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划分(讨论稿)
关于重新颁布《大同第二发电厂生产设备和建筑物管理划分规定》的通知
厂属各生产单位:
现将新修改后的“大同第二发电厂生产设备和建筑物管理划分的规定”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以前关于生产设备和建筑物管理划分的所有文件及补充规定同时废止。
本规定解释权属于技术部。
特此通知
一九九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设备划分中目前难点的问题集中在燃煤部、物业公司及其与电气专业的分属和界线上。另有如下一些问题急待明确:
1、 油务管理制度的修订工作;
2、 干除灰系统和空冷预热冷却装置的日常管理;
3、 专业垂直管理中燃煤部电气设备的厂级管理专责人员、物业公司管理中暖
通技术的管理专责人员(目前物业公司所辖设备系统中存在的问题较多);
4、 文明生产管理应以各单位的工作责任划分的形式另行明确,做为设备划分
中文明生产管理部分的补充文件,单独颁布和执行。
大同第二发电厂
生产设备和建筑物管理划分的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加强设备管理,做到台台设备有人管,以确保生产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不断提高文明生产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 根据我厂现行的生产管理体制,本着分片负责,互相配合的原则制定本规定。各单位从领导到职工均应认真学习,熟悉掌握本规定,严格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认真制定各自管好、用好所辖设备的措施和工作计划。
第3条 各单位对自己所管辖的设备全权负责,但对于设备及建筑物的改动,必须按照厂部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
第4条 各单位在执行本规定中,如发现有尚未明确的设备、建筑物或某些规定还不明确,不妥当的问题时,应及时向技术部反映,以供修订和完善本规定时参考。
第5条 在执行本规定时,如对本规定有不同意见,在未正式修订之前,必须按本规定执行,否则要对贻误工作负责。如果因本规定划分的工作界限表达不够准确使工作双方产生不同理解的问题,双方应首先本着抢困难让方便和“四不四从”的原则协商解决,并将协商解决的结果口头或书面报技术部。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紧急情况下,各方均应立即向技术部或生产领导汇报请求决定;非紧急情况下,由技术部召集有关单位讨论研究,提出修订或增补意见后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第6条 各单位应根据本规定,制定本单位所辖设备的划分管理细则,并报技术部备查。如果车间之间、班组之间有调整或变动,在互相移交设备的同时,应移交有关设备的资料、记录等。
第7条 全厂的油务管理工作, 按厂颁发的《油务管理条例》执行。
第25条集中泵房机械设备及汽机油处理室设备划分的规定。
1、用于处理汽机专用油及变压器油的所有滤油、储油、输油、伴热等设备, 主要包括油罐、滤油机、管道、阀门等。
2、负责汽机用油、退油、回油、卸油、补油等工作及变压器油的卸油、滤油工作。
第二章 各生产车间生产设备、建筑物管理及特殊工种配合工作的划分
第8条汽机车间分管的设备、建筑物及特殊工种配合工作主要有:
1、汽轮机(包括汽动给水泵汽轮机)本体及所辖的调速系统,高压加热器、低压加热器、疏水冷却器、扩容器、疏水泵、凝汽器、凝结水泵、凝升泵、射水泵、油泵、冷油器、内冷水泵等附属设备及汽、水、风、油系统的管道、阀门、支吊架等。
2、电(汽)动给水泵组和所属的润滑油泵、油箱、冷油器及水系统管道、油系统管道、高位油箱、阀门等。
3、整个汽轮发电机组的轴承及油系统、发电机的密封油系统和所属的设备、管道、阀门等。
4、除氧器及与其联接-的所有汽管道、水管道、阀门、取样装置等。
5、循环水泵及循环水系统所属的所有管道、阀门、水塔:(空冷塔)等设备及其附件。
6、汽机房内的所有暖汽系统,主楼梯间22米以下的暖汽系统, 全厂公用的抽汽系统的管道、阀门等。
7、汽机房内及除氧间内的消防水系统的设备、管道、阀门等。
8、集中泵房内的所有水泵及所属的储水池、室内外的管道、阀门等。
10、本车间所辖设备、管道上配备的电动阀门的电动头及间接传动机械部分。
11、本车间所辖管道系统和设备的防冻工作。
12、除主厂房附属设备的场房以外,本车间使用的房屋内部粉刷,本车间使用的房屋、净水场、污水站、制氢站、循环水处理车间、除盐水处理车间、集中水泵房、现场化验室、油化验及油处理室、冷却水泵房、中和泵房、凝结水精处理室内暖通设备、给排水系统设备的维修,办公用具的保管等由本车间负责。主厂房及附属设备场房以及车间使用的所有房屋的铁制门窗及玻璃的日常修理、补充、维护也由本车间负责
14、移动空压机,固定空压机及管道、阀门等。
l5、备用励磁机的油系统及轴瓦的维护和检修。
16、负责汽机干燥设备的机械及管道装置、胶球清洗装置的全部机械设备(胶球泵、装球室、二次滤网、及其管道、阀门、压力表管等)。
17、全厂各种水处理、加药设备及所属的管道、阀门、水池、水箱、附件等。
18、透平油处理室、变压油处理室内外设备及所属的油管道和伴热管道、阀门等。
19、制氢站室内外所属的设备、管道、阀门等。
20、污水处理站内所属的设备、设施、管道、阀门等。
21、弱酸水回收泵房、冷却水泵房、中和泵房内所有水泵及室内外的管道、阀门等。
22、空冷机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所属的设备、管道、阀门。
23、净水场院内外所有工艺设备、设施、管道、阀门等。
第9条 电气车间分管的设备、建筑物及特殊工种配合工作主要有:
1、机组所属设备:(1)发电机组所属的主、付励磁机、备用励磁机、调速电机、水轮发电机、高、低压电动机、电动门、变压器、互感器、避雷器、开关、刀闸、母线、接地装置、过电压及防雷设备、绝缘子及穿墙套管、电除尘的电气设备、整流装置、励磁装置、感应调压装置、配电装置、动力电源(箱)、所属电气设备的电缆、生产厂房内的照明电焊箱及照明设备;(2)与上述设备所配套的附属设备(如:冷却器装置、干燥器、接地引下线、短路线、设备支架等);(3)与上述设备所配套的继电保护装置、一、二次控制装置及回路、远动仪表设备及回路、自动装置及回路、励磁装置及回路、电气及过电压保护装置及控制回路等与之相联的所有电气一、二次设备。
