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服务群众工作明显
在乡村社区穿行的检察官
--江苏泰州:检察院来到群众身边
拿到执行款,老翁笑了
‚我真的非常感谢检察机关,这次如果只靠我自己,执行款不知要等多久才能拿到手。‛2011年5月17日,六十多岁的老农翁平拿到执行款后,带着‚秉公执法 为民解难‛的锦旗来到泰州市检察院群众工作站办公室,激动地道出了他的心里话。
今年5月初,泰州市检察院驻高桥村群众工作站检察干警老黄走访高桥村时,发现村民翁平对于法院判决生效案件的部分执行款拖了几个月仍没能到位的问题不能理解,正寻求法律帮助。
老黄当场为其讲解了相关法律,指出法律救助的途径。同时,了解到该案的症结在于找到被执行人刘某,随即老黄又为老翁如何寻找被执行人以及找到之后的应对方法提了几条建议。
翁某走后,老黄仍然在寻思着翁某求助的这件事:‚老翁找到被执行人也不一定拿到款子,必须通过法院执行局……。‛想到这,老黄和同事小张立即前往海陵区法院与该案执行法官取得了联系。老黄向法院承办人介绍了情况,并提出请承办法官加大执行力度,早日办结该案的口头检察建议。之后,老黄又来到翁平处,向他通报了与法官沟通情况,并表示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站将及时对执行情况跟踪监督,请翁平放心。
经过多方打听,2011年5月15日,被执行人刘强在该市青年桥
被翁平发现。翁平立即拨打了群众工作站检察干警老黄的电话……。老黄闻言立即丢下手中的饭碗,联系当地派出所干警一起赶赴现场。经过老黄的一番耐心细致的法律宣传和教育,刘强当场表示愿意缴纳被执行款。就这样,翁平顺利拿到了1344元的被执行款,老翁对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站工作人员放弃休息、不辞劳苦为群众排忧解难甚表感谢,老翁的邻居听了事情经过也纷纷表示赞许,于是就发生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泰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周剑浩向记者介绍,贴近基层、深入群众,更好地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是泰州市检察机关近年来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的主要方式;而让检察干警走出机关,在基层社区、村委会设立群众工作站,是泰州市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新举措。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已经设立了遍布城乡的24个群众工作站,7辆流动服务车和29名专职检察人员,正活跃在检察机关服务群众工作的新平台,与村居群众建立了良好的伙伴关系。7个设备齐全的群众工作站办公室,24家功能齐备的驻村(社区)办公场所,已投入紧张有序的运行,就近为群众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据统计,泰州市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站成立两个月以来,共受理各类群众来信来访102件116人,参与调处社区突出社会矛盾纠纷29起,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普遍赞誉。为此,泰州市委书记张雷专门批示:‚‘群众工作站’的做法,体现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新举措,相信你们一定会有新
作为。‛
八次登门协调,邻里握手言和
2011年5月4日,泰州市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站检察干警回访一起故意轻伤害的当事人李军和吴胜时,被害人李军端着热腾腾的红枣银耳汤送到吴胜面前,拉着吴胜的手告诉检察官:‚我们全家早就原谅她了,你们看我们现在两家就像亲戚一样。‛这一幕着实让在场人员真正体会到了‚检调对接促和谐‛的实效。
今年3月底,吴胜因挖排水沟纠纷致邻居李军轻伤,且拒不赔偿李军的经济损失。
公安机关将该案报送到了检察机关,捕还是不捕?
经过承办检察官的认真审查和走访调查,敏感地意识到这并不是一件恶性的刑事案件,不能简单地一捕了之,这是一起典型的民转刑案件,不能就案办案,可以通过调解程序化解双方的矛盾。泰州市检察院通过当地群众工作站迅速与该市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联系,启动‚检调对接‛程序。群众工作站的检察干警随即走访了该村村民,发现吴、李两家系数十年和睦相处的邻居,就为了挖排水沟而引发了伤害案件,而吴胜之所以拒赔是因为自感李军也有过错。针对这一情况,承办检察官和群众工作站检察干警多次上门协调,晓之以法动之以情。就这样经过8次的反复登门协调,双方当事人终被检察官的真诚、热心和苦口婆心所感动,达成和解协议,握手言和。
2011年4月5日,李军向检察机关递交请求对吴胜予以从轻处理
的申请书,吴胜最终被检察机关作出了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一场邻里纠纷就此画上了句号。
泰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何国祥介绍,泰州市检察机关依托群众工作站搭建起遍布城乡 ‚大调解‛平台,以和谐的理念和调解的方式,有效调处检察机关办案中发现的各类矛盾纠纷,坚持恢复性司法、平和司法的理念,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落到实处。据统计,今年以来泰州市两级院共通过‚检调对接‛调解矛盾纠纷52件,调解成功率达99%。由于‚检调对接‛工作的有效开展和服务群众理念的进一步提升,泰州市检察机关的信访量连续三年呈下降趋势,从2008年的2111件(次)下降到2010年的1455件(次)。
“群众工作站的叔叔阿姨是我的亲人”
家住泰州市海陵区兴业社区的朱燕,小学六年级学生,因其姑姑与丈夫不和,朱燕姑父一气之下杀害了与朱燕住在一起的姑姑和奶奶,她本人也被打成重伤。为了给朱燕救治,朱燕的父母四处奔走,东拼西凑花去了数万余元。丧亲之痛、爱女受伤, 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原本并不富裕的家庭可谓雪上加霜。
2011年5月24日,泰州市检察院驻兴业社区群众工作站检察干警走访群众时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和承办检察官一起翻阅资料,深入社区调查了解,查明被害人朱燕符合救助条件,立即与市委政法
委、财政部门沟通协调,迅速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积极为朱燕争取救助金,很快将8000元救助金送到朱燕手中。朱燕感动地说:‚群众工作站的叔叔阿姨就是我的亲人!‛。
泰州市检察机关从群众利益出发,建立健全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进一步修改完善《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实施细则》,充分发挥救助机制在救助危急、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有效钝化社会矛盾,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自群众工作站成立以来,泰州市已通过工作站救助刑事被害人11件11人,救助金额达42200元。
采访到最后,泰州市检察院周剑浩检察长说,今年以来,泰州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创造性的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群众工作站为载体,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目前,已经构建成群众工作站、检察室、检察工作站、检察联络员四位一体的监督服务新网络,二十多名检察官通过流动巡回服务活动穿行于乡村社区,定期驻站与群众‚零距离‛接触,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社情民意,护民生,维民利,解民忧。群众亲切地把群众工作站称为 ‚我们身边的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