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检验员考试模拟题
第一篇 基础知识
第一章 法律知识
1、 种子管理法律法规属于行政法范畴
2、 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3、 依法行政的目标:理顺依法行政体制、提高行政立法质量、保证严格行政执法、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有效解决纠纷机制、完善权利监督机制、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4、 行政法:是指规范国家行政管理活动和监督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5、 行政法主体,即行政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在地位上是不平等的。
6、 行政法律体系:《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及《种子法》、《药品管理法》等部门行政法律。
7、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8、 我国行政立法和行政规范的(1)空间效力:国家的适用全国范围,地方性的只适用于发布机关管辖的地域,对人的效力:我国国内的一切从事相关活动的个人、法人或者组织,对外国人和外国组织的效力问题一般需要专门规定。(2)时间效力:公布即生效、一定期限后再生效、一般不具有溯及力。
9、 法律、法规、规章之间冲突的解决:后法优先、特别法优先、上位法优先原则。
10、 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冲突时不能一概以“地方性法规高”而论,而是要看冲突的领域是在“事”还是在“地”。
11、 具体农业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许可、检查、处罚、强制、确认。
12、 监督管理的内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监督管理的(主体、对象和事项、方式)。
13、 法律责任的种类主要有:刑事、民事、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主要是救济责任,是一种财产责任。
14、 法律制裁(被动)种类主要包括:刑事(司法机关)、民事(人民
法院)、行政(国家行政机关)制裁。
15、 法律制裁与法律责任的关系:法律责任是前提,法律制裁是结果或体现。即使是有法律制裁的情况下,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也是有轻有重(情节、程度、主观等因素)。
16、 我国种子管理的法律制度(16~21我国种子法律制度框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及法律解释、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发布的有关种子的强制性标准等。
17、 《种子法》的效力高于所有关于种子的行政法规、地方法规、部门
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但贯彻落实过程中,还要遵守《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刑法》、《广告法》等中的一些规定。
18、 种子管理有关行政法规:《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植物检疫条例》、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19、 种子管理有关部门规章:《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作物种
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加工包装规定》、《主要农作物范围规定》、《农作物种子种质资源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纠纷质量田间现场鉴定办法》、《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等。
20、 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国际法优于国内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21、 我国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78版本)》、《生物安全
议定书》、《国际植物保护公约》。
22、 《种子法》的立法宗旨: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规范(品种选
育和种子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维护(品种选育者和种子生产者、
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推动种子产业化、促进种植业和林业发展。
23、 《种子法》据称种子:农作物和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
括籽粒、果实和根、茎、苗、芽、叶等。不包括牧草、食用菌、海洋植物等种子,但其种质资源管理和选育、生产等活动参照《种子法》执行。
24、 《种子法》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包括领土、领海、领空和内水。
25、 《种子法》适用时间:自2002年12月1日起。
26、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种子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时应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和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反之成立。
27、 《种子法》确立的主要法律制度:种质资源保护制度、品种审定制
度和转基因植物品种安全评价制度、新品种保护制度、种子生产许可制度、种子经营许可制度、种子进出口审批制度、外商投资种子企业审批管理制度、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制度、种子标签真实性制度、种子检疫制度、种子质量监督制度、种子贮备制度。
28、 标签真实性制度代替质量合格证制度,是《种子法》的一项根本性
的制度变化。
29、 《种子法》的重要立法宗旨:提高种子质量水平。
30、 种子质量管理的基本框架:种子企业是(种子质量管理的)主体、政府(对种子质量实施)宏观管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种子质量)监督工作。
31、 种子经营者是质量责任的主体。种子分装单位应对分装的种子质
量负责。
32、 种子质量责任:《种子法》规定的责任主体不履行《种子法》规定的保证种子质量的义务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行政、刑事、民事责任。
33、 种子质量义务:(1)生产、销售、进口的种子要保证具有使用价值;
(2)销售的种子附有种子标签;(3)除不能加工包装外,销售的种子应当加工、包装;(4)建立种子质量档案;(5)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出口假劣种子。
