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资管理办法
物 资 管 理 办 法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丽香铁路项目经理部
编制日期:2014年12月10日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丽香铁路项目经理部
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项目物资管理工作,规范物资供应管理的业务行为,切实有效地做好本项目物资供应管理工作,按照局集团公司《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公司《物资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本项目部工程施工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物资供应管理的指导思想是:以保障供应为中心,加强核算管理为重点,以优质服务施工现场为宗旨,以提高整体效益为目的。
第三条 物资供应遵循的原则是:整体效益的原则、成本核算的原则、优质比价经济合理的原则。
第四条 物资管理的思路:严格按定额供料,提倡节约,反对浪费,提倡修旧利废,提供新材料在本工程中的使用。
第五条 物资供应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物资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置、采购计划管理、物资供应过程管理、核算核销和数据统计分析等。
第六条 本办法仅适用于丽香铁路项目经理部。
第二章 物资管理机构和职能
第七条 项目部设物资设备部,具体负责本项目部物资管理工作,并根据公司、业主、监理要求及时上报各种业务统计报表。各架子队设专职材料员,并将其名单上报项目部物资设备部。现场材料员负责本架子队物资管理工作,并每月向项目部物资设备部上报各类业务报表。
第八条 材料的供应:根据相关规定,物资设备部对项目所需主材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确定最优供应商,并签订购销合同,自行采购物资要坚持
三比一算的原则,即“比质量、比价格、比运距、核算成本。”采购人员应认真、切实做到“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质量”,认真细致地核算成本。
第九条 物资设备部的主要职责:
1、负责汇总本工程所需物资总体计划、物资采购计划,经领导批准后,在不影响施工进度前提下,分批、定量采购及供应相关材料。
2、负责本项目工程范围内所需物资招标采购工作,并整理相关招标资料,并起草相应供销合同,经各部室负责人及项目领导审阅无误后,由项目领导签订正式供销合同。
3、负责监督检查各架子队材料员对本队现场物资的验收、标识、储存、领发、调配、盘点等工作,负责物资供应的原始资料、票据、质量合格证书等收集整理汇总工作。
第三章 物资采购
第十条 项目部成立物资采购招标投标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成员为项目书记、常务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安全总监。项目部成立资格预审及招投标评标小组,成员包括项目常务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工程部、计划部、财务部、安质部、物资设备部、综合办、试验室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项目物资招标投标的组织、落实工作。
1、根据集团公司管理程序文件和公司有关文件要求,由物资设备部收集供应商有关资质、生产能力、业绩等资料,客观公正的填写供应商市场调查表,推荐资格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列为项目合格供应商。
2、项目部物资设备部编制物资招标采购申请,由项目经理审核并上报公司批准后,根据相关规定选择相应方式(公开挂网招标、邀请招标、议
标)组织实施。
3、物资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及贯标程序的要求,在投标邀请书中,要求物资招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产品认证、生产能力和业绩情况资料,据此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物资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和需要编制物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物资投标邀请书,招标物资名称、技术标准、规格、数量、供应方式、交货时间及地点、投标报价要求、料款结算方式、投标人的服务承诺、投标人资格审核的标准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定合同的主要条款。
5、物资招标人不得向其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价格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6、物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7、物资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招标单位指定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随意开启。
8、物资投标人不得互相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物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其他物资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物资投标人不得与物资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禁止物资投标人以向物资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牟取中标。
9、开标应在物资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
