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集资方案及管理规定
公司内部员工集资方案及管理规定
本着企业与员工共同发展的目标为宗旨,拟在全公司范围进行集资,方案具体内容及集资管理规定如下 :
一、 方案内容:
1. 目的:本着公司自身发展规划、资金运作需要,同时提高员工
参与公司发展、规划、建设的积极性,增强员工的主人翁精神,为员工提供一种可靠、有效的投资理财方式。
2. 方式:在全公司范围内以签署协议的方式筹集资金。
3. 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4. 期限:年。
5. 回报率:固定年回报率为 %,5年期满后未退资金的从第
五年开始资金回报率为 %。
6. 金额要求:
高 层 :
中 层 :
主 管 :
基层员工:
7. 集资时间:
8. 本集资不参与公司的税后利润分红(或参与),5年内按固定
年回报率12%回报出资人,5年以上(含5年)按固定年回报率15%回报出资人,到期还本。
9. 本次集资实行集资自愿、零风险原则;
二、 集资管理:
1. 出资人需提供合法身份证及个人相关资料进行集资登记;
2. 出资人需保证集资资金的合法性;
3. 出资人与公司签订一式两份的《集资协议》,加盖公司公章
和董事长签名,方可保证出资人集资的合法有效性;
4. 本次集资凭证由《集资协议》及由公司财务部开具盖有公司
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并加盖公司公章组成;
5. 所集的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运作和必要的投资,任何组织和
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私自动用资金;
6. 集资凭证不得作货币流通,不得在证券市场上转让,但可以
在公司内部员工之间转让。内部员工之间只能转让一次;
7. 公司内部员工之间的集资凭证转让,转让双方必须上报行政
人事部,填写《集资转让申请》,并得到董事长批准后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方为有效;
8. 出资人持有的集资凭证、《集资协议》如丢失应及时上报行
政人事部并办理补办手续;
9. 出资人有退出集资和取回本金的权力,但至少提前面向公司提出申请,填写《集资退出申请》,经审批后取回;
10. 提前退资回报率计算规则:
1) 出资人不满一个周期(一年为一周期)退出集资时(从
资金实际到账日开始计算),公司自接到出资人提出退
资申请1周内归还其本金,按月计回报额(回报率1%),
不足1月的不计回报额;
2) 出资人满一个周期后退出集资时(从资金实际到账日开
始计算),出资人可随时退出集资,公司自接到出资人
提出退资申请1周内归还其本金,回报额按固定年回报
率12%支付;
3) 截止退资日满一个周期未满下一周期的,公司自接到出
资人提出退资申请1周内归还其本金,按月计回报额(回
报率1%),不足1月的不计回报额;
4) 出资人满五个周期后退出集资时(从资金实际到账日开
始计算),出资人可随时退出集资,公司自接到出资人
提出退资申请一周内归还其本金,回报额按固定年回报
率15%支付;满五个周期后不满下一周期的,按月计回
报额(回报率1%),不足1月的不计回报额;
11. 出资人如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破坏公司的根本利益、名誉和
违法犯罪等行为,公司有权利剥夺其集资的权力,但归还其本金;
12. 出资人退出集资,在提出书面申请时,集团将收回与出资人
签订的《集资协议》及《收款收据》;
13. 如出资人退出集资,则不再享有出资人的所有权利;
三、 本次集资活动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财务部负责实施;
四、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 有限公司,如
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公司行政人事部、财务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