34、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种用标准需经(用种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35、 商品种子生产应当执行种子生产技术规程和种子检验检疫规程。
36、 种子生产档案:生产地点、生产地块环境、前茬作物、亲本种子来源和质量、技术负责人、田间检验记录、产地气象纪录、种子流向等。
37、 种子经营档案:质量检验内容、可能会影响种子质量的加工、生产、运输、贮藏等重要活动。
38、 进口商品种子的质量,应当达到国家标准或者待业标准。
39、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法定的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的主体。
40、 种子质量监督的形式:监督抽查、结果公告。
41、 《种子法》有关种子质量法律责任的规定包括:(1)种子质量问题的民事赔偿责任;(2)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法律责任;(3)不履行质量义务而承担的法律责任;(4)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证明的法律责任;(5)种子行政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42、 假种子:以非种子冒充种子、以此种种子冒充他种种子、种子类别(品种、产地)与标签标注不符的。(共5点)
43、 劣种子:质量低于国家规定的种用标准的、质量低于标签标注指标
的、因变质不能作种子使用的、杂草种子的比率超过规定的、带有国家规定检疫性有害生物的。
44、 国家规定的种用标准是指强制性标准,不包括推荐性标准。
45、 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46、 种子质量标准表述内容:质量特性、质量特性值和检验方法。
47、 种子的基本质量特性:品种纯度、净度、发芽率、水分。质量特性
值是给出质量特性的极限值。
48、 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法律责任:(1)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县
级以上或工商行政机关);(2)行政处罚(县级以上或工商行政机关)包括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罚款、取消生产经营资格。(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万较大:3年以下或拘役,销售金额50%~2倍;10万重大:3~7年,50%~2倍;50万特别重大:7~无期,50%~2倍或者没收财产。)
49、 种子标签:固定在种子包装物表面及内外的,或为经营可以不经包装销售种子所提供印刷品的一切文字说明和特定图案。
50、 种子标签标注的原则:真实、合法、规范。(标注所用文字应当为中文,可以同时使用有严密对应关系的汉语拼音或其他文字,但其字体应当小于相应的中文,除进口种子的生产商名称和地址外,不应标注与中文无对应关系的外文,印刷清晰易辨,警示标志醒目。)
51、 标签标注项目:作物种类、种子类别、品种名称、产地、种子经营许可证编号、质量指标、检疫证明编号、净含量、生产年月、生产商名称、生产商地址和联系方式。
52、 需要加注的:(1)主要农作物加注:生产许可证号、品种审定编号。
(2)混合种加注“混合种子”字样以及成份比例。(3)包衣种子或农药拌种的种子加注“有毒”字样并附骷髅头或十字骨等警示标志。(4)进口种子需要标注进口商名称、种子进出口贸易许可证书编号和进口种子审批文号。(5)经过分装的种子要标注分装单位名称、分装日期。(6)种子中含有杂草种子的,应当标注杂草的种类、数量。
53、 产地:是指种子繁育所在地,按照行政区划最大标注至省级。
54、 生产年月:种子收获的时间。
55、 净含量是指种子的实际重量或数量,以千克(kg)、克(g)、粒或株表示。
56、 联系方式为电话号码或传真号码。
57、 常规种、大田用种可以不标注。
58、 标签制作要求:(1)规范的中文、印刷清晰、字体高度不得<1.8mm、警示标志醒目;(2)作物种类、品种名称、生产商、质量指标、净含量、生产年月、警示标志和“转基因”必须直接印制在包装物表面或者制成印刷品固定在包装物外。(3)可根据种子类别使用不同的包装物颜色。(4)认证种子的标签由种子认证机构印制,认证标签没有标注的内容,由种子经营者另行印制。
59、 种子检验工作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员素质和水平。
60、 田间检验员负责品种真实性和品种纯度的田间和小区种植鉴定。
61、 对种子检验员的考核实行国家和省两级考核管理。农业部只考核省级以上的检验机构的检验员。
62、 种子检验员资格考核,包括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专业知识考
试内容包括基础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63、 检验员考核程序:申请与受理、考试考评、审查和发证。(合格后
15日内发证。条件:农学、生化或者相近专业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毕业以上文化水平,检验工作三年以上。)
64、 种子检验员监督管理:禁止申请时提供虚假材料、禁止考核时违反
考核纪律、禁止涂改、倒卖、出借或者转让种子检验员证、禁止出具虚假检验数据或者结果。
65、 工作调动、增加其他类别资格、丢失损毁,检验员证号不变。
66、 审查:两年审查一次: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种子检验新知识和新方法、从事种子检验工作量和工作表现等。两年内继续教育不<40h,扦样员、田间检验员工作量不<100h,室内检验员不<600h。
67、 考核管理机关应当建立种子检验员档案,记录种子检验员考核、审查、培训和检验员证颁发、变更等内容。
68、 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
69、 种子质量检验机构主要职责权限:对外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1)承担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监督抽查检验任务。(2)
向行政机关、司法机构、仲裁机构以及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服务。(3)其他委托检验(4)承担种子检验方法研究、检验员培训等。
70、 承担种子质量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主管部门(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计量部门)考核合格。其中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种子质量检验机构的资质考核,计量部门负责种子质量检验机构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工作。
71、 在国际上,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标准只承认国际种子检验协会
(ISTA)制定的种子检验室认可标准,而不采用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标准。
