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环境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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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嘉晋实业有限公司 2007年7月20日
环境手册
目 录
章 节 内 容 页 次 1 前 言 3 1.1 公司简介 1.2 组织结构
3 3
1.3 适用范围 3
2 摘要 3
2.1 手册修订摘要 3~4 2.2 手册章节与ISO14001:2004条文对照 4~5
3 用语定义 5~6
4 环境管理体系 7 4.1 总要求 7 4.2 环境方针 7~8
4.3 策 划 8
4.3.1 环境因素 8 4.3.2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8~9 4.3.3 目标、指标和方案 9
4.4 实施与运行 9 4.4.1 资源、作用、职责和权限 9~11 4.4.2 能力、培训和意识 11~12 4.4.3 信息交流 12~13 4.4.4 文件
13
4.4.5 文件控制 13~14
4.4.6 运行控制 14 4.4.7 应急准备和响应 14~15 4.5 检 查 15
4.5.1 监测与测量 15 4.5.2 合规性评价 15 4.5.3 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15~16 4.5.4 记录控制
16
4.5.5 内部审核 16~17
4.6 管理评审 17
2
环境手册
1.0
前言
1.1 公司简介
公司位于:中国广东深圳市石岩街道园岭村伊隆达工业园。
深圳市嘉晋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 注册资金100万元,公司主要生产并销售专业标牌,铭板的研发制造,表面处理的研发和制造。
1.2 环境管理活动组织结构
ISO14001推进委员会 ,环境管理责任者代表为 ISO14001推进委员为各部门部经理、课长
1.3 适用范围
1.3.1 本手册适用于深圳市嘉晋实业有限公司的环境管理活动。本手册是依据ISO14001:2004
的要求建立的,是本公司环境管理体系的纲领性文件,公司内的各项活动必须符合本手册的要求。
2.0
1.3.2 公司之环境管理体系活动所涵盖的范围:公司内的员工、在公司内进行委托业务的人
员,公司的产品导入、生产活动、采购活动、扩建或新建项目、产品及服务的环境保护活动。
摘要
2.1 手册修订摘要
本手册之现行版本编号表示在封面页上,各页之修订号亦表示在手册每页之右上角。以下为本手册之修订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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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册版本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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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用语定义
3.1 持续改进:
不断强化环境管理体系的过程,目的是根据组织的环境方针,实现对整体环境绩效的改进。 注:该过程不必同时发生于活动的所有方面。
3.2 环境:
组织运作时所处的外部存在,包括空气、水、土壤、自然资源、动植物、人及彼此间的相互
关系。
注:从这一意义上,外部存在从组织内部延伸到全球系统。
3.3 环境因素:
一个组织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与环境发生相互作用的要素。
3.4 重要环境因素:
重要环境因素是指具有或能够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
3.5 环境影响:
全部或部分地由组织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给环境造成的任何有害或有益的变化。
3.6 环境管理体系:
管理体系的一个部分,用来制定和实施环境方针,并管理环境因素。
(管理体系是用来建立方针和目标,并进而实现这些目标的一系列相互关联的要素的集合)
3.7 内部审核:
客观地获取审核证据并予以评价,以判断组织对其设定的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准则满足程度的
系统的、独立的、形成文件的过程。
3.8 环境目标:
组织根据环境方针规定自己所要实现的总体环境目的,如可行应予以量化。
3.9 环境绩效(表现):
组织对环境因素进行管理所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组织基于其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及环境绩效要求对结果进行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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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环境方针:
由最高管理者就组织的环境绩效正式表述的总体意图和方向。
(环境方针为采取措施,以及建立环境目标和环境指标提供了一个框架)
3.11 环境指标:
由环境目标产生,为实现环境目标所须规定并满足具体的绩效要求,它适用于组织或其局部。
3.12 相关方:
关注组织的环境绩效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3.13 组织:
