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中国银行业协会作用 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
作者:姜建清
2010年03月30日 摘自:《中国金融》 2000年第6期共有 0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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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颁布实施五周年之际,经国务院批准,银行界企盼已久的中国银行业协会正式成立了。这是银行业贯彻落实199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金融改革、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的又一重大举措,是建立央行监管、行业自律与银行内控有机结合的现代银行业管理体系的重要环节,是迎接加入WTO后国际化金融竞争的必要准备。中国银行业协会的成立,对于保证《商业银行法》的贯彻执行,促进商业银行依法合规经营,建立公正、合理、平等的竞争新秩序,提高银行业整体经营管理水平,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更加积极有效地支持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成立行业协会是国际银行业加强行业自律与服务的普遍做法,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客观需要和银行业稳定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第一,这是进一步整顿金融秩序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颁布实施以来,特别是199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以来,我国银行业经营秩序有了明显好转。但银行的经营风险仍然较大,不合理的竞争依然存在。建立良好的金融秩序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除继续加强央行监管、银行自身内控之外,通过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可以督促会员银行执行国家金融法律法规和规章,协调银行同业在竞争、发展中的关系,确保银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第二,这是我国银行业改革发展新形势的要求。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化,我国金融市场迅速发展,市场主体日益增多,各家银行技术、业务和制度创新日新月异,竞争领域不断扩大,迫切需要建立一套系统的行业标准,制订或修改有关业务规则,形成一个公平、合理的竞争秩序。第三,这是银行业参与国际化市场竞争的需要。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特别是面对加入WTO后的机遇和挑战,需要进一步组织和推动我国银行业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国际金融市场竞争。第四,这是加强商业银行与政府部门、中央银行、企业界、经济界的联系,反映银行的意愿和要求,协商解决有关问题,为银行业健康发展争取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的需要。
近年来,在人民银行的指导帮助下,全国银行业积极探索了加强行业自律与服务的途径和方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1996年,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5家银行共同商订了《制止存款业务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上海、天津、福建、湖南、江西等省市相继建立了地方性银行同业自律组织。通过制定同业公约、共同协议,规范经营行为,防止恶性竞争。1999年初,上海银行同业公会所属会员银行还协商制定了统一的费率标准和外币存款利率协议,保证了当地中、外资银行的平等竞争。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进行了全国性银行业自律组织的筹建工作,并于2000年5月10日宣告正式成立中国银行业协会。有22个单位,包括国家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成为会员。
中国银行业协会是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非盈利性社会团体,是以自愿原则组织的全国银行业自律组织,实行会员制和会长负责制,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承认本协会章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均可申请加入协会。会员不论规模大小,平等参与协会事务协商。中国银行业协会的宗旨是,依据《商业银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行业自律和协调,规范会员的业务活动,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借鉴国外和香港地区的经验,结合我国银行业的实际情况,中国银行业协会将主要发挥三大职能作用:一是加强同业约束。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行业规章,规范执业行为,制止不正当竞争。二是为央行加强监管发挥补充作用,督促各家银行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三是提供行业服务。抵制侵害银行合法权益的行为,开展行业信息交流和咨询服务,充当会员单位联系上下、左右、内外的桥梁和纽带,调解业务纠纷,组织员工培训等。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和银行业发展的需要,经理事会研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银行业协会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规范行业经营行为。协会要抓紧完善《中国银行业同业自律公约》,制定实施细则,使同业公约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建立同业公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披露制度,认真做好银行业内部投诉的受理和查处工作,及时公布检查、处理结果,坚决制止违法违规经营和违反行业自律规定的行为,维护同业公约的严肃性。对于重大违法违规经营问题,及时向人民银行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同时,逐步制定统一的行业标准,其中拟首先着手制定有关中间业务的收费标准及浮动范围,进一步规范竞争秩序。
(二)解决行业矛盾,促进同业合作。依法、公正地协调处理会员行的业务纠纷,促使会员行保持正常的业务关系。与有关部门研究解决一些业务的行业垄断问题和对中小银行的不公平政策问题,为会员行争取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条件。统一会员行对企业的信用评级标准,制定银团贷款、金卡工程、同业融资等业务发展办法和管理规章,促进会员行扩大合作领域,提高整体经营管理水平和对国民经济的支持、服务水平。
(三)加强沟通协调,为会员行业务发展争取良好的外部环境。充分利用银行业协会的独特优势,及时了解社会公众和客户对银行服务的意见和要求,增进会员行与广大客户的联系,不断改进金融服务。代表银行业与其他行业开展合作,争取和创造更多的商业机会。加强与立法和司法机关、政府、中央银行的联系,提供有关银行业的咨询,反映银行业的意愿和要求,为银行业的健康发展争取良好的法律和政策环境。
(四)全力协助会员银行加强债权管理,维护合法权益。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建立会员银行经营风险信息库,将各会员银行产生的涉及银行经营风险的相关信息,特别是有关逃废银行债务、故意拖欠银行利息、银行卡恶意透支等客户情况,进行归纳整理后输入信息库,定期向会员银行发布行业制裁的政策和措施,建立行业联防机制。对逃废银行债务严重的地区和行业,协会将代表银行业与有关方面交涉,并采取必要措施制止分割银行合法权益的行为,保障银行资产安全。
(五)健全服务机制,提高行业服务水平。建立和完善协会的信息交流制度,抓紧组建银行业信息网站,加强会员银行间的信息沟通和交流,使会员银行能够及时了解同业发展情况,并且为会员银行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咨询服务,创办协会内部刊物和行业论坛,传递协会工作动态,研讨银行业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交流各会员银行的创新经验、先进做法,为会员银行提供学习、研讨、沟通和交流的园地。适应我国加入WTO后金融对外开放的形势要求,研究制定我国银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考试办法,逐步建立行业人员准入的考核认证制度。协调运用并充分发挥部分会员银行境内外培训基地的条件,积极争取和创造更多的社会培训机会,加强对会员银行从业人员的培训,特别是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规范会员银行间的人才交流,逐步建立会员银行人才交流信息库,形成公平、有序的人才交流机制。
(六)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我国银行业稳步迈向国际金融市场。与国外银行同业组织建立广泛的联系,加强交流和合作。安排接待好国外同业团体到中国的访问和考察,增进其对我国银行业的了解和认识,提高我国银行业在国际金融市场的信誉和地位。同时组织会员银行高级代表团到国外访问,或出席国外同业团体组织的国际性会议,开阔视野。通过多种方式,为会员银行学习引进国外银行的金融产品、先进技术和现代经营管理经验,与国际金融界开展业务合作创造条件,为会员行推进跨国经营提供帮助,促进我国银行业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和在国际金融市场的竞争力。
(七)健全协会工作机制,确保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根据行业管理和服务的需要,抓紧建立一支精干高效的秘书处工作班子,组建若干专业委员会,建立协会理事会会议、会员银行专业联席会议、各专业委员会工作会议等会议制度,健全协会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协会日常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积极发展会员单位,扩大协会影响,并且指导和协调地方银行业同类组织在同业自律和服务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中国银行业协会的成立是我国银行业改革发展的一件大事,协会全体理事将解放思想,求真务实,精诚合作,认真负责地做好协会工作。自觉接受人民银行的指导、监督和民政部的管理,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同时也恳请各领导和管理部门、社会各界继续关心支持协会的工作。中国银行业协会要求全体会员银行认真遵守协会章程,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同时,也向各家银行机构发出倡仪,共同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竞争秩序和经营环境,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为我国金融安全和稳定,以及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作者系中国工商银行行长 中国银行业协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