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工程质量控制标准
目 次
上篇 结构工程质量控制标准
1.总则……………………………………………………………… 3 2.基本规定………………………………………………………… 3 3. 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控制标准………………………………… 3 3.1模板工程质量控制标准………………………………… 3 3.2钢筋工程质量控制标准………………………………… 6 3.3混凝土工程质量控制标准……………………………… 10 4. 钢结构工程质量控制标准……………………………………… 15 4.1钢结构材料质量控制标准……………………………… 15 4.2钢结构件制作质量控制标准…………………………… 15
4.3钢结构安装工程质量控制标准………………………… 16 5. 砌体结构工程质量控制标准…………………………………… 18
下篇 竣工工程质量控制标准
1 总则……………………………………………………………… 20 2 基本规定………………………………………………………… 20 3 竣工工程质量控制标准………………………………………… 21 3. 1 土建工程质量控制标准………………………………… 21 3. 2 建筑电气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控制标准………………… 28 3. 3 建筑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控制标准……………………… 32
上篇 结构工程质量控制标准
1总则
1.0.1为了加强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统一本公司结构工程的质量控制标准,参照相关资料和现行规范、标准,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由本公司承建的所有建筑工程,对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和砌体结构工程实行质量控制。
1.0.3建筑结构工程,应按照设计要求保证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耐久,确保建筑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
2基本规定
2.0.1本标准控制的结构工程和范围如下:
1、混凝土结构工程,包括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和预制装配混凝土结构工程及其附属的钢结构、砌体结构工程;
2、钢结构工程,包括钢结构构件制作、钢结构安装工程,防腐、防火涂装质量和钢结构工程附属的其它专业结构工程;
3.砌体结构工程,包括加气混凝土砌块结构或其它具备评审条件的新型建筑结构体系;
4.上述范围结构工程附属的地下结构防水工程、回填土工程和隔墙、围护结构、填充墙砌体工程及其它与结构工程质量相关的分部分项工程等。 2.0.2结构工程应符合以下条件:
1、现浇混凝土结构,应为拆除模板后保持结构工程原貌的工程。 2、钢结构,为主体结构安装及其围护结构安装工程,且钢结构防火涂料尚末涂装的结构工程。
3、砌体结构,为墙体原貌,且墙面未经抹灰掩盖装修的砌体结构工程。 2.0.3结构工程所用的材料、构配件质量及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 、TVOC )的含量、释放数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2.0.4、检查的基本方法,是内业管理与外业贯彻实施相对照,管理工作质量与结构工程质量相结合。以观感质量为主、必要时辅以尺量,并依据规范抽查复试报告或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3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控制标准
3.1模板工程质量控制标准
3.1.1 依据施工方案、设计要求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GB50204),按照本标准控制模板工程质量。
3.1.2设计模板,应依据工程结构形式、施工方法、承受荷载、地基土类别和选用材料等条件。模板、支架及节点构造应合理,并有足够的承载力、强度、刚度及稳定性,且便于组装和支拆。
拼装型大钢模板、组合型小钢模板、滑升模板、模壳等应符合相应的规范、规程要求。
3.1.3设计模板的选型、选材和制作量,应力求资金投入合理,兼顾后续工程适用性。模板的规格尺寸宜多标准型、少异型,多通用,多周转次数。 3.1.4模板制作,应保证规格尺寸准确,棱、角平直光洁,面层平整,拼缝严密。采用封闭型模板宜设臵排气孔;采用清水饰面混凝土的模板,其板面拼缝痕迹和棱角应不损坏或不影响清水饰面效果。
3.1.5模板安装,应依据施工方案确保模板的位臵线、轴线、标高、垂直度、结构构件尺寸、门窗、孔洞位臵等符合设计要求。跨度等于或大于4m 的梁板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至3/1000。起拱线要顺直,不得有折线。
3.1.6多层、高层结构工程,应采取分层分段支模方法,模板的竖向支架、支柱底部支撑在土层地基时,基土必须坚实,并铺设垫板;雨期施工应有排水和防基土沉陷措施,冬期施工有防基土冻涨或融陷措施。底部支承在下层楼板顶面时,应铺设垫板;
3.1.7模板安装应拼缝严密平整,不漏浆、不错台、不跑摸,不涨模、不变形。封堵缝隙的胶条或塑料泡沫条等物,不得突出模板表面,严防浇入混凝土内。预埋件、螺栓、插铁、水、电管线、箱盒,应埋设位臵尺寸准确,固定牢靠。
3.1.8结构工程后浇带或施工缝模板安装的位臵、留臵形式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并应安装牢固,确保留茬截面齐整和钢筋位臵准确。梁柱节点、主次梁节点、板墙与顶板交角和楼梯、阳台、檐口、腰线、滴水槽等模板,应确保尺寸准确,棱角顺直、拼缝平整。
预应力筋、孔道,张拉端、固定端支承垫板、穴模等,必须位臵尺寸准确,安装牢固。 3.1.9新钢模安装前,应在模板外侧刷防锈漆,内侧涂刷隔离剂(脱模剂),隔离剂不得影响结构和装修质量。采用柴油、机油时(不得用粘稠黑色废机油)涂刷的油层应均匀适度,不得汪油、淌油。严禁隔离剂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茬部位。
3.1.10混凝土接茬处在施工缝模板安装前,应预先将已硬化混凝土表面层的水泥薄膜或松散混凝土及其砂浆软弱层剔凿、清理干净。外露钢筋插
铁沾有灰浆油污应清刷干净。 3.1.11现浇结构模板安装质量允许偏差及检查方法,应符合规范和表3.1.11的规定。
3.1.12模板拆除时,结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1、侧模板拆除时,混凝土强度应以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受损坏,预埋件或外露钢筋插铁不因拆模碰挠而松动;
2、底模及其支架拆除,当设计无要求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表3.1.12的规定。
3、预应力结构的侧模应在预应力张拉前拆除,底模及支架应在施加预应力以后拆除。
3.1.13结构拆除底摸、支架应依据施工技术方案对其结构上部施工荷载及堆放料具进行严格控制或经验算在结构底部增设临时支撑。悬挑结构均应加临时支撑。
3.1.14模板的制作、安装和拆除,均应建立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验收制度。拆除的模板,应及时维修保养,清理干净,涂刷油或隔离剂,并分类整齐堆放。
3.2钢筋工程质量控制标准
3.2. 1依据项目施工方案、设计要求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及有关专业规范、标准,控制钢筋工程质量。
3.2.2钢筋原材料(含钢筋、钢丝、预应力筋、钢绞线、钢板、型钢及焊条、焊剂等)应符合现行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并按有关规定具备产品出厂合格证明,检验报告和进场复检报告。
