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精准扶贫措施坚持走好易地搬迁路子_刘佳丽
定西日报/2015年/8月/4日/第003版
要闻
落实精准扶贫措施 坚持走好易地搬迁路子
——《关于易地搬迁工程支持精准扶贫实施方案》解读
本报记者 刘佳丽
记者:请问李主任,易地搬迁作为一项扶贫开发的综合性措施,近年来取得了哪些成效?
李俨钧: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易地搬迁工作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的总体要求,2004年到2014年,先后投入专项资金10.2亿元,市县(区)整合配套6.1亿元,群众自筹16.3亿元,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15批次,建成安置区340个,搬迁贫困群众3.2万户16.2万人。通过实施易地搬迁工程,安置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群众生活质量显著提高,致富能力明显增强,生态环境得到良性发展。目前,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方式和人居环境普遍发生了重大变化,绝大部分群众实现了稳定脱贫,相当一部分安置区已经成为当地新农村建设的领头羊和示范点。
记者:请问今后全市在易地搬迁中将采取哪些方式进行搬迁安置?
李俨钧:在易地搬迁工作中,我们将按照“整体搬迁、灵活安置”的原则,坚持走好中心村安置、城镇安置、零负担安置和插花安置四条易地搬迁路子,采取城区、镇区、川区、山区、村内插花和社会保障六种安置措施,全面落实《方案》目标任务。城区安置就是结合新型城镇化发展,对常年在市、县城区从事打工、经商、贩运等的农民,按照个人意愿,采取购买城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房等方式进行安置;镇区安置就是按照乡镇发展规划,对在镇区及镇区附近从事经商、园区务工、旅游服务等的农民,采取购买镇区商品房、集中建点、自主建房等方式进行安置;川区安置就是依托川区和塬台地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优势,采取集中建点、购买川区和塬台地进城农民闲置的宅基地等方式进行安置;山区安置就是对继续耕种原有土地,交通不便,就医、上学困难,就地脱贫无望的农民,采取就近建设新农村的方式进行集中安置;村内插花安置就是对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吃水、就医、上学困难,扶贫成本较高的农民,采取在村内选择适宜的宅基地自主建房、购买村内进城农民闲置的宅基地等方式进行安置;社会保障安置就是对贫困山区的孤寡老人和五保户,政府兜底,建设老年互助幸福院,实施“零负担”安置。
记者:请问在易地搬迁工作中,发改部门如何发挥好职能作用?
李俨钧:发改部门作为易地搬迁的项目主管部门,今后我们将围绕《方案》落实,抓重点、夯基础,抓规范、促管理,抓政策、保民生,抓保障、强措施,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切实发挥好易地搬迁项目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一是围绕《方案》抓好项目前期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是市县区两级结合《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规划(2013-2018)》,反复调查摸底,按照轻重缓急,合理确定的年度搬迁目标任务和建设时序。围绕水土资源平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地质灾害评估、后续产业扶持等方面做好前期工作。尊重群众意愿,因地制宜选择安置方式,充分发挥易地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把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纳入行业专项规划,优先保障。二是围绕计划抓好项目管理工作。在计划管理上,严格按照项目投资计划要求,杜绝擅自调整、变更建设内容,不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和实施阶段擅自提高住宅建设标准,增加搬迁农户房屋建设面积、增加群众负担的现象。在住房建设上,要充分借鉴漳、岷县灾后重建的成功做法,鼓励搬迁群众统规自建,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政府主要是搞好指导和服务,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要同步跟上。在进度安排上,根据年度任务,采取挂图作战方式,逐项倒排工期计划,明确每项建设任务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在资金管理上,实行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定期不定期对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和稽查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在质量监管上,对选择的安置区进行地质灾害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群众质量监督员制度。在档案管理上,建立一个项目一个档案制度,由专人负责技术档案及图片、影像等资料的收集管理。在工程验收上,严格按照自查、自验、初验、终验四阶段要求,层层把关,对工程建设和资金使用全面审查。三是围绕配套政策推进工作落实。实施易地搬迁工程的农户,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低保政策;实施退耕还林(草)政策的搬迁农户,继续按规定享受退耕还林(草)的相关后续扶持政策。易地搬迁进入城镇的农户,按规定办理农转非手续;易地搬迁群众子女上学的,在落实免费营养餐发放、义务教育助学金政策时优先安排;优先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和残疾人等特困群体搬迁需要;为符合条件的搬迁农户发放贴息3年、5万元以内的建房贷款。
记者:请问下阶段全市易地搬迁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什么?需要各部门如何配合才能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如期完成?
李俨钧:2013年,省委、省政府启动实施了《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规划(2013-2018年)》,计划用6年时间搬迁112万贫困群众。市委、市政府面对这一政策机遇,认真调查研究,千方百计抢抓机遇,因势利导、顺势而为,积极争取,把全市生态脆弱区、缺乏基本生产生活的深山区和浅山区的5.5万户28万贫困群众纳入了省级规划搬迁范围,占全省规划总任务的四分之一。规划实施两年来,已累计搬迁贫困群众8.2万人,搬迁规模和前9年相当,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规划,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2015年至2017年搬迁群众14.9万人的目标任务,实施好2015年搬迁4万人、2016年搬迁5万人、2017年搬迁5.9万人的年度建设任务。同时,在2018年到2020年期间,对符合条件和有搬迁意愿的群众实现应搬尽搬。
为有效落实目标任务,《方案》也对市级部门和各县区的具体分工进行了分解:市级易地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落实好易地搬迁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批、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竣工验收等工作;县(区)级易地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县区人民政府)是易地搬迁工程的责任主体,要指导相关部门和乡镇做好规划实施、搬迁形式和安置模式选择、搬迁对象筛选审查和核实、实施方案编制和初审、单项工程设计编制和审批、安置用地落实、资金整合管理、项目实施、质量监管和建立档案信息台账,以及加强后续管理等工作。实施易地搬迁工程不仅是经济问题和民生问题,也是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市级易地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抢抓机遇、迎难而上,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把这件利民惠民的实事办好、好事办实,早日让搬迁群众过上致富奔小康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