72、 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就具备的检测条件和能力:(1)能够保证客观、公正和独立地从事检验工作并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应当有健全的内部组织机构;(3)建立和实施与检验工作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4)有熟悉有关检验业务及其相关知识的检验人员;(5)有与所从事的检验业务相适应的仪器、设备等技术设备;(6)有保证检验工作质量的检验环境。
73、 种子检验机构考核方式:文件审查、现场评审、能力验证(国际);文件审查、现场评审(我国)。
74、 种子检验机构考核程序:申请与受理、实施现场考核、检验机构能力考核。
75、 检验机构能力验证:通过检验机构间检测结果的比对来判定检验机构能力的合格评定活动。
76、 能力验证主要用于:作为考核方式之一;作为保持考核状态的监督检查方式。
77、 出具虚假检验证明的法律责任:(1)与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2)承担行政责任;(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8、 虚假证明的行政责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取消其检验资格、警告、处分。
79、 种子质量抽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种子管理机构和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对生产、销售的农作物种子进行扦样、检验,并按规定对抽查结果公布和处理的活动。
80、 监督抽查的原则:(1)依法行政(2)客观、公正、科学(3)发挥
农业系统作用(4)突出监管重点(5)不收费(6)不重复(7)扶优与治劣并重
81、 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委托种
子管理机构和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实施。
82、 监督工作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对被
抽查的作物种类和企业名单严守秘密(工作人员);不得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如实上报结果和结论,对检验工作负责,在承担监督抽查任务期间,不得接受被抽查企业种子样品的委托检验,不得利用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参与有偿活动,不得泄露抽查结果及有关材料,不得向企业颁发抽查合格证书。(承检机构)
83、 实施程序:抽查计划和方案的确定、扦样、检验和结果报送。(农
业部制定全国和本级计划,县级以上根据全国规划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计划)。
84、 监督抽查对象重点是当地重要农作物种子以及种子使用者、有关组
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农作物种子。
85、 抽查方案:扦样、检验依据、检验项目、判定依据、被抽查企业名单、经费预算、抽查时间及结果报送时间等内容。
86、 扦样:检机构凭《种子质量监督抽查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到企
业扦样。通知书应载明被抽查企业、作物种类、扦样人员和单位等,并交企业留存。扦样前,应当向被查企业说明抽查的性质和扦样方法、检验项目、检验依据、判定依据等内容。扦样人员不得少于两名,其中至少一名持种子检验员证的扦样员。抽查的样品应当从市场上销售或者仓库内待销的商品种子中扦取,并保证具有代表性。在市场上扦取的样品,如果经销单位与标签标注的生产商不一致
的,承检机构应当及时通知种子生产商,并由经销单位出具书面证明材料,以确认样品的生产商。生产商在接到通知七日内不予回复的,视为所扦种子为标签标注企业的产品。
87、 不得扦样:(1)被抽查企业无《种子质量监督抽查通知书》所列农作物种子的(2)有证据证明拟抽查的种子不是用于销售的(3)有证据证明生产的种子用于出口,且出口合同对其质量有明确约定的。
88、 扦样单:应有扦样人员和被抽查企业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人员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三份。
89、 特殊情况:(1)企业无《通知书》所列农作物种子,企业出具书面材料,扦样人员查阅材料检查场所,予以确认,并在证明材料上签字。(2)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授受扦样或在扦样单上签字盖章,阐明拒绝后果和处理措施,必要时当地农业主管部门协调,如仍不接受,扦样员应及时向下达任务的农业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对企业处理。
90、 监督抽查的样品应当妥善保存至监督抽查结果发布后三个月。
91、 检验结束,及时向企业和生产商送达《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市场上扦取的样品需送达生产商)。
92、 企业或生产商对结果有异议的,接到《结果通知单》或单项指标检
验结果通知起15日内,向农管书面报告,并抄送检验机构。
93、 复验:按照原抽查方案,可以在原样品基础上或者采用备用样品进
行。
94、 结果后处理:在农业系统或者向相关企业通报,视情况通报企业所
在地农管部门。省级以上农管部门可以向社会公告监督抽查结果。
95、 不合格种子企业作为下次监督的重点。连续两次有不合格种子的,
提请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布。
96、 企业的权利:知情权、拒绝权(扦样少于两人、没有持证检验员、
扦样人姓名单位与抽查通知书不符、抽查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不
齐、被抽查企业作物种类与抽查通知书不一致)、申诉投诉权。
97、 企业的义务:(1)接受依法检查。对现场抽样工作积极协助,创造
条件,拒绝或阻挠抽查企业的种子按不合格论处(2)免费提供样品。(3)接受农管部门对不合格种子依法处罚的义务。
98、 种子质量监督工作的形式(根据其目的、要求、方法、内容分):抽查型、仲裁型(执法部门委托)、评价型(生产许可证、种子质量认证)。
99、 种子质量委托检验的形式:监督抽查检验(农管部门)、仲裁检验
(人民法院)、贸易出证的委托检验、一般的委托检验(只对样品负责)。
100、 监督性检验关心否定结论的正确性,不保证肯定结论的准确性,所
以检验合格的未必就是合格的种子批。
101、 仲裁检验特点:(1)仲裁检验必须由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提出(双方),如果仅由质量争议一方提出申请,也不能称为仲裁检验(2)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在委托种子质量检验机构时,应回避与种子质量纠纷有关各方面有利害关系的检验机构,并按照规定支付检验费(3)仲裁检验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检验程序进行,并将结果和依据进行比较等。(抽样可以采取:1、双方协商共同抽样、封样。2、双方不能协商不一致时,由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抽样封样。3、检验机构单独抽样封样。)
102、 仲裁检验、贸易出证的委托检验(对种子批负责)和一般的委托检
