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号乡镇集中式供水整治工作方案doc
凤卫监发〔2014〕21号
凤冈县卫生监督所
关于转发《遵义市乡镇集中式供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的通知》的通知
公场股、各乡镇卫生监督工作站:
现将《遵义市乡镇集中式供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遵市卫监发〔2014〕2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做好辖区集中式供水专项检查工作,并将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表2、3)于5月10日前上报县卫生监督所公场股。联系人:朱玉萍 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遵市卫监发〔2014〕25号
关于印发《遵义市乡镇集中式供水专项
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市)卫生监督所、局内各科室:
《遵义市乡镇集中式供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经研究决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遵义市卫生监督局 2014年4月17日
遵义市卫生监督局办公室 2014年4月17日印发
遵义市乡镇集中式供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管理,严防生活饮用水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贵州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工作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乡镇集中式供水专项整治,规范乡镇供水行为,提高卫生管理水平,严防饮水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安排
(一)调查摸底(2014年4月10-5月10日)
1.各地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摸底调查见附表1-2,摸清辖区内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日供水量、水质处理工艺、水质消毒监测、证照是否齐全、涉水及消毒产品是否索证等基本情况。
2.建立一户一档,内容包含供水单位的基本信息采集表、相关卫生监督意见书和水质检测报告、日供水量≥1000㎡的供水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评定表等。
(二)宣传培训(2014年5月10日-20日)
1.开展卫生法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饮用水卫生知识,增强市
民饮水安全意识。
2.各县(区、市)组织对卫生监督员(协管员)和供水单位负责人进行生活饮用水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提升执法人员卫生监督管理水平,提高供水单位对生活饮用水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的了解和掌握程度。
3.建立健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网络,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三)督促整改(2014年5月20日-31日)
各县(区、市)卫生监督所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要求对供水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1.供水单位要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管理生活饮用水卫生工作。
2.供水单位要完善卫生管理档案资料,对涉水和消毒产品必须索取有效证件和检验报告。
3.供水单位水质净化、消毒要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要求。 4.供水单位要完善水质自检能力,对不具备自检能力的要委托有资质机构定期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和检验频率要求见附表5。
5.供水单位必须办理卫生行政许可,供管水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检测人员要经过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6.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立即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问题严重或拒不整改的单位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并追踪其整改情况。
(四)信息上报(6月1日-10日)
各县(区、市)卫生监督所要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以纸质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两种形式上报市局一科,具体内容如下:
1. 乡镇集中式供水基本情况统计表(附表3);
2. 乡镇集中式供水专项整治监督检查统计表(附表4); 3. 乡镇集中式供水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4. 乡镇集中式供水水质检验情况统计表(附表6)。 三、工作要求
各县(区、市)卫生监督所要进一步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协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好水质监测工作,督促供水单位提高管理水平。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行为,增强供水单位责任感,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联系人:付云霞、张友强 电话:0852-8921381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表1
乡镇集中式供水基本信息调查表
附表2
供水单位监督检查情况报告表
附表3
2014年乡镇集中式供水基本情况统计表
填报人: 审核人: 填报日期:
8
附表4
乡镇集中式供水专项整治监督检查统计表
填报人: 填报时间:
9
附表5
乡镇集中式供水水质检验项目和检验频率表(1000m³≥Q≥200m³或Q<200m³)
10
附表6
乡镇集中式供水水质检验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