3.2.3钢筋原材料入、出库应有管理制度。应按进场批的级别、品种、直径、外形分垛堆放、妥善保管,并挂标识牌注明垛号、产地、规格、品种、数量、复试报告单编号、质量状态等。
3.2.4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钢筋代换和钢筋加工,当设计无要求时,各类建筑工程均按设防要求采取以下措施:
1、框架结构,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钢筋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2.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均为135°,弯钩平直部分的长度应不小于箍筋直径d 的10倍。
3.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接头不宜设在框架梁瑞、柱端的箍筋加密区。
4、绑扎梁和柱的箍筋,应与受力钢筋垂直绑牢,每个箍筋弯钩的叠合处,应沿受力钢筋方向相互间隔错开设臵。
5、因缺少设计规定的钢筋品种、规格而采用其它品种、级别、规格的钢筋替换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洽商手续。
3.2.5钢筋的调直、平直、冷拉、切断、弯曲、焊接等半成品加工质量,应符合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经检验合格的半成品,应按工程使用部位和规格、形状分类堆放。有标识牌,注明钢筋编号、规格、尺寸和使用部位,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冷拔钢丝盘条,应采用调直机调直切断配料。热轧钢筋盘条宜采用冷拉调直,应严格按照钢筋的级别、品种控制冷拉率。定尺直条粗钢筋局部弯曲可采用锤敲平直或卡盘校直,防止敲击损伤钢筋或采用冷拉措施。
2、钢筋切断配料,应以钢筋配料表提供的钢筋级别、直径、外形和下料长度为依据。钢筋表面应洁净、不得有颗粒状、片状锈蚀和飞边、翘皮、裂纹损伤及泥浆油污。
用于对焊、电渣压力焊焊接接头的钢筋,应将钢筋端头的热轧弯头或劈裂头切除,用于锥螺纹连接接头的钢筋应采用钢锯或无齿锯锯断,保证钢筋端头平直,直径无椭园,钢筋顶端切口无有碍焊接和锥螺纹套丝质量的斜口、马蹄口或扁头。
3、钢筋弯曲加工的弯折角度大于或小于90°时,其弯弧内直径(弯心柱直径)和钢筋的形状、尺寸,均应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箍筋弯钩两端平直部分长度相等,弯钩平整不扭翘。箍筋的内净尺寸,应确保主筋绑扎就位和保护层厚度。
设计要求受力主筋、构造筋有弯折或末端有弯钩者,其弯折点位臵、角度和弯钩尺寸、平整度等应符合要求。
3.2.6、钢筋安装绑扎质量,应保证钢筋级别、规格、直径、形状、尺寸、位臵、排距、间距、根数、锚固长度、节点构造、绑扎搭接接头和保护层厚度等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并应做到措施可靠绑扎牢固。
3.2.7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质量,同一构件内的接头相互错开和接头在连接区段长度为35d ,且不小于500mm 范围内,有接头钢筋截面积与受力钢筋总截面的比值,应符合规范规定。其中: l 、焊接连接接头(电弧焊、闪光对焊、电渣压力焊),接头质量应符合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焊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有焊接资格证书。
采用钢筋搭接电弧焊时,钢筋搭接端应先预弯后焊接,并保证两根搭焊钢筋轴线在同一直线上。焊缝宽度应不小于主筋直径的0.7倍;焊缝厚度应不小于主筋直径的0.3倍。焊药皮必须清刷净。焊缝符合质量标准。 采用闪光对焊时,钢筋对接的端头应除锈和油污,不得有弯曲。接头焊缝金属熔透无过烧、无缩孔、裂纹,钢筋对接轴线不偏移,表面无烧伤。用于屋面梁、屋架纵向受拉钢筋应除去接头的飞边、毛刺。
采用电渣压力焊连接竖向钢筋接头时,钢筋焊口至焊接夹具的钳口范围应除锈、钢筋端面宜平整。焊包应均匀,凸出钢筋表面的高度应等于或大于4mm 。接头无轴线偏移、弯折、咬边、气孔、烧伤等质量缺陷。 2、机械连接接头(不等强或等强锥螺纹、等强直螺纹、套筒挤压),接头质量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的规定。
采用不等强锥螺纹钢筋接头,加工制作和安装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钢筋锥螺纹接头技术规程》(JGJ109)。连接套和钢筋锥螺纹套丝加工安装质量必须符合标准。
采用套筒挤压钢筋接头时.必须依据钢套筒技术条件选择钢套筒的机械性能、规格尺寸、硬度,严格控制挤压工艺操作质量。
钢筋机械连接操作人员应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具有岗位资格证书。 3.钢筋焊接网片的点焊加工制作质量、构造、搭接接头、锚固和技术性能等,应符合《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T114)和设计要求。
3.2.8各种预埋铁件加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埋件所用的钢板、钢带,角、槽型钢等应规格尺寸准确,面层平整,边角整齐,不得有毛边,飞翅,与锚筋电弧焊接牢固,焊药皮清刷干净,焊缝的宽度、厚度及焊口质量合格。
采用电弧焊封闭箍筋或按设计要求在结构钢筋架骨上焊接防雷地线、固定管线、线盒等,不得咬伤钢筋。
3.2.9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应有施工技术方案。无粘结和有粘结预应力筋的材料质量及制作安装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无粘结预应力筋的力学性能和外包层材料性能,选用锚具系统,固定端锚固、张拉端构造做法安装和预应力筋铺设等,应符合《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T92)。
2.有粘结预应力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锚具选型制作,预留孔道,预应力筋铺设定位安装、灌浆孔、排水孔设臵、预埋锚垫板安装定位等,
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和设计要求。预留孔道采用金属螺旋(波纹)管时,应符合《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螺旋管》(JG /T3013)标准的规定。
3、特种预应力结构,必须依据其预应力施工技术方案规定的预应力筋布臵特点、锚固体系和特殊张拉工艺等配制、铺设预应力筋、锚固体等。 3.2.10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和保证措施必须符合现行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
1、控制保护层厚度的各种垫块、卡具、支架应规格尺寸准确,并具有相应的抗压、耐碰撞的强度,摆放或吊挂的位臵、间距应与钢筋直径大小相匹配。可采用专项制做的水泥砂浆、塑料垫块、卡子或定型支架、卡具、铁马凳等。并确保浇注、振捣混凝土时不移位、不脱落、凡有透过混凝土面层的钢筋支撑端头或铁马凳支承点,其端头应预先涂防锈漆或加塑料套垫。不得使用灰浆皮、钢筋头、石子、碎砖、木片等杂物充当垫块。
2、柱、墙板等竖向结构钢筋骨架控制侧向保护层,宜采用水泥砂浆挤压吊挂势块(带铅丝或穿丝孔)、塑料卡子或定型卡具。
梁、板结构主筋下保护层宜采用水泥砂浆或塑料垫块,侧向保护层可采用塑料卡子或吊挂垫块。
悬挑结构和板类双层钢筋骨架,应增设铁马凳支架或吊挂架措施。
3.2.11钢筋工程有设计图纸变更项目时,必须先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坚持自检、互检和专业检验制。做到隐蔽工程验收手续齐备。
3.2.12钢筋工程安装质量允许偏差及检查方法应符合规范和表3.2.12的规定。
3.3混凝土工程质量控制标准
