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稳定责任书
青海师范大学生命与地理科学学院
学生安全稳定责任书
为了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和违纪现象,本着对学生家长、学生本人以及学校负责的态度,最大程度地减少各种因素对学生的人身安全的危害,结合体育学院自身实际,对全院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稳定进行严密管理。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学生应遵守如下安全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学院及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杜绝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2、在校期间遵守学院作息时间,严禁住校生在外擅自租房。住校生晚上必须按学院规定按时归宿,严禁学生未经请假夜不归宿以及在宿舍留宿外来人员。学生外出必须严格遵守请假制度。学生周末需回家,必须办好相应请假手续。
3、学生本人外出或组织集体活动,必须经过申请,上报辅导员、学院,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外出。严禁学生到尚未正式对外开放的野外景点游玩,严禁出入不健康娱乐场所。
4、严禁学生酗酒、赌博、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
5、严禁在学生寝室使用明火、违规电器(如电炉、电热棒、电饭煲、电吹风及其它伪劣电器产品),严禁在寝室内乱拉电线、私接电源。
6、不得组织或参与非法集会、游行、签名等活动;未经学院批准,不得组织或私自参与无安全保障的活动,如旅游、探险、到江河湖海游泳等。
7、发现发生有关安全问题应第一时间报告辅导员老师或学院有关领导。
二、学生应当自觉遵守上述有关安全要求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不断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如果出现下列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学生自己承担责任:
1、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禁止性规定的;
2、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未向学校报告的;
3、私接电源、私用电器的;
4、自杀、自伤的;
5、未经学院同意学生个人或学生组织外出活动的;
6、学生自行外出、擅自离校或在离校、返校途中发生不安全事件的;
7、非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的;
8、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期间学生在校外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发生事故的;
9、课堂上教学训练时未按教师要求练习发生教学事故的;
10、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院、老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三、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以上内容,此安全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本人已经明确以上安全责任书中所有规定,并保证认真遵守。若因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任何事故,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接受相应的校纪校规处分。
年 级: 专 业:
学 号: 学生本人签字:
签 订 日 期:
生命与地理科学学院学院
2011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