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采购管理
12-22
低值易耗物品采购管理规定
一、 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低值易耗物品的采购、管理,检查与考核。
本规定适用于北安热电有限公司。
二、职责
生活物业公司综合部负责低值易耗物品的采购、管理、登记、检查、考核。
三、采购及管理
1、低值易耗物品的新增。由使用单位主管领导提出申请,经主管厂长批准,行政管理部负责办理审批手续,按照标准(处级、付总、科级、一般干部、工人)采购和发放。
2、生活物业公司综合部负责低值易耗品的发放登记和管理工作。低值易耗物品要做到帐目、物品相符,编号齐全,使用分配合理。
3、对所发放的物品由行政管理部统一编号登记。如:(办公桌、椅子、柜、沙发、茶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私自挪做它用和损坏,更不能单位和个人随意调换使用。
4、对所发放的低值易耗品,应以旧换新。各单位不能继续使用的旧低值易耗物品,应通知行政管理部验收,方可有效。旧物品能修复的应及时交修缮分场,修复使用。
四、 检查与考核
1、生活物业公司综合部每半年检查一次,核对物品的使用情况,帐目、物品是否相符,编号是否齐全,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填写核对情况登记表。
2、如有人为损坏,按价值扣除折旧费,视情节进行处罚,由个人承担物品价值费用的20 。
3、如有人员调动,未经行政管理部同意,不能将所用的办公物品,随身带到新单位,更不能变做私用。一经发现根据情节严肃处理,并从个人工资中扣回全部款额和扣发三个月奖金。
4、各单位低值易耗物品的标牌,如有损坏和起动、丢失,由使用人负责,向行政管理部汇报,否则扣使用人当月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