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
探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为了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我国政府在2011年出台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方案,自此拉开了我国税收发展历程中的又一次改革,改革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同时也相伴而生了各种挑战。
【关键词】营业税;增值税;改革;试点
一、试点方案出台背景
增值税自1954年在法国开征以来,因其有效地解决了传统销售税的重复征税问题,迅速被世界其他国家采用。我国1979年引入增值税。1984年国务院发布增值税条例(草案),在全国范围内对机器机械、汽车、钢材等12类货物征收增值税。1994年税制改革,将增值税征税范围扩大到所有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对其他劳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征收营业税。2009年,为了鼓励投资,促进技术进步,在地区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将机器设备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
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为了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2011年11月16日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相关文件:《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货物劳务税收制度的改革
拉开序幕。
2012年7月2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会议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8个省直辖市和宁波、厦门、深圳3个计划单列市,北京初定于9月1日启动试点。
二、试点方案的解析
1、税率
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
2、计税方式。
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体育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原则上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大部分试点的企业,由营业税纳税人转变为增值税纳税人基本上和现行的增值税规定和相关的处理方法一致,其中最基本的特征是按照当期应税服务销售额(不含税)和适用的增值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购买的应税产品和服务的进项税额后,净额为应向税务机关申报和缴纳的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另外,对于那些达不到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小规模试点企业,增值税的征收率为3%,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其处理方法和现行增值税制度下对小规模纳税人
的处理方法一致。
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原则上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服务贸易进口在国内环节征收增值税,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制度。
3、计税依据
纳税人计税依据原则上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全部收入。对一些存在大量代收转付或代垫资金的行业,其代收代垫金额可予以合理扣除。
4、税收归属
试点期间保持现行财政体制基本稳定,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税款分别入库。因试点产生的财政减收,按现行财政体制由中央和地方分别负担。
5、优惠政策过渡
国家给予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但对于通过改革能够解决重复征税问题的,予以取消。试点期间针对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过渡政策。增值税的抵扣,现有增值税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按现行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此次法规中保留了一些原营业税法规下的免税项目,主要包括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等,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免税项目不同于零税率,免税项目无需计算销项税,但这些项目对应的进项税也不能抵扣,而零税率项目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因此,对于一些企业来讲,有时候不申请免税反而是有利的,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断
和决定。
三、此“变”为企业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营改增为调整经济结构创造了条件,有利于原本规模较小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同时也帮助交通运输业降低综合税负成本,并间接造福其下游多个行业。上海的试点企业(服务提供方)将会吸引更多的客户购买他们的服务,这些客户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因此,相比提供相同服务的其他城市,上海的试点企业将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给了很多企业选择的机会,即是去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还是选择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并按照3%简易征收办法缴纳增值税。尽管税改后的增值税计算办法和现行的增值税计算方法非常类似,但是毕竟营业税的处理和增值税的规定有着显著的区别,同时,试点方案还有很多需要进一步明确的地方,所以试点企业需要综合考虑各自企业的实际情况,作出判断。-新的政策对于试点服务出口没有明确的规定,可能某些行业的试点服务出口可以享受零税率(有增值税退税),而某些行业试点服务出口是免征增值税(无增值税退税),免税的试点服务出口将极可能降低中国试点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2、试点企业会同时兼营试点和非试点服务而需要分别计算增值税应税服务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服务销售额,如果未分别核算的,由税务局核定增值税应税服务的销售额,另外,试点也导致了至少存在四种常用的增值税率:6%、11%、13%、17%,试点纳税人兼营不
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也应当分别核算,如果未分别核算应税销售额的,很可能被税务局要求从高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除此之外,试点企业在上海和上海以外都有机构也能造成此种情况。这就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需要更清楚地核算不同税率应税销售额。
3、试点法规规定了服务贸易出口实行零税率或者免税的制度,现行的营业税税制的缺陷之一在于对服务贸易出口征税,在某种程度上,服务贸易出口不征收销项税将大大减少相关企业的成本,加大企业的竞争力。境外服务提供方在上海提供的试点服务不再征收营业税,而是改征增值税,如果服务提供方在中国没有经营机构的,其位于上海的代理人或者服务接受方将扣缴增值税,同时法规明确了在一定情况下,服务接受方可以进行进项税的抵扣,因为对于服务接受方来说,这不会成为企业的实际成本。此外,如果境外提供方向中国境内企业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不征收增值税,同样,如果境外企业向境内企业出租有形动产,但该有形动产完全在境外使用,也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4、交通运输业,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1%,目前交通运输业的营业税率为3%,同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按7%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这样来看,交通运输业的实际税负似乎上升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可以按照7%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另外,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
运、轨道交通、出租车),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算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5、此“变”在短期内也会为企业带来挑战,不论是营业税纳税人还是增值税纳税人都将因为政策的变化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试点范围和非试点范围内的供应商之间的竞争有可能加剧,甚至会出现一些法规尚未明确的问题。此次增值税的改革先展开先在上海的部分行业进行试点,但其相关政策很可能代表着将来全国范围内增值税改革的发展方向,因此,掌握新政策对于企业影响并做好相应的策划和准备是非常有必要的。
这两份文件的出台,标志着中国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转型改革正式启动,这将很大程度改变现时中国流转税制度,使得中国的流转税制度更加接近于世界范围内所公认的最佳操作模式。 作者简介:
裴源远(1978—),女,河北保定人,硕士,河北金融学院会计系讲师,研究方向:财务会计、农业会计、绿色会计。
陈靖宇(1980—),河北邯郸人,硕士,河北金融学院会计系讲师,研究方向:财务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