2、全厂的防雷设施:厂区范围内的避雷针及架构、属于生产厂房和配电室内的接地网、生产现场的接地网、生产设备及生产建筑物的接地引下线、全厂接地引下线及接地装置的测试等。
3、全厂直流系统:除通讯所用以外的全厂蓄电池、充放电装置、直流装置及与上述装置和设备配套的一、二次及控制回路。
4、公用设备500kV 和220kV 升压站系统:(1)500kV 和220kV 升压站所有的变压器、电抗器、开关、刀闸、互感器、避雷器、防雷及过电压装置、阻波器、架空线路及机具、绝缘子、照明设备、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装置、远动及仪表设备、电缆(通讯电缆除外)、电缆沟设施;(2)与上述设备或装置配套的电气一次设备、二次设备、控制装置及回路(阻波器的结合滤波器及控制回路除外)、变电设备的构件及防腐。
5、公用设备围栏220V 及以下系统:全厂(生活区除外)公用10kV 、6kV 所有电气设备、全厂380V 和220V 所有段内电气配电装置和照明设备、交直流低压电动机(燃煤、热控、修配车间、物业公司等负责的低压电机除外)及上述所属设备的一、二次电气控制装置和回路。
6、常用起吊设备、电力动力盘、电焊电源及控制盘、交直流电焊机、临时起吊机具、电机、电缆及控制回路等电气设备的检修、维护和安装工作。
7、生产区里(除燃煤、通讯、修配车间、物业公司以外)所有固定和临时电源、照明设备和试验用电源的拆装工作。机炉主厂房“安全第一”霓红灯、厂房轮廓灯及水塔、烟囱(包括烟囱地下室)照明设施及电源、电缆和控制设备等。
8、不做调整的电动阀门电机及控制回路所属设备、附件等。(具体见附件说明) 。
9、柴油发电机和所属附件及电气控制回路。
10、本车间所瞎设备的防雨、防冻及紧急情况下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等工作。
11、除主厂房开关室、变压器及网控楼的暖汽、空调设备外,本车间使用的房屋内部的粉刷、铁制门窗及玻璃、暖汽生水设备的日常维护。
12、二单元及网控室电缆夹层、全厂电缆沟架的维护(通讯楼电缆沟除外)清理;#1、#3、#5机炉零米以上电缆架的清扫工作。
13、负责全厂电动工器具的检查和定期校验工作。
14、炉属给煤机、吹灰器、等离子点火装置的电源部分的开关、刀闸、电缆、变压器、整流装置、
配电装置等电气一次设备(详细分工及控制回路的分工等按照以下各设备详细分工原则的界限执行)。
15、汽机专业胶球清洗装置的电气设备及电控回路及锅炉专业输粉绞笼、木块分离器电气设备和电控回路。
16、机属汽动给水泵的高、低压电动机及保护控制电缆及所属电气一次回路、二次回路、仪表、自动装置及远动装置等;
17、无油空压机干燥器的电气设备及控制回路等。
18、负责汽机热风干燥设备的电气和电加热装置。
19、负责全厂电气仪表的校验及维护工作。
20、电除尘器一、二次设备。
燃煤部的两个报告
第10条 锅炉车间分管的设备、建筑物及特殊工种配合工作主要有:
1、锅炉本体、冷灰斗、捞渣机、碎渣机及电除尘器本体、给料机、冲灰器和所属的风、煤、油、烟、灰、汽、水系统、冲灰渣管(沟)的管道、阀门、吊架、挡板、附件等。
2、引风机、送风机、排粉机、磨煤机、给煤机、给粉机、粗细粉分离器、锁气器、输粉绞龙及所属的风、烟、煤管道, 烟道、档板、附件以及原煤仓、煤粉仓的铁制件部分。
3、锅炉厂房疏水系统、放水系统、排污系统、冷却水系统、消防水系统及本车间使用的生活用水系统所属的设备、管道、阀门等。
4、污水、暖气回收系统,送、引风机偶合器冷却水回收系统、冷油器及等离子点火燃烧器冷却水和压缩空气系统所属设各、管道、阀门等。
5、炉前燃油管道、阀门及点火助燃油枪、自动点火装置的机械部分(包括电动推进器本体、卡子和机架)和用油系统及所属的全部供油泵、卸油泵、消防泵、油箱、油罐、油水分离设备、暖汽系统、管道、阀门、附件等。
6、四管泄漏监测装置的探测套管、预热器激波吹灰器、灭火保护和图像火检的冷却风机及管路系统和阀门
7、锅炉本体吹灰(包括预热器吹灰器)系统设备及驱动机构、管道、阀门等。
8、无油空压机、杂用空压机、冷凝式干燥器及所属的设备和室内外的全部空气管道、阀门、分气罐、室内暖汽系统和冷却水系统等。
9、污水泵房、灰渣泵房、废水泵房和设在锅炉厂房内的除灰系统的泵类设备及冲灰(渣)水系统管道、沟道、阀门、水池等。
10、本车间所辖的汽、水、风、煤、油、烟系统上所配备的电动阀门的电动头和间接传动的机械部分。
11、在厂墙内的除灰系统(包括干除灰系统)所属的机械设备及管道、阀门、沟道和水池等。
12、本车间所将热力设备、管道系统的防冻工作。
13、锅炉房、吸风机室、空压机室(包括干除灰杂用空压机室)、燃油泵房内及本车间使用的一切房屋的暖汽、生活用水系统和设备。并负责新增从锅炉房至引风机室西大墙以里的第二采暖用公用母管及阀门。
l4、锅炉房、吸风机室、空压机室(包括干除灰杂用空压机室)、燃油泵房以及本车间使用金属构架及房屋铁制门窗、玻璃的日常维护工作。
第l l条 热控车间分管的设备、建筑物主要有
1、全厂所有的温度、压力、流量、水位、液位、转速等热控测量表计及所属测量、自动装置。
2、全厂所有的气动、电动执行器和经常调整的电动伺服机(见附件说明)及所属的气源支管、阀门和电机及电气控制回路。
3、全厂所有热控信号的保护、程控、记录装置及其控制回路。
4、全厂DCS 系统(其中包括DEH 、SCS 、DAS 、CCS )和相应的各操作员站、历史站、工程师站、空冷控制系统(包括PLC 、操作员站、盘台操作按钮)等热控控制装置及其回路。
5、输煤皮带秤、轨道衡、汽车衡的测量设备、部件及其记录、控制回路。
6、全厂给煤机微机控制柜、电信号转换元件、内部照明、主动皮带机、清扫电机及控制回路,锅炉本体及预热器吹灰器的控制回路和驱动电机及锅炉四管泄漏自动监测报警仪的控制测量装置、各炉灭火保护、油枪点火装置的热控部分及等离子点火装置的控制部分、一二次风速测量装置、炉膛出口烟温仪,预热器火灾监测保护装置、转子停转报警装置电气控制部分。
7、全厂汽动给水泵的DEH 、3300、保护及热控测量设备。
8、机、炉所配有各种电磁阀的电气设备及控制回路(包括保护用燃油总阀)。
9、全厂临时性压力、温度、流量等热控测量工作。
10、空冷机组空冷塔百叶窗的执行机构、水轮机导叶的执行机构、水轮机旁路节流阀的液压动力装置控制回路。
11、本车间所辖设备紧急情况下临时措施,如防雨、防水、防冻以及其它必要的保护措施等工作。