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公司、集团公司、商行、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社团或其结合体,或上述单位中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一部分,无论其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公营或私营。
注:对于拥有一个以上运行单位的组织,可以把一个运行单位视为一个组织。
3.14 纠正措施:
为消除已发现的不符合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3.15 预防措施:
为消除潜在不符合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3.16 不符合(不合格): 未满足要求。
3.17 污染预防:
为了降低有害的环境影响而采用(或综合采用)过程、惯例、技术、材料、产品、服务或能源以避免、减少或控制任何类型的污染物或废物的产生、排放或废弃。
3.18管理评审:
客观地获取审核证据并予以评价,以判断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是否符合所规定的环境管理体
环境管理体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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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环境管理体系(EMS)
4.1总要求
深圳市嘉晋实业有限公司根据ISO14001:2004版标准,建立并保持环境管理体系。
4.2 环境方针
4.2.1 基本理念
当今,地球环境问题日趋恶化,环境保护已成为人类共同的重要课题在整个世界范围内展开,
基于保护环境以达至可持续发展的意图,公司通过建立并实施环境管理体系对业务活动实施环境管理,直接参与环境保护活动。
4.2.2 环境方针是由总经理批准正式发布的与环境活动相关的意图及方向,是以 ISO14001 :
2004 标准的环境管理条文为基础,充分体现公司致力于保护环境的指导思想,是公司经营方 针的一部分,环境方针的内容如下 :
4.2.3 环境方针是环境目标指标建立及环境管理方案制定的基础,是提供制定和评审环
境目标的依据。
4.2.4 环境方针的贯彻:公司通过宣传及信息交流的方式对公司的各层次人员进行传
达,以达至各层次之人员均能理解及贯彻环境方针。
4.2.5 环境管理者代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管理评审,不断地对环境方针进行适应性评
价,必要时进行修订以适应公司内外的要求,包括相关方、法律法规、标准变化等。
4.2.6 将环境方针以卡片为宣传资料向全体员工发行等形式贯彻;并根据需要以环境方
针卡、印刷物等形式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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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策划
4.3.1 环境因素
4.3.1.1 总则:为确定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控制的、可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建立
并保持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程序,以判定哪些对环境具有重大影响,或可能具有重大影响的因素,即重要环境因素。并确保在建立、实施和保持环境管理体系时,对重要环境因素加以考虑。环境因素形成文件,并确保及时更新。
4.3.1.2 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和登记
公司各部门按环境因素识别程序采用工艺流程法、现场记录法,对照法律法规,识别及确定本部门相关的环境因素,送环境推进委员会,环境推进委员会负责汇总评价及登记。
4.3.1.3 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方法
环境推进委员会采用会议讨论和评分法,从环境因素中评价出重大因素。
4.3.1.4 环境因素的更新
环境因素至少每年重新评价和登录一次。但当公司某个项目涉及到新导入、修改时,或法律等发生变化时,根据管理者代表的判断,重新评价和登记环境因素,并更新相关信息内容。
4.3.1.5 重要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应考虑对有关的管理方案进行修订和及时更新,以确保环境管
理与该项目相适应。
4.3.1.6 新产品的导入,在确定使用材料及生产工艺时,应对重要环境因素加以考虑,以减少
或消除其所造成的环境影响。
4.3.1.7 环境因素识别参照《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和更新程序》
4.3.2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4.3.2.1 为确保及时判别、评价公司的活动、产品与服务中与环境因素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
应遵守的要求,须建立并保持能方便查阅以及将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应用到环境因素的程序。
4.3.2.2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获取的途径
(1) 环境推进委员会与当地环保部门建立联系,以获取最新版本及新发布的环境法律和其他
相关要求的信息。
(2) 环境推进委员和其他有关部门与各相关方保持联系,通过互联网、杂志、报纸等以获取
最新的环境法律和其他相关要求信息。
(3) 其他部门收集到的其他要求按《信息交流控制程序》的要求报环境推进委员会。
4.3.2.3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登录
4.3.2.4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适用性评价