验(对样品负责)的检验方法应当采用《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的方法。
第二章 标准计量知识
103、 标准分级:国家(GB、GB/T)、行业(如NY、NY/T)、地方(DB)、
企业(Q+/+企业代号)四个层次。(GB/Z: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技术在发展中,采用国际组织的技术报告的项目,仅供使用者参考。)
104、 国家和行业有推荐性标准,而地方和企业没有。企业标准应在发布
后30日内按政府的规定备案。
105、 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没有“出口”)。 106、 强制性标准:全文强制、条文强制两种形式。
107、 国家标准修改单编号:国标号+/+修改单代号+修改单顺序号+
-+修改单发布年号。如GB/T XXXXX-2006/XG 1 2007。 108、 推荐性标准必须强制:(1)被法规、规章所引用;(2)被合同、协议所引用;(3)向使用者声明其产品符合某项标准。
109、 国际标准: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所制定的标准,以及ISO出版的国际标准题内关键词索引中收录的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等。(国际种子检验协会ISTA列入了索引,所以国际种子检验规程和国际种子检验室认可标准属于国际标准。)
110、 采用国际标准原则:符合我国法律法规遵循国际惯例;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完全可靠;等
111、 标准体系特征:集合性、目标性、可分解性、相关性、整体性、环境适应性。
112、 标准体系表不是制修订标准的计划表。前者是编制后者的依据和基
础,后者是实现前者的手段和措施。
113、 标准内容:规范性要素(要求型条款、推荐型条款、陈述型条款)
+附加要素(有助于理解的附加信息、仅起提示作用的附加信息)。 114、 标准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的程度分为:等同(IDT)、修改(MOD)、非
等效(NEQ)。NEQ不属于采用国际标准。
115、 标准的结构:标准中的部分、单、条、段、表、图、附录的排列顺
序。
116、 标准的要素:资料性概述要素、规范性一般要素、规范性技术要素、资料性补充要素和其他要素。
117、 规范性引用文件时先前版本可以继续使用的情况:其他标准已经注日期引用的、合同或协议中已经注日期引用的、新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经双方商定同意使用的。(强制性标准不存在这一情况,“代替”就意味着“废除”)。
118、 国际单位制(SI):由SI基本单位、SI导出单位和SI单位的倍数单位构成。
119、 国际单位制基本单位:米(m)、千克(公斤kg)、秒(s)、安[培]
(A)、开[尔文](K)、mol、ck光强。
120、 与种子检验有关的国家选定的非国际单位制单位:min、h、d、r/min、
t、L、hm2。
121、 量值传递:把国家基准复现的量值自上而下逐级传递各级标准,直到普通计量器具的过程。(政府强制性,我国采用)
122、 量值溯源:自下而上通过不间断的校准而构成溯源体系。(组织的
自主行为,不具有强制性)
123、 与种子检验有关的国家强制计量检定器具主要有:尺、温度计、谷物水分测定仪、砝码、天平、秤、酸度计、分光光度计、比色计等。
124、 种子定量包装种子净含量标注要求:位置显著便于选购、内容正确
便于理解、字符清晰便于识别。[“净含量”+数字+法定计量单位(或者用中文表示的计数单位)。]
125、 同一包装内含有多件同种定量包装种子的,应当标注单件定量包装
种子的净含量和总件数,或者标注总净含量。同一包装内含有多件不同种定量包装种子的,应当标注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种子的单件净含量和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种子的件数,或者分别标注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种子的总净含量。
126、 国际种子检验协会(ISTA非政府间机构)会员类型:一般会员(协
会认可个人或检验室)、委派会员(科学和实践或技术管理的人员或检验室)、正式授权的委派会员(协会大会上享有表决权)。 127、 ISTA的作用体现:国际种子标准化组织、种子检验室国际认可组织、国际种子论坛。年会/1年,世界种子大会/3年召开。
128、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适用于国际贸易的农业编码和方案
包括种子、拖拉机、水果、和蔬菜、林木繁殖材料等4个方面。OECD将种子认证的规则和程序称为。
129、 OECD种子认证由OECD召开的年会和秘书处进行管理。认证方
案面向全世界,无论是否成员国。
130、 一个国家参加OECD种子认证体系享有权利:(1)使用全球认可
的种子标签和证书;(2)与其他国家或种子公司建立种子生产合作的框架;(3)参加种子认证国际标准的制修订;(4)建立公共管理与种子行业合作的框架;(5)实现与世界其他国家进行有关种子法规、种子认证等管理信息的共享和正常交流。
131、 加入OECD具备的先决条件:(1)提供有关品种审定、种子认证
的国家法律框架;(2)具有国家品种目录;(3)国内已开展实施有效的种子认证,具有适合于田间检验、扦样的适宜仪器设备和合格人员;(4)具有按照国际种子检验规程或等同的规则进行检测的种子检验室;(5)有能力组织用于核查品种统一计划的小区后控鉴定;
(6)该国有能力促进种子进出口。
132、 现行种子方案最新版2005年版《国际贸易流通中OECD品种认证
方案》三部分内容:理事会决定、适用于所有种子方案的有关法律和通用的文本、种子方案的规则。
133、 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政府间机构,总部日内瓦)宗旨:
(1)协调各成员国之间在植物保护方面的政策、法律及实施步骤,以保障育种者在国际上的合法权益;(2)协调育种者的利益分配,促进农业快速发展;(3)协调各成员国对植物新品种进行测定和描
述,统一检验方法。
134、 UPOV制定了《植物新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检测方法指南》。特异性:新品种在申请保护时应当明显区别于递交申请以前已知的植物品种;一致性:不管是有性繁殖还是无性繁殖,新品种经过繁殖,除可以预见的变异外,其相应特征特性一致;稳定性:一个品种经过反复繁殖后或在特定繁殖同期结束后,其相应的特征特性保持不变,则这个品种是稳定的。
135、 国际种子贸易联盟(ISF):代表国际种子贸易和植物育种家的全球
联盟组织,是世界性的种子产业发展论坛。主要会员(国家种子协会,有表决权)和一般会员(种子企业)。
136、 ISF制定的国际规则包括:用于播种目的种子贸易的规则和惯例、
用于播种和知识产权管理目的的种子贸易的争议解决程序规则。
第三单 职业道德知识
137、 职业道德一般具有明确的、成文的标准和规范。
138、 职业道德:指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广义);指在一定的职业活动范围内应当遵守的,体现一定职业特征的、调整一定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狭义)。
139、 职业道德内容:是适应各种职业要求而产生的道德规范,是社会占主导地位的道德在职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是人们在履行本职工作过程中所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准则的总和。
