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可以复制方面的问题
关于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可以复制方面的问题
1、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印。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印件,应当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盖章。
2、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因此,各单位应当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3、外部人员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正式介绍信,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查阅手续;单位内部人员查阅会计档案时,应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负债人批准后,办理查阅手续。
第一种情形应该这样认为:经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批准的那种原始凭证是属于还没归档,仍在会计部门的那种情况。
第二、三种情形是已进入档案部门的那种。
今年会计基础新增内容
1、在第6页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中新增:有价证券是指表示一定菜场拥有全或支配权的证券。证券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证券一般指财物证券(如货运单、提单等)、货币证券(如支票、汇票、本票等)和资本证券(如股票、公司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狭义的证券仅指资本证券。我国证券法规定的证券为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其他证券主要指投资基金份额、非公司企业债券、国家政府债券等。本教材主要使用的是狭义证券的概念。
2、在主要经济业务事项账务处理一章中(旧书第173,新书63)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的账务处理内容:
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对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其中,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均相等。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1-预期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企业选用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3、长期借款的分录有变动(旧书185,新书76):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本金
借:财务费用
贷: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借:财务费用
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本金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