12、本车间所辖热控表盘盘面及气动执行机构油漆、粉刷及内部卫生的清扫工作和表盘内的专用照明设备。
13、负责一、三单元电缆夹层和#2、4、6机炉零米以上电缆架构的定期清扫工作。
14、本车间使用房屋铁制门窗、玻璃和采暖生水、计算机室内部照明、电源的日常维护工作。
13、精处理微机及其控制回路(包括精处理系统上旁路门的自动调节系统)。
15、化学在线监测仪表等。各种汽、水取样装置(与主设备直接联接的除外) 及所属管道、阀门等。
16、脱水仓液面计及放渣门液压推杆执行机构电控部分。
第14条 燃煤部分管设备和建筑物主要有:
l、输煤系统所属的卸煤沟、给煤机、碎煤机、输煤皮带、除铁器、原煤合的煤蓖子、喷淋装置、推土机、煤场及输煤系统所属的热力机械设施等。
2、燃煤部所辖区域内的起吊设施和低压电气设施的日常检修维护工作(包括设备的起重工作)。
3、输煤丙系统所有设备及设施(包括斗轮机、碎煤机等)的检修和日常维护工作。
4、本车间所辖380V 及以下的电气设备,照明设备等。
5、本车间消防水、冷却水、暖汽(包括主楼梯间22米以上)排水、喷淋用水等管道、附件等。
6、本车间生产和办公占用的房屋和建筑物内的铁制门窗、玻璃及暖汽系统、给排水系统和室内照明的日常维护工作。
7、煤场称量设备(100t、70t 、30t 磅) 、采样装置及系统,煤样采制设备及相关电气设施。
8、煤场油库、铁路轨道衡、120节火车皮。
9、厂内运煤专用铁路线〈材料专用线归材料科)‘及所属的轨道衡的机械部分,机车加水设备及其管道、阀门等设备的检修工作。
10、运煤机车、专用车皮等设备的管理工作。铁路调度室所属生产、生活设施的维护工作。
第15条 物业公司分管的设备和建筑物主要有:
1、全厂生产、生活所有的土木、砖瓦、砼结构的建筑物, 如厂房、房屋、灰场的堤坝等。砼结构的生产设备及其附件;如原煤仓、原粉仓、水塔、烟囱及所属铁构件等。
2、全厂所有的马路,室内外的排水、电缆沟、管子沟及所属的沉井、砼盖板、马路上的铁制盖板等。
3、厂前区第一道大门以外的生产用水主干管道、阀门及生活区和浴池、招待所、食堂、行政楼、生产楼等以及生产区、生活区所有的非生产用水设备、管道、阀门等。
4、热网站所属的全部室内外设备、管道、阀门及第一公用采暖汽源母管室内外和第二汽源母管的室外部分所属的全部管道、阀门等。
5、厂前区第二道大门以外(包指行政楼、招待所)的所有非生产用电、照明〈包括行政楼和招待所配备的节日彩灯〉设备及电气回路。生产区域的道路照明、场地照明设备和电气回路及电缆。
6、全厂木制门窗及行政楼、生产楼、招待所、家庭楼和生产楼至主厂房的通道,主场房至网控楼的通道,主楼梯间,一、二、三单元控制室、保护室、网控楼等全部门窗、玻璃的维护。
7、一、二、三单元控制室、保护室、网控楼、蓄电池室、柴油发电机房等室内外暖汽、空调设备及
所属的管道、阀门、电气回路等。
8、全厂的围墙、生产区围墙上的电网、刺网、照明设施,非生产设施的图栏、水池、宣传栏等。
9、全厂土木工程的工程管理,予、决算的初审,一般小型土木工程项目设计。并负责全厂生产、生活暖汽系统规划和改造方案的制定等。
10、负责渣场、灰场堤坝的定期检查和修理工作。
第16条 修配车间分管的设备、建筑物主要有:
1、金属切削设备、, 嵌压设备、铸造设备、木工机械设备、固定式和移动式的金属热处理设备等。
2、本车间所铺设备中的低压电气设备、照明设施及其回路等。
3、本车间所辖设备的修理和加工用一般焊接工作。
4、本车间使用的房屋所有门窗、玻璃。暖汽系统、生产、生活用水的管道、阀门等。
5、协助其它车间进行特殊部件和特殊加工件的加工和修理工作。
6、负责全厂加工件的加工工作。
第17条 通讯车间分管的设备、建筑物主要有:
1、全厂所有的行政、生产调度总机、分机和电力载波机、邮电载波机、微波通讯装置、特高频通讯装置、光纤通讯装置等设备,电缆、通讯线路、附件等。
2、通讯专用天线、铁塔及全厂的闭路电视、工业电视、会议电视、会议电话、监控系统等设备、电缆、线路等,本车间管辖设备的48V 电源及装置。
3、本车间使用的房屋铁制门窗、玻璃、生产、生活用水和暖汽系统的管道、阀门等的日常维护工作。
4、本车间所辖的室内外设备、电缆、通讯线路的防汛、防雨、防盗工作和紧急情况下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等。
5、本车间所辖设备的防雷及过电压保护装置。
第18条综合车间分管的设备、建筑物主要有
1、全厂各生产建筑物中所配置的常用和临时用的起吊设备的维护和安装。负责全厂各专业设备检修中的起吊配合工作和脚手架的搭拆工作,炉内升降平台的搭拆工作。
2、锅炉房、吸风机室、空压机室、燃油泵房以及本车间使用起吊设备、运送设备日常维护工作。
3、负责汽机房、升压站内和主变、高厂变以及在本车间所辖设备和配套的电气、热控设备检修、维护工作中电气车间、热控车间和粉煤灰中心等所需搭拆高2米以上的脚手架及起重、焊接的工作, 并负责其它车间使用天车起吊的配合工作。
4、负责锅炉房和本车间所辖设备及自己套的电气、热控设备检修、维护工作中,电气车间、热控车间、粉煤灰中心等所需搭拆高2米以上的脚手架及起重、焊接的工作。(只负责汽机车间高压取样管的焊接工作,原煤仓和煤粉仓检修所需脚手架的搭拆工作)。行车及轨道、固定起重设备、现场卷扬机、电动葫芦、升降车、单件半吨以上设备起重及外表尺寸1.5m 以上的部件的起吊工作。
5、氧气、乙烘设备及系统管道、阀门
6、乙炔发生站及所属的所有设备、管道、阀门等
3、本车间使用的房屋铁制门窗、玻璃、生产、生活用水和暖汽系统的管道、阀门等的日常维护工作。
第19条粉煤灰中心分管的设备、建筑物主要有
1、厂墙以外输灰泵房、脱水仓、灰库、沉渣池、浓缩池及渣(灰)场等区域内除灰系统(包括干除灰系统)所属的机械设备及管道、沟道、阀门、水池等设施。
2、本车间所辖热力管道、设备的保温及室外设备的防冻工作。
3、厂(铁路西侧)墙外至渣(灰) 场的输渣(浆) 管道及沿途设施。
4、 负责所有辖区域内的生产办公建筑物的铁制门窗、玻璃、暖汽、给排水设施、生活用水系统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工作。
5、全厂生产设备系统的保温检修和维护工作。
第三章 各车间工作界限的划分
汽动给水泵与有关组件连接的油管道以第一道锁母或第一道法兰为界(包括该道法兰或锁母)以前归汽机车间,以后归热控车间。
送至电除尘电场内高压电瓷瓶为界,瓷瓶以里(包括瓷瓶的安装拆卸和维护、配件)归锅炉,瓷瓶以外(包括瓷瓶的试验)归电气车间;
除灰系统(包括干除灰系统)设备管道及其附件的划分以铁路厂墙为界,墙内部分归锅炉车间,墙外归粉煤灰中心;
