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修缮)施工管理制度
工程(修缮)施工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景区修缮工程损坏程度的制定、项目确认及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及操作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景区修缮工程管理部门,也适用于管理部门对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起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2.1 《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适用于本标准 2.2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适用于本标准 2.3 《杭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适用于本标准 2.4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适用于本标准 2.5 《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适用于本标准 2.6 《广宁县碧翠湖度假村保护管理条例》适用于本标准
2.7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路办法》适用于本标准
3 目的
由于景区内建筑、道路、桥梁等在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后,会出现不同程度的破损,影响美观和使用。需对其进行维修和维护,为了更好的对零星工程和维修修缮项目进行控制,特制订本制度。 4 修缮项目的设定
4.1 根据损坏程度设定修缮项目
4.2 修缮项目的确认形式
修缮施工单位根据《工程任务单》安排施工任务。《工程任务单》由修缮标段负责人起草,经上级
经理(副)、总监、分管领导逐级审核,审核通过后由修缮单位严格按照任务单要求实施。工程任务单中明确的修缮内容、修缮期限、工程量统计期限、维修方法、文明施工措施等,作为修缮管理及验收的重要依据,需要严格实施。修缮单位根据工程任务单的要求,实施并完成每项修缮任务。
5 修缮项目的实施
5.1 修缮工作的分工
5.1.1 部门总监 负责所有修缮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审核。
5.1.2 部门经理(副) 对具体修缮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对下属标段负责人进行管理,对修缮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进行管理。负责组织召开修缮周例会、修缮专题会议等工作协调会议。 5.1.3 标段负责人 整体负责所管辖标段的日常修缮施工管理工作,对重要技术环节和施工进度进行把关,组织修缮验收和核对工程量、上报和发放工程任务单及施工方案等工作。
5.1.4 标段现场管理人员 由工程管理部泥木组成员担任各标段现场施工工艺的把关和工程量的记录工作,负责现场施工第一手情况的沟通和处理工作
5.1.5 预决算管理人员 该岗位的工作人员负责修缮单位预决算资料的审核工作,日常工程量等技术资料把关的的现场查勘等工作。 5.2 修缮项目的质量管理
5.2.1 工程管理部安排相应的工程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对质量、进度和现场发生工程量及时确认;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工程程序、方法等进行纠正,保证每道施工工序都符合要求。 5.2.2 对隐蔽工程的施工管理:在隐蔽工程施工前和施工中必须由工程管理人员现场查验,做好相应现场记录,记录以该项工程具体技术要求为准,作为该项工程验收必要资料。 5.3 修缮工作列会
由工程管理部分管修缮工作的经理(副)负责每周召开一次修缮例会,对修缮工作进行统一布置和安排,对施工修缮单位的项目经理和工程管理部的标段负责人进行管理。标段负责人汇报各自标段的每周总体进展情况、工程任务单的落实情况和需要上级及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修缮单位项目经理负责汇报各自标段正在进行的施工点位的情况、劳动力配备情况和施工计划等。分管修缮工作的经理(副)需要对出现疑难的修缮点位组织技术讨论和协调工作。 6 修缮项目的验收及结算
6.1 修缮项目的验收
由工程管理部标段负责人牵头对各自负责标段组织验收。根据修缮单位要求,由工程管理部标段负责人负责及时组织、汇同使用部门代表、工程管理部现场管理人员、修缮单位项目经理及时对修缮实际产生的工程量进行现场确认。
6.2 修缮项目的结算
