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丧葬文化 三
中国丧葬文化
① 见宋·高承《事物纪原》。
化、马家浜文化草鞋山、圩墩遗址、河南淅川下王岗屈家岭文化等均普遍发 现合葬墓,说明新石器时代中、晚期合葬的习俗在各地均已流行,合葬的形 式主要有成年男女两、三人合葬,成年男性与儿童合葬,成年异性及儿童不 同辈份合葬,奴婢殉主合葬、各种同性合葬等等,其中成年一男一女和一男 二女合葬,被认为是一夫一妻和一夫多妻制的反映。成年男性与儿童合葬是 一种父子合葬,反映了父权制的特色。多人异性、异辈份合葬,反映了当时 的家庭关系和构成。山西夏县东下冯二里头文化期发现了四座窑洞式的合葬 墓,有二人、三人、四人三种形式,说明夏文化时期至少在晋东南地区仍然 存在合葬的遗俗。河北藁城台西商代遗址发现的两例合葬墓,一是男女合葬, 另一是同性合葬,均限于二人,则说明商文化时期也有合葬习俗的孑遗,但 以殉人身份与墓主共置一墓的合葬,在商代尤其是殷墟发现的中、大型墓、 殉葬坑中则是十分常见的(详殉葬部分介绍),其与通常的合葬概念不能完 全等同。西周时期迄今尚未发现同墓穴合葬的例子,在陕西长安沣西一带的 西周墓中,曾发现男女并坑(两个墓紧密并靠在一起)的现象,或认为这是 西周时期夫妻合葬的一种主要形式。《礼记·檀弓上》说:“舜葬于苍梧之 野,盖三妃未之从。季武子曰:‘周公盖祔’”;郑玄注说:“祔谓合葬, 合葬自周公以来”,这种传说舜时无合葬、合葬之俗始于周公的观点,与前 述考古发现出入较大。所谓‘周公盖祔’的祔,主要是指夫妻合葬。甘肃永 靖秦魏家齐家文化墓葬所见的成年男女(年龄相近)合葬墓,男性为仰身直 肢,女性是侧身屈肢面向男性;武威皇娘娘台同类文化墓所见的成年一男二 女合葬墓,男性仰身直肢居中,左右为二女性,侧身屈肢面朝男性;江苏青 浦福泉山发现的崧泽文化晚期男女二人合葬墓,男右女左,随葬品放在中间; 安阳殷墟新近在苗圃北地附近发现的一例殷代中型合葬墓,墓内随葬有铜、 陶容器及其它随葬品,墓底发现两具木棺,居西(右)的棺内为一男性俯身 直肢,居东(左)的棺内为一女性仰身肢,墓底腰坑尚见殉儿童骨架一具; 河北藁城台西商代墓葬发现的男女二人合葬墓,男性仰身直肢,女性侧身屈 肢面向男性。以上墓例,都强烈表示出夫妻合葬的意向,它们说明中国的夫 妻合葬习俗并不始于周公(西周),其渊源发生迄今至少已有 5000 多年的历
史。
⑤厚 葬 厚葬是指在敛葬中使用较丰厚的随葬品,明显区别于同时期同类型的其
它一般墓葬。厚葬习俗发源于仰韶文化时期,陕西西安半坡遗址一座三、四
岁的女孩墓,使用该墓地仅见的木质葬具下葬,随葬品较其它墓葬均要丰富 精致;在盛行二次葬的华县元君庙墓地中,405 号合葬墓发现一幼女骨架, 一次葬,有较多的随葬品;429 号是两个女孩的二次合葬墓,墓底用红烧土 块铺平,随葬除陶器外,一幼女头部有骨珠 785 颗,另一幼女头前额骨染红;
420 号墓则是一妇女与两个幼女的合葬墓,随葬品极为丰富,其中一幼女随 葬骨珠达 1747 颗;陕西临潼姜寨 7 号墓是一青年女性随葬陶器 5 件,石球
12 个,还有陶锉、耳坠,并同葬骨珠 8577 颗。显然,对幼女和妇女实行厚 葬,是仰韶文化中盛行的一种敛葬习俗。甘青地区马家窑半山型文化也见有 厚葬女性的习俗,甘肃广河地巴坪 58 号墓,中年女性,是该墓地中随葬品拥 有最多的一墓,除发现 17 件陶器外,还有石纺轮和骨珠 205 颗;兰州花寨子
23 号墓,成年女性,随葬 18 件陶器、石纺轮和 448 颗骨珠。仰韶文化和马 家窑文化厚葬妇女和女孩的习俗,体现了女性在当时社会上普遍受到尊敬、