140、 职业道德的特征:具有职业性、具有实践性、具有继承性。
141、 职业道德具有的作用:促进职业活动的健康进行、对社会道德风尚产生积极的影响。
142、 种子检验职业道德:在种子检验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种子检验职业特征的、调整种子检验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
143、 种子检验职业道德的作用体现:(1)种子检验职业道德是种子质量
管理法律制度的重要补充;(2)是规范种子检验行为的基础;(3)是种子检验员提高素质的内在要求。
144、 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客观公正、提高
技能、强化服务、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基本要求:(1)正确认识,敬重职业;(2)安心工作,任劳任怨;(3)严肃认真,一丝不苟。诚实守信的基本要求:(1)实事求是,不搞虚假;(2)保密守信,不为诱惑;(3)执业谨慎,信誉至上。客观公正的基本要求:(1)端正态度;(2)依法办事;(3)实事求是,不偏不倚。提高技能的基本要求:(1)具有不断提高专业技能的意识和愿望;(2)具有勤学苦练的精神和科学的学习方法。强化服务的基本要求:(1)要强化服务意识;(2)要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廉洁自律的基本要求:(1)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2)公私分明,不贪不占;(3)遵纪守法,尽职尽责。(对于种子检验的工作而言,客观主要包括两点含义:一是真实性,二是可靠性。)
145、 职业道德教育:指为了促使种子检验员正确履行检验职能,而对其施行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有系统的道德教育活动。
146、 职业道德教育的形式:接受教育和自我教育。
147、 接受教育:即外在教育,指通过学校、培训单位和所在检验机构对种子检验员进行以职业责任、职业义务为核心内容的下面灌输,以规范其职业行为,接受教育是主动开会公众利益的教育。
148、 自我教育:是相对于接受教育而言,是一种自我学习、自身道德修养的行为活动。
149、 职业道德教育的途径:获得种子检验员资格前的职业道德教育(基
础性作用)、对种子检验员进行职业道德的继续教育(包括形势教育、品德教育、法制教育)。
150、 开展种子检验员职业道德检查与奖惩的必要性:它的实施有利于督
促种子检验员在行为上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有利于形成抑恶扬善的社会环境;有利于种子检验员形成良好的道德情感,具有很重要的
现实意义。
151、 道德检验与奖惩机制:道德检验与政府或有关主管单位的监管;职
业道德的激励机制。
152、 道德检验的目的:在于强化职业道德规范得以遵循,也为进行职业道德奖惩提供依据。
153、 奖惩机制包括:奖励、褒扬、惩处、贬抑。
第四章 种子基础知识
154、 植物学种子:从胚珠发育而成的繁殖器官,包括种皮、胚、胚乳三
个主要部分;农业上的种子:指一切可以被用作播种材料的植物器官;种子法种子:指农作物和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和根、茎、苗、芽、叶等。
155、 种子的植物学分类:根据胚乳的有无分类(简单但不确切)、根据植物形态学分类(麻烦但更加综合)。
156、 无胚乳种子:在被子植物中,有的植物种子中的胚乳在发育过程中被子叶吸收,成熟后的种子没有胚乳。
157、 有胚乳种子分为(根据胚乳的来源):内胚乳发达、外胚乳发达、内外胚乳同时存在(很少,只有胡椒、姜等)。
158、 无胚乳种子一般子叶尤其发达,如豆科、十字花科、锦葵科等。 159、 根据植物形态学分五类:包括果皮及其外部的附属物、包括果实的全部、包括种子及果实的一部分、包括种子的全部、包括种子的主要部分。
160、 植物学名的基本组成:属名(名词)+种名(形容词)+命名人或缩写。P54~55
161、 种子的外部性状:外形、色泽、大小。
162、 种子的基本构造:由种皮、胚和胚乳三个主要部分组成。果皮和种
皮是包围在胚乳外部的保护构造。子房壁―>果皮(外、中、内果皮);珠被―>种皮;受精卵―>胚―>幼小植物体。
163、 胚:胚芽(茎、叶的原始体)、胚轴(连接胚芽和胚根的过渡部分,
分上中下胚轴,子叶着生点以上的部分称为上胚轴)、胚根(一条或多条)、子叶(种胚的幼叶,具有一片、两片或多片)。多片子叶为裸子植物。子叶在种子内的主要功能是贮藏营养物质,子叶较真叶厚,叶脉一般不明显。
164、 双子叶植物种子的胚芽着生于两片子叶之间,子叶起保护作用。 165、 胚乳按来源不同分为外胚乳和内胚乳两种。在有胚乳种子中,一般
内胚乳比较发达。珠心层细胞―>外胚乳,胚囊中受精极核细胞―>内胚乳。
166、 种子的化学成分:水分、营养成分、矿物质、维生素、酶及色素等
物质。其中营养成分主要有淀粉、脂肪和蛋白质。按照主要营养成分和用途,可以分为粉质种子和蛋白质种子。
167、 胚含有较高的蛋白质、脂肪、可溶性糖和矿物质。胚部不含或含少量淀粉。胚中糖分、脂肪和水分含量较高,所以胚在贮藏中比其他部分更容易变质。
168、 胚乳是养料的贮藏器官,细胞中充满了淀粉粒和蛋白质,种子的全部淀粉和大部分蛋白质都集中于胚乳之中。
169、 种皮纤维素和矿物质的含量特别高,极少含有营养成分。
170、 糊粉层是胚乳的外层,有时仅有一层细胞,所占比例很小,但含有
非常丰富的蛋白质、脂肪、矿物质和维生素,其化学成分的特点与胚部大致相同。
171、 种子的寿命:指种子群体在一定环境条件下保持生活力的期限。种子批的平均寿命(半活期):当一批种子的发芽率从收获后降低到半数种子存活所经历的时间。
172、 种子寿命:长命种子(15年以上);常命种子(3~5年);短命种子
(3年以下)。
173、 按种子贮藏特性分:正常型种子(适于干燥低温贮藏)和顽拗型种子(不耐低温贮藏和不耐脱水干燥)。为了延长顽拗种子的寿命,
要求较高的水分、较高的温度和充足的氧气。顽拗型种子可以通过干燥和低温处理后是否死亡来鉴别。
174、 种子劣变:指种子的结构和生理机能的恶化。种子生活力丧失机理
可分为2个阶段:生化劣变和生理劣变。
175、 导致种子劣变的因素:种子特性(种皮结构、化学成分、种子的生
理状态、种子的物理性质)和环境因素(温度、湿度、气体、光、微生物及仓库害虫)。(种皮结构坚韧、致密、具有蜡质层和角质层的种子劣变较慢;脂肪含量高易劣变;氧气会促进种子的劣变和死亡,而氮气、氢气、氩气和二氧化碳则延缓低水分种子的劣变进程,但将加速高水分种子的劣变和死亡。)
176、 广义的种子休眠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种子本身未完全通过生理成熟过程或存在着发芽的障碍,虽然给予适当的发芽条件仍不能萌发;另一种是种子已具有发芽的能力,但由于不具备发芽所必需的基本条件,种子被迫处于静止状态。
177、 种子休眠的意义:植物在长期系统发育过程中形成的抵抗不良环境条件的适应性,是调节种子萌发的最佳时间和空间颁布的有效方法,具有普遍的生态意义。
178、 农作物种子休眠的主要类型:胚休眠、种皮障碍、抑制物质的存在、光照的影响、不良条件的影响。胚休眠:种胚尚未成熟、种子中存在代谢缺陷而未完全后熟;种皮障碍:不透水、不透气、阻止抑制物质逸出、减少光线到达胚部、机械约束作用;抑制物质(脱落酸ABA、酚类物质等)可以存在于种子的不同部位――种被、胚部或者胚乳中;光照的影响:作物、品种、光强、种皮完整度、温度;不良条件的影响可以使种子产生二次休眠(不休眠―>休眠;部分休眠―>加深休眠)。
179、 打破种子休眠的常用方法:种子处理(化学物质、物理机械、干燥)、改变发芽条件。化学物质:赤霉素、C分裂素、乙烯;H2O处理种
子透气性差的休眠种子,HNO3等含N化合物对破除种子休眠有效;
