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企业防汛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企业防汛
检查工作的通知
泰经信企字〔2015〕103号
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按照省经信委《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企业防汛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各级经信部门负责以各类企业为重点领域的重点行业防汛检查工作。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企业防汛检查工作的认识
做好各类企业防汛检查工作,对于最大限度消除防汛安全隐患,减少企业因灾损失,保护企业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至关重要。各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企业防汛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这项工作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及早部署,抓好落实。
二、及时督促相关企业防汛自查工作
要加强对企业防汛工作重要性的宣传,明确企业在防汛工作中第一主体责任,督促企业高度重视自身防汛工作,夯实今年企业安全度汛工作的基础。各县、市、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高新区经济发展局要做好对企业的指导督促工
作,各企业要全面总结经验和教训,立即行动起来,从应急预案、值守制度、岗位责任、设施设备、抢险准备等各个方面和环节查找问题和不足,并对供电线路、通讯避雷设施、机电设备、排水设施、提升机房、配电室、发电机房、井口、车间、仓库、宿舍等重点部位认真进行自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立即采取强有力措施予以排除,不留后患。
请各县、市、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将此通知转发给本辖区中央驻鲁企业、省属企业,督促他们于5月20日前将企业自查和整改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经济运行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刘洪阳;电话:(0531)86914530,86901157(传真);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三、认真组织重点行业企业防汛检查工作
防汛检查是一项重要的汛前准备工作,是查找问题、完善措施、防患于未然的重要环节。各县、市、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高新区经济发展局要明确分管领导、负责部门和人员,切实抓好今年企业防汛检查工作,重点检查非煤矿山、发电、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企业及周边地质环境复杂、地处泄洪区及地势低洼地区的各类企业的防汛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应急抢险和人员安全撤转应急预案建设、度汛设施运行等情况。检查工作要立足实际,避免走过场,要及早发现问题,切实指导督促企业抓好整改落实,消除安全隐患,确
保今年全市企业安全度汛。检查时要认真填写防汛检查表,并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20日前将书面报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企业科。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将于5月底前组织进行企业防汛检查。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朱培新;电话:6991961;电子信箱:
附件:防汛检查表
2015年5月12日
泰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5月12日印发
附件:
防汛检查表
企业全称:
企业防汛行政责任人(签字): 各级防汛检查组组长(签字): 各级防汛检查组成员(签字): 注:可另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