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园营销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产业园营销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为有效评价×××产业园营销人员(销售部、招商部)的工作业绩,及时改进和提升工作品质,以激励先进,鞭策落后,切实实现按劳分配、能者多得、多劳多得,从而全面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应于×××产业园营销总监、销售部经理、招商部经理、销售专员、招商专员、销售内勤、案场客服等营销相关岗位。
二、绩效原则
2.1 切合实际。以提高部门及员工的工作绩效为导向,匹配公司总体绩效考核体系、部门目标与岗位分工现状、各案场自身情况;
2.2 综合绩效。实行销售硬性指标(定量化)和非硬性指标(定性化)相结合;
2.3 即时激励。实行营销人员月度绩效考评,以业绩为导向,兼顾过程管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达到即时激励的效果。
三、考核标准
3.1 薪资总构成。营销人员薪资构成底薪(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补助+提成 +奖惩金,其中补助及提成,仅限外销团队享有。
3.2 考核与提成
3.2.1底薪考评。主要采用达标考评式,即底薪标准按月计算,根据考评情况按“达标、未达标”两种情况,上下浮动,并于次月足额发放。
详见下表:
3.2.2 考核评分。外销人员考核任务每月浮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公布下月考核任务,详见下表:
3.2.3 外销补助。根据级别,采用差异化补助,详见下表:
3.2.4 标准提成。
提成计提基准为营销副总、销售部经理、招商部经理为部门销售总额,营销总监、销售专员、招商专员为个人完成的销售总额。详见下表: 3.2.5 其他提成。
如果客户来源非外销个人营销副总、销售/招商经理、营销总监、销售/招商专员拓展,按照公司全员营销的要求,佣金需进行以下标准分配:
3.2.5.1如果公司员工直接与客户谈判成交,后续服务工作由招商部负责跟进(合约、验房、水电、消防、装修、注册等),佣金按如下比例分配:
3.2.5.2公司员工如果不但提供客户信息,并且与招商部招商人员共同谈判并成交者,佣金按如下比例分配:
3.2.5.3如果公司员工只提供客户信息并没有参与谈判,而是由招商部招商人员谈判,客户成交后,佣金按如下比例分配:
3.2.5.4 特别提示:以上提成分配标准,仅“3.2.5.1”招商经理不提公佣,其他均参与,按既定标准计提。
3.3 额外奖惩。公司在按既定绩效考核和提成标准足额兑现的同时,也将实施额外的激励举措。具体如下:
3.3.1 关于处罚。营销总监、销售部经理、招商部经理、销售专员、招商专员各岗位,凡每季度内任意两月考核总分低于80分者,营销总监、销售部经理、招商部经理予以降薪降职一级,销售专员、招商专员将予以一次性罚款1000元;半年内无成交者,基础底薪降低500元/月,或根据
个人情况调岗、辞退。
3.3.2 关于奖励。具体举措详见下表:
四、辅助措施
4.1 退单处理
4.1.1 如因营销总监、销售专员、招商专员自身原因造成退单的,不计提成、不计业绩;
4.1.2 如因公司或客户原因造成退单的,则相关营销总监、销售专员、招商专员只计业绩、不计提成;
4.1.3 所有退单物业,均可另作出售并按正常提成标准重新计提。 4.2离职处理
凡中途离职人员,在按规定办理完离职手续后,经确认无遗留问题,应一次性结付上月及当月销售全部提成。
五、附 则
5.1本方案由行政人事部与营销部门共同研讨、制定,并由营销负责人(主管副总)负责解释、监督执行。
5.2本方案经由营销部门充分讨论后,报公司决策层审批并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