切割、针刺、去壳、高温、低温、变温;农业生产因种皮透气性差和含有抑制物质而导致休眠的种子用晒种皮或人工加温干燥法。 180、 硬实和种皮透气性不良是农作物种子休眠的重要原因。
181、 硬实:改变种皮的透水性,可采用多种方法损伤种皮(温度处理、切除种皮、机械碾磨擦伤种皮、浓硫酸腐蚀种皮、有机溶剂浸渍去除种皮上的脂类物质)。
182、 硬实不能用激素或一般的化学物质进行处理,因为这些物质无法透
过种皮。
183、 低温处理作为解除种子休眠的常规方法。
184、 种子萌发的生态条件:水分、温度、氧气、其它条件(光、CO2)。 185、 发芽最低需水量:指种子萌动时所含最低限度的水分占种子原重的
百分率。淀粉、油质种子(水稻)需水量较少,高蛋白种子(大豆)需水量较高。
186、 影响种子水分吸收速率和吸收量:种子化学成分、种皮透性、外界水分状况和温度。
187、 吸胀损伤:种皮较薄、蛋白质含量高的种子吸胀过快,C膜损伤无法修复,如大豆种子播种前不宜浸种。
188、 吸胀冷害:有些作物的干燥种子短时间在O度以上低温吸水,种
胚就会受到伤害,再转移到正常条件下也无法正常发芽成苗。热带作物和观赏植物种子易受吸胀冷害的影响。
189、 种子发芽温度三基点:最低、最适、最高。
190、 最低温度和最高温度:指种子至少有50%能正常发芽的最低、最高
温度界限。
191、 最适温度:指种子能迅速并达到最高发芽百分率所处的温度。 192、 喜温、休眠、野生性状较强的一些种类,变温促进发芽效果较好。
变温还能提高一些无休眠种子发芽的速率和整齐度。
193、 种子萌发时氧气供应的影响因素:外界氧浓度、水中氧溶解度、种
皮对氧的透过性、种子内部酶对氧的亲和力。一般情况下限制氧气
供应的主要因素是水分和种皮。
194、 作物种子发芽需氧的多少,与作物的系统发育(水旱作)有关。 195、 种子萌发过程需氧量的变化:吸水增加―>吸水滞缓期较多―>胚
根突破种皮急剧增加。
196、 少数种子萌发对光敏感,需光照或黑暗才发芽。CO2对发芽的抑
制作用与温度及氧的浓度有关,当环境不利时其阻碍将就特别明显。
197、 种子萌发过程:吸胀(非生理现象,胶体吸水的物理作用,强弱取
决于化学成分,高蛋白>高淀粉,吸胀体积/气干状态体积×100%=吸胀率)、萌动(种子萌动:种胚C体积扩大伸展到一定程度,胚根尖端就突破种皮外伸。当水分较少时,胚根先出;水分过多时,胚芽先出。“假萌动假发芽”)、发芽(发芽:当种子发育长成具备正常主要构造的幼苗时。土质黏重、密度过大、覆土过深、雨后土板结―>烂种、缺苗断垄)、成苗(子叶出土型、子叶留土型)。 198、 子叶出土型:下胚轴显著伸长,从两子叶间的胚芽上长出真叶和主
茎。双子叶较多,单子叶较少。
199、 子叶留土型:上胚轴伸长出土,发芽时穿土力较强,土壤上面的幼
苗部分受到昆虫、低温等的伤害,仍有可能重新从土中长出幼苗。大部分单子叶,小部分双子叶植物,后者子叶一般较肥厚。
200、 种子生产的基础条件:生态条件、自然条件、生产水平和农民素质。 201、 生态条件:有效积温、生育期的高温值、昼夜温差和无霜期;日照
时间和光照强度;年降雨量和雨季颁布;土壤类型和土壤肥力;风力和传粉昆虫的活动等。
202、 自然条件:地形、地势。重病区或病虫害常发区以及有检疫性病虫
害的地区不能建立基地。
203、 作物常规种子生产方法:“三圃制”法、自交混繁法生产原种。 204、 原种:指用育种家种子繁殖的第一代至第三代,或按原种生产技术规程生产的达到规定质量标准的种子。原种生产实际上是品种保纯
的过程。原种的一般标准:典型性状一致、经济性状保持原有水平、播种品质好。
205、 “三圃制”法程序:单株选择―>株行鉴定―>株系比较―>优系混合繁殖。退化较轻可采取“二圃”。
206、 自交混繁法:用于常异花授粉作物生产原种。技术核心:“分系自交保种,混系隔离繁殖”。人工自交单株选择与人工自交株行鉴定建立保种圃―>混系、隔离建立基础种子田―>隔离扩繁建立原种生产田。
207、 主要技术环节:基地选择、隔离条件、田间管理、除杂保纯。 208、 杂交种子生产方法:人工去雄杂交制种、理化杀雄制种、利用标志性状制种、利用自交不亲和性制种、利用雄性不育制种。
209、 人工去雄:花器较大;理化杀雄:花器较小;标志性状:一显性或
隐性性状作标志,区别真假杂种,父母本天然杂交;自交不亲和性:同一植株上功能正常的雌雄两性器官和杯子,因受自交不亲和基因的控制,不能进行正常交配的特性;质核型不育性用于生产,必须选育出“配套的三系”即雄性不育系、雄性不育系的保持系和雄性不育系的恢复系。
210、 杂交制种技术:基地选择、隔离条件、亲本种子质量要求、播种、田间管理、去杂去劣、人工去雄和辅助授粉、收获。
211、 隔离:人工套袋、人工设置网罩(亲本原种生产);空间隔离、自然屏障隔离、时间隔离、高秆作物隔离等(大田用种)。
212、 时间隔离的长短主要由该作物的花期长短决定。
213、 播种:确定父母本播种期、父母本行比、提高播种质量。宁可母等父,不可父等母。制种田原则上是不能补苗的。同期播种时,应先播母本行。
214、 去杂去劣:及早、从严、彻底。一般在苗期、拔节期、抽穗开花期和成熟期进行。
215、 收获:分收、分脱、分晒、分藏。
216、 种子加工内容:去杂质提高种子净度和发芽率、干燥使含水量达贮藏标准、分级实现精量播种、种子处理剂对种子处理。
217、 种子干燥影响因素:相对湿度、湿度、气流速度、种子本身生理状态和种子的化学成分。
218、 种子加工的工序:干燥、预加工、清选、分级、种子处理、计量包装。
219、 种子包装容器要求:防湿、清洁、无毒、不易破裂、重量轻。 220、 防湿密封包装的种子必须干燥到安全包装的含水量,才能保持种子
原有活力。(当种子含水量降低与25%相对湿度平衡的含水量时,种子寿命可延长。)
221、 种子贮藏条件:空气相对湿度(<65%)、仓内温度、通气状况。 222、 仓内温度:(1)秋季外界气温下降可能会产生结露现象―>水分凝
结于距上表面35~75cm处―>顶部种子层劣变。(2)春外界温度升高―>表层结露现象且底层种子容易增加水分―>劣变。
223、 防止结露现象的方法:仓内隔热保温,或气温低时通风。
224、 种子贮藏技术:严格控制种子入库水分、清仓和消毒、合理堆码、
仓储期间的管理。
225、 清仓和消毒:消毒方法有喷洒和熏蒸两种。消毒必须在修补墙面和嵌缝粉刷之间完成。可以用敌百虫、敌敌畏、磷化铝,用药后关闭门窗72h。消毒后必须通风24h以上,存放种子前再清扫仓库一次。 226、 合理堆码:堆码时应距离墙壁0.5m,垛与垛之间相距0.6m。堆码
应与库房的门窗平行。
227、 仓储期间的管理:种子结露的预防、种子发热的预防、合理通风、仓库害虫和微生物的防治。
228、 种子结露的预防:保持种子干燥、密闭门窗保温、表面覆盖移湿、翻动面层散热、围包柱子、通风降温排湿、仓内空气增温减少温差、冷藏种子出库前逐步增温。
229、 种子发热的预防:严格入库种子质量,做好清仓消毒改善仓储条件,
加强管理、勤于检查。
230、 合理通风:(1)雨天、浓雾天气不宜通风;(2)仓外温湿度均低于
仓内时,可以通风;(3)仓外温度与仓内相同,而仓外湿度低于仓内;或者仓外湿度与仓内基本相同,而仓外温度低于仓内时,可以通风;(4)仓外温度高于仓内而相对湿度低于仓内;或者仓外温度低于仓内而湿度高于仓内时,能否通风就取决于绝对湿度;(5)同一天内,傍晚可以通风,后半夜不能通风。
231、 仓库害虫和微生物的防治:农业防治、检疫防治、清洁卫生防治、机械和物理防治、化学药剂(磷化铝等)防治。微生物主要是真菌中的曲霉和青霉,缺氧不能抑制所有霉菌。
第五章 种子质量管理与控制知识
232、 质量管理原则:以顾客为关注焦点、领导作用、全员参与、过程方法、管理的系统方法、持续改进、基于事实的决策方法、与供方互利的关系。
233、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与产品要求不能互相替代,只能相辅相成。 234、 过程方法:系统地识别和管理组织所应用的过程,特别是这些过程之间的相互作用。
235、 质量管理体系的“四大板块”:管理职责、资源管理、产品实现、测量分析和改进。
236、 质量管理体系评价方法:体系审核、管理评审、自我评定。
237、 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1)组织应明确质量管理体系的界面、搞清
