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与职业生活
审美与职业生活 2010-12-14光明日报
职业生活是我们全部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现代管理制度下的职业现场与生活的其他方面一样, 存在着各种审美的诉求。
审美成分是考量职业生活质量的重要尺度。虽然每个人的职业生活不尽相同, 但一种出色的职业生活却一定是以审美元素为核心的。职业生活应该包含三个层面:第一是对“真”的追求, 就是要遵循科学的职业生活原则, 适应职业生活的基本规律; 第二是对“善”的追求, 就是要始终坚持职业操守, 遵守行业规范; 第三是对“美”的追求, 职业应该成为我们的审美对象, 应该产生审美愉悦, 应该成为人实现自身价值的内在需要。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曾说, 动物的生产是本能需要及其框架下的片面生产, 人的生产是能动的自由的生产, “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物种的尺度和需要来构造, 而人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 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于对象; 所以, 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从某种意义上说, 内在尺度就是审美的尺度, 因为在马克思的假定中, 未被异化的劳动是发自内心的、自由自主的劳动, 是由愿望和趣味推动的、愉快的劳动; 这种劳动不是被迫的、把人当作手段的劳动, 而是把人本身当作目的的劳动和“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的过程。这是一种理想, 它应该是我们的职业生活的一种共同追求。
人是职业生活中的主体, 同时, 人更是审美活动的主体。人在职业生活中与他的工作对象发生着多种关系, 其中就包括审美关系。基于人的内在审美需要而进行的审美活动是职业生活审美层面达成的保证。必须要明确两点:第一, 审美需要在职业生活中的内在必然性。正如黑格尔所说, 人有一种冲动, 就是要在直接呈现于他面前的事物之中实现他自己, 并且就在这种实践过程中认识和关照他自己。而在现实的职业生活中, 实现自己的途径绝不仅仅是感官欲求的满足和享受, 而是一种高级别的精神追求, 即审美需要。这种审美需要是人所独有的内在的生命需要, 在职业生活中具体表现为人的工作成绩受到肯定、工作成果受到重视, 劳动过程得到尊重等内在的精神需要; 第二, 职业生活中审美需要的满足前提是劳动者审美素质的
提升。审美素质包括审美意识和审美能力。审美意识是主观性的, 说到底就是劳动者从内心里想不想把工作对象作为审美对象, 并与之发生审美关系, 进行审美活动。职业是人生存的手段, 也是人实现自我价值的途径。如果只把职业生活定位在最基本的生存层面, 就会对工作对象产生本能性的审美排斥, 这样一来, 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必然受到限制, 从而导致了自己的劳动不被认可, 最后陷入到更加排斥工作对象的恶性循环中。审美能力的实质是人的审美修养, 它直接影响人们的审美理想和审美实践。罗丹曾经说过, 生活中并不缺少美, 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职业生活中人的职业倦怠感从主观上主要来自这种审美能力的缺失。事实上, 审美意识和审美能力是相辅相成的, 审美意识决定审美能力的提升, 审美能力又促进真、善、美的审美标准和审美理想的生成。
从另一个方面讲, 职业生活不完全取决于劳动者本身, 它与以企业制度和文化为主要内容的职业环境密切相关。职业生活既是个人的也是集体的, 它需要在企业文化的背景或系统中展开, 因而是否是按照美的规律来建构决定着企业文化的性质和品味。世界上那些好的企业都有十分严格的规定和制度, 但管理者在执行制度时却始终伴随着对员工内心感受的体察, 常常是以亲和的态度, 用制度来实现管理的目的。情感需要是人的高级追求, 一种企业文化能够关注到人的情感反映, 说明这个企业实施的是一种审美的管理学。
叔本华曾经为人类如何摆脱心灵苦痛开过三个药方, 其中最可操作的就是审美活动。席勒认为只有正在进行审美活动的人才可能是一个完整的人。职业往往是谋生的手段, 职业生活一般会不同程度地让人感到强制性压力, 倘若在如此生活的压力下不能及时实现心理补偿、情感调适和审美超越的话, 就有可能造成人格的异化; 相反, 倘若人们能够以审美的心态面对工作, 能够在企业提供或推动的各种各样的审美活动中使自己的心灵变得丰富起来, 能够在审美的逻辑中在当下的痛苦与未来的审美承诺之间建起联系的桥梁, 和谐、有序、可持续的职业生活才会得以创建, 从而不断趋近于实现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的人的全面发展的理想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