在装锅炉房内的疏水泵、除盐水泵、好水回收泵、回水池和炉侧供化学取样冷却的一、二、三单元除盐水衬胶管道及阀门,以进入单元化学仪表间一道门为界,含一道门归锅炉车间负责维护保养,单元内归热控车间负责;
第20条 全厂汽、水、风、煤、油系统及其附件检修、维护工作的界线。
l、布置在主长房之内的所有主汽、再热汽、主给水、疏放水、抽汽、压缩空气、除盐水、冷却水等“开”式系统的管道、阀门设备, 不论标高多少均以B 列大墙为界, 发生在大墙中间部位的设备缺陷, 以介质流动方向,流出侧设备负责单位负责处理。在22m 平台的除氧器汽水“开式”系统,如溢放水管道、阀门以平台为界,窜孔处以前设备归汽机车间负责,以下部分归锅炉车间负责。
2、由主厂房室外引人的所有管道均以进入主厂房或使用单位场房的大墙为界, 大墙以外由介质的供出单位负责,以里由使用单位负责。例如:由集中泵房供出的消防水、工业用水等管道归汽机车间负责。从集中水泵房引出局供非生产区用水的管道则以该管离开集中水泵房的大墙为界, 大墙以内归汽机车间负责, 大墙以外到用户的管道、阀门等归物业公司负责。
3、“闭式”汽、水、风、煤、油系统(即该系统上两端的设备和连接的系统管道等均始终属一个车间负责的设备系统,如除氧器的汽水系统、循环水系统、燃油系统、冲灰水系统等), 则不论标离高低和室内室外, 其全部管边系统、阀门、设备均由设备的负责单位负责处理。
4、装在汽、水、风、煤、油系统和其它设备上的热控、化学各测量元件、取样管等, 凡是与被测介质直接接触或与管道、设备直接焊接的均由主设备的责任单位负责拆装和焊接, 并负责将拆下的测点、元件等做标记送交给热控车间。热控车间检查校验后同样要做好标记,交给设备的负责单位。上述工作热控车间应派人当场监护实施或交持清楚拆装的注意事项等。非直接与被测介质接触的其它测点、元件等均由热控车间自行拆装。
各种取样管、加药管等, 均以与主设备连接的第一道阀门为界, 包括第一道阀门前后兰盘或焊口在内以里的归主设备负责单位,以外的归使用单位。
炉前燃油流量计其出入口法兰及密封垫和拆装工作归锅炉车间负责,检修、校验和维护工作归热工车间负责。新更换燃油流量计由热工车间负责设备选型、锅炉车间负责安装。
5、压缩空气系统。主厂房以内的主、干管道以B 列墙为界,分别由锅炉车间和汽机车间负责。主厂房以、外的所有设备、管道、阀门等均由锅炉车间负责。锅炉供除盐水处理室的独立气源,以锅炉空压机房墙为界,房内由锅炉车间负责,房外及墙内由汽机车间负责。
由主、干管引出到各执行机构上的支管, 均以与主、干管连接的第一道焊口为界。包括第一道焊口及以外的管道、阀门等均由使用单位负责。
6、连续排污系统。以与汽平衡管连接的母管侧的第一道兰盘为界,包括第一道兰盘在内以前的设备归锅炉车间负责, 以后的归汽机车间。装在连排扩容器出口至热网的补水加热门及以后的所有管道、阀门归物业公司。
7、各好水、污水回收系统。
(3)锅炉车间所辖设备使用的冷却水及排污水的回收系统所属设备、管道、阀门等均以进入循环水方沟为界, 进入方沟以前的系统归锅炉车间,以后归汽机车间。汽机车间增设疏放水回收系统,全部由汽机车间负责。
(4)一排口处的废水回收泵房, 以进入回收泵房的节流口为界, 节流口及以前归物业公司, 节流口以后归锅炉车间.
8、 氢气、透平油系统
氢气系统以与发电机本体连接的第一道门为界, 包括第一道门出、入口兰盘在内以里的归电气车间,以外的管道、阀门、附件等归汽机车间,发电部负责发电机充排氢工作及所用的瓶、罐的设备, 但在充排氢时、电气车间有权直接操作发电机处氢气分配联箱的所有阀门,发电部负责发电机二氧化碳灭火设施的检查和补充工作,电气车间修理工作。
9、生产采暖用汽、空调用水系统
(l )进入采暖加热器以前的第一道汽门及所属的出、入口兰盘及以后的设备、管道、阀门等归物业公司, 以前的归汽机车间。
(2)由固定端引出的第一采暖母管和送除盐水处理间的采暖母管及进入热网边处暖汽集箱的第一道阀门及所属的出、入口兰盘以后室外部分的全部管道、阀门等归物业公司,以前的归汽机车间。物业公司并负责上述阀门及暖汽联箱上各分路的开关操作等
(3)由#3机处抽汽母管上引出的第二条暖汽源母管, B列墙至汽机侧归汽机车间, B 列墙以西至吸风机室西墙以里归锅炉车间, 以外归物业公司。
(4)各用汽单位的用汽管道,均以连接供暖母管或专用干管的第一道阀门为界。包括第一道阀门出、入口兰盘或焊口在内以外归使用单位, 以里归母管或干管的负责单位。如果使用单位在距母管或干管上1米之间不装阀门则以母管或干管的第一道焊口为界, 第一道焊口及以外的管道归使用单位,以里归母管或干管的负责单位。暖汽回水系统也按上述原则分工。
空调设备的用水、用汽也以上述原则分工。
第21条 设备检修配合工作的界线
1、汽轮机、发电机本体及联结附件的检修配合工作界限。
(1)整个汽轮机发电机组轴系各组对轮、轴承、专用螺丝、轴承中心的调整、润滑油系统的清理等工作的拆装、修刮、准备等,均由汽机车间负责。
(2)发电机铁芯上和定子内冷水出水及风道中的温度测点元件和仪表等由热控车间准备。测点的安装、编号等由电气车间负责,并以与发电机引出的第一端子箱板为界, 端子箱板及以里的归电气车间,以外的归热控车间。油水继电器与发电机联接的第一道阀门及所属的出、入口兰盘以里归电气车间, 以外归热控车间。
密封油箱、内冷水箱、油净化器等液位计,以与设备联接的第一道门为界,第一道阀门及所属的出、入口兰盘以里归汽机车间,以外归热控车间。
(3)发电机轴穿转子专用假轴及螺丝,归电气车间准备并运到工作现场,假轴装接归综合车间,拆卸归电气车间。
(4)发电机内冷水冷却器本体和冷却水管与发电机线棒的联接归电气车间。冷却器本体的出、入口兰盘以外, 发电机本体以外的其余管道归汽机车间。
(5)氢气干燥器及所属的全部设备、管道、阀门等均归电气车间。
(6)同步器电机与#1瓦轴承箱联接的拆装、监视油窗的拆装归汽机车间,电机及电气回路归电气车间。
(7)推力瓦、支持瓦上的温度测点,导线的检修、更换归热控车间负责,汽机车间配合。
(8)汽缸内外壁及法兰螺丝的温度测点、导线归热控车间拆装和布线,汽机车间配合并负责安装压线卡子。穿越外缸的密封元件归汽机车间拆装,热控车间配合。如果汽缸上的罗纹损坏, 由汽机车间处理。
(9)发电机气密试验由电气车间负责牵头, 发电部负责置换及瓶的保管和运输。所需的空压机启停操作及检漏的配合由电气车间负责, 发电部负责密封油压的调整工作和置换气体的化验工作,所辖设备的查漏工作由电气车间牵头组织、有关车间参加。
2、电动机的检修
(l )所有电动机的搬运和所需设备、工具、器材的准备等均由电气车间负责。整体重量五吨以上大电机的搬运, 综合车间配合制定搬运方案并指导搬运。
