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县中华魂演讲比赛规则评分标准
05-06
云梦县“中华魂”(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主题教育活
动演讲比赛规则和评分标准
为了推动云梦县“中华魂”主题教育活动演讲比赛正常开展,保证比赛公正、公平、顺利进行,特制定比赛规则及评分标准:
一、比赛规则
1. 比赛顺序由抽签确定,顺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2. 参赛选手在主持人宣布上场后未能及时上场,即视为自动弃权。如有弃权,由后面选手依次递进。
3. 演讲时间控制在7分钟内,从选手开口讲话开始计时,超时扣0.5分。
4. 评委(共5人)打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
5. 选手得分的计算方法是,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选手得分,得分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6. 当场公布选手得分。
二、评分标准
比赛采取百分制评分标准,评分指标分为四项,具体要求如下:
1. 演讲内容(40分):要求坚持原创,主题突出,内容丰富,事例生动、脉络清晰。
2. 演讲技巧(30分):要求脱稿演讲,语气、语调、语速与演讲内容相协调,体态语自然恰当,感情真挚,语言流畅,富有韵味和感染力。
3. 普通话水平(20分):要求语音标准,吐字清晰。
4. 仪表形象(10分):要求着装自然,仪表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