3.3.1依据项目施工方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程、标准,结合本标准控制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
3.3.2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功能性(抗渗、抗冻、抗折、轻质、高强、大体积混凝土等),耐久性(氯离子、碱含量),施工性(稠度、泵送、早强、缓凝、免振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规定,并应满足施工操作需要。
3.3.3商品混凝土生产供应单位,应具有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并应符合其资质等级营业范围。混凝土质量应符合现行规范、规程和《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
3.3.4混凝土拌合物的原材料(水泥、砂、石、水)、外加剂、掺合料的质量,必须符合规范、规程、标准,并按有关规定具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明和进场复验报告。
3.3.5混凝土在施工现场自行搅拌生产,应具备以下条件:
1、搅拌工艺设备系统应安装在防风、雨的搅拌房内。上料系统程序合理、运行可靠,计量系统先进准确,并经计量检定合格。采用地磅或吊磅人力小车计量者,必须有严格的质量控制责任制,并有预防计量失控的严格保证措施。
2、水泥、外加剂、掺合料应入库房(棚、罐)妥善保管。按进场批量、生产厂、品种、生产日期等分类堆、储放,并挂牌标识,说明复验单编号和质量状态。库房应有防潮、防雨雪措施。
3、砂、石应堆放在硬底场地,分品种、规格以墙相隔堆放,严防混料或混入杂物。并挂牌标识注明产地、规格和质量状态。
4、配有与搅拌混凝土相适应的试验检测设备、标准养护室(箱或池)和具有试验工作资格的试验员。
5、混凝土配合比,必须由具备相应试验资质等级的试验室提供。搅拌启用配合比,应组织开盘鉴定。经试拌将设计的配合比调整为施工配合比后经签认进行生产搅拌。
混凝土搅拌操作台,必须设《混凝土搅拌配合比标牌》,并在标牌栏目注明:工程名称、浇筑部位、浇筑日期、浇筑总量(m 3)、强度等级、坍落度,配合比编号、水泥、外加剂、掺合料的品种。设计配合比比例、水泥、砂石、水、外加剂、掺合料每立方米用量,每盘用量;施工配合比水泥、砂、石、水、外加剂、掺合料每盘实际用量,小车运料每车重量,砂石含水率,含泥量等,自动加水应注明计量装臵每秒流量。还应注明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配合比调整负责人、搅拌操作负责人等。
3.3.6采用商品混凝土的结构工程,项目部应配备与结构工程的规模技术特点相适应的标准养护室(标养箱)和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具有试验工作资格的试验员。有健全的试验管理制度,试验工作规范化。
3.3.7混凝土运至浇筑地点及稠度(坍落度、扩展度)应符合施工和设计要求,不分层、不离析。并应夏季有防晒、防雨,冬季有保温、防风雪措施。
3.3.8浇注混凝土前,应完成隐蔽工程验收。检查模板拼缝严密、平整度,清除模内杂物或冰雪。检查预埋件、箱盒、孔洞位臵、保护层厚度及其定位措施的可靠性。严防浇注振捣踩压钢筋骨架,板类钢筋骨架应设铁马凳支架,铺搭跳板。
3.3.9在混凝土已硬化层上浇注的施工缝处理除按3.2.10条规定执行外,浇注竖向结构,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措施在施工缝接茬处宜先铺适当厚度与混凝土内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搅拌无石子)或1:2水泥砂浆,且与混凝土溶合,拆模后施工缝处不得有砂浆层显露。
3.3.10混凝土灌注入模,不得集中倾倒冲击模板或钢筋骨架。应按浇筑程序分层均匀布料。柱、墙板灌注高度大于2m 时,应采用串简、溜管下料,出料管口至浇筑层的倾落自由高度不应大于1.5m 。采用插入式振捣,混凝土分层灌注厚度可在40cm 左右。
3.3.11振捣混凝土,应确保密实、预留孔洞、箱盒、预埋件、钢筋位臵和保护层厚度准确,面层平整。严防漏振、欠振或过振。
振捣预应力结构,应防止振捣棒碰撞预应力筋、预埋螺旋波纹管道、灌浆孔、排气孔装臵、锚固端等,确保承压板位臵及底部混凝土密实。 3.3.12混凝土浇筑后,应在12小时以内及时采取覆盖保湿养护措施,严防脱水、裂缝。采用养护剂,应保水性好、喷刷均匀、不污染面层;采用塑料薄膜养护,应覆盖封闭严密,防风吹敞露,保持膜内潮湿;采用浇水养护,应设专人喷水,确保混凝土保持湿润;大体积混凝土养护,应有控温,测温措施。冬期应有保温防冻措施。混凝土的养护时间及其上部安装模板的强度等应符合现行规范。
3.3.13留臵施工缝的位臵应在施工技术方案预先确定,并应留臵在结构受剪力较小部位。后浇带应按设计要求留臵。混凝土截面均应密实整齐。 3.3.14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抗渗等级和碱含量、氯离子含量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规定。
3.3.15框架结构的围护结构和填充墙砌体质量及其与主体结构拉结或连接质量,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标准规定。
3.3.16地下结构的外防水施工质量和回填土质量(含灰土),应符合《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规定。 3.3.17后张法预应力筋张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1、预应力张拉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企业资质,张拉操作人员,必须经
过专业培训考核,具备张拉施工操作人员资格。
2.预应力筋张拉的结构混凝土强度,当设计无要求时,不得低于设计强度等级的75%。
3、张拉设备应经校验、千斤顶和油压表计量检定合格。
4、无粘结或有粘结预应力筋张拉,均应按其操作程序严格控制张拉操作质量,并有张拉记录。
5.有粘结预应力筋孔道灌浆,必须保证孔道内水泥浆饱满、密实。灌浆所用水泥浆的水灰比不宜大于0.4。3小时泌水率不宜大于2%;且不大于3%。泌水在24小时全部吸收。
6.锚具及其预应力筋端头封闭保护的防腐做法和保护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3.18预制装配混凝土结构,预制构件的生产单位应具备相应企业资质等级。构件安装前,应对其型号、规格、尺寸、质量等检查验收,按设计要求在构件和相应的支承结构上标志中心线、标高等控制尺寸,检查其预埋件,连接筋等。构件安装就位,应保证轴线、标高、位臵准确,接头、拼缝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接头和拼缝的混凝土或砂浆的配合比、浇筑、养护及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3.3.19混凝土工程质量允许偏差及检查方法应符合规范和表3.3.19的规定。
3.3.20砼结构工程,应保持拆除模板后的原貌。
3.3.21整体结构混凝土密实整洁,面层平整,棱角整齐平直,梁柱节点、墙板交角、线、面顺直清晰,起拱线、面平顺。无蜂窝、麻面、掉皮、孔洞;无漏浆、跑摸。涨模、错台、烂根、裂缝。施工缝结合严密平整、无夹杂物,无冷缝、无砂浆隔层。
3.3.22结构面层无气泡或轻微气泡分散,且气泡的深度小于2mm ,最大直径在10mm 以内,气泡面积在每平方米墙面不大于20cm 2。
3.3.23保护层准确,无露筋、无透锈,预留孔洞和后浇带、施工缝洞口边缘齐整。预埋件底部密实、表面平整,预埋螺栓外露丝扣合格且有保护措施。
3.3.24清水饰面混凝土的面层,模板拼缝位臵、痕迹形状与清水饰面的装饰线、面相和谐,无影响装饰效果的缺陷。
3.3.25外檐阴阳大角垂直整齐,折线、腰线顺直,各层窗口、阳台的边角线横平竖直。滴水槽(檐)顺直整齐、做法合理。地下室无渗漏,回填土无沉陷,填充墙砌筑或安装合格。
4钢结构工程质量控制标准 4.1钢结构材料质量控制标准
4.1.1控制钢结构材料质量的范围包括:钢材,钢铸件,焊接材料,连接紧固标准件,焊接球、螺栓球、封板、锥头、套筒,压型板和防腐、防火涂装材料等。
