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车管理制度
XNLX/Q-ZY-QG-007
公司班车管理制度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加强公司班车管理,确保公司员工乘车安全以及正常出勤,实现降耗促效、
安全行使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班车的管理。
1.3 责权单位
企管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修改以及废止工作。
办公室负责公司班车的管理以及调度。
其他各部门负责公司班车的日常监督工作。
2.管理程序
2.1 劳动纪律管理
2.1.1 严格遵守公司人事和考勤管理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1.2 严格恪守职业道德,做到文明驾驶,安全行车,行驶途中严禁超速,严格
按照交通法律法规要求行驶;
2.1.3 保持奋发向上的工作态度,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严守公司机密,严禁 谈论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2.1.4 班车司机必须服从办公室安排,定期轮换路线或者接受办公室安排的临时
性任务,不得根据自己意愿不服从安排或者拖延时间出车。
2.1.5 无论出车到达指定地点还是在公司院内停车必须按规定地点停车,不得
乱停乱放留下安全隐患;
2.1.6 公司班车的行车路线以及站点一经确定,司机不得擅自改变其路线以及停
靠站点。
2.1.7 司机如有特殊情况请假的,需提前告知办公室主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
方可休班, 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休班。
违反以上任何一条管理罚款200-1000元。
2.2 班车司机工资以及绩效考核
2.2.1 工资结构:
基本工资+提成
基本工资2500元/月
提成:(1)里程:黄骅线以及东线长白 1元/公里
东西线三班倒线路 0.5元/公里
(2)油耗:超标准百公里油耗每增加0.5个点扣罚100元
(3)车辆百公里费用(加油以及维修保养费用)按月根据行驶里程进 行考核,(车辆交接时以交接日进行结算)每增加1元/百公里扣罚100 元。
(4)车辆百公里油耗以及费用标准采用2013年各车平均费用而定(详 见附表一)。
备注:以上考核项目中若出现违规操作(包括虚报公里数、因维修保养拖延
2.3 车辆维修保养
(1)班车每10000公里保养一次,保养项目为机油和三滤(汽滤、空滤以 及机滤)。 导致车况严重损坏的,私自加油以达到标准的等情况)骗取费用者将予以开除。
(2)维修项目依据车况而定。
(3)车辆更换轮胎为100000公里更换一次,更换时需到办公室开具维修保养单后到茂源加油站进行更换,并由办公室与茂源轮胎管理会计核对后给予 报销。
(4)车辆维修保养的需在办公室开具车辆维修保养单,写清维修保养项目经办公室主任以及车辆管理人员签字后到指定维修厂家进行维修或者保养。
(5)维修保养时需办公室主任指定人员跟车维修,维修完毕后,司机以及跟车人员在厂家的维修明细单上确认维修项目以及金额后签字,维修结束1日内司机将盖有维修厂家公章以及司机签字的维修明细单上交至车辆管理人员以及办公室主任进行审核(每延迟一天扣罚200元),审核后交至办公室会计处。
(6)每月20日办公室会计和车辆管理人员共同到维修厂家核对本月车辆维修明细以及欠款,每月25日办公室会计、车辆管理员以及财务出纳共同到定点维修厂家结账并开具增值税发票,并由办公室会计进行报销,报销单需经办公室主任以及班车管理人员签字审核后予以报销。
(7)司机要根据车辆车况进行维修,如发现司机或者车辆管理人员伙同维修厂家扩大维修项目骗取公司维修费用的,对司机或者车辆管理人员予以罚款2000元/次,情节严重的,将予以辞退。
(8)维修途中司机须全程陪同,不允许将车辆放至维修地点后擅自离开,维修后将盖有维修厂家公章以及司机签字的维修保养明细交至办公室,不允许先维修后补开申请单(因车辆临时故障维修的除外),临时故障的要在故障发生后第一时间通知办公室主任以及车辆管理人员,维修后到办公室会计处补开维修申请单,进行报销。不允许维修保养申请项目外的事项,不允许到指定厂家外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出现以上情况相关费用由司机自行承担,如有维修特殊项目,需提前告知办公室主任,并在事后补签字。
(9)班车费用实行按月考核,办公室负责按月进行考核,统计核算超过标准的需说明原因,不能说明原因或者说明原因不合理的百公里费用每超出1元扣罚100元在司机当月工资中予以扣除。
2.4 交通事故:
(1)所有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爱护车辆,安全驾驶,防止出现撞、碰、刮、砸等事故,如出现上述事故及时报告至办公室主任以及车辆保险负责人员,不得隐瞒实情私自处理,不得擅自改变其事故现场,凡车辆发生事故产生车辆维修或者赔付等费用的,需公司车辆保险负责人支款并经办公室主任签字后领取支款金额并处理事故。
(2)凡由于司机未及时上报事故或者擅自改变其事故现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司机自行承担。
(3)出现撞车事故,事故处理完毕后司机需承担保险公司赔偿金额与实际维修费用的差额, 另根据交警部门交通事故认定书及损失赔偿金额,司机负全部责任的对司机予以罚款5000元-10000元/次,司机负50%以上责任的对司机予以罚款2000元-5000元/次,司机负同等责任的对司机予以罚款1000元-2000元/次,司机负次要责任的对司机予以罚款500元-1000元/次,需负刑事责任的由司机自行承担。
(4)车辆出现碰、刮、蹭等现象,一切费用由司机自行承担,若因对方全责,不经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给予赔偿的,需报告办公室主任及车辆管理人员认可同意后方可办理,并将赔偿款交于财务部后按车辆维修程序到指定厂家进行维修,当赔偿金额不足以支付维修费时,由司机自行承担差额部分。
(5)事故发生后,若司机提出离职,需配合相关部门将事故各项损失赔偿事宜处理完毕,赔偿保险公司赔付金额与实际发生费用的差额后方可离职。未处理完毕离职的,司机除支付保险公司与实际费用差额外,还需支付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司机需承担法律责任。
2.5 车辆加油
车辆加油,必须凭办公室开具的“加油通知单”到公司加油站加油,在黄骅境内其它油站加油不予报销。
2.6 环境卫生
司机要每天对车辆进行擦洗,保持车室内外卫生,并由办公室不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的(内有油污、异味等)给予罚款200-500元/次,在工资中扣除。司机应每天对车况进行检查,保持车辆状况良好再行驶,若由于司机检查不到位或者维修不及时造成车辆事故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司机自行承担。
2.7 车辆违章
司机需严格遵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驾驶,行驶途中严禁超速,司机任职期间所有违章罚款以及扣罚分数全部由司机自行负责解决,司机应于发生违章一个月内自行解除,限期未解除的,除在司机当月工资中扣除相应罚款以及分数对应罚款外(分数对应罚款根据现市场解除分数金额而定),还将对司机予以罚款500元/次。
2.8 离职
司机因自身原因申请离职的,需提前2个月提出离职申请,经相关领导同意后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内容包括车辆的车况、违章罚款以及未处理完毕的事故等事宜,车辆交接过程中发现车辆车况不佳或者车辆轮胎状况和实际行车公里数不符的,司机需根据车辆损坏的零部件原价的80%予以赔偿,未进行交接直接离职的或者交接时间不足两个月未经领导同意离职的,对司机予以罚款5000元,所开车辆严重损坏的,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9 附则
此制度自发放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