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环保政策法制工作实施方案
2014年环保政策法制工作实施方案
2014年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通水之年,也是创建省级生态县的关键之年。为深入推进环保政策法制工作,根据《学习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宛环文〔2014〕96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14年环保政策法制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为主题,以“服务一个中心(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抓好两个规划(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实现四大突破(重点区域环境质量新突破、环保能力建设新突破、环境执法新突破、构建环保大格局新突破)”为主线,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依法行政,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厉打击和坚决纠正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和危害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环境违法行为,深入推进服务型环保行政执法建设,认真履行法制监督和服务职能,为建设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县提供强有力的环保法制保障。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扎实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不断强化全体人员的环境法制意识和法治理念,形成良好的法律素养,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特别是进一步提高局领导班子依法执政和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推进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立依
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监督的良性机制,全面提升环保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主要措施
1. 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坚持局党组理论学习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多形式组织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使全体人员熟练掌握和运用环保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多渠道对全局人员进行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等民主法治教育,形成崇尚法治,严格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实行年度学法考试制度,定期不定期对全局人员学习运用环保法律法规情况进行考试考察,提高全局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
2. 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规定。对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进行修订、汇编,逐步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各项环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有效。
3、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以“南水北调水污染防治工作”为抓手,继续开展重点流域、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环境整治,严厉查处各类环保违法行为,曝光典型案件,以案说法,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强化环境执法和环评审批,深化政务公开,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督查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强化行业治理,促进公正执法。
4.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开展执法依据清理工作,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行政执法环节、步骤进行具体规范,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建立局机关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年底对局有关股室办理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执法案卷进行评查,促进规范执法。实行执法过错、错案责任追究制,将责任追究落到实处。
5、强化监督检查。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司法机关依法实施监督的同时,更加注重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认真处理环境纠纷、投拆案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环保行政执法信息,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四、组织领导
环保政策法制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开展,“法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法制股负责法制的具体实施。各股室、队、站要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本着依据方案,分步实施,循序渐进,讲求实效的原则,按照确定的目标,积极配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实施,确保法治工作顺利开展。局“法制领导小组”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存在有法不依、执法犯法的坚决予以查处,同时严格落实问责制度,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取得实效。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