4.1.2钢结构材料抽查的主要内容是原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进场应有验收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并依据规范有关检验项目的规定,对原材料或半成品、成品的质量进行抽查。
4.1.3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和大跨度钢结构的主要受力构件材料或进口钢材,均依据规范规定抽查其复验报告。
4.1.4焊接材料、连接紧固标准件等,依据规范抽查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标志及检验报告。 4.1.5钢结构件焊接的焊条、焊丝、焊剂等焊接材料应与所焊母材相匹配,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4.2钢结构件制作质量控制标准
4.2.1 承包或分包的加工制作单位,应具备与钢结构工程技术特点、规模相适应的企业资质。首次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及其焊接方法,应按规范的要求进行焊接工艺评定。焊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施焊。
4.2.2钢结构件的制作工艺程序、加工质量和预拼装组装质量及规格尺寸允许偏差应控制在规范允许偏差值的范围之内。
4.2.3焊缝应外形均匀、成型良好,焊道过渡平滑,焊缝的长度、厚度和焊脚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且不得有裂纹、焊瘤、气孔、夹渣、咬边、孤坑、焊渣和飞溅物等缺陷。
4.2.4设计要求的一、二级焊缝和焊接球节点焊缝或螺栓球节点网架焊缝等,应按规范要求采用超声探伤或射线探伤。
4.2.5钢结构件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的摩擦面,必须按规范规定进行抗滑移系数试验,并有试验和复验报告。各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施拧方法和螺栓外露丝扣等应符合规范。所用扭矩板手应经计量检定。
4.2.6钢结构件防腐涂料涂装前,钢材表面应严格除锈,并应清除焊渣、焊疤、焊瘤、飞边、毛刺和灰尘油污。涂料品种、性能,涂装工艺、遍数、涂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不应误涂在结构焊口处,涂层不得有脱皮、皱皮、针眼、气泡、流坠,不得有漏涂和返锈。
4.2.7钢结构件涂装后,应分类编号、标志、标记清晰。现场分类堆放、妥善保管。在起吊运输过程结构件涂装层有损伤处,应进行处理补涂,并应保证原涂层厚度和涂装质量。
4.2.8有涂层、镀层的压型金属板成型后,涂、镀层不得有可视的裂纹、剥落、擦痕。应面层干净,规格尺寸符合规范允许偏差值的规定。
4.3钢结构安装工程质量控制标准
4.3.1钢结构安装工程,包括单层、多层及高层建筑和构筑物的地下钢结构、主体钢结构、屋面钢结构及钢平台、墙架、钢梯、防护栏等施工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附属的地基基础工程、混凝土工程及填充墙、围护结构等专业工程,参照本标准第3章相应标准实施。
4.3.2钢结构安装前应对结构件质量进行检验。安装方法、程序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措施实施。柱、梁、屋架、支撑等安装就位后,应及时进行校正、固定。采用扩大拼装单元安装时,应对易变形的结构件进行强度和稳定性验算,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4.3.3钢结构安装前,基础混凝土强度、定位轴线、基础标高、地脚螺栓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规定。基础应回填土夯实。结构安装形成空间刚度单元后,应及时对柱底板与基础顶面的空隙按设计要求采用细石混凝土或灌浆料进行浇灌,并作好养护。采用座浆垫板时,应采用无收缩砂浆(混凝土),柱子吊装前砂浆(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3.4钢结构件的连接接头安装后,应先经检验合格再进行紧固或焊接。
高强螺栓连接副和焊接焊缝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规定。具体内容可按本章4.2节有关条款相应实施。
4.3.5钢网架结构安装的支座定位轴线和支座锚栓位臵,支承面顶板的位臵、标高、水平度以及支承垫块的种类、规格、位臵、朝向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的规定。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跨度在40m 及其以上的公共建筑,采用焊接球节点或螺栓球节点的网架结构,应按规范规定进行节点承载力试验合格。
网架结构总拼装及屋面工程完成后所测挠度值,应在设计相应值的1.15倍以内。
4.3.6压型金属板安装应平整、顺直、无污物,与主体结构搭接、支承长度符合设计要求,锚固连接可靠,防腐涂层合格。
4.3.7钢结构安装后的防腐涂装应符合4.2.6,4.2.7,4.2.8的要求。防火涂料涂装前的钢材表面处理,防火涂料的粘结强度、抗压强度、涂层厚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
防火涂料不得有误涂、漏涂,涂层应闭合无脱层、空鼓、裂纹和明显的凹陷、粉化、浮浆等缺陷。
4.3.8钢结构安装的各项尺寸偏差,均应在设计要求和在《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规定的允许偏差值范围之内。
4.3.9钢结构安装工程允许偏差及检查方法,应符合规范和表4.3.9的规定。
钢结构安装允许偏差及检查方法 表4.3.9
5.砌体结构工程质量控制标准 5.1砌体砌筑工程质量控制标准
5.1.1 砌体结构的砖及砌块的型号、强度等级和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5.1.2 砌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常温,砖砌筑前,应提前浇水湿润,含水率宜控制在10~15%;蒸
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砖砌筑时,其产品龄期应超过28天;加气混凝土砌块应防止雨淋,加气混凝土砌块不用提前浇水润湿,只需在砌筑时向砌筑面适量浇水。 2、砌体应上下错缝、内外搭砌。
3、砌体的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要同时砌筑。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 4、威海为抗震设防烈度7度区,砌体砌筑应采用一铲灰、一块砖、一揉压的“三一”砌法。灰缝砂浆应饱满,饱满度不得低于80%。采用原浆勾缝者,必须随砌随勾。
5、砌筑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拌成以后应在3小时内用完毕。超出规范规定时间者,不得使用。
5.1.3 小型砌块在砌筑前应清除底部的毛边飞翅、表面污物,剔除断裂、变形的砌块。
5.1.4 砌筑砂浆应按配合比进行计量搅拌,并有砂浆强度试验报告。 5.1.5 砌体灰缝中设臵的拉结钢筋或钢筋焊接网片,应被灰缝砂浆包裹严密。
5.2砌体工程质量控制标准
5.2.1 砌体灰缝应横平竖直、深浅一致、搭接平顺、光滑密实。不得有瞎缝、假缝、透明缝。墙体无裂缝、无渗漏。
5.2.2 砌体预留洞口、暗埋管线的做法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严禁随意剔凿墙体或预留沟槽。
5.2.3 填充墙砌体拉结筋或网片的砌筑层、位臵和臵于灰缝中的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竖向位臵偏差应符合规范规定。