环境推进委员会依据所获取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识别出公司的活动、产品、服务 中直接相关的最新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将其登录在《环境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中,并经管理者代表批准。
环境推进委员会依据所识别出的重要环境因素,对照环境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确 定重要环境因素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适用性评价,每半年 至少更新一次。但当重要环境因素发生变化或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出现变更时,根据管理者代表的判断,重新评价并更新相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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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5 产品的导入,在确定使用材料及生产工艺,应参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以避免出现与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不符合的发生。
4.3.2.6 参考文件
BX-EP-22 法律法规管理程序
4.3.3. 目标、指标和方案
4.3.3.1 根据公司的重要环境因素、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制定相应的环境目标、指标及管
理方案,各部门根据公司的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制定部门的实施方案并予以实施,以实现公司的环境方针。
4.3.3.2 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的制定与批准
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制定整体环境管理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并经总经理批准。部门的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由各部门的推进委员负责组织编制,由部门经理批准。管理方案应明确实施的责任者、方法和时间表。
4.3.3.3 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制定时应考虑以下内容
(1) 公司的环境方针。 (2) 重要环境因素。
(3) 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4) 运行和经营的要求。 (5) 技术、财力的可行性。 (6) 相关方的要求。 (7) 污染防治。
4.3.3.4 环境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须以有效的方式传递至相关部门、人员,并对实施状况进
行监督。
4.3.3.5 目标与指标及管理方案的更新和重新评定
目标与指标及管理方案的更新和重新评定的周期原则上为一年,但出现下列情况时,亦须对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进行更新和评定:
(1)当 4.3.3.3 中的七项条款发生变化时,目标与指标需作新的更新和评定时。 (2)由内审等提出的变更需更新环境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时。
(3)过程中部分项目需要修改或某个项目涉及新产品的开发、修改或服务时。 目标与指标的达成情况由管理者代表提交管理层评审。
4.3.3.6 参考文件
JJ-EP-23 环境目标指标和方案管理程序 JJ-QEP-05 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JJ-EP-24 信息交流控制程序
JJ-QEP-07 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程序
4.4 实施与运行
4.4.1 资源、作用、职责和权限
4.4.1.1 为了便于环境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组织的管理者应为实施与控制环境管理体系
提供必要的资源,对组织内的各级人员的作用、职责和权限进行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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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2 组织结构图参照第2页。
4.4.1.3 职责与权限
4.4.1.3.1 总经理
(1) 任命环境管理者代表。
(2) 提供环境管理体系执行所需的资源及人员。
(3) 制定环境方针,批准公司环境目标与指标以及管理方案,批准《环境手册》、
环境体系程序文件。
(4) 为实施与控制环境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专项技能、
技术及财力资源。
4.4.1.3.2 管理者代表
(1)依据公司最高管理层的指示建立及执行环境管理体系并维持管理。
(2)组织编制公司环境目标与指标及管理方案,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组织编制和确认环境手册、环境体系程序文件。
(4)组织公司内部环境审核,向总经理汇报环境体系的实施情况,并提供改善建议。
(5)协助推进委员会策划紧急应变架构并予以维持。
(6)监督执行环境管理活动相关的教育训练。
