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房屋租赁合同.协议
房屋租赁协议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地址: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三门峡市崤山路南五街坊3号院2号楼2单元11号的三室一厅房屋(80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使用。
2、室内附属设施:
A、家电:
B、家具: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自年月至 年 月 日,时间暂定 年。
2、房屋租金:每月
3、付款方式:按现金支付,另付押金元,每半年付一次,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若合同期限不满二个月者,押金恕不返还。
4、租赁期内的水、电、卫生费由乙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空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或其它费用。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不按时交水电费,甲方有权暂停供水电;
2、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3、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4、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5、乙方入住后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6、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不得故意损坏,否则照价赔偿。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