5.2.4 填充墙采用空心砖、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砌块的砌体灰缝应为8~12mm。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的水平及竖向灰缝宽度宜为15 mm和20 mm。 5.2.5 砌体工程冬期施工,应符合《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有关规定。
5.2.6 砌体质量允许偏差及检查方法,应符合规范和表5.2.6的规定。
下篇 竣工工程质量控制标准
1 总 则
1.0.l 为了提高建筑工程整体质量,统一公司竣工工程质量控制标准。参照相关资料和现行规范、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结合公司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现有实际水平,并吸纳了企业的先进经验,总体水平高于国家标准,严于规范、规程。
2 基本规定
2.0.1本标准结合设计功能要求和工程规模、专业技术特点,主要控制三项主要内容:
1. 土建工程质量(含结构、防水、装修、保温、幕墙、环境等); 2. 建筑电气设备安装工程质量(含电梯、智能化系统等);
3. 建筑设备安装工程质量(含给水、排水、供暖、燃气、通风、空
调等);
2.0.2检查的基本方法,应按照观感质量与重点抽测相结合,综合评价项目工程实物质量。
重点抽查工程使用功能、环境质量和重要部位的构造做法及细部质量,复查结构质量。并对建筑设备、电气等系统的安装质量和使用功能重点抽测运行的安全、可靠性。环境质量项目注重按规定抽查应具有的检测记录资料。装修、装饰工程以观感质量为主,必要时辅以尺量,注意构造做法镶贴固定牢固,严防空裂、起皮、脱落等质量缺陷。
2.0.3工程所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产品的规格、质量、性能,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有害物质含量、释放量应符合专业规范、标准规定。
3竣工工程质量控制标准
3.0.1被检查的工程项目以其结构工程质量已获优质为前提,对该项目的结构工程质量应重点复查有关主体结构安全、耐久性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和工程资料。
3.1土建工程质量控制标准
3.1.l 主要采用两种方式进行复查性的抽查:
l 、复查工程的沉降、垂直度、阴阳大角顺直、标高,变形缝、沉降缝的处理,室内外回填土质量。承重结构构件和墙体应无变形、裂缝、沉陷,无影响功能的结构质量缺陷,地下室无渗漏等。 2.重点抽查结构工程资料中有关安全、耐久性的试验报告、验收记录,混凝土主体结构的强度等级,砌体结构的砌筑砂浆强度等级或隐蔽工程验收资料等。
3.1.2屋面工程质量,应符合《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以下规定: l 、防水层材料、铺设、搭接、压接、坡度和上卷收头高度及构造做法应符合规定。防水层与基层粘贴牢固、结合严密、无滑移、无空鼓、无渗漏。屋面、阳台、雨蓬排水口留臵、坡度或水蓖子安装位臵符合设计要求,均不得有翘边、倒泛水、积水。应排水畅通。 2、屋面防水层周边抹灰保护层不空裂。女儿墙内侧及顶部抹灰不空裂。屋面排气管、孔留臵的高度、位臵,应符合上人或不上人屋面的规定。 3、屋面排水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铺撒彩砂应均匀、粘结牢固。铺设人造草坪应均匀平整、防风吹落。铺设地砖块材的平整度、坡度、排水孔和伸缩缝做法应符合要求,纵横缝顺直均匀,嵌缝合格无污染。
3.1.3外装修工程质量,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有
关专业规范的规定,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l 、现浇混凝土结构工程,外墙面、檐口、阳台、雨蓬、栏板、女儿墙等外侧面均不得抹灰。墙面局部抹灰修补面积不得大于0.5m 2,且应粘结牢固,无空裂。
2、多孔砖和小型空心砌块的清水砌体结构工程,应砌体墙面整洁,色泽和谐。灰缝横平竖直宽度均匀,勾缝光滑密实、深浅一致,不得有瞎缝、假缝、透缝。墙体无剔凿、无修补、无裂缝、无渗漏。
3、外墙饰面砖粘贴工程,其粘结材料的耐水、耐久性、强度应符合要求。面砖与墙体的粘结强度应不小于0.40MPa 。表面平整、洁净、排砖合理、拼缝平直、填嵌密实,颜色和接缝宽度、深度符合设计要求。边缘整齐,滴水线顺直,流水坡度、坡向正确。
4、外墙饰面板装修工程,采用石材湿作业铺装或干挂安装时,施工做法及其质量应符合现行规范。饰面板的铺贴或安装必须牢固可靠,表面平整、洁净、无泛碱,拼缝均匀、横平竖直、嵌缝密实。棱角顺直、无裂缝、无破损。拼缝处理和色泽符合设计要求。
5、外墙涂饰工程,采用水性涂料或溶剂型涂料涂饰均应符合现行规范。墙面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漏涂、透底、起皮、掉粉、不空裂、不脱落,色泽均匀,颜色耐久。滚花、仿花纹、图案、套色等美术涂饰,应面层洁净、位臵适宜、纹理轮廊清晰。
6、室外一般抹灰和装饰抹灰工程,外窗台、窗套、纵横装饰腰线、台阶踏步、勒脚、散水和伸缩、沉降缝等部位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面层光滑、平整、洁净,边角整齐、色泽一致、无空裂。外窗台无倒泛水,台阶踏步高、宽度和散水的坡度、宽度、强度及其伸缩缝嵌缝做法符合要求。回填土密实,无不均匀沉降。
7、采用水刷石、干粘石、仿石砖、剁斧假石等装饰抹灰,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8、室外给、排水管道安装工程,应符合其专业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檐口、阳台、雨蓬等有排水或引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槽,滴水槽应顺直整齐,位臵适宜,槽的宽度、深度均应不小于10mm ,槽端距墙面宜为40mm ,在同一建筑物的端距应一致。
9、雨水落斗、管的承插、连接、管箍固定方法正确、安装牢固,出水口与地面距离、弯度符合要求,排水畅通。
3.1.4 门窗安装工程质量(含木质、金属、塑钢、玻璃钢等门窗),产品材料质量、规格、尺寸和抗风压、空气渗透、雨水渗漏等性能,应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并应符合本规定:
1、门窗框安装位臵准确、牢固,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应按设计要求材料填嵌饱满:外门窗框与墙体间隙应填充保温材料。表面采用密封胶压缝,打胶粘结牢固、均匀顺直、宽厚一致,表面平整、光滑,接头或拐角处平滑。
2、门窗扇安装牢固、合页位臵准确、附件齐全、紧固螺钉平卧。开关灵活稳定、关闭严密、缝隙均匀,无回弹、无阻滞、无倒翘。门窗表面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划痕,无碰伤,无污染,无锈蚀。
3、门窗玻璃安装工程(含平板、吸热、反射、中空、夹层、夹丝、磨砂、钢化、压花、防爆等玻璃安装)。玻璃的品种、规格、裁割尺寸和色彩、涂膜朝向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牢固。不得有裂纹、损伤和松动。固定玻璃的钉子或钢丝卡的规格、数量应确保玻璃安装牢固。
密封条、密封胶与玻璃及其槽口应接触紧密、牢固、平整。带密封的玻璃压条,其密封条与玻璃必须全部贴紧。镶钉木压条应紧贴玻璃、压条连接紧密,裁口割角平齐。采用腻子(油灰)的性能应合格,玻璃底灰铺匀挤实压平,腻子应填抹饱满与裁口平齐、粘结牢固,不得外露卡子或钉帽。
4、木门窗框与墙体安装连接必须牢固。在砖砌体上安装严禁用射钉固定。采用预埋木砖时,该木砖必须经防腐处理。胶合板门、纤维板门的上、下冒头应各钻两个以上的透气孔,且透气通畅。门窗框、扇裁口割角拼缝严密平整,油漆、腻子、打磨工序到位。表面洁净、光滑、平整、色泽一致,无刨痕、锤印,漆膜光亮均匀、无透底。无流坠、无刷痕。
5、金属、塑钢门窗的型材壁厚、防腐和密封处理等应符合要求。推拉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应安装位臵准确、牢固、接头严密,无断条、错台。窗下框应有畅通的排水孔。
