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配置
合肥市永和学校微机室、物理实验室询价公告
尊敬的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肥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合肥市永和学校委托,拟就合肥市永和学校微机室、物理实验室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政府采购(项目编号:GXQCG-2009-025),望给予复函: 设备规格要求及数量:
第一包:微机室及教师电子备课室:
第二包:物理实验室:
备注:报价为包含制造、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及售后服务、税金等费用。 二、报价时间及地点:
若贵单位有意向, 可就以上设备在2009年8月12日14:30时以前向我中心密封报价(报价地点:高新区管委会B 楼(梦园路8号)103室)。本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三、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注册资金不少于80万元;
7、必须有报价产品的供应和服务能力(2008年以来有单项类似业绩合同不低于6万元)。 四、供应商复函须知:
1、报价书应包含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障资金、业绩合同复印件(盖公章)。
2、报价函应由贵单位加盖公章。复函报价应包含: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税金等全部费用。
3、本项目为一次报价,并将是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询价小组将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即在全部满足文件实质性要求(包含资格条件、交货期、质保期等)前提下,根据各家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出成交候选人。
4、供应商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报价表;
(2)提供设备或产品的详细介绍(配置、功能等); (3)所投主要产品的代理证明或生产厂家的授权证明; (4)交货期、保修期及产品质量承诺; (5)售后服务承诺;
5、本项目报价保证金为2000元,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a 、银行汇票;b 、转账支票(应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转帐单);c 、现金缴款单。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高新支行
单位: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务管理中心 帐号:[**************]4
在规定截止时间,对于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报价文件(供应商持缴款凭证前往合肥高新区财务管理中心换取保证金收据,递交报价文件时验看),采购中心将予以拒绝。
未成交单位的保证金,将在成交结果公示后3个工作日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6、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询价函、报价函及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采购中心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询价函、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7、采购合同由成交供应商、采购单位与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三方签订。询价函、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8、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9、供应商自行组织勘察现场,联系人:柏运勇老师;电话:
[1**********]。供应商未作实地踏勘的,签订合同和履约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五、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高新区管委会B 楼(梦园路8号)103室 联系人:曹继铸
电话(传真):0551-5311802
合肥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9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