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收入陷阱
以科技创新为视角谈我国中等收入陷阱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增长速度的放缓,中等收入陷阱问题愈演愈烈,我国面临着能否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严峻挑战?本文通过对日韩等成功从中等收入国家迈入高收入国家行列的经验和拉美等国家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失败教训的分析,针对我国目前经济增长现状进行研究,得出我国必须转向以技术优势为特征的经济增长方式来保持经济稳定增长。因此,加大科技创新,贯彻科技兴国战略对我国顺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有重要现实意义。
【关键词】中等收入陷阱 经济增长方式 科技创新
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国生产力得到空前的解放和提高,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从1978年至2007年,中国经济年均增速9.88%,远远高于同期世界经济平均3%的水平。按世界银行的标准,2010年我国人均GDP达到4400美元,已经进入中等收入偏上国家的行列。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是发展中国家,它们由于不能顺利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导致经济增长动力不足,最终出现经济停滞,跌入中等收入陷阱。而我国在经过长时间经济快速发展后,积聚爆发了贫富分化加剧、产业升级艰难、城市化进程受阻、社会矛盾凸显等诸多问题。那么我国怎样才能顺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一、中等收入陷阱
(一)中等收入陷阱的提出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许多发展中经济体的经济都经历了一定时期的快速增长,但是大多数经济体由低收入国家步入了中等收入国家的行列之后,由于不能正确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科学转变从而使经济出现了长时期的停滞,长时期徘徊在了高收入水平经济体行列之外。世界银行在2006年主题报告《东亚的复兴:关于经济增长的观点》中首次明确提出,东亚国家在未来发展中需要特别关注如何避免陷入“中等收入陷阱”。
(二)世界经济体划分标准
世界银行在2007年4月初出版的东亚经济半年报中定义,人均GDP在824美元以下的国家,属于低收入国家;人均GDP在825美元-3 254美元之间的国家,属于低中等收入国家;人均GDP在3 255美元-10 064美元之间的国家,属于高中等收入国家;人均GDP超过10 065美元,则进入高收入国家的行列。
(三)中等收入陷阱的定义
世界银行《东亚经济发展报告(2006)》提出了“中等收入陷阱(Middle Income Trap)的概念,基本涵义是指:即鲜有中等收入的经济体成功地跻身为高收入国家,这些国家往往陷入了经济增长的停滞期,既无法在工资方面与低收入国家竞争,又无法在尖端技术研制方面与富裕国家竞争。
一个经济体从中等收入向高收入迈进的过程中,既不能重复又难以摆脱以往由低收入进入中等收入的发展模式,很容易出现经济增长的停滞和徘徊,人均国民收入难以突破1万美元。进入这个时期,经济快速发展积累的矛盾集中爆发,经济增长容易出现大幅波动或陷入停滞。大部分国家则长期在中等收入阶段徘徊,迟迟不能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
二、国际经验和国内现状
温总理在2004年就提出了我国发展前景的两种“可能性”:一种是顺利实现工业化、现代化,进入发达国家的行列;另一种是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经济社会发展长期徘徊不前,甚至出现社会动荡和倒退。总结韩国和巴西从中等收入国家向高收入国家发展跨越的经验和教训,有助于我们认识当前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从而把握未来发展的路径和方向。
(一)拉美和日韩经济发展现状
早在 20 世纪 80 年初,拉美国家人均GDP就超过了 3000 美元,而直到2009 年依然在 3500 至 6000 美元的水平徘徊。拉美国家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以后,开始出现了经济增长放缓甚至长期停滞徘徊的局面。20 世纪 80 年代拉美地区的 GDP 年均增长率仅为
1.2%,而人均 GDP 增长则是负 0.9%,陷入“中等收入陷阱”。而日本和韩国在进入上中等收入国家后,经济发展十分稳健,较为顺利地跨过“中等收入陷阱”,成功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 其中,日本 1973年人均GDP 达到 3 873 美元 ,1985年达到11 297 美元,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用时12 年;韩国 1988 年人均GDP 达到 4 466 美元 ,1995 年达到11 468 美元,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用时7 年。
(二)巴西失败教训和韩国成功经验
20世纪 50 年代巴西开始采取“进口替代”战略,长期奉行的进口替代政策导致产业发展过度分散并缺乏国际竞争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需求极为迫切,结果造成工业化发展后劲不足, 80年代以来经济增长呈下滑趋势。而韩国在80年代面对更具成本优势的中国、印度等国家的激烈竞争,实施“科技立国”的国家战略,充分依靠科技创新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转型,从而占据
了经济发展制高点。总结韩国的经验和巴西的教训,对面临“中等收入陷阱”的政策选择形成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理解和判断:
1、投资方面:韩国对保护和强化本土企业自主创新始终保持着高度关注,并对外资有可能对本国创新能力的侵蚀也始终保持着高度警惕。在工业化早期,韩国政府为了本国市场不受跨国企业的影响,采取限制外国直接投资和外国许可技术进入国内的政策。随着工业化的进行,韩国失去了在劳动密集型工业中的竞争优势,企业为了维持它的国际竞争力有效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从而确立了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在新自由主义思潮影响下,巴西政府通过大量吸引投资,并大举借债,试图由上而下地推进工业化,发展本国经济。经济增长过分依赖外资的结果是,跨国公司完全占领其高端产品市场,这使得巴西几乎放弃了独立的科技、产业和创新政策,逐渐沦为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附庸。