4.4.1.3.3 环境推进委员会或其授权人
(1) 负责推进环境管理活动。
(2) 公司环境因素评估实施。
(3) 负责协助/参与公司环境内部审核,向环境管理者代表汇报。
(4) 掌握环境管理状况,若与环境方针、目标、指标、管理方案有不符合时,进行
调整及修改并向管理者代表汇报。
(5) 负责对员工宣传环境方针及目标与指标,对外进行相关情报的交流,负责组织
内审员培训。
(6) 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的收集、整理。
(7) 协助编写《环境手册》及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
(8) 协调组织机构中各部门的工作。
(9) 负责推进、监督所属部门的环境管理活动。
(10)负责组织编制部门的环境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并对实施状况进行监督。
4.4.1.3.4 各部门长共同职责
(1) 各部门长为本部门的环境管理的主管负责人。 (2) 确保部门能有效运行环境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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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监督实施环境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
(4) 掌握本部门的环境管理实施状况,若出现与环境管理体系或与环境方针、目标、
指标及管理方案不符合时,查明原因并研究实施具体对策。
(5) 当本部门发生紧急事故时,须掌握情况,执行应变措施,并向环境推进委员会和
管理代表报告,协助环境推进委员会查明真正原因,共同拟定防止再发生对策, 执行并确认效果。
(6) 为部门的培训提供支持及必要资源。
4.4.1.3.5 各部门员工职责
(1) 各部门员工根据作业指导书、程序的要求及主管的指示做好本岗位工作,以防止或最
大限度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2) 按要求参加与环境相关的有关培训,确保有能力执行工作岗位所指定的环境管理内
容。特别是从事与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岗位的员工。
(3) 发现有与环境活动不相符或潜在与环境体系不相符的情况时及时向上级汇报。 (4) 为实现环境目标的达成,积极提供相关的意见。 4.4.1.3.5 ISO事务局职责
(1) 文件的管理
(2) 体系的维护
(3) 以及协助管理者代表推进及实施管理体系活动
4.4.2 能力、培训和意识
4.4.2.1 为确保各级人员有能力及有意识参与实施环境管理活动,须对所有从事对环境有影
响的工作人员提供足够的培训,保存培训记录。
4.4.2.2 各部门负责按《人力资源管理程序》对公司所有相关人员进行规定的培训。
4.4.2.3 公司内所有员工应获得相应培训:
(1) 环境基础知识,公司环境方针。
(2) 作业程序。
4.4.2.4 管理人员的培训
(1) 了解 ISO 14001 环境管理体系。
(2) 公司的环境方针、目标与指标分解与实施。
(3) 相应的程序文件以及环境法律、法规。
4.4.2.5 专业人员的培训
专业人员包括:内审人员、司机、锅炉工、电工。 专业人员培训内容:
(1) 专业教材。
(2) 相应工位的环境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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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6 其他直接或间接为公司工作的外间机构人员的培训。
公司通过适当的方法对直接或间接影响公司环境绩效、或影响公司重要环境因素
的外间机构人员的培训,使其有能力控制相关的要素。
方法包括:合同规定、环境协议、保证书、现场评审、供应商环境表现评价、培
训等。
4.4.2.7 通过培训,使各部门及各阶层的人员的意识达至:
(1) 遵从环境方针、程序及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2) 他们的工作活动中涉及的实际的或潜在的重大环境影响及他个人的表现的改善
在环境方面所带来的好处。
(3) 在达至符合环境政策、程序及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的过程中,他们的角色及职
责,包括应急准备及反应要求。
(4) 不遵从规定运作程序的潜在后果。
(5) 相关方相互协作的好处。
4.4.2.8 对有重要环境因素的工作岗位人员,经培训确认有能力执行该工位工作后才可以
上岗工作。
4.4.2.9 参考文件
JJ-QEP-05 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4.4.3 信息交流
4.4.3.1 便于公司之内部及外部相关方的关于环境因素及环境管理体系的信息交流,确保信
息得到及时准确的处理,制定相应的信息交流程序,以明确交流的窗口及职责。
4.4.3.2 公司内部信息交流窗口
(1) 公司员工的信息 —— 各部门负责人。
(2) 各管理过程中的测定结果、报告——根据相应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处
理。
4.4.3.3 公司外部信息交流窗口
(1) 供应商信息——PMC部。
(2) 外加工相关方——PMC部。
(3) 环境法律法规及行政管理条例——ISO事务局。
(4) 相关方信息——管理者代表及环境推进委员会。
(5) 其他相关信息——PMC部。
4.4.3.4 信息的接收与处理
(1) 各窗口部门接收到环境信息后,发出《信息接收及处理报告》给环境推进委员
会。
(2) 环境推进委员会接收到环境信息后,根据内容确定处理方式、责任部门等,
并进行登记后,报管理者代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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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责任部门接收到《信息接收及处理报告》后,作出回答、实施并记入处理报告
