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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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班组):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各部门(班组)的生产、办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各部门(班组)的日常生产经营秩序和财产安全,为防范于未然,公司定于1月份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1月19日至1月22日前 二、工作要求:
1、各部门(班组)第一责任人组织相关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对管辖区进行普查,并填写《消防安全自查表》。
2、根据检查记录,对存在风险进行评估,制定纠正措施,在《消防安全自查表》填写纠正措施并及时进行整改。在自查自纠结束后,形成《消防安全自查报告》提交至综合部。
3、对自查自纠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不及时进行处理、不上报公司的,如发生火灾事故,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将严肃追究该部门(班组)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附件:
1、《消防安全自查表》 2、《消防安全自查报告》
茂名市粤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一月十九日
消防安全自查表
检查人员:何贯州、廖远军、江水英 、李建龙 审核人员:何广坚
消防安全自查报告
检查人员:何贯州、廖远军、江水英 、李建龙 审核人员:何广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