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击桩施工合同
旋挖桩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XXXXXX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一、承包范围
本合同的承包范围:本工程按设计图所有桩基施工。
二、承包方式及单价
1、本工程桩基础采用旋挖钻机成孔,以按包工、包除钢筋和砼外的所有辅助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和包安全的方式承包给乙方。
2、桩基成桩桩长以米计,桩长按地面标高减去孔底标高计算所得。 ①桩基设计孔径为800mm ~1400mm ,按每米195元综合单价计算; ②施工中如遇孤石,有孤石桩基孔数占桩基总孔数的1%以内,孤石部分每米桩长按750元/米计算;有孤石桩基孔数超过桩基总孔数的1%以上,且因地质原因,出现极难钻孔情况,冲钻成孔超过2天以上,按600元/天据实计算钻孔台班费。
3、钢筋笼制作、吊装及下笼综合单价为600元/吨,钢筋笼重量按钢筋笼实际长度的理论重量计算。
4、以上单价均不含税金。
三、工期要求
1、开工日期,以甲方下达的书面开工日期为准,但甲方应提前一个星期通知乙方。
2、工期暂定两个月。乙方需调进4台旋挖钻机、2台冲钻等设备并配相应
施工人员进场施工,以满足甲方下达的施工工期要求,确保总工期的实现。如因甲方不能交付施工场地、设计变更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由甲方负责。如因乙方施工工艺不当、机械故障率高、人员不充足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另行增加或组织人员参加施工。
四、双方职责
1、甲方负责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场地平整);及时将泥浆、渣土外运,负责提供商品砼、钢筋。
2、甲方负责测放桩位,乙方负责保护,并引龙门架测护桩。
3、甲方负责将水电接入到施工现场,在现场设置配电箱和水管。乙方自行将水电接到各桩基施工位置(50米以内电缆、三级电箱及照明灯线乙方负责)。甲方免费为乙方施工人员提供住房和生活用水、用电。
4、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桩位放好护桩、造浆、开孔至终孔、清孔、泥浆池开挖、清理、灌注混凝土、将泥浆排放到甲方指定泥浆池,并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原始记录和岩样采集。
5、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施工规范、技术交底等进行施工,确保按时完工并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执行生产安全规则,对安全生产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如违章操作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经济赔偿。
6、钢筋笼、声测管由乙方制作安装,设备电焊条等辅料、吊装、下笼由乙方负责。混凝土由乙方负责灌注,乙方必须保证成孔质量及灌注质量,保证桩基不塌孔、不断桩、无夹层等。如检测出有不合格的桩由乙方负责补救及承担补救费用。但桩检工作以甲方为主,乙方配合工作。
7、甲方应保证施工通道畅通,晴雨天无阻,施工场地地面能承受旋挖机施工的承载力。
8、在整个施工期间乙方派专人在工地指挥桩队施工,如需回家等原因离开工地必须向甲方工地负责人请假,经同意才能离开,并及时返还工地指挥施工。
五、工程款支付
甲方每月底为乙方计量一次,以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签字认可的桩长为计价依据,每月按完成工程量的70%付款,次月十五日前支付上月工程款。余款待所有桩基检测合格后两个月内付清(桩基检测时限自最后一根桩完工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两个月)。
六、其他条款
1、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机械设备进场后能连续施工,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一天以上,甲方给予乙方每天每台旋挖钻机5000元,冲钻机500元,吊车800元,挖机800元补偿、人工误工补贴按每人每天100元。
2、在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无法按要求完成任务,甲方有权进行调整(包括工程量、人员或队伍)。如乙方原因中途退场,甲方将按乙方完成量的80℅给乙方结算(如因场地不能施工等原因造成乙方停工7天以上情况除外)。如旋挖钻中间夹层岩石(孤石)无法穿透,乙方应采用冲击钻机进行施工,施工单价不变。但冲击钻机进场后,甲方应保证其连续工作。
3、甲方应按规定给乙方参加施工的人员购买工伤保险,保险费由甲方承担。
七、以上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2份,工程验收合格付清尾款后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