(2)电机整体组装的滚动轴承其轴承的更换、加油、拆装等均由电气车间负责。电机的滑动轴承的拆装、及轴承各部结合面的修刮和调整加油及冷却水系统等均由机械单位负责。
(3)所有电动机与机械联接的找正工作,由机械单位负责, 电机的地脚螺丝、对轮的配制、对轮的拆装, 中心调整后地脚螺丝紧固等也由机械单位负责。检修时由电气车间负责将电机地脚螺丝拆除,将拆下的螺丝、垫铁等交给机械单位,机械单位负责保存。电气车间检修后负责将电机基本就位。
(4)无对轮通轴联接的电机检修时, 拆卸时电气车间负责,机械单位配合。组装时由机械单位负责, 电气车间配合。
(5)更换电机时, 如果以原台板核准电机的几何尺寸不能满足中心调整的要求, 原则上凡是滚动轴承的电机, 由电气车间负责处理,滑动轴承的电机, 其轴承座的处理由机械单位负责。电机空气间隙, 和磁力中心及静子定位销的调整由电气车间负责。如果上述措施有困难时, 则双方共同研究综合改动的方案或报厂部组织研究解决。
(6)循环水泵电机的检修。电机所属的导向瓦、冷油器、冷却水归汽机车间。电机解体检修后电气车间先将空气间隙调好, 汽机车间配合并将导向瓦与轴紧死后负责电机与机械的找中心。中心调整后汽机车间负责导向瓦间隙的调整和电机的固定, 电气车间负责空气间隙的复核。如果电机静子与台板的螺丝孔不对, 则由电气车间以台板为准处理电机的地脚孔。
(7)电机检修后的单转电机试运,由电气车间负责,机械单位配合并负责确定转向的正确与否和确定机械设备是否具备启动条件。带机械的整体试运由机械单位负责,电气车间配合。
3、电动、气动阀门和挡板的检修。
(1)所有直接与阀门联接的电动头电机的拆装均由电机的负责单位负责,机械单位负责配合。间接传动的电动或气动装置, 均以与伺服机本体输出拐轴联接的第一个销钉为界, 第一销钉及以后的部件归机械单位,以前的包括伺服机变速箱等均由该伺服机的负责单位负责。
所有系统设备、挡板、阀门、风门的电动伺服机(包括引送风机的液力耦合器),均由热控车间负责,分界线均以曲柄销钉为界,伺服机曲柄销钉的拆装、固定工作由主设备单位负责配合。
(2)直接与阀门联接的电动头或气动伺服机的拆装由机械单位负责,有关单位配合。
(3)所有阀门、挡板的终断位置, 由机械单位负责确定, 电气或热控车间负责终断开关的电动或气动;控制回路的调整和定位。
4、给煤机和给粉机的检修。
(1)给煤机的控制、保护回路、皮带和清扫电机归热控车间, 电机与给煤机变速箱联接的螺丝及以后的设备归锅炉车间。
(2)给粉机的变频器、电动机、控制器、电源开关、电源电缆、送灭火保护信号电缆归电气车间,控制信号(包括指令信号、4~20mA 控制信号)电缆归热控车间,变频器侧端子和给粉机就地端子排及压线归电气车间,热控DCS 机柜侧盘端子排、灭火保护机柜侧端子排及压线归热控车间。
第22条等离子点火器检修工作界线
1、锅炉专业与热控专业
等离子点火装置的专用燃烧器、压缩空气系统、冷却水系统以及相应的水泵、管道阀门归锅炉车间维护。等离子点火器的拆装由锅炉车间负责。
等离子点火装置的冷却水系统及等离子点火器的连接的冷却水进水、回水管路、阀门、过滤阀归锅炉,等离子点火器内部的冷却水管归热控车间,分界点为等离子点火器的冷却水进出接口,接口外归锅炉;接口内(包括连接口)归热控车间,冷却水管的外部连接由锅炉车间负责;冷却水系统上的压力取样锁母(两个)归锅炉车间, 分界点为连接锁母,前为锅炉车间,后为热控车间。
压缩空气系统与等离子点火器的连接的管路、阀门、减压阀归锅炉,等离子点火器内部的压缩空气管归热控车间,分界点为等离子点火器的压缩空气接口,接口外归锅炉;接口内(包括连接口)归热控车间,压缩空气管的外部连接由锅炉车间负责;空气系统上的压力取样锁母归锅炉车间,分界点为连接锁母,前为锅炉车间,后为热控车间。
冷却水系统的水泵属锅炉车间维护,与水泵配套的电动机及相应的就地控制箱和信号装置由电气
车间维护,水泵与电动机的分界点原则按第21条执行。
冷却水系统的专用水箱及相应的附件归锅炉车间管理和维护。
2、电气专业与热控专业
等离子点火装置的6kV 变压器、隔离变压器、配电柜、整流柜、切换柜及相应的柜内设备和相应的保护装置归电气车间维护。
由等离子点火装置切换柜到就地点火器的直流电缆以及相应的接线盒归电气车间维护,就地盒的接线由电气车间负责;就地接线盒到点火器的直流电缆由电气车间维护,就地接线盒的接线归电气车间,点火器端的接线由热控车间负责。
整流柜到点火器的阴极移动控制电机的电缆归电气车间,接线工作由热控车间负责。
切换柜工作电源由热控车间提供,电缆维护归热控车间,热控总电源柜的接线由热工车间负责,切换柜内的电源接线由电气车间负责。
3、热控专业
等离子点火装置的控制系统、操作系统、信号显示系统归热控车间。
等离子点火装置的所有压力显示仪表、压力开关以及相应信号连接线由热控车间负责维护。
等离子点火器本体设备管理、维护由热控车间负责。包括等离子点火器的阳极、阴极的更换工作。
第23条图象火检专业间工作界线
1、锅炉专业与热控专业
图象火检探头冷却风机、相应的冷却风管路及冷却风系统与图象火检探头连接的软管归锅炉车间。软管与图象火检探头外套管连接归锅炉车间。图象火检探头冷却风机出口的压力取样装置归锅炉车间,取样装置后(连接锁母)归热工车间,取样装置与管路的连接由热控车间负责。
图象火检探头冷却用压缩空气系统母管归锅炉车间。相应的压缩空气支路归热控车间。分界点为母管与支路的连接锁母,锁母归锅炉,锁母后(包括连接头)管路及附件归热控车间。
图象火检探头外套管归锅炉车间,分界点外套与内套的连接卡件,与外套管连接的卡件归锅炉,与内套管连接的卡件归热控车间。外套的安装归锅炉车间,内套的安装归热控车间。
2、电气专业与热控专业
图象火检探头冷却风机的电动机及就地控制柜归电气车间,就地控制柜内的压力开关和相应的柜内的连接管路管理归电气车间,压力开关的拆装由电气车间负责、校验由热控车间负责,分界点为压力开关连接管路在就地控制箱外的第一个连接锁母,锁母(包括锁母)到风机出口的连接管路归热控车间,锁母两端的连接由热控车间负责。
图象火检探头冷却风机的电动机在单元控制室的信号灯及相应的回路归电气车间。
3、热控专业
图象火检探头、图象火检专用机柜内的所有设备及连接电缆归热控车间管路和维护。单元控制室热控仪表盘装的图像火检的CRT 及操作鼠标归热控车间。
图象火检探头内套及内套内部设备归热控车间。
图像火检系统中所有的仪表、减压阀归热控车间管理和维护。
第24条 厂用电系统检修工作的界线
1、送至煤场、铁路的电源及负荷侧电气设备,原则上按照以输煤段内负荷电缆头为分界点,负荷电缆头(包括电缆头的压接)以下的所有电气设备归燃煤部负责维护。但有下列情况时按如下原则执行。