栏,传回环境推进委员会。
(4) 环境推进委员会确认后,报环境管理者代表批准,由文控人员保管,需回复的
信息由环境推进委员会保存复印件,原件交窗口部门回复。
4.4.3.5 环境因素的外部交流
目前,公司不将环境因素或重要环境因素作为与外界交流的信息进行交流,但有
关机构提出要求时,给予提供。
4.4.3.6 参考文件
JJ-EP-24 信息交流控制程序
JJ-EP-28 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程序
4.4.4 文件
4.4.4.1 公司以书面形式制定了环境管理体系之相关文件的规定,以确保公司的产品及服
务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公司全体人员必须贯彻实施本环境管理体系。
4.4.4.2 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环境管理体系包括以下等级的文件:
4.4.4.3 环境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编制审核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文件内容 叙述与既定环境方针、目标ISO14001相符合的环境体系 叙述各职能部门为实施环境体系而采取的行动。 包括详细的控制作业指导 包括详细说明、数据、记录
4.4.5 文件控制
4.4.5.1 总则:应制定程序性文件,以确保与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均予以控制管理。
4.4.5.2 受控文件的范围
受控的文件包括环境手册、环境体系程序、作业指导书、及与环境管理体系实施所需的
外来文件如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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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3 文件的审批和签发
(1) 文件的审批
文件在发放前需得到批准,以确保其准确及有效性。
(2) 文件发放
文件按界定的发放范围和发放点进行发放,以确保使用场所及使用者获得有
效的受控版本文件。
(3) 定期评审文件体系,对不符合运作要求的进行及时修订。
4.4.5.4 文件和资料的更改
对文件资料的更改必须按与新文件相同的要求进行审批,版本编号系统须遵照统一
的规定,将经审批的文件发放到相关人员及场所,并注销过期的版本,ISO须保留一
份该过期文件本/页供日后参考,文件上要盖(作废)章及日期。
4.4.5.5 所有的文件必须字迹清楚易读、附有日期及可即时识别,以有条理的方式维持及
保留一段特定时限。编制及修改各式文件的程序及责任须予以确立及维持。
4.4.5.6 参考文件
JJ-QEP-01 文件管理程序
4.4.6 运行控制
4.4.6.1 制定并保持程序性文件,以确保识别出的重大环境因素相关的运作及活动在规定
的条件下进行。
4.4.6.2 各相关部门应对因缺乏文件指引即有可能偏离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的运作建立
并保持文件,规定其操作程序,确保它们在规定的条件下进行。
4.4.6.3 运作标准应在操作程序中予以规定。
4.4.6.4 建立涉及采购物品和服务中的重大环境因素的运作程序应该给相关供应商或承包
商予以通报。
4.4.6.5 机器设备的预防性维护要求,在相关文件中作出规定。
4.4.6.6 参考文件
JJ-EP-29 相关方管理程序
JJ-EP-25 废弃物管理程序
JJ-EP-26 能源资源管理程序
JJ-EP-27 化学品的管理程序
4.4.7 应急准备及响应
4.4.7.1 建立并保持程序性文件,以确保在灾害或事故发生时能作出迅速反应,将紧急事态
下对环境的影响减至最低。
4.4.7.2 环境推进委员会在必要的时候,特别是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负责对应急准备
和响应程序进行评审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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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7.3 环境推进委员会在平时应与安全委员会协调就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进行演练。
4.4.7.4 推进委员会负责组织各部门推进委员,让所有相关人员对应急准备响应程序进行培
训。
4.4.7.5 参考文件
JJ-EP-28 应急和响应管理程序
JJ-QEP-05 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4.5 检查
4.5.1 监测与测量
4.5.1.1 总则:确保环境管理活动的有效实施,建立并保持程序,对与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活
动及其关键特性参数进行监控、测量。
4.5.1.2 公司根据重要环境因素及环境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确定需进行监测的项目及频度
并实施。
4.5.1.3 对环境目标指标的达成状况及运行状况实施监测。
4.5.1.4 监控和测量结果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作出相应的纠正措施,以消除不符合事项。
4.5.1.5 校正及维护监测的设备,并保存相关的记录。
4.5.1.6 参考文件
JJ-EP-15 环境视和测量管理程序
4.5.2 合规性评价
4.5.2.1 总则:实施定期的环境法律法规评价,以确定相关活动的守法状况,并作为持续改
进的依据。
4.5.2.2 对监测与测量的结果及运行控制的结果进行定期的评价,以确定对法律法规及其他
要求的符合及遵守情况。