第十一条 招标过程:开标由物资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1、开标时,由物资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正机构检查并公正,经确定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所有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如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之处,允许投标人作简要解释和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2、评标由评标领导小组完成,需随机抽取,人数一般为七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物资等方面的专业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招标领导小组成员以及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人评标委员会。
3、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物资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公正、公平的评审和比较,并推荐三个中标候选人名单报招标领导小组审批,招标领导小组对中标候选人以单独的形式进行核价,确定最终价格及中标人。物资投标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评价标准;②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质量有保证、交货时间能够满足施工要求;③履行中标后所签定的采购合同及所承担的售后义务。
4、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审,评审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和收受投标人的财物、其他好处;评委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人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5、中标确定后,物资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物资投标人。
6、物资招标人和中标人应该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按照招
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内容和形式均应符合《合同法》的要求。明确物资在运输、搬运、存储、装卸、使用过程中环保和安全要求及相关方责任。
第四章 物资计划与管理
第十二条 物资计划是做好物资工作的前提,是组织物资供应的依据。
工程部按施工设计图纸核算本项目各类材料设计总需求量,单项(分部)工程材料需要量,材料供应时间、质量要求及变更设计所引起的供应时间、数量的变化等有效资料信息。并结合施工计划提供年、季、月度工程用料计划。
架子队材料需求计划必须提前7天由技术主管填报,架子队队长签字确认,并上报项目工程部及项目领导审核,物资设备部根据审核后的材料计划,及时实施组织供应。
五金、电料、机械配件、零星材料采购须先申请审批后购买,各作业队提前7天向物资设备部报书面申请计划,经领导审批后购买。除特殊情况外,禁止口头要料和无计划要料。
申请计划编制做好“四查”工作。即:查计划、查图纸、查需要、查库存。查计划:查看工程施工计划,了解物资使用时间;查看图纸:了解使用部位,确认准确材料规格型号;查需要:查技术部门编制的需要计划,是否有漏洞,以确保进场物资满足施工生产需要;查库存:了解库存情况和有无可替代物资或从其他工地调入。物资计划要明确物资的类别、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技术标准、使用部位、使用时间、质量要求,项目名称、编制日期、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必须齐全。
现场材料的发放与管理:材料发放要按工程需要和材料计划实行定额发料,材料员开具发料单时必须要有现场工程技术人员签字、值班领导(值班调度)和劳务队负责人(劳务合同签订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发料单要注明材料用途、里程、桩号、墩号,以便及时、准确考核材料的节超。
废旧物资、材料的回收管理:项目部物资设备部门要做好废旧物资材料的回收,更要做好收旧利废和修旧利废工作,废料需要处理的,必须由领导同意,物设部、财务部、工程部、计划部一起处理,处理废料的收入全额上交财务部。
第五章 物资供应
第十三条 项目部物资设备部根据施工组织安排,结合料源分布情况、资金情况,科学、合理、经济地组织工程物资供应。
1、业主指定供应的物资,项目部物资设备部积极联系业主物资部,明确需求数量、规格型号、交货时间,明确供应接口,保证供应渠道顺畅。
2、自主采购物资,项目部物资设备部根据物资采购计划,按照供需合同的要求,及时通知供应商供应的数量、送达地点,及时完善物资交接手续。并对供应过程中到货时间、数量、搬运情况、产品完好率等随时检查,保证供应过程受控。
3、对因特殊情况或应急状态发生时的物资供应,项目部物资设备部必须充分调动资源全力保证,及时完善业务手续。
4、物资保管控制
(1)料场、料棚、库房的建立应与现场安全质量建设要求相统一,根据现场需要建立物资库(场)。对料场、料库的设置应选址合理,地面平整,
经过硬化防潮处理,排水沟畅通,库房应设开式门窗。
(2)材料员对所收材料质量负责,严格按照要求验收、防止不合格品进场使用,对不合格品,有权拒收。
(3)物资存放必须分类编号、标识清楚、有序排列、合理盖垫。对自然条件有要求的物资(如水泥、火工品、防水材料、优质钢材、机具配件等)必须存放在有通风条件的库房,定期检查,做好记录。化工危险品管理必须按公安部有关规定计划采购、搬运、检验、存储、发放、回收、严格交接手续,防止丢失、防盗、确保使用安全。
(4)物资进场后,由现场材料员和现场试验员同时验收。对每批次材料需要检验的,现场材料员填写委托单,附材质书、合格证,交试验员取样检验。
(5)对于所有到场物资必须及时验收;水泥、砂石料、粉煤灰等要过磅验收。验收内容:a、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及附件、随货清单;b、核对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是否与需求计划一致;c、外观质量验收,需要委外送检的及时送检。验收完毕及时填写验收登记,完善台账手续。 第十四条、物资发放
(1)项目工程物资发放执行发料单发料制度,物资设备部业务人员应认真填制发料单,做到内容完整、数量准确、经办人签字手续齐全。