2、科技投入方面:20世纪80年代韩国、巴西R&D(research and develop-ment)投入强度起点的差距并不大,但2007年韩国达到3.47%,超过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巴西R&D投入强度始终在1%以下徘徊。
3、自主品牌建设方面: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西方经济发展陷入萧条状态,韩国作为外向型经济体逐渐丧失了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比较优势。经济发展的严峻形势使得韩国深刻认识到,必须着眼于强化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通过优先发展科学技术,显著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才能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转型。20世纪80年代以来韩国大幅度增加了对科技创新的投资,大力发展高新技术和应用先进适用技术,不断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从而提升韩国重点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在新自由主义思潮的冲击下,巴西的自主创新能力遭到极大削弱。研究机构有的被私有化,这导致大量的科学研究支出被削减,以及本地创新网络的缺失。就产业发展而言,巴西不以追求自主创新和自主品牌为政策目标。虽然增进了居民福利、节省了技术研发费用、减少了投资风险和市场风险,但其付出的代价是,阻碍了本国自主创新和自主品牌的发展,本国汽车产业和汽车市场被跨国公司所控制,成为依附型产业。
4、科技体系建设方面:韩国的工业化和现代化过程中最显著的特点是,通过强有力的政府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促进不同创新主体,包括大学、科研院所和产业界的紧密联系。进入80年代后,韩国逐步由政府主导转为政府引导,技术上将主导权交给企业,政策上用税收、金融等支持。而巴西缺乏一种将科学技术成果应用于经济和社会领域的创新机制。2004年以前,巴西法律禁止政府直接资助公司的创新行为,也不允许公司雇佣大学研究人员,这样不仅创新主体自身的能力建设没有受到重视。
以上的比较分析可以得出,科技创新成为突破“中等收入陷阱”的核心要素,实施科技优先发展的国家战略是突破“中等收入陷阱”的先决条件,保护和强化企业自主创新是突破“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动力。科技创新可以从本质上减少了经济建设对外部的依赖,增强竞争力,增加国民收入,从而拉动内需,占据了经济发展制高点。
(三)我国经济发展现状
借鉴韩国的成功经验,汲取巴西的失败教训,我国可能跌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风险分析:
第一,进口方面。目前,在进口商品中主要以生产资料为主,而在生产资料中又以加工贸易所需的零部件和生产中所需的能源为主,属于生产消费性的商品多,引进性的进口如先进设备、工艺等的进口偏少,导致大量消费性进口支撑着低效率、粗放型增长模式的运转。据了解,目前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对进口存在严重依赖,这也是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尽管增长速度很快,但整个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一直处于逆差的主要原因之一。由于我国高新技术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少,国内尚未形成高新技术产品配套服务的制造技术平台,因此高新技术产业中许多产品设计、关键零部件的生产、工艺装备等均严重依赖进口。近十多年来,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快速增长在很大程度上是靠进口来推动的,这种情况造成了国内高新技术产业同其他产业间的关联度不强,高新技术产业应有的产业链条长、带动作用大的效果不明显,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也很有限。
第二,出口方面。历史数据显示,1996年我国出口的大多以服装鞋帽、玩具以及电脑零件等低技术含量产品为主;但到2011年,从中国进口的低端产品比例明显下降,而手机和平板电脑(50亿欧元)占据了主导地位。早在2005年中国就已经超越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高科技产品出口国。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出口已经告别“价格便宜、质量低下”的时代。目前中国已近是世界上最大的贸易出口国,和第二大进口国。事实真的如此吗?据了解,这些出口产品90%由外资公司生产,中国只不过是进口元器件进行组装而已。比如一台苹果手机,组装完成后从中国运抵美国,被计算进中国的高科技出口额,而与美国无关。也就是说,中国出口的这些“高科技”产品绝大多数依然只是“中国制造”而不是“中国创造”。这也是中国经济整体上面临的一个问题,需要中国政府制定出更有力的政策,创造更有利的条件,扶植出更多的创新型的本土高科技企业。
第三,环境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主要通过以市场换技术的策略,我国廉价的劳动力和丰富的矿产资源等要素禀赋吸引了外资,但核心的技术和精密设备
掌握在投资者手中,我们从事的是价值链底端的加工制造,这不但处于利益分配的最底端,而且大量消耗我国的资源和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出口方面,高端产品市场被外商占领,我国缺乏有效的竞争能力,只能生产国际产业链中低端的产品,一些产业领域正在表现出一定程度的对外技术依赖,国外品牌和技术主导的格局日益显现。
综上所述,我国采用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以要素(劳动力、矿资源、土地)投入来拉动增长、以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为主的对外贸易的比较优势在逐渐减弱。历史经验表明,我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必须依靠科技创新来保持经济高速增长。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技术创新无一不是驱动增长的根本源泉。在高收入发达国家的经济增长中,技术创新的贡献率达 70%,而中国的创新贡献率还不到 40%。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我国发展战略的核心,也是提高综合竞争力的关键,同时,也是当前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战略部署和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的战略通道。