(1)凡燃料负荷侧就地没有操作接触器,操作接触器直接装于燃料段内的以接触器为界,接触器及以下电气设备归燃料车间,接触器以上(包括一次接线压接)归电气车间;(2)若送至燃料负荷侧就地有操作接触器的以低压段送出负荷电缆为界,电缆及电缆的压接和以后的电气设备归燃料车间。燃料设备所装的电气仪表归电气车间,段内设备的保护定值归电气车间;(3)碎煤机电机控制和保护回路以输煤集控室盘上的端子排为界,端子排以外(含进线压线)归电气车间,端子排及以里归燃料车
间。
2、送至铁路的以原#2铁路变低压侧电缆为界,变压器低压侧电缆的压线及以后电气设备归燃料车间,变压器及以前设备归电气车间。
4、修配自己车间使用的电气设备,以进入修配车间动力盘的压线为界,压线螺丝及以前的设备归电气车间,以后的设备归修配车间。
5、生产区的围墙电网及照明设施, 以上墙处的压线螺丝为界,压线螺丝及以前的设备归电气车间,以后的归物业公司。
6、热网站的动力电源, 以动力箱负荷电缆出线为界,电缆以前的设备归电气车间, 电缆(含压接线)以后的设备归物业公司。
7、380V 以下的动力电源、以各处动力盘(箱)的进线总刀闸〈开关、保险、母线)为界,总刀闸(开关、保险、母线)包括动力盘(箱〉在内以前的设备归电气车问,以后的负荷侧由使用单位负责(无电气专业人员的单位除外)。
8、电气和热控的二次回路(控制、信号、保护、测量、记录等),以信号的传递方向送至对方控制盘的进线端子为界,包括进线端子的压线螺丝在内,以前的归信号的送出单位负责,以后的包括控制本身在内,归信号的接受单位负责。
9、电气、热控公用热力盘的热控专用抽屉式电源柜,以盘上的电源进线刀闸为界,电源刀闸及以前的设备归电气车间,刀闸下接口以后的设备归热控车间。
10、与空冷微机有联系,但不起调整作用的电动门、液压阀等控制回路,以进入热控的第一个端子排为界,端子排的压线螺丝式插头以前的设备归送入单位负责,以后的归微机负责单位。
11、各车间相互信息量的输送和数量扩展,由信息输送单位负责。而接收信号线路的延长(即接受同一信号的设备增加)线接受单位负责。
12、厂前区电源变压器等以厂#3门内外设备为界(水源地变、污水泵变除外),#3门以里的低压厂用变压器归电气车间,#3门以外的低压变压器归物业公司,但变压器有跌落保险的以跌落保险为界,跌落保险以前的归电气车间、跌落保险及以后设备归物业公司,没有跌落保险的一变压器高压侧电缆接线为界,高压电缆及以前设备归电气车间、高压电缆的压接及以后设备归物业公司;
13、送至水源地的电源以10kV 电缆送至生活区学校前配电室内电缆接线为界,10kV 电缆及以前设备归电气车间、电缆在变压器上的压接及以后的设备归物业公司。
14、送至污水泵房的电源以就地变压器低压侧为界,变压器及以前设备归电气车间、变压器低压负荷侧电缆的压接及以后设备归服务公司。
第25条大房双回线继电保护与通讯专业设备分工原则
1、大房双回线保护装置以及母联兼旁路保护装置、串补站远传装置、220V 、500KV 光纤保护的光缆以通讯机房的光电转换柜端子排为界, 光电转换柜及到保护(远传) 装置的光缆、保护装置归电气车间。通讯机房各光电转换柜的运
行维护归通讯车间。
2、光电转换柜电源电缆、至PCM 配线架的电缆归通讯车间, 光电转换柜上的电缆压接归电气车间。
3、大房双回线220V 、500KV 光纤检修工作中, 电气车间应同步对光通道进行系统检测和试验, 通讯车间配合电气车间完成全部通道测试工作。
4、大房双回线、母联兼旁路保护装置、串补站远传装置的运行维护归发电部, 根据规程要求每日做好远传装置收、发讯显示的记录工作, 复归收、发讯显示数值应做好专门的记录。
5、电气检修人员进入通讯机房进行检查、维护工作时必须执行
工作票制度, 通讯值班人员应办理工作许可及安全措施实施等相应工作。
第26条 空冷设备及化学水精处理设备系统的工作界线。
2、各车间空冷设备的分界线
(一)电气车间与热控车间
1、 电气及热控二次回路(控制、信号、保护、测量)以信号传递方向送至对方盘(箱)的进线端子
为界, 端子外侧部分(包括压线螺丝、电缆〉由送递信号单位负责,端子及其在盘内部分由接收信号单位负责。
2、 电气和热控共用一根电缆的#5机组由电气车间负责,#6机组由热控车间负责。
3、 电气、热控共用的#5、6机空冷系统的24V 继电器室共六个面,(其中三单元继电楼室二面、空怜塔配电向四面)柜内的日常清扫工作〈包括设备表面的清擦,柜下电缆的整理, 堵孔洞〉#5机的三面盘归电气车间、#6机的三面盘归热控车间, 但对柜内的24V 继电器的拆装检修仍按设备分工属电气管 辖(如:继电器、变压器)由电气负责,热控管辖的由热控车间负责(如继电器、变压器)。
4、 对于随运行工况不进行经常调整的门(如附表),电气设备(电动头或液压门)与微机有联系,他们的分界线是以微机柜第一个端子为界,以内属热控车间,以外属电气车间。有电气信号没有直接进入微机,先进入控制室的操作盘的以操作盘台第一个端子排为分界线, 以内属热控,以外属电气车间(电气车间包括24V 直流回路,AC220V 、AC380V 回路, 就地控制盘、箱和回路;电动头或液压阀的电器回路。热控车间包括空拎微机和控制室内的两操作台两操作盘的按钮、指示灯和二次线与盘面)。
5、 对于随运行工况经常调整的门, 执行机构和液压门(如:百叶窗旬执行器、A106直行程执行机构和A7阀的液压门等),电气设备和控制回路, 全部归热控(包括直流24V,AC220V 、AC380V 回路,就地盘台和回路、电液压阀的电磁阀和电机)。
6、 对于就地操作的操作柜或箱,两车间合用时,仍执行第3条即#5机归电气车间,#6机归热控车间。
7、三单元保护室内的二面24V 继电器柜内(编号N 113、N213)的降压变压器及其回路中的电压表、指示灯、切换开关等归电气车间负责。变压器送出的交流220V 由电气车间负责送到热控的微机柜及仪表盘的端子排,该两面柜内的24V 回路随所被控门的分工为界y 柜内有24V 电源归热控车间管辖, 送出的直流24V 电源由热控负责送到电气的控制箱的端子排。
8、 竖管加热器的380V 、220V 动力回路及加热器归电气车间,24V 回路及微机回路归热控车间。强弱电控制回路以24V 继电器接点回路端子排为分界点,其强弱电中间的控制信号仍遵循互送的分工原则。
9、对#5、6机的循环泵、水轮机、凝结水升压泵、凝结泵、输送泵电机的控制回路380V~220V
,直流24继电器就地控制回路,柜电气车间,微机及盘上操作归热控车间,分界线以进入微机端子排为界,以外为电气车间,以内归热控车间管辖。
(二)汽机车间与热控车间
1、 百叶窗电动执行机构以执行器的联结销子为界,销子和拉杆归汽机车间,执行器归热控车间。
