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固定投资项目地方税收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建立健全固定投资项目地方税收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近年来,固定投资项目建设是全国性重点工作,是拉动经济大幅度增长的重要举措,也是拉动地方税收稳健增长的新亮点。由于部门间政务信息不畅通、数据不能有效共享,地税部门在固定投资项目方面征管遇到了诸多困难,大宗税源不能及时足额组织入库,造成建安营业税增长与固定项目投资增幅不匹配的问题。为此,**县地税局着手建立健全固定投资项目地方税收综合治理机制,并制定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条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的规定,依法将固定投资项目税收征管纳入地方综合治税体系加强控管,严密把关、堵塞漏洞,努力做到应收尽收确保税款及时足额组织入库。 二、工作目标
1.2012年建安营业税增长25%以上,今后增长率与固定项目投资增长率相匹配;
2. 形成固定投资项目地方税收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阶段(5月上旬)
将建立健全固定投资项目地方税收综合治理机制的积极意义以及必要性、紧迫性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地方党政领导的支持;向有关部门负责领导宣传,争取各部门的大力协助,积极履行协税护税法律义务。(由收入规划核算和财务管理股负责汇报材料,局党组负责)
(二)筹备阶段(5月下旬)
1. 代县政府拟《**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投资项目地方税收综合治理的通知》,争取在 5月20日 前由政府发文。(由收入规划核算和财务管理股负责)
2. 代县政府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固定投资项目地方税收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争取在 5月20日 前由政府发文。(由办公室负责)
3. 代县政府制定《**县固定投资项目地方税收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书(征求意见稿)》,并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以进一步修订完善。(由监察室负责)
(三)落实阶段(6月至年底)
1.6月上旬召开首次**县固定投资项目地方税收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县政府分管领导和各成员单位领导、人员参加。会上,县委、县政府领导做重要讲话,并与各成员单位负责领导签订《**县固定投资项目地方税收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书》;我局领导做阐述性讲话,详细、全面讲解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工作职责等。(由办公室牵头,收入规划核算和财务管理股、重大办配合)
2. 定期召开**县固定投资项目地方税收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一次,通报上个月固定项目投资进度、建设进展、完税等情况,以及各部门汇报工作总结和计划,特别是地税部门需要协助的方面做具体部署。如遇到新情况或突发事件,也可及时组织召开联席工作会议。会后,要形成会议纪要,印发各有关单位。(由收入规划核算和财务管理股负责,重大办配合)
3. 加大全县固定投资项目地方税收追缴力度。地税部门根据全县固定投资项目地方税收综合治理联席会议的信息,有针对性地向施工企业填发《税款催缴通知书》,并抄送建设单位、挂点单位,形成强大的税收合力。并按项目建立管理台账,收集项目的建设单位、挂点单位、施工企业和项目的投资总额、资金进度和完税情况等。(由重大办负责)
(四)总结阶段。(12月上旬)
1. 按照县领导与各成员单位负责领导签订《**县固定投资项目地方税收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书》,量化考核。(由监察室负责,收入规划核算和财务管理股、重大办配合)
2. 撰写创新工作总结,上报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由收入规划核算和财务管理股负责)
3. 加强信息宣传工作,打造**地税征管亮点。(由办公室牵头,各部门负责)
收入规划核算和财务管理股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