并处在主导地位的情形,也是母系氏族社会性质的直接表明。从山东大汶口 中晚期、龙山文化时期开始,由于社会制度的急剧变化,母系制逐渐被父系 制取代,丧葬中厚葬也逐渐从女性身上转移到个别男性身上。大汶口文化、 龙山文化、马家浜文化、齐家文化、良渚文化等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中的大、 中型墓,绝大部分都属于对男性厚葬的产物。夏商西周时期的中、大型墓, 厚葬的风气更为突出,但厚葬的对象均是贵族成员,绝大多数是男性,个别 如殷墟妇好墓、司母戊大鼎墓墓主均是王后级别,故亦自然实行厚葬。新石 器时代晚期以来至西周时期的厚葬是建立在私有制财富占有、地位、身份、 等级基础上的,而仰韶文化、马家窑文化的厚葬,则主要是以性别为原则的。
⑥摔 丧 摔是指摔碎、摔破一些随葬器物,尤其是陶容器,在敛丧死者时,有意
识地将某些器物摔于墓坑内使其破碎,此种习俗便是摔丧。摔丧习俗明确见 于文献记载的,大约是封建时代,近、现代丧葬中或亦见存这种丧俗,后世 的摔丧亦称摔盆、摔老盆、摔尸盆等,其过程通常是亲人死亡开始敛葬时, 将一陶盆放在墓前烧纸求灵,求灵完毕即由死者的长子或长孙,或其它确立 继承关系的人,拿起灵盆向墓坑中摔扔,摔时有一定讲究,即要一次摔破, 且越破越好,因为此盆被认为是死者的锅,只有摔得粉碎才好带到阴间去, 陶盆摔破,尤如一声号令,抬棺者迅速放棺,摔盆者操起引魂幡,驾灵而走。 这种摔丧驾灵的习俗,事实上早在中国新石器时代便已见端倪。陕西西安半 坡遗址仰韶文化墓葬,发现相当部分陶器是将口部敲破后用于随葬的,这显 然是一种摔盆的早期形式;半坡墓葬另发现出土时个别随葬陶器业已残碎缺 损的现象,如 142 号墓,一件陶盆被打成数片,并在人架头和脚上各盖一块 破碎后较大的陶片,这显然是掩埋前有意识先将陶盆摔破的。随葬陶器破碎 或残缺而非因填压或发掘清理所造成的墓例,在仰韶文化、龙山文化时期全 国各地墓葬中都非常广见,如陕西南郑龙岗寺仰韶墓、青海乐都柳湾马家窑 文化马厂期墓、齐家文化墓、陕西宝鸡北首岭仰韶墓、山东大汶口文化墓、 山东泗水尹家城龙山墓等等,都可以见到明确的实例。这些现象表明,摔丧 习俗在中国新石器时代诸文化中均十分流行。以二里头、二里岗、殷墟文化 为代表的夏商文化,以及西周时期的墓葬文化,也都普遍发现个别随葬陶容 器曾在敛葬时被摔致破碎或残缺的现象,说明夏商西周时期也是盛行摔丧习 俗的。从新石器时代至西周时期的摔丧习俗,应是后世摔盆习俗发展的前身, 两者在意义上当有一定的联系。
6.物 殉
是指用各种质料的物品随葬。古人视死如视生,生前使用过的物品,死 后亦带进墓穴中继续享用,这也是物殉发生的主要动因。从远古至三代,物 殉的内容随着时间的推移一直在不断地发展,发展的总趋势是越晚越复杂、 越晚越精采。物殉中的物,按用途可分装饰品、生活器皿、生产工具、武器、 礼乐器等等类别,而据质料则可分骨、角(牙)、介壳、石、陶(含原始瓷)、 木、铜、金、铅、铁等等种类。这些不同的物品,通常在不同时期、地域、 族属的随葬中,存在着不同的组合搭配和选择时尚,体现出很浓的时代、族 属和地域特色。中国物殉习俗的发生,迄今至少可上溯到旧石器时代晚期。 在北京山顶洞人的埋葬中,已发现最早的随葬品——打制石器、石珠、石坠、 穿孔兽牙、海蚶壳、染朱鱼骨饰、鸟骨管等等。这是一种生产工具与装饰品 组合随葬的物殉形式,可视作是中国最原始的物殉形式。此种原始形式,直
