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通报4.24案件调查情况--玉溪新闻网
江川通报4.24案件调查情况
2012-04-29
玉溪新闻网讯(记者 李志能)针对4月24日20时40分许发生在江川县江城镇明星村委会抚仙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公室遭40余名不明身份者暴力冲击、打砸,将支队所养用于看护湖边执法设备的3条狗用棍棒打死,并砸坏办公室的门窗、桌椅、灯具的事件(详见http://www.yuxinews.com/xw/sh/1247824.shtml),4月28日上午,江川县人民政府在县政府五楼会议室召开媒体见面会,并邀请了新华社云南分社,云南电视台、春城晚报、玉溪日报社、玉溪电视台,江川县电视台等国家、省、市县10余家媒体,对该事件的调查结果对媒体作进一步说明和通报。江川县委宣传部部长龚桂存主持,江川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师文负责对事件进行说明和答记者问。
师文在通报案件的调查情况时说,4月24日20时46分,江川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工作人员报称:在江城镇明星村抚仙湖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处有40多人,手提棍棒闹事。接到报警后,指挥中心当即指令江城派出所出警处置。接到指令后,江城派出所6名民警于21时15分赶到市抚仙湖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当时闹事者已离开现场,处警民警当即对现场进行保护和对相关人员进行走访调查取证。25日上午,江川县人民政府县长葛勇,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师文,副县长陈川明及江城镇领导赶到现场查看现场情况,了解案件调查情况,及时成立了由市公安局环保分局和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江城派出所共16名民警组成的案件调查组对案件进行调查。
经调查,4月24日17时,市抚仙湖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的部分工作人员会后到相邻的某农家乐用餐,支队的三条狗跟随。期间,江城镇明星村委会部分班子成员也到该饭店用餐。席间双方还互相敬酒,言谈中明星村委会人员称:已发生过支队犬只咬伤村民的事情。执法支队人员离开后,村委会个别干部以执法支队养狗咬伤村民为由,打电话邀约人员到执法支队打狗。
20时40分,陈某某、徐某某先后邀约了40余人手提木棒和钢管来到执法支队,在外围追打支队两条放养的犬只无果后,在陈某某的带领下,部分人踢开办公室门,将执法支队关在一楼办公室内的两条狗打死、一条打伤(后来死亡),损坏大厅内的一盏节能灯。这些人在执法支队逗留约20分钟后离开,离开时,黄某某等人又将大门值班室两道铝合金窗的玻璃砸坏。江川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此次事件共造成物品损失价值3200余元。当时执法支队内共有15名工作人员,无人员受伤。
目前,调查组已对14名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对8名涉案嫌疑人进行了传唤讯问;4月27日,三名涉案人员主动到江川县公安局投案自首,交待情况。
江川县公安局表示,该局将依法对案件进行调查,查清案件事实,对违法犯罪的人员依法处理。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