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全部过程内、外部的相互关系(接口、顺序);
(2)确定为确保这些过程有效动作和控制所需要的准则和方法;
(3)确保可以获得必要的资源和信息,以支持和监视这些过程的有效动作;(4)组织还应监视、测量和分析这些过程,是过程管理必不可少的活动;(5)在测量和分析的基础上,组织应实施必要的
措施,以实现对这些过程所策划的结果和对这些过程进行持续改进。
238、 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领导决策、组织落实、初步培训、制定计划、制定质量方针和目标、调整现状、确定机构、职责、权限和配置资源。贯彻标准必须自上而下进行分层次培训。一个职能部门可以中参与多个质量活动,但决不应让多个职能部门共同负责一项质量活动,以免出现问题,相互推脱责任。
239、 质量体系试运行过程中要重点抓好的工作:(1)有针对性地宣贯质量体系文件;(2)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对体系试运行中暴露无遗的问题总是进行协调和改进;(3)加强信息管理,做好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传递、反馈、处理和归档等。
240、 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的目的:通过试运行,考验质量体系文件的有效性和协调性,并对暴露出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和以眼还眼措施,以达到完善质量体系文件的目的。
241、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核,验证和确认体系文件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242、 质量体系审核:第一方审核(内部审核)、第二方审核(顾客对供
方进行的审核)、和第三方审核(认证机构对组织的审核)三种方式。它们在审核的目的、侧重点和基本过程等方面有一定的差异。 243、 质量检验的含义:是一过程,检验的对象可以是产品,也可以是过程,检验的手段可以是观察和判断,也可以是测试、试验。
244、 质量检验分类方法:根据检验对象、根据检验方法。
245、 根据检验方法分类:田间检验、室内检验、小区鉴定。
246、 田间检验:是对种子田的隔离条件、亲本质量、除杂情况等情况进
行检查,判定种子田是否合格的活动。主要作用:提高种子遗传质量、推测种子遗传质量。
247、 室内检验:包括物理质量和遗传质量(品种真实性和种子纯度)的
检测。
248、 小区鉴定主要用于两个方面:作为种子繁殖过程的前控和后控,监
控品种的真实性和纯度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作为种子检验的目前唯一认可的检测种子品种纯度的方法。
249、 质量检验:是通过对采购产品、中间产品、最终产品进行检测,能发挥其预防作用、把关作用、质量信息反馈作用,从而促进种子质量管理体系的自我检查、自我监督和自我完善。
250、 质量检验计划的内容:年度检验工作量、检验参数和检验方法、配合质量计划的检验方案、检验记录。
251、 质量检验计划的编制:要求可操作性和可实现性。
252、 种子物理质量的特点:有生命的、受大自然环境因素影响较大。 253、 种子物理质量的监控必须实行“100%批验”模式(每一批种子检测)。 254、 种子物理质量监控的实施方式:种子公司检测室扦样,对每一种子
批代表性样品进行检测。
255、 种子公司的检验人员和检测条件规定:(1)申请主要农作物杂交种经营的,由省级以上农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核发资格证书的2名以上种子检验人员;申请主要农作物杂交种以外经营的,由省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核发资格证书的1名以上种子检验人员;申请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向农业部申请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由省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核发资格证书的5名以上种子检验人员;(2)申请主要农作物杂交种经营的,有能够满足检验需要的检验室,仪器达到一般种子质量检验机构的标准;申请主要农作物杂交种以外经营的,有能够满足检验需要的检验室和必要的检验仪器;申请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向农业部申请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检验仪器设备符合部级种子检验机构的标准。
256、 种子遗传质量的特点:(1)受内在遗传基因影响,大自然环境影响很少;(2)遗传质量降低难以采用种子处理等措施加以弥补;(3)遗传质量目前难以在检验室鉴定。
257、 种子遗传质量的监控模式:生产全过程“预防为主、层层把关”。 258、 种子遗传质量监控的实施方式:种子公司生产部负责制定详细的种子生产质量保证制度。要求:把好源头、监控过程质量、进行验证确认。
259、 申请种子生产许可证时,应提供种子生产质量保证制度。 260、
第二篇 扦样员专业技术知识
第六章 扦样概述
261、 扦样目的:是要获得一个重量适当的供检样品,样品中各存在的概率只能由种子批中各含量所决定。
262、 扦样的定义:是从大量的种子中,随机取得一个重量适当、有代表性的供检样品。
263、 样品过程:种子批―>初次样品―>混合样品―>分取送验样品―>送验样品某一项目的试验样品。
264、 样品:初次样品、混合样品、次级样品、备份样品、试验样品。 265、 扦样原则:被扦种子批均匀一致;按照预定的扦样方案采取适宜的扦样器和扦样技术扦取样品;按照对分递减或随机制取原则分取样品;保证样品的可溯性和原始性;扦样员应当经过培训。
266、 种子扦样员职责:(1)根据检验任务,起草扦样方案,按本单位管
理规定上报审批;(2)做好扦样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扦样所需的各种器具、材料、证件、文件和资料;(3)严格按照批准的扦样方案和扦样要求的规定进行扦样、封缄,并履行有关手续;(4)妥善保管样品,及时、安全地把扦取的样品交送到检验室;(5)按照检验任务和检验规程规定,分取试验样品;(6)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7)其他。
第七章 扦样与分样技术
267、 大粒种子其倾向是先在容器的基部,然后形成圆锥形,再从圆锥形
的底边开始充满容器的边缘。小粒种子倾向于保持在容器的中央。对于稃壳较少的种子,当容器灌满时,轻种子和稃壳随着气流向上运动,最后落在容器的边缘和上部。
268、 封缄:指封口,即将种子批的容器的开口采用一种方式封好后,除非损及原来的封缄或者遗留启封的痕迹,否则不可能把它们打开接触到种子。
269、 扦样员至少能接触到种子批的两个面,否则,必须采取行动,移动
种子批,使之处于被扦状态进行扦样。
270、 一批种子数量过大,其均匀程度就愈差。一个检测样品所代表的种
子批的大小取决于种子批的均匀度。
271、 针对不同的作物种子类型以及包装形式,选择不同的扦样器扦取初
次样品。
272、 袋装种子扦样器:单管、双管。
273、 散装种子扦样器:长柄短筒圆锥形、自动。
274、 单管扦样器长度应略短于被扦容器的斜角长度。
275、 单管扦样程序:(1)扦样器与盛样器干净;(2)种子袋不超过两货盘高;(3)用尖端拔开袋一角的线孔,扦样器凹槽向下,自袋角与水平成30度向上插入,到达袋的中心;(4)手柄旋转180度,振动,扦样器装满种子;(5)抽出扦样器,打开孔口将种子倒入盘内或桌上、纸上;(6)用扦样器尖端在扦孔处画一十字,拨好扦孔,也可以用纸粘好扦孔;(7)确保混合样品不发生混杂。