到新石器时代早期尚见延续,北京东胡林人的墓葬,随葬品有打制石片、螺 壳项饰、蚌饰和骨镯,其物殉习俗显然与山顶洞人如出一辙。由于制陶术和 磨制石器的出现,在新石器时代早期的墓葬中,更为常见的则是开始流行使 用陶器、磨制石器组合随葬的习俗,河南密县莪沟发现的裴李岗文化墓葬, 是以随葬石铲、斧、镰、磨盘、磨棒和陶壶、罐、钵等为主要的物殉特征的, 这是一种以生产工具与生活用器组合随葬的物殉形式,较之前一种形式显然 是一种进步,并首开陶容器随葬的先河,为陶容器随葬在新石器时代中、晚 墓葬文化以及夏商西周墓葬文化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奠定了基础。以仰韶文 化、龙山文化为代表的新石器时代中、晚期诸文化墓葬,流行的物殉形式主 要是以陶容器为主,石器及其它质材器为辅,这实际上是一种生活用器、生 产工具和装饰品组合的物殉形式。这种物殉形式,在仰韶文化时期具有注重 女性或幼女的倾向,即女性或幼女在随葬品的种类和数量、质量上,一般都 优于男性;到了龙山文化时期,侧重的天平又逐渐向男性倾斜。大汶口中、 晚期文化、山东龙山文化、山西襄汾陶寺龙山文化、良渚文化等新石器时代 晚期墓葬,均普遍出现了用玉、石或其它质料精工制作的礼、乐器,表明全 方位式的组合物殉在此时期业已形成。夏商西周时期墓葬物殉除了沿袭新石 器时代的传统外,最突出的特点便是逐渐使物殉走向礼乐化、制度化,其随 葬物品组合不仅是全方位式的,而且是讲究高质量、重酒礼的,如使陶容器 礼制化、出现并广泛施用青铜酒礼器(青铜容器)、大量应用玉器、木、漆 容器以及一些地区出现金银器、陨铁器等等。夏商周时期的物殉形式事实上 是一种以酒礼器为主,以铜、玉器为贵的形式。兵器逐渐从个别到一般地参 与组合随葬,也是此一大时期物殉的重要特点。成套的青铜礼乐器、青铜酒 礼器、陶酒礼器如铙、钟、觚、爵、鼎、斝、簋的随葬,车马器饰以及由一 辆至多辆马车的殉葬等,是商代和西周时期兴起并广泛流行的物殉习惯。
综合考古发掘资料剖析,中国远古至三代的物殉内容形式变化发展的总
趋势和时代特点,或可简括如次:旧石器时代晚期,以骨、牙、介壳、石质 等装饰品为主,辅以简单的石器,是一种以装饰品、生产工具组合物殉的形 式,例见于北京周口店山顶洞人墓葬;新石器时代早期,除个别继续沿用旧 石器晚期的形式外,又出现了用石铲、斧、镰、磨盘、磨棒加陶壶、罐、钵、 三足器随葬,即生产工具与生活用器并重的组合物殉形式,例见于河南密县 莪沟裴李岗文化墓葬;新石器时代中期,出现了陶罐、钵、尖底瓶、葫芦瓶、 壶、盆加主添加陶纺轮、骨针、骨镞、蚌刀、石砚、磨棒、玉坠、骨珠、骨 笄等物品的随葬,是生活用品、装饰品、生产工具三合一的组合物殉,例见 于陕西西安半坡、临潼姜寨、华县元君庙等等仰韶文化墓葬;新石器时代晚 期的物殉,以山东大汶口文化、山西囊汾陶寺文化和长江下游地区良渚文化 等墓葬较有代表性,大汶口文化以陶鼎、罐、豆、盆、钵、觚形器、镯、骨 锥、玉铲、象牙器、鳄鱼鳞板(鼓)、龟甲、獐牙、各种玉石饰件等为常见 物殉品类,陶寺龙山文化墓葬的物殉品类见有陶灶、斝、罐、壶、瓶、盆、 盘、豆、鼎、木案、俎、几、匣、盘、斗(勺)、豆、仓形器、鼓、玉石质 的磬、钺、瑗、琮、环、梳、绿松石饰、蚌饰、铜铃等等;良渚文化物殉常 见的品类是陶釜、鼎、钵、罐、盉、鬶、豆、匜、杯、簋、盘、石斧,刀、 镰、铸、犁形器、玉琮、璋、璧、镯、管、珠、坠、玦、瑗、璜等等。显然, 这些均是由多种质地构成,以生活、装饰品为主,初现礼乐器,以生产工具 为辅的物殉组合形式。夏代的物殉,可以二里头文化类型墓葬为代表,陶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