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死亡报告卡
01-19
儿童死亡报告卡
20 年
表 号:卫统49表 制定机关:卫生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2]184号 有效期至:2014年12月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填报说明:1.本卡由监测县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填写上报,统计范围为户籍和非户籍人口中死亡的5岁以下(0~4岁)儿童。
2.本卡为年报。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每年10月31日前上报全年死亡卡。报送方式为妇幼监测信息系统
网络报告。
3.根本死因填写详细疾病名称,分类编码填写“儿童死因分类编号”。ICD-10编码采用4位国际疾病分类代码,由省级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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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死因分类编号
0l痢疾 02败血症 03麻疹 04结核
05其他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06白血病 07其他肿瘤 08脑膜炎
09其他神经系统疾病 10肺炎
11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12腹泻
13其他消化系统疾病 14先天性心脏病 15神经管畸形 16先天愚型 17其他先天异常
18早产或低出生体重
19出生窒息 20新生儿破伤风 2l新生儿硬肿症 22颅内出血 23其他新生儿病 24溺水 25交通意外 26意外窒息 27意外中毒 28意外跌落 29其他意外
30内分泌、营养及代谢疾病 31血液及造血器官疾病 32循环系统疾病 33泌尿系统疾病 34其他 35诊断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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