4.5.2.3 对出现与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不符的情况,应对其进行纠正并预防再发生。
4.5.2.4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出现变更时,需要重新进行评价。
4.5.2.5 参考文件
JJ-EP-22 法律法规管理程序
4.5.3 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
4.5.3.1 总则:建立并保持程序,以消除、防止不符合的发生。
4.5.3.2 通过监视和测量的结果、内部审核、管理评审工作、相关方信息、守法性评价等,
确定已存在的或潜在的不符合项,并分析其原因;
4.5.3.3 对不符合项采取纠正措施,以消除产生不符合的原因,并避免其再次发生,纠正措
施应与该问题的严重性和伴随的环境影响相适应;
4.5.3.4 对潜在的不符合项采取预防措施,以消除产生潜在不符合的原因,防止不符合的发
生,预防措施应与该问题的严重性和伴随的环境影响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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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5 环境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环境推进委员会成员或内审员对环境管理体系不符合纠
正或预防措施的结果进行检查、跟进验证,以评价措施的有效性。
4.5.3.6 对于纠正和预防措施引起对程序、指引等文件的更改,遵从环境管理文件控制程
序处理。
4.5.3.7 参考文件
JJ-QEP-07 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序
JJ-QEP-01 文件管理程序
4.5.4 环境记录
4.5.4.1 总则:建立并保持程序,以标识、保存与处置环境记录,为环境污染管理体系和
标准的符合性提供证据。
4.5.4.2 明确环境体系记录和编码、标识,使记录具备对相关活动、产品和服务的可追溯
性。
4.5.4.3 环境记录应字迹清晰,内容完整准确,各部门推进委员负责环境记录的收集并交
相关部门装订、归档和标识保管。
4.5.4.4 文件保管部门按照规定的保存期限要求,妥善保管环境记录,便于检索查阅。
4.5.4.5 参考文件
JJ-QEP-01 文件管理程序
JJ-QEP-02 记录管理程序
4.5.5 内部审核
4.5.5.1 总则:制定并执行程序,以验证环境管理体系是否符合 ISO 14001:2004 标准的
要求,并被正确地实施和保持。
4.5.5.2 定期对环境管理体系进行内部审核,如发生如下情况,环境管理者代表认为有需要
时可增加审核次数:
(1)体系的功能发生重大变化,如:体系内部、外部环境的变化;
(2)法律法规的改变;
(3)相关方对环境管理提出新的要求;
(4)相关方对环境管理的投诉;
(5)发生重大环境影响事故;
(6)具有重大环境影响事故的潜在可能性;
(7)上次内部审核的结果,需要再一次进行验证;
4.5.5.3 环境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编制审核计划,并指定审核组长及审核员,组织审核小组
实施内部环境体系审核,复核审核报告。审核计划及审核报告由总经理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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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手册
4.5.5.4 内部审核工作由经过培训合格的内审员担任,并且审核员不能对所属的部门进行审
核。
4.5.5.5 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或潜在的不符合内容,须作出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者代表负
责组织跟进纠正预防措施的执行情况和验证结果。
4.5.5.6 环境管理者代表负责将审核的结果向总经理和管理评审会议汇报。
4.5.5.7 参考文件
JJ-QEP-01 文件管理程序
JJ-QEP-07 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程序
JJ-QEP-06 内审程序
4.6 管理评审
4.6.1 总则:建立并保持管理评审程序,保证环境管理体系的持续适用性、充分性和有效
性。
4.6.2 职责
4.6.2.1 总经理主持环境管理评审会议。
4.6.2.2 环境管理者代表筹备评审会议。
4.6.2.3 环境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收集整理评审资料,并根据评审结果写出评审报告,跟
踪管理评审会议的有关待纠正或处理的事项。
4.6.2.4 相关部门负责提供与本部门有关的评审文件、资料;对管理评审会议中提出的问
题分析原因并进行纠正。
4.6.3 为确保环境管理体系持续有效地运行,环境管理者代表定期组织管理层人员进行管
理评审。一般,每年进行一次环境管理评审,特殊情况可决定是否增加管理评审次
数。
4.6.4 管理评审报告应形成文件,并交总经理批准。
4.6.5 各相关部门须执行评审报告提出的决定和措施。
4.6.6 根据管理评审结果,认为对环境方针、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等需要修改时,
由环境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修改和实施,修改后的内容遵从环境信息交流程序进行
传达。
4.6.7 参考文件
JJ-QEP-07 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程序
JJ-QEP-04 管理评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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