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与刑罚
读了《论犯罪与刑罚》,我对法律有了更深的了解。从这本书中我看到了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罪行相适应,刑罚人道主义等理论的影子。
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法制的社会,法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那么法究竟有什么作用?为什么我们要牺牲自己的自由而去遵守法律呢?从这本书中我找到了答案,“人们牺牲一部分自由是为了平安无扰地享受剩下的那份自由”。看样子,法律是人们为了自己获得更大利益而做的一点妥协,没有任何人会伟大到只为了别人的利益而毫无代价的牺牲自己的利益。
法律是用人们所不了解的语言写成的,一方面,很多人并不了解法律的真正含义,这造成了他们并不能真正的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这也给一些触犯了法律的人强词夺理的机会。他们会利用法律规范的模糊性来为自己的犯罪行为开脱,那么就会发现法律不仅不能制裁违法犯罪行为,反而成了罪犯们的“保护伞”。这就需要我们的立法者在制定法律的时候能够考虑到这一点,尽量使自己制定的法律更准确,同时,向一些平民普及法律知道,使一般人也能了解那些语言晦涩难懂的法律的真正含义,否则法律将变成一部“私家书”。
在我国法律中,我觉得与秘密控告有关系的一条罪名就是“窝藏罪”。法律处罚那种窝藏罪犯的行为。但是我觉得假如一个人犯了罪,那么能对他进行窝藏和包庇的肯定是这个人的至亲或关系非同一般的朋友,社会是由感情组成的一个巨大网,法律要通过这种强制的手段打破这种关系,将人们的感情拒之门外,我觉得这是有悖人性的。况且中国是一个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国家,对自己的犯罪的亲人窝藏和包庇,这是出于本性,缺乏期待可能性,法律不应该用强制暴力的方法阻止这种人性,惩罚这种缺乏期待可能性的行为。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如果每个人都处于一种没有安全感的社会,时刻都在提防周围的人是否会将自己的行为报告给审判机关,连自己的亲人朋友都不相信,那么每个人活在这个世界最基本的幸福也就被剥夺了。
对于刑讯逼供,我觉得这完全是没有能力也没有人性的暴政者所热衷的。他希望用手中的权利,用肉体的惩罚来弥补自己在侦查过程中的不足,不讲求事实证据,而是期待嫌疑人承受不了肉体的折磨而自己承认自己的罪行。这种行为很容易将无辜者屈打成招。现在有很多智慧的询问人员,深知心理战术和观察一个人的神态,从一个人的语言,动作就可以判断一个人是不是在说谎。所以我们要加强学习新的审讯手段,用智慧有效的方法查明时间真相。
犯罪如何被止于最初的阶段,如何在源头上制止犯罪,这是立法者所追寻的终极目标。我觉得在预防犯罪中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我们不应该一味的打击犯罪行为,也要适当的停下来思考一下造成这些人犯罪的根源是什么,从制度上进行一些改变。如社会上很多盗窃行为的发生,那是因为社会两极分化严重,贫穷者不能满足最基本的生活,如果政府加强救济,提高社会保障,那么这种行为就会减少。
另外,我觉得社会还可以采取其他的方式来制止违法犯罪的行为,比如说,让一些贪污受贿的官员去打扫马路,用这种方式去惩罚他们,一般处于较高地位的人比较看重自己的名誉,用这种类似“耻辱刑”的方式,让社会的舆论和自尊心的原因,使他们不敢犯罪。这种行为比触犯法律要被判刑这种惩罚会更有震慑力。
《论犯罪与刑罚》这本书让我思考了很多问题,书中有些独特的见解让我对法律有了更深的认识,也许很多问题是我现阶段的知识还不能理解的,我的很多想法也是幼稚不成熟的,但我会在将来的学习中不断补充自己的知识,在法律的海洋中迈出自己一步步坚实的脚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