2、 各液压调整门液压调整执行的电气回路归热控车间, 机械和油回路归汽机, 车间\其分界线为电阀的铁芯分界, 电磁线圈和进入电磁线圈的铁芯归热控车间, 与铁芯相关联的小滑阀归汽机车间〈(如A7阀)
3、随运行工况经常调整的电动执行器(如A 106门),其电器回路归热控车间, 机械归汽机车间, 其分界线为执行器马达轴上的齿轮, 马达轴上的齿轮归热控车间,以外的减速机构归汽机车间。
(三) 汽机车间与电气车间
1、各种电动门, 电气与汽机分工同其它机炉分工一样。
2、各液压门的分工, 同汽机车间与热控车间的分工。
3、各种泵与电机的分工及分界线汽机和电气分工同其它机相同。
第27条空气预热/冷却装置设备划分规定
1、预热/冷却装置所有的信号仍执行信号互送原则, 即电气送热控微机盘的开关查回报信号负责送到N1211盘下线端子,由微机盘H1211送至N116盘的开关量控制信号, 热工负责送至N116下线端子,
2、热工用220V 电源电气负责送至热工盘下线端子, 电气用24V 电源由热控负责送到电气盘(箱) 的下线端子。压接端子由送方负责。
3、供控制楼的暖气及生活用水以离开母管的第一道门为界, 第一道门以前归物业公司管辖, 第一道门及以后归汽机车间管辖。
第28条DCS 系统设备划分规定
一、热工车间与电气车间设备分界线:
1、热工与电气车间的分界线仍延用热工与电气信号互送的原则, 热工车间所需的DI 、AI 量由电气车间负责从电气隔离柜送往热工BHC 主机柜, 电气车间负责敷设电缆、查线、套套头及维护。热工负责压端子. 同样热工BHC 柜送往电气的AODO 量送至电气的中间转接柜或隔离柜,BHC 柜至电气中间转接柜或隔离柜的电缆由热工车间负责敷设查线、套套头及维护。电气车间负责压端子。
2、热工车间新增的BHC 柜的交流220V 电源电气车间负责由低压段送至热工UPS 装置, 同样电气车间负责敷设电缆、查线、套套头, 热工负责压端子。
3、用DCS 系统实现的联锁,BHC 主机柜内的软硬件由热工车间负责,BHC 机柜以外的设备由电气车间负责。信号仍按照互送的原则进行。
第29条 燃气脉冲激波吹灰器设备划分规定:
1、划归锅炉车间管辖的设备:
乙炔干式回火 器,乙炔瓶手动隔离阀,乙炔集气联箱,乙炔供气总阀,空气供气总阀,乙炔阻火器、混合器、阻尼器、点火头、#1、#2空气预热器冲击管、紊流器,空气、乙炔供气调节阀、电磁阀、电动阀的机械部分及管路等设备。
2、划归热控车间管辖的设备:
乙炔就地压力表,空气、乙炔微差压变送器及针形阀,空气、乙炔测流节流孔板,温度变送器,高能点火器,空气、乙炔调节阀的调节机构和电缆。
3、划归电气车间管辖的设备:
乙炔保护一、二次电磁阀、吹灰电动阀的电动执行机构,PLC 现场控制柜、单元室内上位机主机及显示器,包括所属设备的构件及电缆。
4、划归发电部管辖的设备:
乙炔瓶、乙炔瓶上压力表,并负责定时更换乙炔瓶。
5、 分工界线:按照系统布置方式,节流孔板其出入口法兰及密封垫和拆装工作归锅炉车间负责,检修、
校验和维护工作归热控车间负责。
第29条 生产建筑物检修的工作界线
1、各车间使用的办公室、检修运行班组使用的办公室、小备件仓库等内部的粉刷、装修等均由各车间自己负责。主厂房及各生产场房的内部份刷, 装修等由物业公司负责,负责车间配合。
2、各单位由于施工的需要须在楼板、地面房顶、横梁等处开孔或安装吊架、增加负荷重量时,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物业公司土木专业主程师和技术科(技术部)专业工程师汇审确认强度无问题, 报请总工程师或检修副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开孔直径20OMMM 以下的, 由施工单位自己施工,20Omm 以上的由物业公司施工,待全部工程结束后,开孔单位应及时封堵孔洞, 由物业公司负责检查封堵质量。
3、生产区或生产设备各处的铁制围栏墙,由所属设备的负责单位管理和维护,其中基础归物业公司。一切非生产用的围栏墙,生产区以内的由各使用单位负责,生产区以外的均由物业公司负责。
4、各种设备险基础的拆除、改造等, 由物业公司负责, 各使用单位负责提供必要的技术数据,例如:几何尺寸、承截强度,特殊要求等。
5、主厂房及各生产场房的防雨、防冻、防腐等工作, 由物业公司组织研究治理方案, 临时性措施由各负责单位实施。
第30条文明生产的工作界线(明确有关门窗的开关、房屋的粉刷验收等和日常检查管理等具体工作的范围)
4、大、小修时,发电机、励磁机以及封闭母线和各设备的电动机的油漆、粉刷等归电气车间。主、辅机械设备归各负责单位。并按大、小修划分的工作场地,各自负责卫生的清扫。
5、一、三单元继电器室及控制室下电缆夹层归热控车间,二单元归电气车间,#2、4、6炉归热控车间。
6、设在机、炉和其它车间的动力盘、热力盘内部及盘面的定期清扫、油漆、粉刷等工作,分别由其所属单位电气和热控车间各自负责。
7、#5机空冷系统24V 的继电器柜日常清扫及孔洞的封堵等工作归电气车间。#6机的上述设备的清扫归热控车间。
10、厂前及临时性的环境卫生区的划分,均以生产经营部文明生产划分的规定执行。
11、电机的通风道由电气车间负责清理维护。
1 发电部
1.1 所有运行设备的电机、机座、护罩、轴瓦、运转平台如吸风机、送风机等。
1.2 三个单元主控室、网控室及值班室的地面、门窗、操作盘、卧盘和立盘表面。
1.3 所有运行的阀门、热工取样柜外部和电源柜外部等。
1.4 所有主厂房内运行的配电室如0.4kV 、6kV 配电室和变压器小间及发电机出线小间内地面、电源柜表面卫生等。
1.5 运行的发电机、汽轮机本体。
1.6 各运行班的更衣室、碰头室。
1.7 燃油泵房、空压机房设备、地面、玻璃、门窗等。
1.8 各发电机充氮设备和锅炉粉仓灭火设备。
1.9 各运行岗位值班室、更衣室、碰头室。
1.10 现场化验室、各运行值班室设备、地面、门窗等。
1.11 精处理室、制氢站、污水站、水场设备、地面、门窗等。
1.12 化学水处理设备、地面、门窗等。
1.13 酸碱库设备、地面、门窗等。
1.14 输灰泵房、灰渣泵房、污水泵房、循环水泵房、中和泵房、废水泵房、提渣泵房、电除尘值班室设备、地面、门窗等。
2 检修部
2.1 汽机车间
2.1.1 机房所有管道。
2.1.2 机房和空冷塔所有设备
2.1.3 机房#3天井
2.1.4 机厂房内所有楼梯、栏杆、护板,除氧器间内楼梯、平台、栏杆护板。
2.1.5 机组、设备大、小修和临修时,检修的设备、地面。
2.2 电气车间
2.2.1 220KV、500KV 升压站设备、地面。
2.2.2 主变区设备和围栏内区域。
