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庆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
自贡市粮食局
关于开展国庆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
通 知
各区县粮食局,市局机关,各直属单位:
当前,国内和省内接连发生多起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根据2008年9月17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局决定开展国庆节前的系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形式
各企业必须在国庆节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普查工作;各区县粮食局务必按照属地原则,对辖区内的粮食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市粮食局将进行抽查。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检查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
特别要重点检查《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中规定的十六项制度的落实、修改、完善情况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的落实到位情况。
(二)再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1、 仓房安全检查隐患排查。
2、 消防设施的检查,确保消防设施配备齐全,能正常使用,特别是防火、防洪、防雨雹、防雪、防雷设施的安全。
3、 应急维修安全隐患的排查,确保应急维修工程不发生安全事故。
4、 危险化学药品的安全排查,重点是熏蒸剂和实验室化学药品的安全保管情况。
5、 粮仓机械和加工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特别要检查仓储机械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粮食加工企业加工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提升设备和除尘设备的运行状况,防止不发生粉尘爆炸事故。
6、 危岩、危坎和危房安全隐患的排查。
(三)开展交通安全检查
1、 加强驾驶员交通知识的学习,严格落实安全运行责任制,不断提高技术技能。
2、 检查车辆运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进行定期保养和及时维修,严防机械事故发生。
3、 检查是否存在超载超速行驶、是否存在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现象。
(四)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存在的安全问题,一是各企业务必造册登记;二是各区县粮食局要督促企业逐项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三是各区县粮食局要下达整改通知书,确保整改措施的到位。
三、材料的报送
各企业务必于2008年9月24日前完成安全普查,并向区县粮食局上报检查结果;各区县粮食局于2008年9月26日将安全检查总结上报市粮食局调控储备科。
自贡市粮食局
200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