(2)物资发放必须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有保质期限的物资必须在保质期内发放使用。
(3)严格执行定额、限额发料制度,项目部物资设备部业务人员必须了解物资的使用项目、物资消耗定额、限额数量,建立单项(分部)工程
限额台账,对单位分部工程物资供应实施连续累计控制,对无故超耗的项目应及时分析,查找原因,制定纠正措施。材料超耗部分按材料实际单价从作业队验工计价中扣除。
第六章 现场材料的管理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各类物资应做到堆码分类明确,标识牌内容详细,悬挂或插放位置醒目,达到文明施工现场标准。
第十六条 各作业队材料要实行分类保管,做到合理堆码、合理shan苫垫、标识清楚、存放整齐,防火、防潮、防盗,工程施工后做到工完料清。
第十七条 物资设备部业务人员,架子队材料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工程进度,材料使用情况及消耗规律,做到心中有数,发现浪费材料,偷盗材料情况应及时制止,并向物资设备部及项目部领导汇报,架子队应派人轮流值班,防止工程材料被盗。
第十八条 合理下料、降低物资消耗,认真抓好物资的降耗节能和修旧利废工作,并加强对包装品和容器的回收。
第十九条 工程项目竣工后,必须做好施工现场的物资清场、转场和退交工作,以及剩余料具的回收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整体形成零库存。
第二十条 砂石料的管理
1、工地现场设置砂石料存放场,由现场材料员和试验员同时过磅签字确认,严格控制每车方量和质量。项目部将定期和不定期派人抽查;各作业队用料时需经过技术员提供数量才能去料场倒运。每次料场的
砂石料收发方量在扣除场地合理损耗应保持平衡。
2、材料员每天17:00前上报进场材料日报表。
3、每月底由物资设备部、架子队材料员与砂石料供应商核对数量,进行点验入账,供应商开具足额正规发票后按照资金情况结算材料款。 第二十一条 架子队材料管理
1、各架子队(拌合站)设专职材料员一名,具体负责各队材料的收、发、存,认真填写材料进出库和消耗台帐,每月20日由项目物资设备部牵头对材料进行交叉盘点。
2、对项目部提供的工程器材、小型机具、周转材料,各架子队(工班)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经常维修保养,不得私自处理及外借。丢失、损坏的架子队(工班)应照价赔偿,工程完工后,应按要求维修保养,达到标准后交回项目部。
3、定期检查、维护油料容器和加油设备,确保容器和设备的完好,避免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减少能源的浪费和对环境的污染。
4、实行交旧领新制度,能回收的材料,领料时应交回旧品。
5、对工地现场废品材料,废钢材、水泥袋、废轮胎、废配件等,由物资设备部业务人员与各队库管人员一起收集到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存放、回收,由项目部统一组织出售,财务入帐。
第七章 物资业务及核算管理
第二十二条 建立健全物资帐、卡,做好物资的收、发、管工作,各作业队材料员、保管员要坚持月末(以每月20日为界)自查盘点,做到帐、物、卡相符,并于每月20日前以收支存报表形式正确反映物资动态,上报物资
设备部。
第二十三条 业务资料
物资供应管理过程中形成的业务台帐、材料明细帐、材料总帐、资金帐、点验单、发料单和业务报表如:采购计划、收支存月报表、单位(分部)工程限额台帐、物资的材质证明资料、验收记录等业务资料应认真及时准确填写,按业务程序分类、分册、装订、填制卷内目录收存,便于查验。
第二十四条 物资设备部应对合格供应商花名册、材料标识卡、检查记录等方面的资料及时填制,分类造册、归存。
第二十五条 其他资料,如业主、上级、地方、项目部的来文来电,呈请批文等资料应按时归类收存。
第二十六条 内业资料实行计算机管理,及时上报公司要求报表。 第二十七条 建立单项物资供应消耗台帐,做到项目工程需要与材料供应相匹配,合理准确反映工程成本、核算节超。
第二十八条 定期与财务核对帐目及欠款情况,每月25号前物资设备部应将当月截止20日的物资消耗表报项目部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交财务部。
第八章 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九条 项目部物资设备部将定期对架子队及拌和站物资现场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主要包括:原材料是否分类堆码;材料标识牌是否完善;材料是否存在浪费;收料、发料手续是否齐全;台账是否齐全有效;材料收入、支出、库存数据是否真实有效;原始票据整理是否齐全;材料存放
地是否整齐、干净;台账登记和试验室台账是否有效对接;对项目部要求上报的资料是否及时准确汇总上报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比,评出物资管理名次,项目部将对综合评比结果85分以下为不合格进行处罚,95分以上为优秀进行奖励。
第三十条 释和修订。
第九章 附则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项目物资设备部负责解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丽香铁路项目经理部
二0一四年十二月十日
工程项目物资管理标准化检查(考核)评分汇总表
工程项目;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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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物资管理标准化检查(考核)评分说明
说明:
一. 工程项目物资管理考核评分以项目施工专业为基本考核单位,考核原则如下:
1. 项目物资管理考核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2.考核时,因工程项目施工阶段不同, 有的工作还未进展, 未涉及的考核类别,其得分以满分计。 二. 项目考核侧重于仓库管理和现场物资管理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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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物管理标准化检查(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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