三、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我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必由之路
通过总结韩国、巴西在面临“中等收入陷阱”所采取的不同战略和政策和我国经济发展现状,形成我国突破“中等收入陷阱”的几点思考:
(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进步,人民生活得到显著改善。但经济增长模式始终建立在以过度消耗能源资源和破坏环境的基础上,发展缺乏内生动力、不可持续性的弱点已逐步显现,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压力进一步加大。韩国和巴西的经验和教训告诫我们,依靠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社会转型是突破“中等收入陷阱”的先决条件。未来五年乃至更长的一段时期,我国将进入以创新促转型、以转型促发展的关键时期。
(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1、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是实现经济长期增长的关键因素。经济增长理论表明:经济增长是一个多种因素交互作用的连续的非均衡的过程,影响长期经济增长的因素可归结为两个方面:一是土地、劳动、资本等生产要素的规模;二是生产要素之间的组合关系或全要素生产率。显然,各种生产要素不仅单独对长期经济增长起作用,而且它们之间的组合关系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经济增长速度。单纯依靠要素投入增加在短期内会实现经济的高速增长,但这种增长方式面临着要素供给能力不足和边际报酬递减的双重制约,因此,构建在要素密集投入基础上的经济增长通常是难以持续的,而要素间的交互作用或者说全要素生产率提升是长期经济增长的真正源泉。
2、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是提高居民福利水平的基本方式。经济增长的最终落脚点是更好地满足社会成员的多种需求,扩展绝大多数居民的社会福利范围。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所推动的长期经济增长,可以间接转化为居民福利水平的提升。
(三)自主创新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意义
企业自主创新还可以通过两个通道直接提高居民的福利水平:一是需求集合拓展,居民福利水平提高的一个前提条件是人们需求集合扩展,在这方面,自主创新会通过研发新产品、改造旧产品扩展居民的需求集合,提高居民的需求层次。此外,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有利于产品和服务向环保、卫生、便捷、高效、安全的方向发展,从而极大地扩展居民对环境等产品及服务的需求空间。从技术创新史的角度看,科技革命以及企业的技术创新始终伴随着市场产品范围的扩展和产品层次的提升。二是支付能力提高,居民福利水平提升不仅取决于企业产品供给扩展,而且取决于居民购买能力提升。从社会整体来看,自主创新会提升居民的购买能力或支付能力,其内在机理是: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将会促使社会分工演化,从而通过就业机会创造来提高社会就业水平,并激发居民更多投资于教育、医疗和流动等人力资本,启发企业依靠股份社会化方式来分散风险和激励员工,这些均会提高单个家庭和整个社会的支付水平。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是产业结构升级的根本动力。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我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必由之路。
四、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大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业的先导带动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科技原动力,切实依靠科技进步实现又快又好地发展。我们应当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
(一)战略上推动自主创新
从韩国和巴西的发展实践来看,政府主导下的科技体制机制创新成为科技进步和创新的重要动力。韩国等追赶型国家科技发展的两个重要特点,一是科技发展直接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通过创新来有效提升产业和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二是拥有强势政府,在科技宏观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作用。未来五年,我国的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转型迫切需要我们尽快缩短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时间,尽快将科技成果塑造为产业和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同时,政府要在理顺企业、大学和科研院所等不同创新主体之间的权益关系、强化沟通协调机制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具体应该:
1、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立足优势领域,以企业为主体,以创新为动力,以人才为根本,以重大项目、重大工程为依托,在高技术领域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
识产权的先进科技成果,加快推进产业化步伐,发展壮大一批成长快、关联高、渗透强、规模大的高新技术产业群,进一步增强高新技术产业的先导作用。建立和完善风险资本投入、运营和退出机制,发展风险资本市场,支持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进入主板和中小板市场,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科技开发;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吸引国内外大公司、高科技企业、风险投资机构到山东投资创业。进一步抓好高新区、大学科技园、留学生创业园等园区建设。
