毒品。青少年预防侵害,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至关重要。1、不吸烟,不喝酒。吸烟、喝酒,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也往往是沾染毒品的第一步。据调查,在吸毒者中,从青少年时期就开始吸烟、喝酒者所占比例最高。2、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依照法律规定,有些公共娱乐场所未成年人是不宜进入的。因为这些场所是毒品违法犯罪多发之地,你涉足这些场所,说不定就被毒贩子利用。课余时间,多读些好书,多参加一些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文体、社会活动。3、慎交友。青少年喜欢交友,这没错。问题是要慎交友、不要滥交友。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如果良莠不分,滥交朋友,就很可能被所谓的朋友用毒品把你打中。禁毒斗争的实践告诉我们,一些毒贩就是千方百计和你交朋友来诱人吸毒的。所以,青少年要慎交友、交益友、不可滥交友、交损友,以防其害。
(5)追求健康、幸福的生活
健康是人生最宝贵的物质基础。同学们有了健康的体魄,才能吃得香、睡得好、学得快乐、玩得尽兴,才能越来越聪明、漂亮、强健,才能快成才报效祖国。因此,要加倍珍爱生命,不让毒品吞噬健康的机体。1、珍惜生命的宝贵,做健康的人。生命对于人只有一次,不仅属于自己,而且属于你父母、亲人和社会。一旦沾染毒品,你将失去健康甚至生命。请记住:珍爱生命,做健康的人。2、树立对国家、社会的责任感,做有用的人。前边讲过,毒品害已、毁家、损国。禁绝毒品,人人有责。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希望。保护(自我保护)青少年就是保
护祖国的未来。青少年要树立为国家为民族而勤奋学习的伟大抱负,积极参与学校、社区开展的禁毒活动,并把这种活动当作热爱祖国、为建设三个文明、为建设和谐社会作贡献的具体行动。
最后,祝老师们工作顺利,同学们学业有成,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