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全面深化改革中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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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面深化改革中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的思考
作者:李媛媛
来源:《桂海论丛》2014年第03期
摘 要:人民群众是改革的主体。全面深化改革,既要依靠人民群众的历史推动作用,又要将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地为人民所共享,这是激发改革活力、凝聚改革共识、确保改革成功的基本要求。依靠群众推动改革,首先,要客观认识、全面把握人民群众内部的变化。它既包括群众层级结构的变化,也包括群众意识形态的变化。其次,要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减少改革阻力。良好的社会环境需要借助经济发展缓和社会矛盾,借助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再次,要巩固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通过树立主体意识来激发改革热情,通过顶层设计来凝聚改革共识。
关键词:全面深化改革;人民群众;主体作用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14)03-0015-04 收稿日期:2014-03-18
作者简介:李媛媛,女,中共中央党校国外马克思主义专业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国外社会主义和发达国家马克思主义研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全面深化改革做了较为系统的部署。《决定》指出,人民是改革的主体,必须依靠人民推动改革。这既是对党的群众路线的坚持与深化,又是对国家治理能力提出新的更高要求的体现。因此,在全面深化改革时期,如何依靠人民群众推动改革?如何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这是当前亟需深入探讨的课题。
一、科学认识人民群众内部的变化是必要前提
人民群众是一个整体性、历史性的概念。它指的是对社会起推动作用的人们的总称。在不同的国家以及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发展时期,人民群众所涵盖的内容是不同的。改革开放带来了人民群众物质生活的极大丰富,同时也带来了阶级阶层间利益的分化与整合,从而使原有的单一化的层级结构模式走向多样化。与此同时,社会实践的变化使得群众意识形态随之而发生变化。现阶段,要想更好地发挥人民群众的历史推动作用,有必要客观、科学地了解人民群众的变化状况。
(一)群众层级结构走向多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