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年度检验前准备工作须知
压力容器年度检验前准备工作须知
一、有关技术资料准备:
1、设计资料,包括设计单位资质证明,设计、安装、使用说明书,设计图样,强度计算书等;
2、制造(含现场组焊)资料,包括制造单位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对真空绝热压力容器,还包括封口真空度、真空夹层泄漏率检测结果、静态蒸发率指标等),竣工图等,以及制造监督检验证书、进口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3、 压力容器安装竣工资料;
4、 改造或者重大维修资料,包括施工方案和竣工资料,以及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证书;
5、 使用管理资料,包括《使用登记证》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以下简称《使用登记表»),以及运行记录、开停车记录、运行各件变化情况以及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的记录等;
6、 检验、检查资料,包括上次年度检查报告(单位自检必须有符合检规要求的检验报告)和上次的定期检验报告;
7、 无《使用登记证),检验机构不予检验,并且向使用登记机关反映;
8、长期(三天以上)使用的资料应由使用单位提供复印件,检验单位不得将原始资料带出使用单位。
二、检验现场准备工作:
1、 认真作好压力容器的表面卫生工作,保证受检设备清洁;
2、 启动在用压力容器,使其处于运行状态;
3、准备好各类作业证(管理人员、压力容器人员)备查;
3、 准备好各类安全附件检验(校验)报告备查;
4、 组织各类作业人员(管理人员、水处理人员、司炉人员)陪同检验,便于检验过程中工作交流,不许检验人员操作设备;
5、 准备好用于照明的安全电源;
6、 对于需要登高检验作业(离地面或固定平面3m以上)的部位,应搭脚手架。
三、开始检验时检验员需检查的内容:
1、 完整的压力容器建档登记资料;
2、 压力容器的出厂、安装、修理和改造等技术资料应齐全,并与实物相符;
3、 压力容器运行记录等齐全;
4、 历次检验资料,特别是上次检验报告中提出问题解决措施文件并与实物对照,及落实记录;
5、对现场的准备工作确认符合检验安全要求,确认检验监护人员、检验过程联系人及陪同人员;
6、检验人员确认现场条件符合检验工作要求后方可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