2.2.3 车间所属所有配电柜、电源柜内。
2.2.4 主厂房内0.4KV 、6KV 配电盘内,单元控制室及网控保护室保护盘内。
2.2.5 0.4KV变压器室、门窗、轴流风机。
2.2.6 车间所属电缆沟和二单元及网控电缆夹层。
2.2.7 #1、#2、#3机、炉0米以上电缆架上电缆及电缆槽盒。
2.2.8 主厂房外公用段内设备、地面、门窗等。
2.2.9 机组、设备大、小修和临修时,检修的设备、地面。
2.3 锅炉车间
2.3.1 锅炉房所有管道、钢梁、构架等。
2.3.2 车间所属所有设备。
2.3.3 所属设备楼梯、栏杆、护板。
2.3.4 所属设备机座瓷砖、磨煤机负米瓷砖、炉0米瓷砖等。
2.3.5 所属设备阀门井的盖板和炉负米、0米、10米、本体盖板。
2.3.6 机组设备大、小修和临修时,检修的设备、地面。
2.3.7 各炉捞渣机、冷灰斗。
2.4 热控车间
2.4.1 车间所属所有设备。
2.4.2 气动执行机构内部、单元控制室表盘、操作盘内,化学仪表盘内等。
2.4.3 变送器小间、皮带秤间、计算机室、标准试验室门窗、地面、设备等。
2.4.4 一、三单元电缆夹层。
2.4.5 #4、#5、#6机、炉0米以上电缆架上电缆及电缆槽盒,含机十米A 列电缆槽盒。
2.4.6 生产试验楼去主厂房通道门窗、墙壁。
2.4.7 车间所属取样管、构架、电缆等。
2.4.8 机组、设备大、小修和临修时,检修的设备、地面。
2.5 修配车间
2.5.1 车间所属厂房设备、地面、门窗。
2.5.2 厂房房顶、屋檐。
2.5.3 车间内整个环境。
2.6 通讯车间
2.6.1 车间厂房内设备、地面、门窗。
2.6.2 车间厂房屋顶、屋檐。
2.6.3 车间专用电缆沟。
2.6.4 生产现场各值班电话线。
2.6.5 各火焰监视、水位监视设备。
3 燃煤部
3.1 负18米、负12米、栈桥、碎煤机楼、32米煤仓间设备、地面、
3.2车间屋顶、屋檐、门窗、玻璃等。
3.2 保证上煤期间粉尘不超标
3.3 32米输煤间至除氧器间楼梯间、扩建端楼梯。
3.4 厂房主楼梯间32米以上部分
3.5 所属设备各楼梯、栏杆及所有设备盖板。
3.6 车间所属电气设备、专用电缆沟。
4 多经公司
4.1 热网站设备、管道、地面、高峰加热器平台。
4.2 生产现场厕所用水系统、暖汽系统、照明系统。
4.3 热网站房顶、门窗等。
4.4 除灰系统检修时的设备、地面。
4.5 除灰、除渣发电部、检修部所属以外的设备、系统。
5 光达公司
5.1 炉0米、炉10米、机0米、机5米、机10米地面。
5.2 机负米、炉负米地面。
5.3 生产现场主厂房所有屋顶。
5.4 炉本体0至49米各平台、楼梯、栏杆。
5.5 主厂房内(不含32米输煤间)所有管道、钢梁。
5.7 生产现场消防箱、消防器材擦拭。
5.8 机、炉厂房所有楼梯、栏杆。
5.9 0至32米主楼梯间地面、楼梯、栏杆。
第24条 设备停、服役申请工作的界线
1、主机组的大、小修, 机、电、炉、热等有关车间, 按照厂统一平衡的停机时间和工期分别办理设备停、服役申请票和工作票等。局部工作结束后, 应及时办理工作票的结束工作,并随时向厂有关领导汇报, 对“两票”要求仍按“安规”和厂有关规定执行。
2、非计划停用的主、辅机检修,则由故障单位办理申请票,其它单位可只办设备消缺工作的工作票。如果其它单位的消缺工作时间,超过故障单位申请的工作时间,则其它单位必须办理申请票。
3、如果由于机械故障,同时引起电气设备的损坏,则机械单位办理申请票量,必须同时考虑电气设备修复的时间,直至设备投运为止。同样,如果由于电气设备的故障造成机械设备损坏,则由电气设备的负责单位、负责全部修复时间的申请。
附1
随机组运行工况经常进行调整的阀门(补充汽动给水泵组部分阀门)
(以#5机组为例共107个)
1、主给水调整门 (气2) 2、低负荷给水调整门 (电2)
3、一级减温水调整门 (气2电1) 4、二级减温水调整门 (气2电1)
5、再热器减温水调整门 (气2) 6、连续排污调整门 (电2)
7、连续排污疏水调整门 (电2) 8、主给水差压门 (电1)
9、一次门 (电16) 10、二次风风门 (电1)
11、送风机再循环门 (电2) 12、送风机挡板 (气2)
13、炉联络风门 (电1) 14、磨煤机入口冷热风门 (气4电4)
15、自然通风门 (电4) 16
17、排粉机入口冷热风门 (气1) 18
19、乏气总风门 (气2) 20
21、烟气挡板 (电4) 22
23、粉位测量装置 (电2) 24
25、轴封调整门 (气2) 26
27、一、二级旁路减温水调整门 (电2) 28
29、一、二级旁路减压门 (电2) 30
31、精处理旁路门 (电1)(热控车间负责)、磨煤机再循环风门 (电2) 、排粉机入口混合风门 (电2) 、吸风机扫板 (气2) 、粉仓向挡板 (电2) 、高低加疏水调整门 (气8) 、除氧器压力调整门 (气1) 、凝汽器补水调整门 (电1) 、凝结水再循环调整门 (气1) 、空冷塔过量排水调整门 (电1) 32
附2
随机组运行工况不经常进行调整的阀门(补充汽动给水泵组部分阀门) (以#5机组为例共154个)
1、给水泵出口门 (2) 2、给水再循环门 (2)
3、凝结水旁路门 (6) 4、凝结水再循环门 (1)
5、凝结水除氧器门 (1) 6、凝结水入口门 (2)
7、主汽电动门 (2) 8、主汽旁路门 (2)
9、一、二级旁路出入口门 (2) 10、一、二级旁路减温水门 (2)
11、高加出入口门 (2) 12、高加旁路门 (1)
13、二、四抽联络门 (1) 14、除氧器溢放水门 (1)
15、凝结水入水门 (1) 16
17、去汽机疏水扩容器疏水门 (7) 18
19、#1、#2高加疏水至除氧器门 (7)
21、空冷塔A103、A104液阀 (2) 22
23、水轮机出入口门 (2) 24
25、空冷塔过热排水阀 (1) 26
27、再热器排汽一、二进门 (4) 28
29、水位表前后电动门 (4) 30
31、再热器减温水门 (2) 32
33、输给水调整门前后门 (2) 34
35、定排放水总门 (2) 36
37、过热器疏水去扩容器门 (1) 38
39、再热器事故喷水门 (1) 40
41、炉本体蒸汽吹灰门 (5) 42
、1~7抽电动门 (7) 、除盐水补充水门 (1) 、所缸喷水门 (1) 、循环泵出入口门 (4) 、空冷塔32个电动门 (32) 、过热器排汽一、二道门 、连续排污电动门 (2) 、事故放水一、二道门 (2) 、一、二级减温水门 (4) 、主给水调整门前后门 (2) 、定排分段门 (22) 、过热器疏水去疏水阀门 (1) 、预热器吹灰门 (4) 、炉本 20