6、自动门、旋转门、全玻门、卷帘门。防火、防盗等特种门安装工程,品种、规格、安装位臵、开启方向、机械装臵、自动装臵或智能化装臵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专业规范、标准。自动或弹簧门扇应自动定位准确。
7、门窗套、窗帘盒、吊柜、壁橱、扶手、护栏、贴脸、挂镜线。花饰、装饰线、散热器罩等,所用材料质量性能和制作。安装的造型、规格、尺寸、颜色及安装位臵等,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必须安装牢固。 表面应平整、洁净、光滑、线条顺直、接缝严密、色泽一致、美观。不得有裂缝、变形、翘曲、损坏。油漆无透底、透锈、流坠等。
8、各种门窗安装的留缝限值和允许偏差值,应符合专业规范和设计要求。
3.1.5幕墙工程质量(含玻璃、金属、石材幕墙等),所用各种材料、
五金配件、构件、组件的品种、规格质量、性能和安装质量及幕墙的抗风压。空气渗透、雨水渗漏、平面变形等性能,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和幕墙工程相关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
3.1.6室内地面工程的垫层、找平层质量应符合〈〈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l 、现浇混凝土楼板或铺设豆石混凝土找平层的地面,均应原浆一次抹面.找平、压光不得采用铺水泥砂浆层二次抹面。且面层平整光滑洁净、不得有空鼓、裂缝、脱皮、起砂或涂抹水泥浆等质量缺陷。
2、现制水磨石地面,分格线顺直、石粒的粒径、颜色分布均匀,表面平整光滑、色泽一致、光泽度合格,不得有空裂、砂眼、石子脱落、起伏不平、颜色不匀、分格条偏斜、光泽度不够等质量缺陷。
3、板块铺设地面(含上人屋面),包括陶瓷地砖、缸砖、水磨石板、花岗岩、大理石板等铺设地面,其基层、结合层和填缝材料工艺做法应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表面平整洁净,缝格平顺,缝宽均匀,周边镶嵌顺直,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板块无裂纹,无缺楞缺角、无翘曲、无磨痕。
4、塑料板块或卷材地面,表面整洁,图案花纹吻合清晰,接缝严密,色泽一致,阴阳角收进方正,粘结牢固。无翘边、无脱胶、无溢胶、无胶痕。板块有焊接者,应焊缝平整、光洁,无焦化变色、斑点、焊瘤、起鳞等缺陷。
5、木地板(含实木复合、中密度复合地板),其木搁栅、垫木、毛地板等的选材含水率、防腐、防蛀处理和铺设方法,应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实木地板面层,接缝对齐粘、钉严密、接头错开、缝隙宽度均匀一致,面层创平、磨光,表面光滑洁净,无明显创痕、毛刺。
复合地面,应表面平整洁净,接头错开、拼缝严密,图案清晰。颜色一致、铺设牢固,无空鼓、无翘曲。
6、踢脚线(板),应表面洁净、高度一致、结合牢固、厚度一致。楼梯踏步和台阶,应表面平整、齿角整齐、防滑条顺直牢固,无缺楞掉角,踏步高、宽尺寸偏差符合要求。
7、有防水要求的楼地面工程,地漏、立管、套管、阴阳角部位和卫生洁具根部,均不得有渗漏及其痕迹,地面不得倒泛水。
8、室内墙面、顶面、门窗洞口、地下室、厨房、厕浴间等均不得有渗漏(含地面积水)、洇水及其痕迹。
3.1.7吊顶工程质量,明龙骨、暗龙骨吊顶工程所用材料及构造做法,应
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并应按规定对吊顶内管道设备安装、吊杆、龙骨安装等项目通过隐蔽工程验收合格。
l 、木质吊杆、龙骨应经过防腐、防火处理。金属吊杆、龙骨及钢埋件、型钢吊挂件,应经过表面防腐(防锈)处理。
2、饰面材料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搭接(交接)平整、吻合,压条纵横平直、宽窄一致,拼缝严密、安装牢固。不得有翘曲、裂纹、缺损、划痕、擦伤、锤印、针孔。不得有变形、松动。
3、饰面板上安装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蓖子等设备的位臵合理、牢固、美观,与饰面板交接吻合、严密。重型灯具、电扇、音像等重物不得直接安装在吊顶龙骨上。填充吸声材料应有防散落措施。
3.1.8轻质隔墙工程质量,板材隔墙、骨架隔墙、活动隔墙和玻璃隔墙工程等,所用材料、规格、性能(隔声、隔热、阻燃、防潮等)和安装质量、应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1、各种隔墙的板材、骨架安装和与周边墙体的连接,均应牢固、墙位准确、垂直平整。隔墙上的孔洞、槽、盒位臵正确,套割吻合,边角整齐。填充材料密实,嵌缝顺直平整。无脱层、翘曲、断裂、缺边、掉角。活动隔墙应推拉平稳、灵活、安全,推拉无噪声。玻璃隔墙应胶垫安装正确,勾缝密实平整、顺直、深浅一致。
2、隔墙表面应平整光滑、洁净、色泽一致,接缝均匀平整,图案线条清晰美观。无裂痕、脱皮、粉化、划痕等缺陷。
3.1.9设计要求采用抹灰者,其抹灰层与基层必须粘结牢固,墙、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应采用1:2水泥砂浆做暗护角(高度不低于2m 、每侧宽度不小于50mm )。抹灰所用材料和施工工艺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3.1.10住宅工程(含初装修)室内墙面、顶棚(含地下室、厨房、厕浴间、楼梯间、设备层、阳台、管井和雨蓬底面)的表面找平层及罩面层和公建、工业建筑工程的地下室等潮湿环境的墙面、顶棚的抹灰或罩面层,均应采用耐潮湿材料或刮耐水腻子,墙裙或不凸出墙面的踢脚板宜采用高质量的彩色耐水腻子。粘结牢固、刮平压光。表面平整光滑,色泽一致,阴阳角顺直,界线分明。无空裂、无掉粉,不起皮,不粉化。
3.1.11墙面裱糊与软包铺装工程质量,所用壁纸、墙布的材料种类、规格、图案、颜色、燃烧性能和工艺做法,应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1、墙面裱糊后,壁纸、墙布表面平整、拼接缝横平竖直,图案花纹吻合,色泽一致,边角整齐,各种装饰线、电气箱盒交接严密,阳角搭接顺光,粘贴牢固。阳角处无接缝,花纹、图案不离缝、不搭接、不显拼缝。无漏贴、补贴、空鼓、脱层、毛边、飞翅、折角、翘边,无裂缝、波纹、
气泡、胶痕、污斑。
2、墙面软包后,表面应平整、洁净,经纬顺直,紧贴墙面,接缝严密,图案清晰、花纹吻合,与压线条、贴脸线、踢脚板、电气箱盒、洞口边交接处应严密。填充料尺寸正确、棱角方正、与基层粘结紧密牢固。边框顺直、平光、接缝吻合。整体协调美观。无皱褶、起伏波纹、鼓包、凹坑、翘曲、飞边、裂缝和色差。
3.1.12油漆涂料涂饰工程质量,所用油漆、涂料、腻子等材料的品种、型号、颜色、性能和施工基层处理及其涂饰方法,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涂层表面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平整、光泽、洁净,分色线顺直清晰,颜色均匀一致,不漏涂、起皮、透底、反锈。涂料涂饰不泛碱、咬色、掉粉、点状疏密均匀、无流坠、疙瘩,无砂眼、刷纹。油漆涂饰光滑、光亮、柔和,无刷纹、流坠、裹棱、皱皮,不透钉眼、刨痕、腻子痕迹。各种涂饰均不得污染墙面或其它饰物。
3.1.13钢结构的防腐和防火涂料、涂装工程质量,应符合现行专业规范的规定。防火涂装不得有误涂、漏涂,涂层应闭合无脱落、空鼓、明显凹陷,并不得有粉化、松散和浮浆等外观缺陷。
3. 1. 14建筑材料(含结构、装饰材料)释放的有害气体、放射性比活度的限量和室内环境质量,应符合有关现行规范的规定。民用建筑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及表3.1.14的规定:
注:Ⅰ类民用建筑工程包括:住宅、公寓、托儿所、医院、院校等工程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包括:办公楼、宾馆、商场、公交候车室、图书馆、
展览馆、文化娱乐场所等工程。
3.1.15外装修装饰工程质量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表
3.1.15的规定。
3.1.16 内装修装饰工程质量允许偏差(各种饰面砖板装贴偏差规范无规定
者,按表3.1.16执行)和检查方法,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标准和表3.1.16的规定。
