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法规作业
第一题、举例说明领海基线的划分方法
第二题、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的内容
第三题、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题、 TAC制度的含义
第五题、我国的禁渔区和禁渔期规定有哪些
举例说明领海基线的划分方法
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一般有3种确定沿海国领海基线的方法:一种是正常基线法,一种是直线基线法,还有一种是混合基线法。正常基线是指沿海国官方承认的大比例尺海图所标明的沿岸低潮线。直线基线是指在海岸线极为曲折,或者近岸海域中有一系列岛屿情况下,可在海岸或近岸岛屿上选择一些适当点,采用连接各适当点的办法,形成直线基线。混合基线则是交替采用正常基线和直线基线来确定本国的领海基线。
1. 正常基线:正常基线指以沿海国官方承认的大比例尺海图标明低潮线作为沿海
国的领海基线。
2. 直线基线:又叫折线基线法。这种基线法就是在大陆沿岸突出部或沿海岛屿上定某些点作为基点,把连接各相领基点所得到的折线作为领海基线,以此作为基线的起点,向外延伸到国家规定的领海宽度即为领海线。
3. 混合基线:指沿海国在海岸不同等等地方采用直线基线和正常基线,来确定沿海国的领海基线。混合基线一般适用于海岸线漫长,地形复杂,沿岸地形情况变化较大的沿海国。
4. 特殊基线:一些沿海国以一些特殊的线来确定领海基线,如等深线、经纬度等,成为特殊基线。
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的内容
自古以来,渔业活动一直是人类食物的一个重要来源,为从事捕鱼活动的人们提供了就业和经济利益。丰富的水生资源被认为是大自然所赠予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礼物。但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随着渔业知识的增长和渔业的有力发展,这一神话渐渐失去光彩。人们认识到,水生资源虽然是可再生的,但并非是无限的;如果想要使水生资源对不断增长的世界人口的营养、经济和社会利益持久地作出贡献,需要对水生资源进行适当管理。
70年代中期普遍采用专属经济区,并在旷日持久的讨论之后于1982年通过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更好地管理海洋资源提供了一个新的框架。新的海洋法律制度规定沿海国家有管理和利用其专属经济区内渔业资源的权利和义务,专属经济区内渔业占世界海洋渔业的90%左右。这种扩大国家管辖范围的措施对渔业的有效管理和可持续开发是必要的,但是仍然不够。许多沿海国家仍然面临严重挑战,因为它们缺少经验、财力和物力,却要从其专属经济区获得更大的渔业利益。
最近几年,世界渔业成为食品业中一个由市场推动的、有力发展的部门。由于对鱼和渔业产品的国际需求不断增长,沿海国家通过对现代化的渔船队和加工厂进行投资,努力利用新的机会。但是,到80年代后期人们已经明白:渔业资源已不再能够保持如此迅速的、往往是毫无控制的利用和开发;迫切需要采取考虑到养护和环境问题的新的渔业管理办法。更糟糕的是公海非管制捕捞问题,在某些情况下涉及到在专属经济区内外对跨界和高度洄游鱼类的非管制捕捞问题,越来越令人担心。
1991年3月,渔业委员会在其第十九届会议上要求提出新的观念来引导实行负责任持续渔业。此后,1992年在坎昆(墨西哥)举行的国际负责任捕捞会议进一步要求粮农组织准备一个国际行为守则来处理这些问题。该次会议的结果特别是《坎昆宣言》,是对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特别是《21世纪议程》的一个重要投入。此后召开了联合国跨界鱼类资源和高度洄游鱼类资源会议,粮农组织为该次联合国会议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1993年11月,粮农组织大会第二十七届会议通过了《促进公海渔船遵守国际养护和管理措施的协定》。
粮农组织根据其职责,全力致力于协助成员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有效落实《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并将向联合国系统报告所取得的进展和所需的进一步行动。《守则》考虑到了资源的生物特征及其环境、消费者和其它使用者的利益。鼓励各国和从事渔业的所有人员应用和实施《守则》。
第一条-守则的性质和范围,本《守则》是自愿遵守的
第二条-《守则》的目标
第三条-与其它国际文件的关系
第四条-执行、监测和增补修订
第五条-发展中国家的特殊需要
第六条-总原则
第七条-渔业管理
第八条-捕捞作业
第九条-水产养殖的发展
第十条-把渔业纳入沿海区管理
第十一条-捕捞后处置和贸易
第十二条-渔业研究
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利和义务
照《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有:(1)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享有以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和底土及其上覆水域的自然资源为目的的主权权利以及关于在该区内从事经济性开发和勘探,如利用海水、海流和风力生产能源等其他活动的主权权利;2)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有专属的管辖权;1对专属经济区内的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有专属的管辖权;2对专属经济区内的海洋科学研究有专属的管辖权,在该区域内进行海洋科学研究应经沿海国的同意;3对专属经济区内的海洋环境保护和保全具有专属的管辖权:(3)《海洋法公约》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如航行和飞跃、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拿捕海盗、临检和紧追权等;(4)为行使上述权利、沿海国有权采取相应的立法措施,有执行法律和规章的权利;包括:1行使其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在专属经济区的生物资源的主权权利时,可采取为确保其法律、法规得以遵守所必要的措施,登临、检查、逮捕和进行司法程序;2对被捕的船只及其船员,在其提出适当的保证书或其他担保后,应迅速予以释放;3对违反专属经济区渔业法律和规章的处罚,如有关国家无相反协议,不得包括监禁和其他方式的体罚;4在逮捕或扣留外国船只的情况下,沿海国应通过适当途径将其所采取的行动和措施迅速通知船旗国。(5)沿海国在其专属经济区内行使上述权利和履行义务时,应适当顾及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内的权利和义务。并应以符合公约规定的方式行事。