2、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坚持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支持、企业主导、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确立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建立技术开发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博士后工作站和博士后技术研究中心,鼓励大企业兼并、联合科研机构,增强企业开发实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尽快形成以独创的技术拓展国际市场的企业群;鼓励高新技术企业或大型企业与国外跨国公司联合协作,支持有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建立和完善以科技成果转化为重点的创新服务体系。完善提升技术市场,加强中试基地、行业技术开发基地、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加快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信息网、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及多种类型的孵化器,培育为企业提供创新服务的中介机构,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二)增强人才智力的保障能力
全面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大力培养、积极引进、合理使用各类人才,为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1、建立健全劳动者培训体系。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拓宽成才渠道,通过在岗轮训、再就业培训中心、社会职业培训机构等在职教育和职业教育,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地开展人才培训,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专业化的劳动者。扩大金蓝领培训规模,建立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鼓励引导企业加强职工技能培训,严格持证上岗制度。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搞好再就业培训,促使下岗失业人员尽快重新就业或独立创业。实行输出劳动力自费为主,政府牵线搭桥、适当补助,用工企业自主培训或委托职业机构培训的方式,以掌握1—2门基本专业技能为标准,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打好基础。
2、营造凝聚人才的良好环境。加快建立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机制,建立人人能成才的机会均等的机制,建立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建立主要由市场配置人才资源、人才自由有序流动的机制,建立人才主要由群众评价、市场评价、社会评价的机制,建立奖优惩劣的人才激励机制。完善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扩大推荐选拔范围。实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社会化与规范化,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上岗机
制。健全和规范各种奖励制度,完善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具体办法。制定优惠政策,提供一流的生活条件、科研条件、发展环境和创业服务,吸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发明者。
(三)鼓励科学发展和技术创新
韩国和巴西的发展实践表明,科技研发投入与人均GDP增长存在高度正相关。韩国正是通过几十年来长期不懈地对科技研发进行投资,成功实现了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跻身高收入国家和发达国家行列。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研发投入不断增加,增长幅度与人均GDP的增幅大致保持一致。但需要看到的是,2010年我国全社会R&D/GDP的比重为1.80%,没有达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2.0%的目标,离世界主要创新型国家仍有较大差距。同时,科技投入的长期持续增长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投入结构不平衡、投入渠道分散、缺乏宏观协调等深层次问题依然存在。“十二五”乃至更长的一段时期内,要建立有效的财政科技投入增长保障机制,继续加大对科技研发的投入,进一步加大对聚焦国家需求的投入力度,有效提升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率,为科技进步与创新提供重要的物质保障。为此我们必须要为科技发展提供更多的发展资金支持,具体我们应该通过下述途径增加科技发展资金。
1、调整社会分配格局
一可以从财政支出上提高科技发展资金所占比重,增加财政的科技预算。应对科技创新实行有效的财政贴息政策,是真正的科技创新投资能获得一定的财政贴息贷款。二要对科技发展事业实行必要的减免税收的措施,把对科技创新减免税收作为财政转移支付的重要内容,从而使各种从事科技发展与创新的主体,都能通过自身的积累而增加科技发展资金;与此同时,还要通过转移支付吸收更多的资金投向科技创新之中。例如,澳大利亚就有一项科研税,在煤炭生产中规定每生产1吨煤必须征税5%,将其用于科技创新之中。三可以对企业及居民个人的资金使用方向进行引导,使人们从资金投向上偏向科技创新。
2、开拓融资渠道
首先,要注重直接融资在科技发展中的作用,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为科技发展筹措资金。资本市场在资金筹集上具有分散投资风险和快速筹集资本金的特点,我们应该充分利用各类股票市场为科技创新服务,并大力扩展有关金融衍生工具。其次,在间接融资上,从银行贷款和科技创新基金为科技创新提供的优惠政策,特别是应开展专门的旨在促进科技发展的金融业务。
3、有效保护科技创新资金的利益
一要搞好科技创新资金的产权保护。对于科技创新成果,要坚持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任何人都不能损害科技投资者应得利益,因而要加强科技投资者的产权保护。二要推进科技创新资金的法律保护。现在科技创新的法律保护很薄弱,经常出现侵吞和诈骗科技创新资金的状况,为此我们必须坚决打击科技创新领域的欺诈和侵权行为,维护科技创新资金的安全性,使大量社会资金放心地进入科技领域。三要维护科技创新资金应有的利益回报。科技创新投资的收益是由市场决定的,但国家在再分配过程中要考虑科技创新资金的利益问题,例如不能让房地产这些行业保持过高的回报率,而长期是科技创新资金的回报低于平均利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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