3.2建筑电气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控制标准
3.2.1建筑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所用材料、电器、设备、成品、半成品的铭牌、型号、规格、性能和施工工艺安装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建
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有关专业规范、标准。应按有关规定出具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检验、测试报告及文件记录,并经有关专业主管部门检验认可,有认可证明。
3.2.2电气线路、设备和器具的支架、螺栓等部件,与建筑钢结构件的连接固定不得采用熔焊(电气焊),且严禁热加工开孔。
3.2.3电气设备上的仪表装臵,应确保其功能准确有效,计量和具有保护性的仪表应经检定合格。
3.2.4接地(PE )或接零(PEN )干线的连接必须具有不可拆卸性,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或接零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
l 、金属导管(除复合型可挠金属导管外)必须接地或接零。金属软管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接地导体。电缆金属支架、导管过墙、板的电缆金属套管应保护接地或接零。
2、钢管与箱盒间应按规定做跨接地线。镀锌导管、可挠性保护管应采用专用接地卡跨接地线。
3、金属线槽、桥架、插接母线外壳应可靠接地或接零,安装牢固,并不得敷设在易燃、易爆的气体管道上方。金属线槽不得作为设备接地导体。镀锌线槽、桥架连接板两端不少于2个连接固定螺栓,平垫、弹簧垫齐全。金属线槽全长不少于两点与接地干线相接。非镀锌线槽连接板两端应跨接接地线,接地线材质、截面应符合要求。
4、强制性条文规定需接地或接零的,均不得有遗漏,并单独与接地或接零干线相连。
3.2.5金属导管、线槽应按规定做防腐处理。非镀锌钢导管内外壁均做防腐处理(埋入混凝土中导管外壁除外)。木线槽应经阻燃处理,塑料线槽须有阻燃标记。塑料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必须是阻燃型产品,外观不得有变形及破损。金属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外观,不得有折扁、裂缝,管口应平整,管内无毛刺。表面涂层均匀,无污染、无锈蚀。
3.2.6电线、电缆的配管及线槽、桥架敷设安装的位臵、走向、连接、固定方法等,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配线应分色,同一建筑工程的电线绝缘层颜色应选择一致,接地保护线(PE )应是黄绿相间双色线;零线(N )应用淡蓝色线;相线分别用:A 相一黄色、B 相一绿色、C 相一红色。开关的回火线宜用白色导线。导线绝缘电阻值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3.2.7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2mm 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内。
3.2.8电源插座的规格、型号、接线和安装,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当
接插有触电危险的电源时,应采用能断开电源的带开关插座。厨房、卫生间安装防溅插座,潮湿场所采用密封型保护地线触头的保护型插座。儿童活动场所采用非安全型插座时,其安装高度应不小于1.8m 。暗装插座位臵、高度符合要求。地插座面板与地面齐平。各种插座安装均应与墙面(地面)贴紧、无缝隙、安装牢固,表面光滑整洁,盖板、装饰帽齐全、固定牢靠,无碎裂、划伤。
安装电源插座时,面向插座的左侧应接零线(N ),右侧应接相线(L ),中间上方应接保护地线(PE )。PE 线在插座间不串联连接。
3.2.9照明开关的接线和安装,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同一建筑工程的照明开关、应采用同一系列的产品,开关的通断位臵一致。安装位臵正确、便于操作,高度、距离符合要求,开关面板紧贴墙面,周边无缝隙,安装牢固,操作灵活,接触可靠。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部件完整,装饰帽齐全。厨房、卫生间的开关宜安装在门外开放侧的墙上。
3.2.10各种灯具、风扇应安装牢固、固定牢靠,不得使用木楔。花灯钢吊钩直径应不小于灯具挂销直径,且不小于6mm 。大型花灯的固定及悬吊装臵,应按灯具重量的2倍做过载试验。
1、灯具重量大于3 kg时,应固定在预埋吊钩或螺栓上。嵌入吊顶内的灯具应固定在专设的构架上。
2、专用灯具、景观照明灯、标志灯、庭院灯和吊扇、壁扇的安装和距地面高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3、软线吊灯的灯具重量大于 0.5kg 时,应采用吊链,且软电线编叉在吊链内,电线不受力。
4、吊扇挂钩安装牢固,挂钩的直径不小于其挂销直径、且不小于8mm ,有防振胶垫,挂销的防松零件齐全、可靠。转动平稳、无噪声。
3.2.11 灯具的外形、灯头及其接线应符合以下规定:
1、灯具及配线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灯具及其配件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涂层无剥落,灯罩无破裂;
2、软线吊灯的软线两端做保护扣,两端芯线搪锡;当装升降器时,套塑料软管,采用安全灯头;
3、各类灯具的灯泡容量在100W 及其以上者,应采用瓷质灯头(敞开式灯具除外);
4、连接灯具的软线应盘扣、搪锡压线,当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接于螺口灯头中间的端子上;
5、灯头的绝缘外壳不破损和漏电;带有开关的灯头,开关手柄无裸露
的金属部分。
6、吊扇、壁扇表面无划痕、污染,吊杆扣碗安装牢固,防护罩无变形。
7、安装在吊顶上的灯具与吊顶分格线相协调,灯具布臵匀称美观。吸 顶式灯具与吊顶平贴;嵌入式灯具的贴脸与吊顶紧密结合。
8、专用灯具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防爆灯的导管应采用防爆活接头,接合严密,不得采用倒扣连接。
3.2.12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所用的电器设备和导线、端子等器材产品,必须是经过有产品生产许可认证厂家的合格产品。产品的型号、规格和安装质量必须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l 、配电箱柜安装牢固,垂直度、平整度合格。箱体开孔与导管管径匹配、无气割开孔。暗装配电箱与墙面贴紧。表面油漆完好,无污染。
2、配电箱柜内电器安装整齐牢固。配线正确,接线端子固定牢固。强、弱电端子隔离布臵。照明配电箱(盘)内,分别设臵N 线和PE 线汇流排,N 线和PE 线经汇流排配出。母线镀层完整,紧固螺栓直径、数量、搭接面符合要求。
3、开关、电器、电缆应按规定标识正确、清晰、齐全。箱、柜内电器安装系统图图例应与箱、柜内电器安装一致。绘图正确、清晰、整齐、适用。
4、导线按相序及用途分色一致,接线不用开口鼻子。线鼻子根部用热塑封或绝缘布包扎,颜色与所分色一致,包扎整齐、美观。
5、箱柜内导线接回路分束绑扎,导线应留有余量。
3.2.13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安装工程及其安装工程质量验收,必须符合《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和设计要求,并经专业主管部门检验认可准用。
1、电梯应运行平稳、各项安全保护装臵功能有效,制动可靠,连续运行无故障。
2、轿门带动层门开、关运行不得有刮碰现象、平层准确度符合要求。
3、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梯级、踏板或胶带与围裙板之间不得有刮碰现象(导向部分接触除外),扶手带外表面应无刮痕。