276、 双管扦样程序:1)扦样器与盛样器干净;(2)种子袋不超过两货盘高;(3)旋转手柄,使孔关闭;(4)用尖端拔开袋一角的线孔,自袋角与水平成30度向上插入,到达袋的中心;(5)手柄旋转180度,打开孔口,振动,使种子落入孔内,扦样器装满种子;(6)关闭孔口,不要关得太紧;(7)抽出扦样器,打开孔口将种子倒入盘内或桌上、纸上;(8)用扦样器尖端在扦孔处画一十字,拨好扦孔,也可以用纸粘好扦孔;(7)确保混合样品不发生混杂。
277、 长柄短筒锥形扦样器:全铁制成,分长柄和扦样角两部分。扦筒由圆锥体、套筒、进谷门、活动塞和定位鞘构成。
278、 长柄短筒锥形扦样程序:(1)确信长柄短筒锥形扦样器和盛样器干
净;(2)关闭进谷门,插入袋中;(3)到达一定浓度后,用力向上一拉。使活动塞离开进谷门,略加振动,种子即掉入门内;(4)关闭进谷门,然后抽出扦样器,把种子倒入盛样器;(5)从不同层次(上中下)扦取样品。
279、 自动扦样器:可以定时从种子流动带的加工线上扦取样品。混合样
品的大小取决于加工速率、初次样品的频率和初次样品的时间。 280、 自动扦样器程序:(1)采用自动扦样器扦样,种子流须是一致的和
连续的;(2)不同种子批的扦样器必须清洁,必要时应重装;(3)负责扦样的扦样员的职责是定期对扦样器进行校准和确认。
281、 手工方法扦样程序:(1)从种子流中取得初次样品,放入一个横截
面宽于种子流的容器,不允许种子进入扦样容器后反弹出来;(2)确信扦样容器和盛样器干净;(3)在加工时以相同的间隔扦取初次样品,确信种子样品有代表性。
282、 扦送样品程序:准备器具、检查种子批、确定扦样频率、选择扦样方法和仪器扦取初次样品、配制混合样品、送验样品的制备和处理、填写扦样单。
283、 准备器具:扦样器、样品盛样器、送验样品袋、供水分测定的样品
容器、扦样单、标签。
284、 检查种子批:种子批大小、种子批处于便于扦样状态、检查种子袋
封口和标识、检查种子批均匀度。(种子批的最大重量限额为1×109粒即1万个单位,一个单位十万粒种子,但是种子批的最大重量不得超过42000kg。用单位粒数表示种子批大小时,该种子批的总重量应在检验报告上填报。)
285、 确定扦样频率:袋装种子(15~100kg,至少扦取5个初次样品,当
>560袋时,每7袋至少扦取1袋);小包装种子(<15kg,采用以100kg重量的种子作为扦样的基本单位,小容器合并组成基本单位,基本单位总重量不超过100kg,每个基本单位视为一“袋装”。对于重量小的小包装,可直接取一小包装袋作为一个初次样品。);散装种子或种子流(>100kg容器或正在装入容器的种子流,不少于3点,>28000kg,每700kg至少扦取1点。);包衣种子(如果以包或卷的形式包装,200万粒为一个基本单位,视为一个容器,按袋装种子扦样频率抽取若干成包、成卷。)
286、 试验样品:某些较为昂贵或稀有品种、杂交种可以小于规定重量,
但送验样品至少达到净度分析试验样品的规定重量,>7500粒,并在检验报告上加以说明。
287、 送验样品的处理:送验样品装入纸袋或布袋,贴好标签,封口。供
水分测定的,应装入防湿密封容器中。尽快送往检验室。
288、 扦样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检验室,一份交被扦单位保存;监督检
验必须一式三份,承检机构和被抽企业各一份,报送农行主管部门一份。
289、 扦样单内容备注或说明:有关影响检测结果的扦样环境条件的说
明,及其他信息。
290、 分样器具:横格式、钟鼎式、离心式。
291、 横格式:大粒种子和有稃壳种子。结构:附有凹槽或格子的漏斗+
一个支持漏斗的框架+两个盛接盘+一个倾倒盘。
292、 钟鼎式:漏斗+圆锥体+一组把种子通向两个出口的档格。漏斗底
部有一个活门或开关以控制种子。两种:适用于小粒种子的,适用于大粒种子的(小麦属种子大小为界)。
293、 离心式:混和:(1)每一出口处放一盛接器;(2)将全部样品倒入
漏斗盒,当装入漏斗时,种子必须始终倒在中心;(3)启动旋转器,使种子流入盛接器;(4)取出装有种子的盛接器换上空盛接器,将两个盛接器内装有的种子一起倒入漏斗,这样种子会边倒入边自然混匀,再启动旋转器。
294、 验收:样品包装、封口是否完整,重量是否符合规定。
295、 机械分取法:对分法。先将送验样品一分为二,先取其中一半进行
数次对分,直到所需的半试样的重量;然后将另一半继续用上法进行分样,取得第二份半试样。对于丸化和包膜种子,种子落下距离不能超过250mm。
296、 徒手减半分取法:有稃壳不易流动的种子使用此法,如水稻等。(1)
将种子均匀地倒在一个光滑清洁的平面上;(2)用平边刮板将种子充分混均形成一堆;(3)将整堆种子分成两半,每半再对分一次,这样得到四个部分,然后把其中每一部分再减半共分成八部分,排成两行,每行四个部分;(4)合并和保留交错部分。把留下的四部分拿开;(5)重复234步,直至分得所需样品重量为止。
297、 多容器种子批异质性测定的目的:衡量种子批的异质性,以表示所测定的项目用混和方法是否达到随机分布的程度。
298、 种子批异质性:指种子批内各成分的分布极不均匀一致,未达到随机分布的程度,也就是种子未充分混和好。
299、 如果种子批的异质性明显到扦样时能看出袋间或初次样品的差异时,则应拒绝扦样。
300、 异质性测定比较繁琐,只在扦样时对种子批的均匀度产生怀疑时才
进行。
301、 测定性测定是将从种子批中抽出规定数量的若干个样品所得的实际方差与随机分布的理论方差相比较,得出前者超过后者的差数。
(容器内的异质性不包括在内。)
302、 测定程序:种子批的扦样、测定方法、计算H值、结果报告。(扦
样应从袋的顶部、中部和底部扦取种子,每一容器扦取的重量应不少规定送验样品的一半;)
303、 测定方法:净度任一成分的重量百分率、种子粒数、发芽试验任一记载项目的百分率作为异质性项目表示。
304、 计算H值:净度与发芽P114~115。
305、 求得的H值大于临界H值时,则该种子批存在显著的异质性,若
求得的H值为负值时,则填报为零。
306、 如果超出下列限度,则不必计算或填报H值:净度分析的任一成
分高于99.8%或低于0.2%、发芽率高于99%或低于1%、指定某一植物种的种子数每个样品小于2粒。
第八章 样品保存与管理
307、 样品库:安全、无腐蚀、无虫蛀、清洁干燥、低温。
308、 委托检验后的剩余样品和监督抽查的备份样品应及时入库保存。样
品应按检验类别、编号或不同作物分类存放,以便于查找。样品库应设专人管理,定期监测样品库内的温度和相对温度状态并做好记录。
309、 样品贮藏室要求:一是尽可能减少样品质量劣变,保持原始的发芽率,二是种子免除昆虫的危害。要求样品室内开口降到最少数目,而且都罩有纱网,防止昆虫进入。
310、 样品的接收:检查、记录,如接收委托检验样品时,要与委托方签
订委托检验协议或由委托方填写委托检验申请书。
311、 样品的领取:检验机构收到检验样品后,由业务室或办公室下达检
验任务。检验任务书:样品编号、作物各类、品种名称、样品重量、检验项目、检验依据、完成日期等。检验员持检验任务书领取检验
样品,后应在样品发放单上签字。
312、 样品的流转:样品按检验流程流转,在进行多项检验时,检验员在
样品交接时应检查样品状况并在检验样品流转单上签字。
313、 样品的识别:包括不同样品间的识别和样品不同检验状态的识别,
可以采用标签、印章或直接写在样品的包装袋上等方式加以识别。样品不同检验状态(如未检、已检等)的识别一般由检验员在样品袋上标记。
314、 样品的处置:样品的保存时间根据不同检验项目而不同。样品至少
应保存到受检单位对检验结果的异议期以后。品种纯度检验至少保存该作物的下一个播种季节。经济价值较高的特殊样品可根据委托人的要求,退给委托人,委托人应承诺“对本样品的检验报告无异议”之后方领回样品,并在样品登记表上注明“样品已领回”字样。保存期满后经过检验机构负责人批准后由样品管理员进行处理。 第三篇 室内检验员专业技术知识
第九章 种子检验总则
315、 种子检验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