按照修缮合同,每一季度修缮施工单位上报一次工程决算。由工程管理部预决算岗位人员负责审核,标段负责人负责配合部门预决算人员的初审工作。预决算管理人员审核通过后,由分管领导或部门总监进行抽验,通过后上报公司财务部,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工程审计。要求各修缮施工单位按时上报决算工作,不能及时上报导致工程决算工作延误的,工程管理部将发整改通知单限期完成,完成不了的将对该修缮单位停发工程任务单,工程管理部有权对其所负责的标段区域进行跨标段发放工程任务单。 7 修缮项目的工作程序
7.1 年度修缮计划内的修缮流程
7.1.1 工程管理部根据年度修缮计划的安排,提前开具《工程任务单》,在每月1号至5号送至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当月工程任务安排。
7.1.2 分管领导审批后,依据领导的意见下达《工程任务单》。工程管理部将施工任务分配给相关的施工单位,要求在任务单中明确维修内容、维修期限、维修方法,文明施工措施,并负责审批施工单位报审的相关施工方案;若部分大型复杂项目须专门设计的,负责咨询具有相
关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专业设计,在得到设计文件后再将《工程任务单》发施工单位;若施工单位具有一定设计能力的,可将设计、施工任务合并委托给其完成。
7.1.3 施工单位完成任务单规定的工程内容后,书面提交申请。工程管理部在两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并填写完成《零星修缮工程验收记录》和工程量确认表。
7.1.4 工程验收并施工资料完整提交后,施工单位在一周内提交该项维修工程的工程决算。涉及公用区域维修项目的工程量联系单、决算由工程管理部联系人和景管部联系人双方签字确认。其他维修项目工程量联系单、决算由工程管理部联系人和使用部门联系人双方签字确认。工程管理部总监最后审核,并签注意见。
7.1.5 施工单位在每季度的前10日内依据工程决算规范和公司财务部的要求填写结算申请表并提交上一季度完成的工程项目(以单项工程完成为结算单位,继续在施工或本季度没完成的顺延到下一季度申报)和相关项目的工程决算。工程管理部审核后,移交财务部安排工程审计。
7.1.6 工程审计由财务部委托专业资质审计事务所审计,在每季度尾月的30日前完成本季度提交的工程审计。并出具工程审价意见。公司依据审价意见支付合同规定的工程进度款。 7.2 年度修缮计划外的修缮流程
7.2.1 公司相关部门(公用区域由景管部申请,其他由使用部门申请)申请书面维修要求(发出相关《工作联系单》, 须有附表,必要时须附公司领导的批复),报送工程管理部。 7.2.2 工程管理部根据工作联系单,需要对维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维修工程量进行估算,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审核的修缮内容以工程任务单的形式,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也可由使用部门根据公司请示审批流程报公司领导审批,工程管理部根据公司领导的批复意见予以实施。
7.2.3 工程管理部依据领导的意见下达《工程任务单》。工程管理部将施工任务分配给相关的施工单位,要求在任务单中明确维修内容、维修期限、工程量统计期限、维修方法、文明施工措施,并负责审批施工单位报审的相关施工方案;若部分大型复杂项目须专门设计的,负责咨询具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专业设计,在得到设计文件后再将《工程任务单》发施工单位;若施工单位具有一定设计能力的,可将设计、施工任务合并委托给其完成。
7.2.4 施工单位完成任务单规定的工程内容后,书面提交申请。工程管理部在两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并填写完成《零星修缮工程验收记录》和工程量确认表。
7.2.5 工程验收并施工资料完整提交后,施工单位在一周内提交该项维修工程的工程决算。涉及公用区域维修项目的工程量联系单、决算由工程管理部联系人和景管部联系人双方签字确认。其他维修项目工程量联系单、决算由工程管理部联系人和使用部门联系人双方签字确认。工程管理部总监最后审核,并签注意见。
7.2.6 施工单位在每季度的前10日内依据工程决算规范和公司财务部的要求填写结算申请表并提交上一季度完成的工程项目(以单项工程完成为结算单位,继续在施工或本季度没完成的顺延到下一季度申报)和相关项目的工程决算。工程管理部审核后,移交财务部安排工程审计。
7.2.7 工程审计由财务部委托专业资质审计事务所审计,在每季度尾月的30日前完成本月提交的工程审计。并出具工程审价意见。公司依据审价意见支付合同规定的工程进度款。 (具体流程详见下列图标)
修缮工程管理工作流程(附表A )
景区计划内修缮项目工作流程图(附表B)
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工程管理部负责项目实施
工程任务单
景区计划外修缮项目工作流程图(附表C)
10000元,由相关部门向公司领导报
)
10000元,由工程管理部安排修缮
景区紧急抢修项目工作流程图(附表D)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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