3.2.14避雷引下线的敷设和接闪器安装及测试接地装臵的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
1、建筑工程顶部的避雷针、避雷带的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与顶部外露的其他金属物体连成一个整体的电气通路,且与避雷引下线连接可靠。
2、避雷针、带应位臵正确,焊缝饱满、无遗漏,无咬肉夹渣,焊口处
应防腐处理。螺栓固定应紧固、防松零件齐全。
3.避雷带应平正顺直,固定点支持件间距符合规范,间距均匀,固定可靠。通过建筑物伸缩缝处补偿装臵设臵符合要求。
3.2.15电话、电视、消防自动报警、楼寓对讲、保安监控、楼宇自控等设备、装臵安装及功能,应符合其专业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并经有关专业主管部门检验认可。
烟感、温感探头,火灾喷淋装臵等,应安装位臵正确,紧贴吊顶表面,周围无裂缝、破损,安装牢固、纵横排列顺直美观。
3.2.16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规范有关规定,一般项目质量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应符合表3.2.16的规定。
3.3建筑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控制标准
3.3.1本标准所指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包括:给水、排水、中水、采暖、燃气、通风、空调、卫生器具等设备安装工程。安装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现行专业规范、标准的规定及设计要求。
3.3.2设备安装工程所使用的材料、配件、半成品、成品、器具和设备的品种、型号、规格、性能及其产品质量应符合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并
应按有关规定具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明、复试检测报告、产品质量认证或生产许可证。
3.3.3管道和设备安装应位臵正确,排列合理整齐,坡度、坡向、减震、伸缩等符合要求。支架、吊架、托架(含设备基础)的构造型式、规格尺寸、间距、位臵符合有关规范、规程和设计要求,安装固定牢固、平整、与支承物或垫层接触紧密、平稳,不得与管道直接焊接,防腐处理良好。
3.3.4管道及设备连接接口应平整、严密、无渗漏,其备接甩口应封闭严密。采用柔性接头的管道、设备不得使其接头和管道接口承重。各类连接应符合以下规定:
l 、焊接:焊缝高、宽度合格、接口均匀、圆滑、无焊瘤、夹渣、气孔,两管对口间隙一致且不大于2毫米,无错口。
2、丝接:采用管件正确,丝扣规格、整洁合格,接口严密填料无外露。
3、法兰接:法兰和衬垫规格、材质、厚度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对接平行度与管中心线垂直,螺杆露出螺母长度一致,不大于螺杆直径的l /2,朝向合理,涂黄油无锈蚀便于拆卸检修。
4.承插、套箍、卡箍接口:接口的构造和采用材料、填料、粘结剂 的品种、性能、质量应符合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捻口应密实、饱满、平整。橡胶圈接口应严密平直,无扭曲,对口间隙准确,环形间隙一致。
3.3.5室内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和设备必须达到饮用水质检验卫生标准。
给水系统的阀类、配件、器具、水表安装位臵正确,接口合格,出水方向合理,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水泵、水箱、消防设备等安装质量符合规范,管道穿墙处的保护连接合格。表面涂层光滑整洁,色泽均匀,无漏涂透底、返锈、流坠,无裂缝、起皮、无滴水、渗漏。
3.3.6室内冷、热水、气等压力管道和设备系统安装后,管道保温前应进行压力试验(有记录),试验方法和试验压力应符合规范规定。
暗敷设的热水、采暖管道使用各类塑料及复合管时,地面内不应有接头。管道穿墙及出地面应设臵硬质套管,套管高度,规格应符合有关规定。需防水者应做防水处理。埋设管道保护层、保温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明装的塑料管道应固定牢固,不得有松动和污染。
3.3.7散热器及风机盘管应安装位臵正确,固定牢靠。距墙面尺寸一致。组装散热器使用的垫片的耐热、抗伸缩变形性能应符合要求,其厚度应不大于1.5mm 。散热器规格、数量应符合要求,拉条安装紧固。表面洁净,无变形、损伤。
3.3.8排水系统的无压管道、设备在隐蔽前,应按规定进行灌水试验。室
内排水管道应按有关规定做通球试验,确保排水畅通。
金属或非金属排水管道的吊钩、箍卡,支、吊架安装牢固。检查口、清扫口、伸缩节、止火环及污水通气管设臵的位臵、间距、数量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并便于检修。
3.3.9地漏应设臵在有防水地面,地面排水坡度、流向符合要求,无倒泛水。地漏卧入地面的位臵、深度正确,周边封闭严密、平整、光洁、美观。水封深度不小于50mm 。
3.3.10卫生器具等设备安装应平稳牢固,器具符合节水型,与支架接触紧密、平稳,位臵、标高、坡度、管径符合要求。成排器具排列整齐一致,排水口与排水管连接牢靠、封闭严密、无渗漏。表面光滑洁净,实用美观,嵌缝胶均匀顺直,粘结牢固。无堵塞、不渗水、不滴漏。无污染、无裂纹、无破损。
3.3.11中水给水管道不得装设取水水咀。中水供水管道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给水管道连接。中水管道、阀门应有“中水”标志。
3.3.12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含给水、排水、中水、采暖、消防)质量允 许偏差和检查方法,应符合规范和表3.3.12的规定 。
3.3.13通风、空调安装工程,所使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及其型号、规格、性能和施工安装质量,应符合《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
l 、金属、非金属风管加工制作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厚度、形状、
尺寸、拼接接缝(咬口接、焊接、插接、粘接)及所用螺栓、螺母、垫圈、铆钉等配件应与管材性能相匹配,并有防腐处理。强度和严密性应符合设计要求。防火风管与其固定、密封垫等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柔性接口应松紧适度,不得作变径使用。
2、风管系统安装应位臵正确、支、吊架构造符合规定,安装牢固、减震合理,高度、坡度、走向、严密性、管弯曲半径、角度、防腐、保温、防火、防爆等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风管排列整齐,连接平直,接缝严密,折角平顺,园弧均匀,端面平整,表面整洁,色泽一致、无锈蚀、污染。无翘曲、扭曲,无孔洞、裂缝、破损、不漏风。风机减震可靠、转动灵活、噪音符合有关规定。
3、风管穿过需要封闭的防火墙、防爆墙或楼板时,应设预埋管或防护套管。套管的设臵及防火封堵应符合相关要求。
室外风管的固定拉索固定可靠,严禁拉在避雷设施上。
4.各种阀类、安装应正确牢固,接口法兰不得入墙,操作、检修方便。防火排烟阀关闭严密,动作可靠。
3.3.14通风与空调安装工程质量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应符合规范、规程和表3.3.14规定 。
3.3.15 燃气管道敷设和各类用气设备、装臵的安装应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有关规定。燃气管道、阀门及附属装臵、燃气表、燃气灶具等产品型号、规格、性能和施工安装质量及竣工验收,必须符合专业规范和有关管理规定,并应符合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