TAC制度的含义
总可捕量制度即TAC(Total Allowable Catch)制度,是指根据渔业资源的再生能力,特别是当前资源量水平所能承受的捕捞强度并考虑社会、经济等因素,在一定的期间内(通常为1年),在特定区域设定某一具体鱼类品种或渔业所能渔获产量的最大值_3 J。实践中,这种管理措施是对捕鱼船或船队的渔获量直接进行控制,对其渔获量或上岸量进行监督,一旦所有捕捞单元的实际总渔获量达到了所设定的总可捕量,就关闭该渔业_4 J。与产出控制制度相比,总可捕量制度具有下面的优点:① 如果总可捕量设定合理,这种方式能够把渔获量控制在与资源量相适宜的水平,保护资源不受过度捕捞的伤害。② 实行总可捕量限制后,因采取自由捕捞,竞争程度比未实施TAC制度时更为剧烈,有可能出现可捕期缩短,部分渔民因竞争力较差可能面临生产的经济效益下降,被迫退出渔业,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削减捕捞努力量。但是由于它的不完善,实施TAC制度还具有下面的缺点:① 继续从事渔业生产的渔民的经济效益可能会增加,这种利益的增加会促使渔民增加投资或吸引新的人员加入渔业,导致捕捞努力量重新增加。因此,理论上TAC制度的实施能够起到保护渔业资源的作用,但如果处理不当,这种捕捞努力量的下降是暂时的,并不能从根本上削减捕捞努力量。② 总可捕量确定以后,渔民为了尽可能多地捕获总可捕量中的份额,竞相增加投入用于增加或改进渔船和捕捞设备等,以提高他们的捕捞效率,有可能导致渔民盲目增加投资以提高捕捞能力的恶性竞争_4j。如果处理不当,还可能出现一些渔民为争抢份额,相互间发生争斗。因
此,TAC制度的这种实施方式将导致渔民为捕捞有限的可捕量而进行的竞争,即导致渔民的竞争性捕捞,这是这种实施方式存在的最大缺点_3 J。③ 此外,在这种竞争下,可捕期缩短,可能造成大量的渔获物在短期内集中上岸,造成供过于求,如对渔获物处理不善,会增加捕获后的损失。
我国的禁渔区和禁渔期规定有哪些
《国务院关于渤海、黄海及东海机轮拖网渔业禁渔区的命令的补充规定》
一、 按照下列三个基点作成连接线,在此线以西的我国沿海,为拖网渔轮禁渔区。
第十七基点:北纬29度东经122度45分(即原令的第十七基点)。
第十八基点:北纬27度30分东经121度30分。
第十九基点:北纬27度东经121度10分。
禁渔细规
1、钟宅、刘五店、澳头、五通四点连线的同安湾口湖里一侧的海域。具体坐标为:
(1)、北纬24°32′49.34″,东经118°9′31.525″;(2)、北纬24°33′30.468″,东经
118°10′30.144″;(3)、北纬24°32′0.282″,东经118°12′32.426″;(4)、北纬24°31′41.373″,东经118°11′34.296″。
2、五缘湾大桥以南五缘湾内的海域。具体海域为以下两个坐标点连线以南的海域:(1)、北纬24°32′33.607″,东经118°10′12.731″;(2)、北纬24°32′26.966″,东经118°10′30.702″。
中国在南海进行伏季休渔已经有11年,一般是从每年的6月1日到8月1日。
二、 有关其他事项,仍按原令规定办理(因水产部已经成立,原令中“农业部”三字改为“水产部”)。
长江全流域禁渔制度,实行长江禁渔期制度,使渔业资源有休养生息的机会,符合渔业生产的客观自然规律。近年来我国在沿海实行的伏季休渔制度就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禁渔也是世界上通用的保护和增殖渔业资源的一项科学有效制度。
江西省渔政管理局介绍,鄱阳湖春季禁渔时间为3月20日12时至6月20日12时。
关于调整兴凯湖我国水域禁渔期的通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二款“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及其可捕捞标准,禁渔区和禁渔期,禁止使用或者限制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最小网目尺寸以及其他保护渔业资源的措施,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规定,结合兴凯湖水域的实际情况,将兴凯湖水域的禁渔期调整为45天,自每年的6月6日至7月20日,从2008年开始执行。禁渔期间,禁止一切捕捞作业。请相关部门和单位广泛宣传,遵照执行,切实加强禁渔期的监督管理工作。
北纬35度以北海域,休渔时间为7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休渔作业类型为拖网和帆张网作业;
北纬35度至26度30分海域,休渔时间为6月16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休渔作业类型为拖网(桁杆拖虾暂时除外)和帆张网作业;
北纬26度30分以南的东海海域,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休渔作业类型为拖网和帆张网作业。
从6月16日12点开始到9月1日12点为今年休渔期,在北纬35度以北黄海和渤海全域,除
钩钓外禁止一切捕捞作业;同时在9月16日前,所有渔船禁止进入北纬35度以南海域作业。
禁渔制度
禁渔期东营市地方性渔业资源品种的可捕标准以性成熟为原则,禁渔期为:梭子蟹自12月10日起至翌年3月31日止;中华绒螯蟹自9月1日起至翌年5月31日止;文蛤自6月20日起至7月31日止;四角蛤、兰蛤自10月1日起至翌年5月30日止;杂色蛤、青蛤自5月15日起至8月31日止;牡蛎自5月15日起至8月31日止;爬虾自4月1日起至5月15日止;草虾、青虾自5月11日起至8月20日止;各类定置网、流动网的禁渔期按《渤海区渔业资源保护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